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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再拜祭一次冯值守,宋良宵重新收拾好行囊和谢大贵他们沿着瀑布后的山洞继续向日照山脉西侧前行。
而就在他们身影消失在瀑布后不久,一道白色影子谨慎的从另一处瀑布后冒出个头来。
随着它整个身躯慢慢显露,仔细一瞧竟是一头白猿。
白猿先是小心翼翼的跑到宋良宵他们离开的瀑布处看了看,然后又去了破败的茅草小屋,确定一切无异常后,它这才跑到冯值守的墓碑旁。
看着宋良宵立起的巨大石碑,它围着石碑是好奇的又看又跳,还时不时摸一摸石碑上刻着的字。
最后它攀爬上了巨型石碑坐在上边看向宋良宵她们离去的方向,发出了阵阵的猿鸣声。
已经走出山洞准备翻越前方小山的宋良宵耳朵一动,猛然回过头看向来时路道:“你们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
谢大贵停了下来,认真听了一会后道:“好像是猿鸣声。”
宋良宵好奇道:“那处秘境之中有猿吗?”
谢大贵摇摇头道:“未曾看到,但就算有也不奇怪,猿是一种很聪明的动物,我们在时躲起来了也不一定。”
这时古吉道:“也不知这只猿遇到了什么好事,它的叫声很开心。”
宋良宵惊奇道:“好厉害,这你都能听得出?”
被夸奖的古吉有些不好意思点点头:“嗯,这是我奇术的一部分,算不得厉害。”
宋良宵笑了:“怎么不厉害,别小看这沟通动物的能力,在外行走若是途经异兽区能规避不少麻烦,也能获得不少情报,古吉真棒!”
古吉挠挠发热的脸,更害羞地低下头。
顿时惹来谢大贵的莞尔及佐力的哈哈哈大笑。
到了下午,一行人终于翻过日照山脉进入到了大望西边境处,山脉以西乃是一望无尽的平坦黄土地,就连草木都是黄的,在这里绿色只是点缀。
在平坦的黄土地上行走了三日,他们终于抵达了大望西边境的最后一座城池——提拉郡。
提拉郡建立在一片平原上,一条河道将整个城郡给一分为二,由一座石桥所连接,城郡四周都被高高的黄土墙给围着,从附近的黄土坡高地上可以将一整个城郡一览无余。
这里是边城,进出城都需要有路引,城门口及城墙上都站了不少边关士兵,守卫十分严苛。好在谢大贵是大龙朝皇商,身上随时都带着通关文牒,守城士兵只看了一眼便对他们放行。
穿过黄土胚筑起的城门,一座带着异域风情的城镇呈现在他们眼前,与大望中心城郡古香古色的建筑截然不同,这里的建筑就简陋粗糙了不少,都是用黄土胚筑起的矮楼,最高不过四层,街上到处都是黄土不见一丝绿色,但也有一些建筑在屋顶和墙体上镶嵌着许多亮晶晶的宝石,在阳光之下光彩夺目,颇为耀眼。而这里的居民五官也比内陆人要更深邃,皮肤偏深麦色,男子头上缠着布做的帽子,女子则围着彩色头巾戴着薄面纱。
别看提拉郡的城市建设虽然简陋,但街市上的热闹却一点也不输内陆城郡的繁华街巷,往来到处都是行人,不止有当地居民,还有数量不少于当地居民的异国商旅。
谢大贵先是找了一家客栈,付了三日的房钱,准备在这里住上三日为进入鄂娜拉沙漠做准备。
毕竟这里将是他们行程之中路过的最后一个城镇,之后在抵达沙蜃城之前只能在沙漠之中露营,多花些时间做好万全之策还是必要的。
放好东西,他们便直奔提拉郡最大的骆驼集市。
骆驼在西域素有沙漠方舟之称,乃是进出沙漠必不可少的出行坐骑,它与异兽皮帐篷以及水蜴皮储水囊被统称为沙漠三宝,经常进出沙漠的旅人常道:如果不带三宝进入沙漠那便等于是自杀,有去无回。
而提拉郡有着整个西域最大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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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齐全的骆驼集市,一到骆驼集市前,一眼望去密密麻麻有近千头各种各样的骆驼被关在栅栏里。
从最便宜的几十银株普通骆驼到最贵的几十金株异兽骆驼这里都有。
他们要进入沙鬼蜮去寻找沙蜃城,普通骆驼完全无法胜任,于是谢大贵花了三十余枚金株买了三匹优质的赤炎驼。
赤炎驼属于骆驼中的汗血宝马,其浑身呈赤红色,体型比一般骆驼要大上两倍,无论是耐力还是脚力都远超其它品种,价格也是所有品种之中最贵,在沙漠里很多时候一匹好的骆驼可以救人一命,攸关性命之事可不能吝啬。
随后他们又前往兽皮坊去挑了一顶可容纳四人的燚牛皮大帐篷和数个水蜴皮做的水囊,此外宋良宵还往自己的带来的藤箱装满了各种异兽肉干以备不时之需。
三日后,清晨,他们收拾检查好行囊便退房离开提拉镇。
三匹赤炎驼除了一批用来驮行礼,剩下两匹,按重量均匀分配,佐力与古吉同乘坐一匹,宋良宵则与谢大贵一匹。
他们骑着骆驼继续往西,不到半日便抵达了鄂娜拉沙漠东边界。
在骆驼攀爬上第一座沙丘后,宋良宵看到了前方是一望无际的沙丘,连绵不断仿佛永远都没有尽头。
这是一个广袤无垠的沙漠世界!是自然伟力的造物!
