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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沈昱摸到空烟盒这才发现自己不知不觉竟然抽了一盒烟。
他从小就有特别好的自制力,一周定的烟量是三根,最近却屡屡破界。
强迫自己不再胡思乱想,洗澡换了睡衣躺在床上,一想到她就在隔壁,一墙之隔,他翻来覆去还是睡不着。
她跟自己来爬山,住酒店,最起码还是很信任的吧?
这是不是可以成为男女关系里的基石?
她要是把自己定位成一个可以信任的哥哥,会不会彻底没戏?
一会是天堂一会是地狱,根本没法睡,也是这个时候他在知道,原来,喜欢一个人是胡思乱想。
头都疼了,索性开灯起身,已经一个小时过去了。
又推开门在院子里转了一圈,最后绕到屋后,借着微弱的光,用石头在她的墙屋上刻下几个字。
他把暂时不能宣之于口的爱意镌刻在了墙上。
或许是因为宣泄出去的关系,这回总算是睡了过去。
黎明前。
唐元元隐约听见门上传来敲门声,她以为是沈昱,揉着眼睛推开门,却是服务生。
沈昱叫了服务生来喊她,唐元元打开灯,快速刷牙了衣服,5分钟就出了房间了。
院子里一盏灯也没有,沈昱坐在亭子里的石凳上,手里拿着一只手电筒玩。
唐元元打着呵欠走过来问:“怎么不开灯啊?”
沈昱听见她声音,偏头看过去,目光落在她脸上,卧蚕饱满又水嫩,她睡的很好,看起来完全没有认床:“开灯会影响观看日出,这会子暗下来是最合适的。”
唐元元觉得有道理,回房间把灯给关了,整个院子都陷入了黑暗,伸手不见五指。
“黎明前最黑暗,原来说的是真的,”唐元元把手摁在自己脸上:“这要是有人来揍我,怕是走到我面前都不知道。”
她不知道,沈昱借着浓郁的夜色,身体往前倾斜了一点,风拂起的她发丝吹在他的脸上,满足的弯起唇。
这是自己离她最近的一次。
喜欢是渴望靠近,他从如此渴望靠近过一个人。
唐元元,我好喜欢你哦,他无声的,轻轻的张着嘴巴说。
天光骤然亮起,火红色的光越过山脊线,霎那间天地都亮了起来,薄云如仙雾滚滚,唐元元把相机对准了太阳,云层。
身后,沈昱把相机对准了她,金光渡在她脸颊,对他来说,这是比日出更令他想记录的一瞬间。
*
沈昱以为,下一次见到唐元元至少要在两个月之后,没想到才过了几天就接到了唐元元的电话,此时他正在办公室看一份文件:“桂林山水甲天下,古人诚不欺我,这里的风景太出照片了。”
沈昱搁下文件,曲着手指在桌面上敲了两下,语气很淡:“我可以理解为,你在邀请我一起去拍照片吗?”
唐元元手指弯着电话线说:“要是有人一起当然好,一个爬山有点没意思。”
沈昱:“我看一下飞机航班,我一会给你答复。”
摁了电话,沈昱拨通了内线电话,秘书很快恢复,两个小时以后就有一班飞机,不过没有头等舱了,沈昱让秘书订机票,又让华叔收拾行李直接送去机场,还不忘嘱咐他准备一份给张兰草的礼物。
范特助忍不住提醒:“小沈总,您这两天还有两个重要的商务会面。”
沈昱整了整领带:“你看着处理。”
范特助:“……”
四个小时以后,沈昱推着行李箱出现在了桂林机场,唐元元坐在机场的金属质感椅子上,嘴里嚼一块泡泡堂,硕大的球从她嘴里吹出来。
看见沈昱,她眼睛弯起来一点,从椅子上起来,灵动的像一只小兔子,蹭的一下就到了他面前。
沈昱还是白衬衫,西装裤,线条修长清隽,面上的表情很淡,像公事公办的商务会谈,恰到好处的笑意和礼貌:“张总晚上有空一起吃饭吗?给她带了一点薄礼。”
唐元元:“她忙着呢,很晚才回来,我没跟他说你过来的事。”
沈昱把瓷器转交交给唐元元:“那你替我转交吧。”
唐元元笑说:“我带你去吃这边的特色小吃。”
米粉,油茶,艾叶粑粑都不错,吃过饭之后就各自回酒店房间,唐元元拆开瓷器,上好的瓷釉,在灯下闪着盈盈的质感,好看的人都想直接吃了,看起来是收藏级别。
出手还真是大方。
唐元元脸枕在瓷器上,细细思考沈昱这个人。
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有点不可思议,他总是绅士又冷静,连吃饭都赏心悦目的,连一句失礼的玩笑话都没说过。
沈太太也是优雅美丽款的,会跳舞,会弹钢琴的。
一夜好眠,唐元元舒展着懒腰起床,慢吞吞梳洗完,又喝了一瓶牛奶,吃了一点饼干,磨磨蹭蹭到十点才拨通了沈昱的手提电话问:
“你吃早饭了吗?”
