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去往京城(2 / 2)
任义听的似懂非懂,又问道:“少爷,那为什么沙漠会和草原在一起啊?你不是说沙漠都是一望无垠的沙海么,可草原是一望无际的青草啊。”
“傻小子,谁告诉你草原一直都是青草地了?草原地带只是夏日长,所以是青草的时间居多,秋天也是遍地枯黄,冬天则是一样会银装素裹。”向天歌笑了笑,开始日常科普,随后继续说。
“草原会沙漠化有好几个原因,这个时代的几个原因嘛,第一,就是草原本身的自然干旱,长年降雨量减少,第二就是过度放牧,比如那些国家备战时划地养马,和一些游牧部落放牧,没有定期迁徙所致,第三就是土壤本身的原因了,土壤时间久了失去营养,只要有一片地区沙化,那么就会不断的侵蚀草原,而且现在的人也不懂得怎样去治理预防沙漠。”
任义恍然大悟,赞叹道不愧是少爷。向天歌则是带着得意的摆摆手,哪里哪里,借鉴前人的智慧罢了。
两人找对道路,拿着地图,就朝着京城行去。路上两人除了赶路练功就是溜溜逛逛,向天歌已经把武功招式和步伐传给了任义,那本无名剑谱二人也在开练。
其实向天歌没有对萧云天说的是,其实那独孤前辈的几把剑里面,他已经把前三把都给复刻了出来……
任义那箱子里头,箱子本身自带机关,随时可以展开当做一面盾牌外,箱子里面是任义用的那把唐刀,还有另一把带着弧度的狭刀,两把匕首,此外是一把精密的强弓,和二十只箭,和三把剑,以及可以拆卸成三节棍和双截棍的几段链棍。
另外就是那柄破晓枪的枪头了,破晓枪的枪杆之前是分开两根当做书箱撑子用的,在山寨与许文山一战后,最后将那杆破晓枪送给了许文山后,书箱支架已经换做了普通铁棍。
三百多斤的书箱,除去那柄几乎百斤重的破晓枪,就是那把无锋重剑的重量了,一百七八十斤将近两百斤的重剑,都快有两柄破晓枪重了,向天歌抡起来都有些费劲。
而两把匕首一把是向天歌所造的野战匕首,匕首背部带锯齿,能够折叠,可多功能使用,行走江湖后发现除了当个水果刀,其实功能挺鸡肋的
另一把匕首则是二人离开如意郡之前,去看望张伯时候,张伯拿出的两把匕首之一,据说是天外陨铁所制,通体漆黑,握住竟然略感温润,向天歌当时都差点怀疑这到底是个啥了。
这两把匕首是张伯早年带属下协助剿匪时意外缴获,也就是那次共同剿匪才把林教头与驻军牵上了头,当时张伯当时见匕首颇为不凡,便偷偷带回了家收藏起来。
张伯的那两把匕首入手沉重,更是削铁如泥!向天歌当时留下了给任义的一把,老人给自己的那一把,则是第二天分别时偷偷还给了老人,将其摆入木匣放回桌上。带走一把给任义个念想即可,这可是老人的青春。
当时向天歌拿起匕首捅了一下书箱,要试试是否真的削铁如泥那么夸张,本来是不大相信的,但没想到用力之下,竟然真的直接贯穿了书箱内的大马士革精钢层。
向天歌当时就服气了,古人对于这材质和工艺的造诣,真的是完全没话说。
向天歌让任义给起个名,任义又请向天歌给起,向天歌拒绝后,任义想了一晚上,那柄匕首最终得名,夜莺。
回归正题,二人踏上旅途的四个月后,正是秋去冬来,千里冰封,万里雪飘之际,白雪皑皑,万物冰冻之时。
雪中走着两位小年轻,两人裹得厚厚的,头上带着狗皮帽子,围着围巾,连脚上都裹得极其严实,脚上穿着厚厚的兔皮靴,手上还带着兔皮制成的手套,一边走路一边喝着白气。
“他妈的,这边的冬天是真的冷啊~我家乡的冬天都很少下雪了已经,得亏咱俩是习武之人,我更是内力充盈,已经不是那么畏寒了。”个子稍微高一点的正是向天歌,此时个头已经不矮,都要赶得上村里正常成年人的个头了,看起来已经像是十六岁的样子了,称不上是少年了。
“还好少爷去订做了这些过冬物件,此时行走倒也不是多么寒冷。不过这里确实要比我家那边冷许多,但是话说回来,你也太怕冷了吧少爷,我这还没有练出内力的暗劲武者都不用穿这么多的。”任逍遥忍不住笑着吐槽道。
此刻任逍遥看起来也长了不少个子,脸上也长大了一些,看着有个十四岁的样子,也不再是那么黑了,脸上肤色逐渐变白,本就清秀的脸更添一份文气。
向天歌笑骂道:“你懂个屁,老子宁愿被热死也不愿意被冻着,我就是不冷也得多穿点,这是生活态度!”
“嘿嘿嘿,还是少爷嘴溜,说不过您。不过少爷,快过年了哦,咱们到京城是春节前走还是春节后走?”任逍遥笑呵呵的回应道。
“春节后吧,哪有几个好商队是赶着春节前走的,傻小子。正好也要时间定制装备,一起在天云国京城过个年吧,正好带你去玩玩,这段时间赶路赶得人都麻了都。”向天歌的抱怨声中,官道上的人三三两两多了起来。
已经快到京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