在继续行走了两个时辰后,后方的平原已是消失不见,无论前后左右都是望不到尽头的沙丘,在这里只能靠日照和指南针来勉强辨别方向。
幸而宋良宵带来的鄂娜拉沙漠舆图足够精细,大家朝着第一处绿洲方向前行,不至于迷失了方向。
待烈日西落,一副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壮丽景色印入他们眼帘,也提醒着他们黑夜即将到来,必须停下脚步驻营过夜了。
第274章 第二百七十四章 宋良宵睡得特别香甜,……
夕阳余晖之下,四人挑了一处较为平缓的沙丘,卸下骆驼身上的行囊,取出搭建帐篷的特制沙钉及燚牛皮帐篷,开始扎营。
用了小半个时辰,圆顶燚牛皮帐篷撑了起来,约莫十见方大小,乃是用六块完整的燚牛皮缝制而成,燚牛皮韧性十足富有弹性,外边还涂有一层防火蜡,不但能抵挡风沙,雨水亦无法渗透,也不易起火,就好像一层结实的胎衣,能带来不少的安全感。
而帐篷搭建好后,天也黑了,沙丘之上开始刮起了冷风。
沙漠之中昼夜温差极大,往往白日四十多度到了夜里气温就会骤降到十余度,若是碰上极端天地,跌到十度以下也是有的。另外除却绿洲,沙丘地带几乎找不到树木柴火生火取暖,沙漠中的旅人一入夜便会直接钻入帐篷,燃起一盏油灯,裹着保暖的皮毛,在帐篷里呆上一整夜直到清晨日出再重新启程。
没有可燃的柴火木炭自然也就没法开锅做饭,沙漠里的第一晚,四人只能在帐篷里围坐着喝凉水啃干粮。
虽然他们这大半个月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外露营,可有谢大贵在,吃食上就从未被亏待过。
正所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宋良宵只觉得食不是滋味,吃了个半饱就不想吃了。
不止她如此,佐力和古吉也都是有一口没一口的啃着干巴巴的馍,面无表情。
看三人食欲欠缺,谢大贵自己同样也没什么胃口,他盘算着道:“按照舆图上的线路明日下午我们应该会抵达一处绿洲,沙漠中有水的地方就会有兔子和狐狸之类的动物与异兽,今晚就先克服一下吧。”
宋良宵觉得自己跟着谢大贵他们一行这段日子嘴都被养刁了,感觉一餐都有些难以为忍受,她提议道:“我们若是规划一下到沙鬼蜮的路线,有没有可能每日都能赶到绿洲附近扎营呢?”
