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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八十四章 税法(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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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缙彦理解不了他的权宜。

元帅军的军需一直都比较充足,甚至相较于其他任何军队,在军需供应上都不落后。

唯独钱,少。

刘狮子本职工作就是个搞二次分配的,他又不生产财富,只个是财富的搬运工。

说白了就是抢着啥用啥,抢着啥分啥,在没有足够人口的前提下,始终没有能给军队发放足额军饷的贵金属。

过去几万军队在河湟,实物配给政策搞得非常好,可如今大军广布于整个陕西,分驻各府,依然依靠实物供应军需,不是长久之计。

不是供应不上,粮食这东西虽然输送起来路耗大,眼下依靠陕西的征收,问题也不大。

关键还是谁给军队发饷,军队就是谁的。

从去年元帅军拿下陕西分驻各府以来,驻防旅在实质上的控制人,就已经不是刘承宗,而是各个旅帅了。

中枢不给军饷,全靠各旅就食地方,等于把财权让出去,时间长了,出乱子是难免的事。

只是军饷问题,对去年刘承宗来说,刚刚打下西安,时机确实不成熟。

实物配给还能撑一段,万一发了军饷,局势上出现大的变动,后续发不上饷,反而会有更大的问题。

不过到今年,有了来自后金的金银支援,刘承宗若是发军饷,腰杆子就能硬一点。

他说道:“就说说你对发饷的看法,我记得,你是在户部观过政的,能给全军发放足额饷银自然是好事,但发了就不能断,那么白银从何而来?”

说着,他提醒了一句:“若是建议我铸恶钱就算了。”

所谓恶钱,就是不足值的货币。

这个东西在历史上玩过太多次,属于短期有益,长期崩溃的钱法。

因为提炼技术的缘故,中原自古认足金,汉武帝削藩,削的就是上交黄金不足值的藩王。

铸造恶钱最大的后果,是降低铸币门槛,引发私铸,劣币逐良币,会令钱法崩溃且无法约束。

唐朝就曾发生过这样的事,杀头、流放、连坐,根本遏制不住。

而对刘承宗来说,他的经济本来就是崩溃的,建立在以物易物的基础上,如果要引发经济震荡,那他不如依然使用以物易物。

尽管原始,胜在稳定。

好在,张缙彦的建议不是铸钱,他拱手道:“大帅,发放军饷的白银,自然要从赋税中来,卑职以为,帅府之经济,军饷、赋税缺一不可。”

“早前是国中缺金少银,幸得大帅远征辽东,攻城拔寨大获全胜,带回许多金银,我帅府便已有发放足额军饷之基础。”

刘承宗恍然大悟,看着张缙彦笑道:“原来你是盯上了我此次东征的收获。”

“这倒不是什么问题,只不过,我早将手中白银分发军兵作为赏银,现下入库,只有几千根金条……恐怕你的算盘要落空了。”

“此事卑职知晓。”

张缙彦也笑了,刘承宗东征带回金银不是秘密,早在军队还未回返,从征之兵,人手一斤白银的消息,就已经传遍了西安府。

他道:“眼下已经入秋,时值大收,军兵也要花钱,西安府有巨额赋税,很容易将白银收回来。”

“卑职建议,户衙增设太仓银库、军饷司,军饷司于驻军各府设军饷局,各局由户衙派大使一员,府衙、旅衙各遣副使一人,统算赋税与驻军兵粮数额。”

“府衙以下,俱征实物,各自储存,不加火耗于百姓;军饷司统筹兵粮,发给号牌文书,旅下各军依驻地就近至军饷局起运口粮,多余粮草起运府衙仓储。”

“府衙设市,一部分入常平仓,一部分开市以官价售卖,稳定粮价,将白银起运至军府衙门太仓银库,再由户衙支给各旅军饷。”

刘承宗静静倾听片刻,待张缙彦说完,缓缓颔首。

他听明白了,就是给帅府的户衙和知府老爷们来一波史诗加强。

早前议事,刘承宗就打算把州县征收代役银的监管权上升给知府,这会又要让知府截留赋税、开支军饷……刘狮子觉得知府的权力就有点太大了,不合适。

地方主官,是一手遮天的土皇帝。

管理下辖州县,宣教化、裁司法、征税役、察官员,奉行朝廷与三司决议,提调学校,修明祀典,统领户籍、邮递、马政、治安、仓储、水利、交通诸事。

知府在辖区的权力本就接近无限。

但张缙彦的建议,经过刘承宗的考虑,对解决军饷一事,确实可行。

除了延安府。

元帅军各旅驻扎府县,只有延安府的赋税,即使足额征收,也无法覆盖驻军口粮。

更不必说什么剩下的两税粮食,按照市价卖掉能充当军饷了。

陕西各府,耕地面积多在两万至十余万顷之间,即使受灾,依然都维持着九千顷以上的熟地田土。

唯独延安府,它虽然地方大,但陕北多山,总的耕地面积就小,只有一万三千余顷,田土贫瘠,又受灾最为严重,如今在籍的熟地田土,仅保有一千八百顷。

这点地,养活自己都费劲。

但除了延安府,其他地方基本上能覆盖住军费开支,还稍有结余。

到时候再加上元帅府的‘京运’,也就是来自西安府拨款,悬在刘承宗心里的军饷,就能被妥善解决了。

“若是如此,那代役银的监督,就不能交给知府,要运至西安,交上预算,再由户部划拨,地方账上,就不用留钱了。”

这事刘狮子熟。

另一份记忆,后金夺取天下后,除了名的政策,摊丁入亩。

丁银一直在田税里,他们摊丁入亩,是把地方截留的地税,提到了中枢,导致地方上没钱,没办法搞基础建设。

地方要想办法开支,维持衙门运营,杂税就变多了。

类似的还有‘火耗归公’,火耗本身是一种地方衙门的乱收税,理由就是朝廷收银子,地里不长银子,衙门收实物税,给朝廷交银子,中间熔炼要有个一成火耗。

其实不存在,大明的白银是足银,那么高的火耗。

但地方要开支,肯定得想办法收杂税。

火耗也归公了,不是火耗的花费算公家的,而是火耗的钱要算在正税里,从地方税提到朝廷。

结果就是地方百姓交了火耗,还要再给地方衙门再交一份火耗,因为火耗归公了,你交的不是火耗,而是国税。

交了代役银,还有徭役,就出现后续政策‘士绅一体当差一体纳粮’。

都交了代役银,怎么还要当差纳粮呢?

因为摊丁入亩了,你交的是田税,不是丁银。

想免除徭役,再交一份县里收的丁银。

当然为了推行这样给国税增收,使官员担负骂名难以维持运转的事,雍正也有办法,那就是把地方交的火耗、代役银,分出一份,作为当地主官的薪水发下去,也就是养廉银。

这些政策,刘承宗心理上并不认同,也不认为有效仿的必要,但是有极高的借鉴意义。

这钱他可以不要,留给地方运行,但必须知道地方收多少,也就是监督的权力,要拿在自己手上。

“至于你说的旅衙派人持户部票号信物,至府衙支粮,改了,是府衙持户部票号信物,运粮至各军信地。”

一句话,把支军粮从知府的权力,改为知府的义务。

说罢,他对张缙彦道:“你回去整理成公文,交到军府衙门,到时候发给户衙,大家一起议出章程,作为今后帅府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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