“还没。”
“那我们一起吃吧,我想吃米粉。”
“好,我在大厅等你。”
唐元元慢吞吞出了门,沈昱已经等在酒店大堂,不同于昨天的精英范,今天穿的休闲,t恤牛仔运动鞋,配上刘海,有一丝丝可爱了。
但这个人精致,即便是坐在沙发里,脊背依然绷的笔挺,沉稳又睿智。
沈昱要了一份小份的米粉,唐元元注意到他加了一点醋和辣椒油。
他昨晚吃米粉要的是不辣的,也没有加醋。
唐元元也没见过他吃面的时候加醋。
相比日月双塔漓江游船这些地方,唐元元更喜欢相公山,群山环绕,白雾翻腾,云层壮观,就很出照片。
下山的时候沈昱照旧走在前面,他忽然听见哇的一声,回头,唐元元蹲在地上捂着脚踝。
“怎么了?”沈昱赶忙一个跨步在她身边坐下。
“我的脚好像扭了。”
“能动吗?”沈昱掀起她的裤腿,看见她脚踝上没有明显的红肿,稍稍放心。
“不敢动,疼。”
沈昱思考了一秒说:“那你别动,估计是扭到一点筋骨,但是不严重。”
唐元元状似苦恼的看着绵延的山脉:“这么远的路,怎么办啊?”
沈昱在她身前蹲下来:“你上来,我背你下去。”
“你行吗?”唐元元忧虑的说:“一个小时的路程呢。”
“我行的,你上来吧。”
“那你把相机给我吧,我挂着相机。”
唐元元身子往前倾,手在他脖子前绕一圈扣住,爬到他背上。
沈昱把她往上颠了颠,指尖痉挛了一下,隔着牛仔裤攥住她的大腿,只觉得心跳都快了。
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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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能听见她的呼吸声,纤长的手指搭在他脖颈下一点,只觉得又香又轻。
“你累不累啊?”
唐元元掏出手绢给他擦已经湿透了的刘海,“要是不行就把我放下来吧。”
“我能撑住。”
沈昱双手早就汉湿,把她往上颠了颠,“骨头要是伤到是一辈子的事,你现在不能乱动,有没有疼的厉害一些?”