关乎改善伙食的问题,佐力和古吉也很想知能不能行得通,于是大家都不约而同看向了谢大贵。
谢大贵沉吟了会道:“可以一试,将舆图拿出来容我再看看。”
宋良宵迅速掏出舆图铺在四人中央。
谢大贵手指从沙鬼蜮东南侧往下一路划过几处绿洲据点后方道:“每日都能及时赶到绿洲扎营恐怕做不到,但若是规划好且不碰上意外情况间隔一两日抵达一处绿洲还是可行的。不过在绿洲扎营虽然会比较便利舒适,但危险性却也更高。”
“毕竟鄂娜拉沙漠是一片无主之地,也是臭名昭著的不法地带,在这片沙漠里大大小小生存着数十势力,还有沙盗以及从各国逃离至此的逃犯,人员局势复杂,生活行走的都不是普通平民百姓,绿洲则属于必争的资源,若是狭路相逢免不得会打上一场。我们若是频繁进出绿洲很容易便会碰上麻烦。”
宋良宵想了想后问道:“鄂娜拉中的绿洲都有明确的势力归属吗?”
谢大贵道:“只有三处比较大的绿洲是有主之地,分别被红蝎教、亚克西氏族以及西斯兰教所占领,形成三处城镇规模的大型据点,旅人若想要进入这三大绿洲需要缴纳一定的保护费以及取水费。至于其他鄂娜拉上其他绿洲所有势力都达成共识属于所有人,但若是两队不对付的势力在绿洲中遇上定会为了争夺绿洲驻扎使用权而打起来,败者便会被驱逐。”
宋良宵闻言后道:“我们只是普通的旅人与这里任何势力都不认识,想来应该是能够和平共处,若真不得已要争地盘……我们也不见得会输吧?”
谢大贵先是一怔,随后对上她求证的目光,短暂的沉默后是当机立断道:“好,那我们就走这条线。”
自己怎么就忘记了队伍里有个能上天入地开山劈海的,若真遇上了到底哪一方更危险还真说不准。
就在大家拟定好接下来的路线,顶头的油灯突然开始轻微摇晃,帐篷之外响起了猎猎的狂风声。
除宋良宵之外三人瞬间警觉起来。
佐力立即出声道:“怕是遇上沙尘暴了,快把帐篷口扎好!”
不用他提醒,古吉已经先一步将进出口扎紧。
谢大贵则仔细观察油灯摇晃的幅度并侧耳倾听风声,片刻后说道:“听这风声还好,应该只是最普通的沙尘暴,只要在帐篷内等风暴停了便好。”
话虽这么说,但四人挤在一处狭小帐篷之中,外边又是恼人的风声,气氛免不得有些压抑。
这时,佐力掏出了一个小小的骨笛放到了嘴边,不一会悠扬婉转的笛音响起,一旁的古吉亦跟着清唱了起来:
我的故乡在沙漠之上,干燥而荒凉。
但它仍旧是我最爱的地方。
沙漠玫瑰在它四周盛放。
沙鹰在它上空飞翔。
这就是我的故乡。
我所热爱的故乡。
……
渐渐的,少年清亮的声音和悠扬的骨笛声驱散了外边风沙带来的杂音,也给宋良宵带来了安逸与宁静。
直到一曲终了,她仍旧有些意犹未尽。
忍不住鼓掌赞美道:“真好听啊,这是你们斯兰国的歌曲吗?”
被夸赞的古吉腼腆的点点头,佐力则乐呵呵道:“这是斯兰国流传很久的古谣,几乎所有的斯兰国人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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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反正现在也没事做,用来打发时间挺好。宋姑娘若是觉得无聊,不妨也哼一哼唱一唱故乡的歌谣,感觉会好很多。”
宋良宵忍不住笑了起来,故乡的歌谣呀,她几乎已经忘得差不多了,很多歌曲也就只记得一些段落,唱不完整,唯独只有一首歌能够唱全,但上次她一唱就立即被人给捂住了嘴。
遂调侃道:“可惜了,我家乡的歌在这里不能随便乱唱,太惊骇世俗,唱了说不定会脑袋不保。”
被她这么一说,佐力和古吉皆好奇的睁大了眼睛,就连谢大贵亦都看了过来,脸上带着探究。
佐力嘴快道:“什么惊骇世俗的歌曲?居然还能唱掉脑袋,嘿嘿……不会是某些禁歌吧?”
谢大贵瞥了他一眼,平静说道:“就算是窑子里最下流的小曲唱出来也只会让人觉得上不得台面,远到不了掉脑袋的地步。况且每个国家的禁忌都不同,就连檄文亦要在特定情况下方才有效。良宵说得我亦都好奇,不知能否唱一段,容我听听到底是什么样惊骇世俗的歌曲?”
