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腾冲(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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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的员工餐,最终由迟肖全权负责。
据苗誉峰说,朱健有厨师常见职业病,就是下了班打死不再动锅铲,所以每晚的员工餐都是大家轮着做,本来今晚应该轮到苗誉峰了。
“你要吃菌子,我炒不熟吃,”苗誉峰乐得偷懒,“迟肖哥会炒,他手艺好。”
有几个人是不在店里吃晚饭的,下班就走了,剩下的人围坐一桌,几道家常菜,一个汤,焖一锅米饭。
迟肖把两盘炒菌子摆在离奚粤最近的位置上,由苗誉峰进行科普,这个是扫把菌,那个是牛肝。
苗誉峰对现在流行的野生菌火锅嗤之以鼻,说是一点都不精心,每种菌子有各自的炒法,这才叫不浪费食材。
桌上其他人热情地给奚粤补充,九十月份,菌子开始落潮收尾了,市场上菌子越来越少,不过收尾菌子和头水菌一样,都好吃,干干爽爽的。
奚粤左边是迟肖,右边是苗誉峰,她侧身,脑袋和苗誉峰的挨在一块,叽叽咕咕说话。
迟肖扔一道眼神过去:“吃不吃了?”
苗誉峰说:“哦么,她怕闹着。我说没毒,而且怕哪样?闹着么就习惯了。”
有人笑起来。
迟肖把菌子给奚粤夹了一筷子:“你捡的,你怕啊?”
奚粤很坦诚:“就是我捡的我才怕。”
朱健也笑:“别怕啊闺女儿,他逗你呢,今早刚从市场拿的,不是市场的菌子我们也不敢给客人吃。”
奚粤看一眼迟肖。
她想知道那些出自她手的蘑菇此时此刻魂归何处。
可迟肖拒绝接收,他不看她,只自顾自往她米饭上又夹一筷子:“就你捡那些,蔫头耷脑的,扔锅里我都怕丢我手艺。”
“刮目相看,迟老板,你......”
奚粤往嘴里扒了一口米饭。
菌子过了油变得嫩滑,又鲜又香,有肉的口感,这一口就把她的话噎住了。
再扒一口。
迟肖静静等她后文。
“......一,我以为你们这种店都是预制菜呢,”奚粤咽下这一口说,“二,我以为你就是大少爷,被家里安排了个营生,体验生活来了。这真是你炒的?”
“怎么,给你吃满意了?”
“嗯,满意。”
过后奚粤自己也回想了下,迟肖这个人,按照苗晓惠和苗誉峰的说法,家里人做餐饮生意,那他每年的巡店,就是拿着皇帝御旨下来检查,可他身上又没什么少爷病,看着就是平平常常一个人,除了外貌稍突出点,再也没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
他吃相还挺好的,端着碗,不挑食,也不发出声音,看起来吃东西特香,几口就下去了半碗米饭。
“有预制速冻的部分,公司有中央厨房,那是为了品控,”迟肖很坦白,“但是炒菌子在云南,预制,你就有点骂人了。”
苗誉峰喊:“开除省籍!”
“好好好我错了我错了。”奚粤握着筷子举起双手,露出手掌上细小的擦伤。
迟肖起身去添饭,顺便也给她添了半碗:“赶紧吃,补补。”
-
补补。
奚粤觉得自己确实需要补补,她需要再多吃半碗米饭,来补偿今天在山里心情体力的双重消耗。但当她放下碗还想再来一碗汤的时候,迟肖拦了她一下:“差不多了,别又撑得半夜睡不着。”
奚粤点点头。
吃完饭帮忙收拾桌子,陪着春在云南打烊。
等回到玛尼客栈,发现盛澜萍又给她留了灯。
她把灯关掉,轻手轻脚迈上楼梯,进房间,洗澡,顺手把在泥里滚过一圈的衣服也洗了,晾起来。
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晾干。
然后坐在床边,给膝盖重新涂了遍碘伏,贴上创可贴。
刚刚回来的时候,迟肖看她走路脚踝还是不敢用力,就把医药箱里的云南白药喷雾也塞进她包里。
奚粤有点受不了云南白药的味道,草草喷了喷,钻进了被窝。
......