唐元元半垂下眼皮,看着他白皙干净的半边脸汗湿,痛苦的唉一声:“有更疼一点。”
沈昱目光转了一圈,看见一块大石头,蹲下身慢慢把唐元元放下去,又掀起她的裤腿,没有红肿,手轻轻搭在脚踝处稍稍用力,唐元元哎呀的喊着疼。
沈昱安慰她:“你别害怕,应该不是大问题,要是骨头伤的厉害该肿了。”
沈昱一口气喝光了一瓶水,又把唐元元背了起来。
“对不起啊,是我太不谨慎了,害你这么累。”
沈昱不觉得手脚酸疼,没觉得汗如雨下,他只感受到她擦过耳边温热呼吸,女孩的手腕细腻柔软,人很香。
他想照顾她一辈子。
“不累的。”他是自愿的。
唐元元把脸放在他肩上,凑近他耳边:“你真好。”
带着热气的呼吸钻进耳廓里,沈昱只觉得耳朵痒的厉害,头皮都发麻了。
山道两侧有一些杨柳,阳光如流水一般倾泻在漓江上,薄薄的清风一吹,那些光点跳跃浮动。
跟着极速跳动的,还有他砰砰的心跳。
只要她的脚没事,他背她走多远都没事。
到了山脚下,沈昱半蹲下身把她放下,抹了一把脸上的汗,小心翼翼抱进车里,又检查了一遍脚踝,依旧没有红肿。
唐元元说:“我觉得好多了,直接去酒店休息就行了,还是别去医院了。”
沈昱:“还是去拍个片子吧,我能安心点。”
唐元元:“我讨厌去医院,我要回酒店休息。”
沈昱:“那你答应我,如果今晚不舒服了,一会直接去医院,不能再反对。”
“嗯。”
车子到酒店,沈昱停好,又小心翼翼把她从车上抱下来,穿过大堂进了电梯,抱到房间门口轻轻把人放下,“房卡带了吧?”
唐元元从口袋里拿出来房卡,解锁,脚步轻快的走进房间里,不复刚才的痛苦和哀怨。
沈昱愣愣的盯着她,站在门口忘记了反应。
“我骗你的,我脚没扭着,你生气吗?”
沉默了好一会,沈昱吞了吞口水:“你没事就好,我先回房间了。”
“我的脚一点红肿的痕迹都没有,明明是正常的脚踝,你却背我一个小时,你就没什么想说的?”
沈昱现在只想快点离开:“我没想那么多。”
还真够怂的,唐元元看着他的背影说:“我看见墙上的字了。”
第122章
“卷子啊卷子,学生的命根。”
唐元元拿起卷子仰着脑袋看啊看,又把硕大的试卷折成飞机,哈一口气吹出去,飞机绕着沙发转了一圈掉在了地上。
她鼓着脸颊开了一瓶汽水,晃悠悠的喝完才把卷子捡了起来,重新在书桌上铺平,这个时候门上传来叩门声。
是沈昱。
他大概是刚洗过澡,换了一件白色的T恤短裤,鬓角的发丝还有微微湿,贴在额头,手里拎着饭,足足有七八样。
唐元元正好不想出门了。
这边所有的小吃都有,还有她喜欢的炸鸡。
唐元元眼睛星亮的盯着丰富的肉食,沈昱被她笑道,忍不住弯了弯唇角。
他的养猪计划,看起来能实现了。
唐元元迫不及待的拿起鸡腿咬着吃,手上弄的油油的,这个时候房间座机响了。
“应该是我妈。”
“我给你拿话筒。”
沈昱搁下筷子,去茶几上拿了电话过来,骨指握着话筒贴到她耳上。
她耳朵又白又小,耳尖上有一颗棕色的小痣,弯弯的、圆圆的,可可爱爱的,几丝碎发垂在耳朵前。
可能是话筒隔着发丝,唐元元耳朵往话筒上蹭了蹭。
沈昱伸出指尖,勾起她轻软的长发剥到耳后,小小的耳朵完完整整的露出来,唐元元就老实的不蹭了,雪腻的耳朵和艳红的话筒形成鲜明的色差,显的更可爱了。
沈昱冷静的转开眼眸。
唐元元点破了那层窗户纸,他反而冷静了下来。
他比她年长几岁,更应该分清楚什么阶段对她而言是最重要的。
他觉得自己能克制住,所以在唐元元说看到了石头上的字,他只是回她,“你现在最重要的是高考,别的事,等你考完试再说。”
“……我正在吃呢,有肯德基,大鸡腿……我知道,我吃蔬菜了!”
听见唐元元说“再见”,沈昱把话筒放进座机里,放回原位,自己也回到原位吃饭。
吃过饭,沈昱没有多停留,把所有的垃圾收进袋子里带走,又回了自己房间工作。
次日,两人一起去银子岩拍照。
这个时节外面热的要把人融化,溶洞里就很凉快,五彩斑斓的钟乳石很漂亮,江水蜿蜒,两个人挂着相机慢吞吞拍照。
唐元元发现,他今天就不怎么拍自己了,连偷拍都少了。
坐在石头上,撑着下巴盯着他的脸看,哼哼:“你不会是随便在屋子上写写的吧?”
