第十六章 白狐之绊(2 / 2)
大的男孩点头。
“那么从今天开始,你们彼此也算是家人了。”
天授四年,珂乌镇
阿兄领着自家小郎回到珂乌镇,虽说是孤儿,珂乌镇有口枯井,井不深,小孩子潜下去也不会有太大的危险,因此,这里就变成了孤儿们的家了。
因为有了伴,阿兄时常带着小郎和两只长耳狐到处嬉闹玩耍,同时给它们取名“大白”,“二白”,一时竟找回了幼时才能有的乐趣,那种无邪的纯真与快乐,成天到处上蹿下跳,到处东奔西逃,不知道是不是多了个人的缘故,就连一起沿街讨饭都甚是好玩。
然珂乌镇的小孩并非只有他们,见得俩小乞丐有着如此通人性的宠物,其他小孩不免心动,吵着嚷着想要,家大人自是不理,可不代表他们会就此放弃,几个小孩聚在一起,要求两个孤儿把白狐交出来,供大家一起玩,但那白狐是俩小孩各自千辛万苦去那河西大漠寻来的,怎能轻易送人呢?便拒绝,但小孩子可不懂什么儒雅道德,尤其是边境之地的孩子,野蛮和凶悍是从血脉中带着的品质,不一会儿,就对阿兄和小郎大打出手。
而为了保护白狐,两个孤儿立马紧紧护住两个小家伙,任凭自身被踩踏殴打,见二人如此抗揍,其中几个稍稍大点的孩子,就把这俩小子丢进了泥坑,对着他们俩人那污浊落魄的样子大声耻笑,并取名“大傻”和“二傻”。
那群熊孩子走后,阿兄和小郎相视一笑,有人陪着一起,挨了打似乎也没那么难过了。
但终究,两个孩子没有依靠,在怎么相依为命,没有稳定的食物来源,还是免不了饿死的命运。在这珂乌镇附近,几乎所有能种菜的土地都被镇民们分完了,想耕种自是不可能,听闻大漠中有些特有的野猫野狗,时常有人去狩猎,两个小儿想着要不自己也去试试,说不定还真能吃上肉。
于是便粗制了些看上去能用的弓箭,带上两只白狐,信誓旦旦地冲进了大漠。但似乎是之前那次驻地的成功经历让他们有点自满,这大漠可不是来去自如的地方,这次不幸,他们遇上了胡匪。
胡匪逮到人,若是成年瘦弱男性一般是直接杀掉,若是壮实的,先看看能不能屈打驯服,听话的带走当奴,不听话的也是当场杀掉,女人呢,一般是先玩弄一番后再杀掉,要是漂亮的则还会多留一段时间。唯独不会杀的是小男孩,因为小男孩的成长价值,卖出去的价格也是最高的,所以当他们抓到阿兄和小郎的时候,自然是不会轻易让他们死。
知道对方是胡匪,俩小孩自然不肯就范,在马匹上一直想挣脱逃命,尽管被鞭子抽打了一下又一下,但对于这俩小孩而言,此时不忍痛寻生路,等被卖去当了奴隶,那可就不是什么疼不疼的事了。
终于,阿兄张开嘴咬了下胡匪的手臂,吃痛的胡匪一时间竟将阿兄摔下马去,孩子体格小,从马上坠落的痛感一下子夺走了他的意识,竟躺在地上不动了。阿郎哭喊着叫着阿兄,可阿兄却趴在地上再无回应。
胡匪见这糟心小鬼跌落下马后不再动弹,心想这不是摔死,也得残疾了。好价钱估摸着也卖不出了,就任他在黄沙中自生自灭吧。
而那一路尾随着胡匪所乘快马的长耳狐,二白继续一路跟着被掳走的小郎而去,大白则是停在倒地的阿兄身边,一直用身体蹭他的脑袋。
就这么一直蹭啊蹭,终于把阿兄给蹭醒了。待阿兄醒来,已是日暮西山。回想起自己小郎被胡匪掳走,顿时撕心裂肺地喊起来,但此刻除了身边的大白之外,再无他人回应。
可阿兄不会死心,和小郎在一起,是他目前为止的人生最欢乐的时光,也是他唯一的家人,他誓死也要把小郎找回来。
于是,他不顾受伤的身体,一路往东行百里路,来到那凉州城,到那刺史府官衙门前,跪地求助。
待有人出来迎接后,阿兄用着自己最后的力气,痛哭流涕地跪求道:“求求官爷找找我小郎,他被胡匪掳走了,他被胡匪掳走了!”
那官吏见阿兄如此可怜,便上前亲切询问:“小儿先莫急,你小郎怎样长相?”
年小又没受过什么教育的阿兄自然描述不出小郎的长相,只得抱起身边的大白:“他有一只和我一样的狐狸,求求官爷救救小郎吧。”
“这……这哪算什么特征啊。”官吏身旁的衙役无奈笑出声。
但官吏认得这小家伙,这似乎是都护府军特有的长耳白狐。
阿兄说完这最后一句话,那疼痛便再次夺走了他的意识。
“诶,怎么就死了?”衙役见此不知所措,“田长史,这可如何是好?”
“先将他带进内院吧。”
乌西孤房
“好了。”桃香收起剪子。
大傻望着铜镜中的自己,确实不得不感叹桃香手艺了得,那束发,竟织得比州城内大户人家的儿郎还要精巧,邋遢的胡须也只被保留了下巴上一小撮,干净又不失稳重睿气。
“换上这个。”桃香拿出绯红纹圆领袍,外加银玉带袴和官制幞头。
着装之后,那个大漠的荒郊野人便不复存在了,取而代之的是大唐正四品督查使。
从官出仕,是大傻自小的理想,如今以这种方式换上官服,这理想算是实现了,还是梦一场呢。
萤光哨所
李森牙回到了萤光哨所,看到正在和花草嬉戏的花语会心一笑。
花语也看到李森牙的归来,赶忙上前问候。
“风歌已经来过了?”李森牙问道。
“嗯。”花语答道,顺便把风歌留下的手书给到李森牙,“这是风歌姐姐留下的。”
李森牙接过手书,愈看眉头愈紧皱。
“是有什么不好的状况吗?”花语问道。
“风歌已经找到了那巨虫的线索,似乎在这大漠里,有一座供养巨虫的破庙。”
“破庙?”花语震惊。
“嗯,从那归化的吐火罗人那里得知,此前做胡匪之时,曾受不知名委托,让他们把截杀到的尸体带到某个破庙去。”李森牙一边解释,一边略带思忖地抚着胡须。
“不知名委托?”花语再度疑问。
“哦,花语你不知道,在这四方之地有个名为‘鬼市’的地方,鬼市之中可进行各类交易,不论是什么都可以,甚至包括走私禁品,买凶杀人。”李森牙边说边走,“重要的是,进出鬼市的人都需佩戴面具蔽脸,因此交易双方彼此之间,都不知道身份。”
“这……这不是很糟糕?”
“一方面确实资助了一些无端匪患,而另一方面也确实保证了鬼市要比外边,那些看脸看地位的市集来得公正。”李森牙感叹,“有利有弊吧……”
花语听到这,挠挠头,小声嘟囔:“花语不是很懂……”
李森牙似乎没有听到花语的细语:“但能收买胡匪,这不是一般人可以办到的,鬼市中又有几人有这般能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