佐力和古吉亦跟着一起点头,他们同样也想知道是什么样的禁曲。
对上三双探究的眼睛,宋良宵玩心顿起,她假模假样用拳头抵着唇轻咳道:“咳咳,你们真想听呀?我丑话可说在前头,听完若是出了什么事,我可不负责哦。”
瞬间,佐力瞪大了眼,有些惊恐道:“等等,宋姑娘,你要唱的不会是什么诅咒人的曲子吧?!”
古吉也跟着紧张起来,并默默的把手贴上了耳朵。
宋良宵只嘿嘿一笑,作神秘莫测样道:“你们一听便知,我马上要唱了哦……”
“等……”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在佐力惊恐万分的眼神之中,宋良宵站起身高亢的将一整首国歌一气呵成的唱完。
唱完后方才朝着一脸呆滞的佐力嘿嘿的笑了两声道:“佐力兄,这首歌如何?”
佐力这时才发现自己是被宋良宵给捉弄了,忍不住挠头傻笑道:“呵呵呵,曲子挺慷慨激昂的,词的确有些惊骇世俗了,还真是无论在哪国都有掉脑袋的风险。”
宋良宵也没指望他们能理解歌曲里所包含的意义,只笑笑道:“看吧,我并未说谎。”
哪知就在这时,一旁竟是传来了轻声的赞美。
“真美……”
宋良宵侧过首,发现谢大贵盯着自己目光就像夜里星辰般明亮炙热。
这异样的目光让她忍不住一个激灵,声音有些颤抖道:“什么……什么真美……”
“歌。”
谢大贵笑道:“我说这首歌真美,它的名字是?”
吓死了,她还以为对方那个眼神对自己有什么想法呢,宋良宵为自己的一惊一乍感到羞愧,但同时另一种异样的情绪从心底升起:
他,听懂了?!
“这是我家乡的国歌,《义勇军进行曲》。”
“《义勇军进行曲》……是个好名字。”谢大贵视线透过她看向远方,语气感慨道:“良宵的家乡一定是个非常美好地方吧,说真的我很羡慕,想到良宵的家乡去看一看,哪怕只看一眼也是好的……”
这一次,宋良宵清楚的看到了他眼里的向往,谢大贵是真的明白这首歌所代表的含义,也因此而赞美期许。
她忍不住眼眶微微发热,这一刻她觉得自己终于被认同了。
于是她用力点头试图掩饰那发红的异样眼眶,露出灿烂笑容开心道:“是啊,它是一个美丽而伟大的国度,是我一直引以为傲的故乡,只是可惜我已经回不去了,再也回不去了,不然我一定带你们去看看!”
谢大贵自然没有忽略其泛红的眼眶,也明白了为何她能够有魄力割舍得下封屿。一个能够将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当做一国之歌的国家所孕育出的花朵,骨子里会带着对自由平等的渴望以及对高高在上权贵的厌恶是再正常不过之事。
他愉悦的笑了,真挚道:“如此美好的世界不能亲眼所见的确是有些遗憾,不过今日能从良宵处听得这一曲,也算窥一斑而见全豹,观滴水可知沧海,足以。”
无人知晓,年幼时的谢怜卿常被戏班主的孩子欺负,不停被骂是贱种是奴隶,他总是不服,凭什么都是从娘胎里生出的人,自己却会是贱种是奴隶,越是反抗就越是会迎来更多的欺凌与殴打,于是伤痕累累的他会到神龛前祈求,祈求神明把他与娘亲带到一个没有奴隶不会把人分三六九等的国家。
后来他慢慢长大,方才逐渐明白这世间根本就没有这样的国度,自己年幼时的愿望不过是虚无缥缈的幻想罢了。于是所有人都想要让他认命,包括他那柔弱不能自理的娘亲,每次开口亦都是让他寻一个好的家主安安分分做一辈子家奴,娶妻生子,然后世世代代子子孙孙都是奴!
可他不愿认命,哪怕入眼皆是鲜血淋漓的残酷事实,他都不愿认命,他是个人!凭什么!