怎么人家男朋友戳破了窗户纸都是黏黏腻腻的,他跟着没事人事的,要她以高考为重。
吃过饭就跑了,睡觉之前连个电话也没有。
早上还没有吃早饭,还是她睡醒了,吃过早饭给他打电话。
表现还没有之前来的好了!
这会子连石头都不是挨着她的,还隔了两三个石头,她是怪物吗,离她这么远哦!
小姑娘眼睛直直的落在他脸上,沈昱反而不好意思了,别过脸,看向外面:“现在不说这些。”
“呵,”唐元元从石头上起来,洞顶的钟乳石垂下来,说话声都带着回响,她手背在身后,几步走到他面前,“我看你也没有多喜欢,肯定就是玩玩的。”
“唉,我还当真了。”
她不高兴的踢了一脚地面,转过身往外面走了。
沈昱赶忙起身,拉住她胳膊:“我不是随便的人,你别胡思乱想。”
唐元元翘了翘唇角,很快又压下去,转过身,仰起脑袋看他,有点任性的道:“我才不信,从昨天开始,你就在刻意避着我,好像要跟我保持距离一样唉,谁家是这样喜欢一个人的哦?”
沈昱看着她有点蛮恨的小表情,怀疑她是故意的。
“你知道什么样是喜欢?你谈过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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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吃过猪肉我还没看过猪跑吗?倒是你哦,一把年纪了,还是硕士生,你在学校指定谈过了吧?你谈过几次?你肯定是经验丰富,你会欲情故纵?”
“……”
沈昱真是服了她了,还挺会给他扣帽子的:“你从哪里得出的结论,我谈过恋爱?”
“还有,我才24!怎么就一把年纪了?”
“你都成年7年了,长的好看,家里条件也好,性子绅士,简直是女生的心头好,你没女生喜欢才怪!”
“所以,你其实也对我图谋不轨?”
对上他弯起来的眼睛,唐元元才意识到自己上当了,这人也太狡猾了!
气的跺了两脚,转过脸不看他了:“谁对你图谋不轨了?”
“我可没有答应,我要冲刺高三了,现在要以学业*为主的。”
沈昱的嘴角已经压不住了:“你说的对,是应该以学业为主。”
唐元元气的踩了他一脚。
“……”
也就她敢这么欺负自己了,脚上一点刺疼,沈昱一点也感觉不到自己生气,心里头还很高兴。
“喜欢我的女生的确挺多的,我也收到过不少情书,但是没有让我心动的,所以一直没谈过。”
“你骗人!”唐元元说:“有一次,你不是还和一个女生在逛街,那女的特别漂亮,跟你妈是一个款的,看着就是会弹钢琴的漂亮姐姐。”
“那是相亲,没有谈恋爱,我妈安排的。”
“你还说你没谈过。”
“没成,后来就再没相过了。”沈昱强迫从她雪腻的侧脸移开,垂着眼皮看地上,声音低低的:“我只遇见过一个让我心动的。”
“可她比我小太多,还在念书,我只能等,等她成年,等她考上大学。”
“是我的错,我太不谨慎了,不该搅乱你的心的。”
唐元元觉得不可思议,毕竟陈总那么花,忍不住唇角翘起了唇角。
“我又不是那种会被感情冲昏头脑就不学习的,我才没有心乱,我昨天晚上还刷了三套卷子,我也没有跟我妈说你来这边的事。”
沈昱为这句话高兴,又有点失落,他早就烈焰焚身,生意都撇了下来,他的前半生从来没这么冲动过。
她还是冷静的,随时都有退路。
他的喜欢比她多的多。
可唐元元这样是对的,他感觉自己变的矫情了。
沈昱沉默了一会,无奈的道:“你这样,挺好的。”
唐元元不高兴了,又踩了他一脚:“对,学业最重要了,我要回去背书了,你也回去工作吧,我在大学毕业之前都不打算谈恋爱,你快回去吧。”
沈昱无奈的揉揉额角,一个箭步,拦在她前面,影子倏然从她头顶照下去,目光放肆的落在她脸上。
“你真的知道,什么是谈恋爱吗?”