这一觉,睡得叫一个长。
她好像很久很久没有睡过这么长,这么沉的觉了,以至于睡前窗帘漏了一个缝,第二天一早光线投到脸上,她都没有任何反应,只是翻个身,再次入眠。
好像无数棵大树的枝条将她捆绑住,动弹不得。
奚粤在翻身时有短暂的清醒间隙,她感到异常满足——爽,爽死了。
没有乱七八糟的梦,没有睡过了的担忧,不用恐慌闹钟会在下一秒突然响起,更无需在意有没有人会给她发什么需要马上回复的消息,此时此刻,她的人生就只有睡觉这一项任务。
这是一件多么多么令人开心的事啊!
......
奚粤一直在睡。
第一次醒来,是第二天的下午一点。
她眯着眼睛捞来手机,看到有未读,来自苗晓惠,早上发的,竟然是一则天气预报。
春在云南-和顺店:[9月12日,腾冲阴转多云,最低气温18度,昼夜温差大,湿度77%,出门带伞,晚间带薄外套。]
奚粤再次在心里对苗晓惠竖大拇指。
饭店的群发消息固然让人烦扰,但出门在外的游客很需要这样的小提示,苗晓惠请着假,仍尽职尽责,迟肖找到这样的店长,真该考虑给人家涨工资。
她给苗晓惠回了一个多谢的表情包,并关心一句:[阿姨检查得怎么样啦?]
苗晓惠没回。
奚粤把手机一扔,就又睡过去了。
第二次醒来,是晚上了。
窗外黑下去了。
她睡了整整一天。
起床想上厕所,可是头重脚轻,第一下差点没站起来,脚踩在地上,痛觉沿着神经一直传递到腰,迈出第一步的动作变得困难无比。
久睡后,爬山后遗症开始显现。平时从来没有锻炼习惯的人,日常运动量最大的活动应该是早晚高峰挤地铁,徒步十几公里对于奚粤来说,能挺过去是一关,能耐得住之后几天身体的延迟反应,是又一关。
皮肤上的擦伤很不舒服,扭伤的脚踝不舒服,腰不舒服,胳膊不舒服,大腿不舒服......酸,胀,痛,好像身子不是自己的了,完全不听使唤。
她强撑着起身,扶着墙去卫生间,再扶着墙回来......在房间地板的边角,她再一次发现一只长腿蜘蛛,可这一次连把蜘蛛赶走的力气都没了,完全弯不下腰。
她只能拿着云南白药喷雾,绕着蜘蛛喷了一圈......让它自生自灭吧。
然后重新倒在了床上。
想再睡一会儿,却再也睡不踏实了。
她望着天花板发呆。
窗外仍有朦朦胧胧的滴水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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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粤知道,又在下雨。
又下雨了。
回想一下,这是她来到腾冲的第五天,其中大概有四天都泡在淋漓不尽的雨水里,剩下半天乍晴,还有半天雾蒙蒙。
这五天她都干了些什么呢?
和顺古镇里逛得差不多了,古镇外还没怎么走,拍照片,写游记,吃米线,徒步,捡蘑菇......最后吃进肚里的还不是她捡的蘑菇。
除此之外就是,认识了几个人。
......
在腾冲认识的人,和以前认识的人有什么不同么?
如果一定要说一个,大概就是,她和这里的人相处都很放松,聊得来就热情地说多几句,聊不来也没关系,反正和这些人没有工作上的往来,没有任何人情世故需要纠缠,旅途结束后,再无交集。
看来人和人相识的起因,交朋友的契机,还有相处的环境条件,都极容易影响这段关系的走向。和旅行中认识的人成为好朋友,一定比和同事成为朋友容易得多。
可是。
可是然后呢?
她可以一辈子呆在简单的人际关系里吗?
可以留在这样的环境里,永远不回到本来的世界吗?
她可以一直用这个帅气的索隆pose的照片当头像,永远不换回以前的微信吗?
还是要回去的。
还是要变回以前的。
如果是这样,此行来到云南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短暂逃离的意义在哪里?
是像无数攻略里说的那样,逃离现实,治愈自身?
可她连自己的伤口在哪都不知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