如今的谢怜卿身上依旧残留着奴隶的印记,但却再也无人胆敢真把他当做奴隶任意欺辱,在走过许多地方之后,他就算不愿亦不得不承认那些美好的锦愿终究是妄想。
直到现在……
谢大贵今日特别开心,他从袖管中掏出了一杆短笛,学着宋良宵高唱的曲调轻轻吹奏了起来。
佐力和古吉都惊呆了,原来自家大贵哥原来也是会乐器的,但他们却从未见其弹奏或是吟唱过任何歌谣。
宋良宵也很开心,眼泪不停的掉,她跟着谢大贵的曲开始吟唱,一遍又一遍。
鄂娜拉的沙漠之夜,彻响起了《义勇军进行曲》……
清晨,沙尘暴已经停歇,他们迎着晨曦骑上骆驼继续赶路。
宋良宵坐在摇摇晃晃的赤炎驼身上,眼睛渐渐有些疲乏,昨夜她不但唱了好多遍国歌还和谢大贵聊了很久关于故乡的事,一直到对方安然入睡,自己都还亢奋的在絮絮叨叨,来到这个世界后她很少会和人深聊,哪怕和小虎谈论故乡,她都会非常慎重的用词以免带太多主观情绪误导对方,可和谢大贵闲聊她可以畅所欲言无所顾忌,她的思念与赞美可以毫无保留倾泻而出。
无论多天马行空,谢大贵总能够欣赏或理解,若不是对方真不会自己国家的语言,她都要怀疑对方是不是她的老乡。
太亢奋的结果就是此刻她眼睛已经快睁不开了,盯着前方谢大贵宽肩窄腰,她挣扎着和自己说:就一会,我就靠一会会……
与之相反,谢大贵昨夜睡得极好,从少年时起他便很少有能安稳的睡眠,但昨夜在宋良宵描绘的美好世界中,他闭眼睁眼便是天亮。
就在他聚精会神低头看手中指针确定他们一行方向是否正确时,一个柔软温热的触感贴上了他的背脊。
谢大贵浑身有一瞬间的紧绷,但很快他便放松并出声试问道:“良宵?”
低沉的男音让宋良宵倍感安心,她轻轻的嗯了一声,嘴里嘟喃着:“……一会……就……睡一会……”
谢大贵胸腔之中发出了低沉的笑声:“好,你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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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昨夜她给自己讲故事一夜都没合眼,也难怪古吉他们不曾把自己叫醒守夜。
沙丘之上驼铃声响,伴随着男子轻哼着《义勇军进行曲》的旋律,宋良宵睡得特别香甜,梦里高楼大厦,人潮涌动,飞机穿越流云,她又再回故乡。
第275章 第二百七十五章 宋良宵再睁眼时,日已……
宋良宵再睁眼时,日已偏西。
她整个人软软靠在令她感到心安的“肉垫”上,有种今夕是何夕的茫然。
直到她记起自己是谁在哪准备赶什么时,是惊得瞬间坐直,看着前方被自己当成枕头的背影,她的脸迅速变红发热。
感觉自己背上一松的谢大贵则轻笑着道:“良宵醒了?”
宋良宵脸低得都快埋到沙子里了,声弱蚊蝇道:“抱歉,抱歉,我不小心一下睡着了……”
说完她又仔细检查了下谢大贵后背的衣裳,她没有在人家背后流口水吧?实在是太丢人了!
谢大贵笑道:“无妨,昨夜你大概不曾睡好,反正这一路也都是坐骆驼,再过一会我们就要到绿洲了,等到绿洲再起来也不迟。”
宋良宵听着是惊道:“什么!我们快到绿洲了?我这是睡了多久?!”
“宋姑娘你醒啦!你这一路睡了差不多三四个时辰,看你睡那么香,这一路也没什么事,大贵哥让我们别吵醒你。”
回答她的是跟在后方的佐力,不知为何对方看自己的眼神有种老母亲在看女儿的感觉。
宋良宵看了看天,自己这一觉睡得可真够长的,然后她的肚子这时亦发出鸣叫声提醒她午饭还没吃。
这咕噜噜的声音谢大贵自然也听到了,笑道:“差不多还有一个时辰我们就到达目的地了,良宵不如先吃两块干粮垫垫肚子,等到绿洲扎好营我们再吃正餐。”
此刻的宋良宵一脸生无可恋,但很快她便想通了,这也不是第一次发生,若不是自己已经打从心里认同他们也不会如此松弛,也算是过命的交情了又何必纠结那么多呢。
于是她摸出干粮道:“大贵兄说得有道理,我会留些肚子出来吃正餐的,希望今天能猎到沙兔,大贵兄的烤兔肉两面金黄还抹着蜂蜜,香甜可口可真是堪称一绝啊!”