“我当然知道啊。”
“你不知道,”沈昱一步步把她逼到角落,手撑在石头上,身体和石璧之间架起了一个空间,脸凑近了一些:“你看见的只是人前的,你知道人后的是什么样子的吗?”
灼热的呼吸喷在脸上,一股陌生的成年男人气息萦绕在鼻尖,侵略性十足,唐元元有点不知道怎么反应,呆愣楞的看着他,牙齿咬唇唇瓣。
沈昱看着几乎要被自己圈在怀里的女孩,眼睛懵懂,肉嘟嘟的脸颊不自然的涨红,丰盈的唇瓣红彤彤的,像是挂在枝头沾了雨水的殷桃。
他血液蹭的一下涨到脑门,眼睛像是被胶水黏住一般落在她唇瓣上,如同渴极了的旅人,满脑子都是想亲下去。
呼吸都急促了。
“我不是什么君子,也没你想的那么绅士。”
面前的唇瓣离的近了一些,唐元元感觉心跳都漏了,慌张的闭上眼睛,曲着握着石头的指尖紧了紧。
没有等到吻落下来。
再睁开眼睛,沈昱已经离她好几步,指尖握着一只烟,背对着她点燃,去了洞外面。
唐元元摸了摸脸颊,有点热,尴尬的找了个石头坐下。
好吧,她确实没做好准备,还是刷卷子合适。
沈昱抽了两根烟才进来,“往里面去吧。”
唐元元闻到他身上一点淡淡的烟味,不太喜欢的蹙眉:“烟味不好闻,我不喜欢你抽烟。”
沈昱说:“我会戒烟。”
“真的吗?”唐元元问:“听说戒烟很难,要很强的自制力,你不会是哄我的吧?”
“不哄你,现在开始就戒,我能克制住。”
唐元元仔细想了一下,这还真是沈昱能做出来的事,他的克制力一向都很强:“你的自控力很强啊。”
沈昱跟在她身后,轻声呢喃:“其实也有例外。”
比如对上唐元元,他的克制力就很差,他很清楚,自己控制不住,只要亲下去,他会做到最后。
他只能让自己保持距离,才能避免成为一个禽兽。
“这水真凉!”
唐元元脱了鞋子,去浅滩费心没费的玩江水,很快把这件事抛在了脑后。
“沈昱,我累了。”
“你上来。”
沈昱蹲下身,唐元元就趴到他后背上,嘚瑟的晃着脚,呵,还不是要背她。
两个人停留在这状态,有点暧昧,却又适当的保持距离,白天一起旅行拍照片,唐元元有时候支使他给自己摘野花野果,天黑各自回自己房间。
一晃半个月过去,唐元元也要回学校念书了。
沈昱不敢面对张兰草,提前了一班飞机回沪市。
登机室,唐元元百无聊赖的找本书打发时间。
她被《破碎之心》吸引了视线。
故事里的主角是印刷小工,周薪30美元,爱上了女主角莱斯特小姐,一边想各种办法靠近莱斯特,一边又屡屡克制住现身搭讪,他给莱斯特写了很多封信,却一封也没有寄出去。
爱你是我唯一要重要的事,莱斯特小姐,有人认为爱是性,是婚姻,是清晨六点的吻,是一堆孩子,也许真是这样的。
莱斯特小姐,但你知道我怎么想吗?我觉得爱是想触碰又收回手。
飞机在沪市落地,唐元元推着行李箱走到大厅,沈昱不知道什么时候来的,已经等在出口处。
他自然的接过她手里的行李箱,问她的需求:“累不累……饿不饿……想吃什么……”
唐元元有一搭没一搭的回他话,一天的功夫,他们在桂林拍的照片已经全部刷出来了,她想吃排骨饭,沈昱带着她去了一家排骨饭超级正宗的饭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