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 14 章(2 / 2)
他知道闯下大祸,正不知如何是好,听见黄狗在叫,原来来福吃的蒙汗药不多,已经慢慢醒来。
这一下却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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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https:">哇叽文学网提供的《谪龙说》 14、第 14 章(第2/2页)
醒了胡七,他有了主意。
他曾经做过屠户,动作自然麻利,故意把朱二嫂脖颈弄得血肉模糊,又在身上造出几处伤口。
之前被他踹下地的婴孩没了气息,胡七来不及查看,以为已经摔死,索性一不做二不休。
他将婴孩扔到了狗窝里,正好营造一个来福袭击朱二嫂,叼走婴儿欲吃掉的假相,嫁祸也要做全套。
不料那孩子命不该绝之前只是摔晕了,又被黄犬细心舔舐,醒来后又睡了过去,这才逃过一劫。
这件案子唯一可怜了的,便是黄犬来福跟小黑崽儿。
七七八八地说着,前方隐隐地已经看到那挡路的大石了。
初守一马当先,正好看到路边上又有巨石坠落,他眼力尖行动敏捷,早看到底下似有人动,当即出手。
堪堪救下了胡四、以及那小黑崽儿。
胡四已然昏迷,被人抬起来之后才发现,那小黑崽儿竟趴在他身下,一动不动。
作为在客栈中听过了“故事”的诸位而言,几乎是刚一照面,就知道了小黑崽儿便是“故事”里的那个小崽子。
众人虽不知它为何竟出现此处,而这现场又发生了什么,但却各自惊异之际,各有猜测。
听故事是一回事,亲眼见着,又是另一回事。
如今胡四昏迷,胡七失踪,明知道黑崽儿来意不善,在场者对这小黑狗,却并无任何恶感。
为人者,又有多少能做到这小犬一样的地步。
青山抢过去,把黑崽儿抱起来,它的头向一边歪去,身体软绵绵的,身上却若干的伤口,那些伤有新有旧,尤其是它四只爪子,均已经磨破流血,看着惨不忍睹,它昏迷不醒,不知是死是活。
大家都围上去查看,只有初守站在原地,凝视着先前巨石坠落的方向。
他出刀击碎巨石之前,曾感觉那石头下坠之时仿佛阻滞了一瞬,还以为是自己错觉。
直到尘埃落定,在青山过去将它抱起的时候,初守明明看到,就在黑犬的身旁,卧着一只浑身金黄毛色的俊秀黄犬。
黄犬低头舔舐着小黑狗儿,小黑犬明明是熟睡着,一如小时候的黑崽儿,满是依恋的靠在它的母亲身边。
然而这一幕,除了初守,似乎别的人都看不到。
顷刻,初守走近车旁:“那个、那只黄狗……那就是来福吗?”
车内沉默片刻,似诧异:“百将能看到?”
“这么说,别人真的无法看见?那我怎么……”初守忽地又想起客栈内夏楝“召唤”云娘的那一幕:“你到底……”
夏楝道:“也许是我的错。我毕竟借了你的紫气,虽说你身上紫气鼎盛,可到底于你有些妨碍,不过你既然喝了那杯灵茶,应该会很快好转。”
初守很意外:“那茶是……”
“自然是难得的,以后你若再见到掌柜,还须多谢人家。”
“谢她?那掌柜看着可不像是好人,甚至看着……不太像人。”初守琢磨着说,又补充:“我可不是骂她,只是这么觉着。”
不得不说初百将的直觉颇准。
“那你觉着她像什么?”
初守道:“还真不好说。本来以为是狐狸精,可气味又不像。”
这已经不止是直觉的范畴了。
鹿蜀,形如马,白首虎纹赤尾,声鸣如歌。
上古神兽,福寿祥瑞。
这处地角前头有两道河,阴处又是山峦,极容易滋养阴邪之物,多年来有这鹿蜀镇守在此,便有那浑然天成的吉祥之力,将那些流窜的污秽之气冲淡镇压,而且这灵兽修行千年,手上却并没有沾染过任何人类鲜血,至为难得。
故而先前夏楝说让初守对那老板娘多说几句好话等语,可不是随口说说而已。
修行到这种地步,这鹿蜀已经到了能给人赐福、予以庇佑的能力,她既然愿意亲近初守,虽也有些许贪恋他身上紫气的缘故,但也未尝不是跟凡人之间的缘分,得她喜欢,自然好处无数。
比如那杯初守喂给夏楝的茶,自然不是寻常茶那么简单。
幸而他喝了。
“它受伤好重,快拿伤药来。”
“爪子都不像样了,也得包起来,唉……这是跑了多少路才磨成这样的。”
夏楝听着青山几人的议论,目光却看向那已经逐渐将要消失的黄犬的灵体。
那黄犬站在原地,满目依恋地望着昏迷中的黑崽儿。
夏楝知道它就要消散了,本来逗留人间已经勉强,先前又为了保护胡四跟小黑崽儿,拼尽全力挡住坠落的巨石,早已经耗尽所有魂力。
在最后的时刻,黄犬的目光贪恋般盯着黑崽儿,因为知道这一次的告别,就是永远。
初守顺着夏楝目光看去,也发现了黄犬的异样。
他想也不想,迈步走向黄犬。
初百将俯身,抬手在黄犬的头上抚过。
一点氤氲的白光自他掌心降落,竟将黄犬的身形笼罩在内,把那原本已经稀薄的灵体重新凝聚。
黄犬也很意外,她仰头看看初守,然后缓缓地向着他伏底身子,这是在行礼。
福禄白光笼罩着黄犬的魂体,消失于眼前。
初守却仿佛没料到,惊讶地看着空空如也的面前,又看看自己的手心,似乎不知发生了何事。
夏楝凝视着独自站在原地的初守,又看了看那被众人围着的小黑崽儿。
心海内却是纷纷然红尘倾乱:
——珍娘亲手杀死了唐郎,看着满是鲜血的双手哈哈大笑,整个唐府的人都吃了她下了迷药的饭菜,珍娘一个人屠了整个唐府,而后点燃一把火,连同整个唐府一块儿化为飞灰。
——两名拐子带着拐来的孩童,离开客栈,半路却遇到了山匪,拐子被杀,孩童被劫上山,然后是一口烧的滚开的大锅,恶人的狞笑,夹杂着孩童的惨呼。
——黑犬咬死了胡七,一口一口将他的血肉吞吃干净,甚至连骨头都啃噬殆尽,终究他化为犬妖,凶戾狰狞。
夏楝所见的结局,是一道似曾相识的刀光,那是初百将所用的偃月宝刀。
如今,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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