紧接着后方古吉的声音悠悠飘来:“良宵姐姐,你别说了,我也想吃烤兔肉了……”
佐力也嘀咕:“我也想吃……”
瞬间,四人都不由笑出了声,谢大贵笑道:“好!等到了绿洲我们就去堵沙兔洞,今晚吃烤兔肉!”
有烤兔肉作为动力,一行人是情绪高昂,一个时辰后他们如期抵达绿洲。
这片绿洲也就十亩地左右,中央一半是湖,各种植物围绕在湖四周茂密生长,别看这里地方不大,但在沙漠之中这一滩小小水源绿地足以养活附近方圆百里的生灵,形成一个闭环的生态圈。
他们挑了一块离湖水比较近的平地,将三只赤炎驼栓在湖水旁任由它们自己补充水分。然后和之前一样分工,佐力开始搭帐篷,谢大贵准备作料和起锅,宋良宵和古吉则负责狩猎。
他们运气很不错,这处绿洲有不少沙兔洞穴,古吉把小宝放出锁定了几个有兔子的洞窟后,宋良宵便放出小骨,不多会便从兔子洞里抓出了一串浑身黄毛的沙兔。
古吉数了数一共抓到了四只,鄂娜拉沙漠亦属于异兽区,这些沙兔皆为异兽,个头都不小,一只差不多在二十斤左右。
待回到据点,他便立即朝着谢大贵与佐力炫耀道:“大贵哥!佐力哥!快看,我们抓到了四只肥沙兔!”
谢大贵笑道:“战绩不错,我这边还发现些白刺果和沙葱还有肉苁蓉,待会再弄条鱼还可以加个汤。”
佐力更是哈哈大笑道:“哈哈哈,太好了,啃了一天多干粮,终于可以吃顿好的了!”
于是古吉开始麻利的处理起沙兔,佐力还在弄帐篷,谢大贵则站在湖泊旁准备捉鱼,只有宋良宵无所事事,不过她也没闲着,坐在一旁掏出一块肉干边啃边自觉的当起了盯梢人。
只是才啃了没两口,她耳朵微动,阵阵马蹄踏黄沙的声音从远处传来。
不多会,视线内沙尘滚滚,一队骑着黑色马身羊头异兽的队伍朝着绿洲方向飞奔而来。
宋良宵肉干还含在嘴里,平静无波的提醒另外三人道:“有一队人马往这边过来了,看架势应该也是准备在此地扎营过夜的。”
谢大贵盯着水面头都未抬道:“嗯,绿洲是沙漠之中最好的扎营休息地,只要不来打扰我们,无妨。”
佐力和古吉也都是看了一眼便继续手中活计。
宋良宵微微眯着眼,看着那队人马行至他们约莫三十丈处急刹而停,对方也在观察他们。
这一支队伍一共有十五人,有男也有女,男子穿着在沙漠中行走最常见的灰色劲装,戴着同样颜色缠头,腰间佩戴着武器,肩膀上披着黑色披风几乎包裹住全身;女子则穿着紧身的低胸短装以及低腰阔腿丝绸裤,腰间缠着装饰的腰链,佩有弯刀,她们身后同样披着黑色披风,婀娜身姿在披风之下若隐若现。
他们观察了片刻,确定宋良宵他们只有四人后,方才驱使坐骑来到跟前。
眨眼十五匹高大的似马又似羊的异兽排成一排将宋良宵他们及他们那顶十见方的小帐篷给围在了中央,气势如虹。
没了扬起的沙尘阻碍,这会宋良宵方才看清他们的面容,十五人都是斯兰地区人典型样貌与佐力和古吉他们相似。
队伍的领头者是一名五官刚毅俊朗,有着灰色瞳孔的异域年轻男子,他与其他人穿着唯一不同的地方便是缠头上插着一根黑色的禽类翎毛。
对方一眼便看到坐在地上的宋良宵,顿时眼睛一亮,将坐骑驱赶到离宋良宵不到三步的距离,轻佻问道:“我是渡鸦的头领哈克斯,美人儿,要不要跟着我呀。”
对生活在西域斯兰的男人们而言,东方中原地带的女子柔美纤细,皮肤白皙娇嫩,对他们有着致命的诱惑。
所以哪怕宋良宵穿着粗糙灰色的麻布衣,也掩盖不了她远比西域女子要白皙细腻的肌肤以及宛若幼鹿般的澄澈眼眸,哈克斯只一看眼便被其所以俘获。
宋良宵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看着他,忍不住回忆自己上一次被人给调戏是在何年何月,对方最后的下场又是什么。
她身后的小伙伴们亦被震惊到了,尤其是佐力看向哈克斯的眼神充满了佩服与怜悯。
只是哈克斯浑然未觉,他看美人只看着自己不说话,又见后方三个男人视线都集中在了自己身上,是傲然的抬起头,将三张面孔一一扫过,最终视线停留在了谢大贵身上,用高高在上的口吻对宋良宵道:
“他是你的男人?”
宋良宵一愣,迅速扭头去看谢大贵,却见谢大贵站在水中手里拎着条鱼,挑着眉好整以暇的看着哈克斯。
哈克斯还以为自己猜中了,嗤笑一声道:“呵,瘦弱不堪,容貌丑陋,美人你的目光可不怎么样呀,哈哈哈哈!喂,那边的男人你敢过来与我一决高下吗?若是赢了,你可以带走我的女人,若是输了则把你的女人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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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
语毕,一名明艳的斯兰女子骑着坐骑从后方队伍走了出来,她脱掉了披风,露出一头栗色秀发与妖娆丰腴的身姿,她小麦色的肌肤泛着健康的光泽,如同炫耀一般骑着坐骑来回转了两圈,视线灼热的直勾勾的望向了谢大贵。
顿时渡鸦队伍之中瞬间爆发出了热烈的欢呼与口哨声。
在鄂娜拉沙漠之中想要得到什么便要去争去抢,在这里实力至上,人们解决问题的方式是抢夺与决斗,女人们也只会青睐强者,谁最强她们便跟谁睡,这里没有爱情,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廉耻,在环境恶劣随时都会死人的鄂娜拉沙漠之中,人们只考虑如何在这里生存与繁衍下去。
只是谢大贵根本就不为所动,他收回视线提着鱼走了上来,开始处理鱼鳞与内脏准备将鱼下锅。
看他这般做派,渡鸦们立即发出了嘘声,并高声喊骂道:
“孬种!连挑战都不敢接!”
“哈哈哈,软蛋一个!”
“大望国的男子都他妈的是绣花枕头,中看不中用!”
“既然连男人都不是,还留着□□里那二两肉做什么,还不如切掉丢了做个阉人!”
“哈哈哈!懦夫!”
……
任凭他们叫骂得再难听,谢大贵就像是失聪了一般,没有任何一丝反应,手中处理鱼的动作犹如行云流水般,半点也不受影响。
倒是宋良宵听不下去了,拍怕屁股站起身,直视着哈克斯道:“他不瘦弱,也不丑,你们可比他丑多了,还敢舔着脸过来找麻烦。”
她可是在大贵兄背后靠了一个白天,隔着麻布衣都能感受到衣服下方紧实有力的背部肌肉,瘦弱不瘦弱她很清楚,至于说丑那更是无稽之谈,大贵兄的容貌虽然普通,但一米八五以上的高挑身材,宽肩窄腰,加上沉稳的气质比一些流里流气光有样貌之人不知要好上多少倍!
没错,她说的就是哈克斯这样的人,确实他有一张带着异域风情的俊美面容,但那带着匪气的流氓目光让人恨不得啐一口离得远远。
哈克斯露出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他身后的渡鸦伙伴也都是一脸震惊,四周瞬间安静了下来。
“美人,你这是在沙漠中行走太久被风沙迷了眼么?我比他丑?哈哈哈哈!美人居然说我这鄂娜拉沙漠的雄鹰丑?!”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后方瞬间爆发出了巨大的嘲笑声,哪怕放在斯兰国哈克斯也都是标准的斯兰美男子。
刹那,哈克斯目露凶光,抽出腰间的弯刀直指向了谢大贵厉声道:“一个大男人躲在女人身后,让女人替自己出头算什么英雄!是真正的男人就站出来堂堂正正与我一决胜负!来!出战!”
他身后所有人亦同样拔出了腰间的武器,高喊道:
“出战!出战!出战!”
顿时,杀气弥漫,战斗的硝烟一触即发!
第276章 第二百七十六章 不知不觉之中,黑夜渐……
只不过这边战意冲天,另一边却是净如止水。
三人都在各忙各的,只有宋良宵一脸看傻子的模样看着这一群沙盗,觉得要打就直接上,在这里喊口号打口水仗是什么意思?
都说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到这份上了,对方还无动于衷,甚至连眼神都不给一个,原本战意升腾的渡鸦一行也没了兴致,哈克斯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很快便无人再叫喊。
他若有所思的盯着宋良宵他们看了好一会,最后嘲笑般的冷哼道:“呵,孬种,真是扫兴!美人儿,你若是想明白了,我哈克斯的怀抱随时都为你而敞开,相信我,跟我在一起你会尝到和弱鸡在一起感受不到的美妙滋味!哈哈哈哈哈!日后就算赶你也不会肯走!”
说着他自顾的大笑起来,其余的渡鸦部下亦跟着嘲讽式放声狂笑。
笑完,哈克斯表情一收冷漠的朝众人喊了声:“我们走!”
眨眼,十五人众的队伍策鞭扬起沙尘,转到了湖另一侧的与宋良宵他们相距最远的地方下坐骑扎营。
宋良宵微微皱了皱眉,有些意外对方的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的姿态。
谢大贵处理好手中鱼丢到锅里放上调料配菜盖上盖子后,也来到了宋良宵身旁,与她一同看向湖对面道:“看来并非是个莽夫,他方才一直都在试探我们。”
宋良宵看着那些已经开始嘻嘻哈哈笑闹扎营的“渡鸦”们,是道:“他们到底是什么人?试探我们的意义何在。”
谢大贵道:“应该是一支沙匪,至于为何要试探我们……”
他看了眼宋良宵后道:“他看上你了,想看能不能抢过来,试探后觉得没有绝对把握,便只得作罢。”
宋良宵撇了撇嘴道:“啧啧,方才他要是直接就动手就好了,如今被你这么一说弄得我有些想上门去找麻烦了。”
正好对面哈克斯发现了他们在看自己,还朝他们二人挑衅的扬了扬下巴。
谢大贵低声笑道:“咬人的狗大部分都是上来就咬,会叫的狗一般不咬人,和狗计较什么,准备准备,兔子已经上烤架,再过一会咱们就可以开饭了。”
宋良宵顿时精神为之一振,笑道:“行,我去帮你看火!”
就在他们讨论哈克斯一行同时,哈克斯同样也在观察他们,方才被当做战力品的那名斯兰女子走到他身后,用手臂环住他肩膀道:“怎么,还舍不得那个细皮嫩肉的小美人?”
“哈娜。”
哈克斯叫出女子的名字,并用力一拉将女子锁在了怀里,将头埋入其傲人的凶部,笑道:“那小美人一看就是个青涩的,哪有你这熟透了的果子甜美诱人。”
哈娜听着是咯咯咯直笑,一把推开他脑袋嗔道:“口是心非,少甜言蜜语糊弄我,那几人不好下手?”
哈克斯收起轻佻的笑容,微眯起眼道:“嗯,他们既不像商旅也不像逃难者和逃犯,我判断不出他们来历,而且方才我们那么多人将他们围住挑衅,他们都面不改色,不似强装镇定,更像是有十足底气。”
从小就生活在鄂娜拉沙漠上的哈克斯比谁都清楚这片沙漠的残酷,在这里无论是动物还是人都善于伪装,哪怕是随处可见不起眼的沙包下方也可能隐藏着致命的危险,对方只有四人,其中一人还是个半大的少年,便敢闯这片危险沙漠,他不得不谨慎对待。
哈娜望向湖对面,那边炊烟袅袅伴随着一股香甜的烤肉香气一同飘了过来,她亦认同哈克斯的话道:“你说得没错,他们看着十分放松对我们没有丝毫惧怕,甚至连盯梢的人都没有。哎呀,我还以为能多一位东方美人妹妹,可惜了。”
哈克斯看着那边盯着烤兔笑靥如花的宋良宵,心有不甘的舔了舔唇,又瞥见后方同伴们已经将帐篷搭建好,他揽过哈娜的纤细的腰肢,目光宛若要进食的恶狼:“有何可惜,我独宠你一人不好么?”
说完,他一把抱起哈娜径直走向了帐篷,将哈娜丢进帐篷后,他脱下自己的黑色皮肤,露出青筋虬结的结实手臂,俯身压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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