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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0(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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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他如果再不走,我就要被冻死了。】

冰室上空,无人能看见的角落,一人一统两个灵魂漂浮在空气中,充满无奈地看着宫殿正中的硕大冰棺。

棺中一人面白如雪,毫无血色,连睫毛都已经结出淡淡霜雾,面孔僵硬美丽得不似真人,仿若冰雪雕刻而成。

他穿着一身白衣,极其安静地躺在那里,胸口毫无起伏,显然已经是一具死去多时的尸体。

有人正将这具尸体虚虚拢入怀中。

黑色织金绣蟒蛇的袍袖覆住雪一样的白衫,不敢太用力,害怕扰了亡者安息,也不敢太松开,害怕连这具躯壳也留不住。

幽魂状态的钟情简直恨不得直接飘过去,把这个人环在他腰间的手扒开。

【假死药服下后七天失效,这都第六天了,萧晦这王八蛋他不上朝的么!】

【菜精你别急。】一旁系统安慰道,【有人来了。】

门外传来内侍通报的声音。

萧晦睁开眼,不耐烦喝道:“滚开。”

空中一人一统扼腕叹息。

这六天来无数人在冰室外请求相见,曾经共患难的军士、朝中忠心拥护的臣属、甚至遭满门屠戮后侥幸苟活所剩无几的萧家至亲,但萧晦永远只有一个答案——

别来烦他。

若非之前他血洗皇庭的雷霆手腕震慑了朝廷上下,六日罢朝,足够这个新生的政权又生内乱。

内侍通报无果,只得退下。

但很快门外传来争斗声,有什么东西被摔碎,兵器碰撞在一起发出铮铮响动。有人拍响了宫门,语带哭腔:

“殿下!末将罪该万死,辜负军师嘱托……旭城、旭城失守了!”

萧晦腾地坐起来,双目赤红一片。

“钟王妃呢!?”

“末将该死,贼寇奇袭,钟王妃眼下生死不明!”

萧晦立刻翻身出棺,大步行至宫门前,推开门,满室寒气奔涌而出。

他站在这片森白的雾气中,披头散发如同鬼魅,寒声道:

“即刻点兵,孤要亲征!”

浑身是血的军士领命,匆匆退下。

萧晦回身在冰棺前站定,看着棺中那个依然沉睡的人,俯身在他冰冷的额上轻轻一吻。

“莫怕,阿情。我一定把伯母平安带回来。”

钟情目送萧晦离开。

旭城遥远,即使大军压境,再快也得一个月才能攻打下来。

总算是不用面对明天死而复生和萧晦面面相觑的尴尬境况,但钟情仍然忧心忡忡。

如今北方已经统一,但南方依然军阀割据、豪强并起。

乱世中再正规的军队也如同土匪,攻城之后屠城抢掠已经是基本操作。即使钟王府家丁众多,对上杀红眼的土匪们,依然是凶多吉少。

系统看出来了,开解道:【别担心菜精,是主角领的兵。他带出来的军队爱民如子,从不干烧杀抢掠的事,不会伤害王妃的。】

钟情松了口气。

是的,主角。

不是主角攻,不是主角受,也不是主角之一,而是这个世界唯一的主角——元昉,元明时。

布衣出身,靠一身武艺和出奇精准的直觉一路招兵买马攻城略地,历尽千辛万苦,一统南方,和摄政王萧晦二分天下。

萧晦以霸道治下,元昉则推行王道仁政。

人人都以为乱世之中元昉这样天真的人会轻易就被碾死,但他偏偏没死。熬到最后民心所向,大败北方冀王朝,最终一统天下,还位于被萧晦幽禁多年的前朝废帝。

他是当之无愧的主角,萧晦则是与他戏份齐平的大反派,最后会被他割下头颅,在城墙上悬挂三日以谢天下。

这是一个精神力很复杂很强悍的位面,家国面前儿女情长不值一提。

两根支柱又生来就有你死我活的利益关系,可以说这才是一个就算钟情出车祸被撞死,在医院躺到剧情结束,任务也会自动完成的福利位面。

钟情读剧本的时候就已经看出这一点,所以赶紧下注,势必要从审判者那里抠来双倍积分,好早日退休。

他这次匹配的角色是一个戏份不算太多的深情男配,打自娘胎里出来就患上腿疾,还好家世不错父母疼爱,没有因此受苦。

但因为总是闭门不出,性格难免孤僻冷淡些,这么多年来,也就萧晦一个称得上知心的朋友。

在这样一个礼节大于天的古代位面,又是这样一个清冷内敛的性格,爱意本就难以宣泄于口,更别提还是同性之爱。

所以这个位面的深情积分特别好刷,只要在萧晦面前多说几句话,表现得温柔体贴些,积分哗哗就来了。

出征号角响起后,有人偷偷潜进冰宫。

他道了声冒犯,然后小心翼翼给冰棺里的人喂了一颗丹药。

药丸入口即化,钟情顷刻间感到一丝蛮横的拉力,将半空中的他扯回那具冰冷的身体。

心脏开始跳动,血液开始重新流淌,一呼一吸间隔的时间越来越短。

终于,钟情睁开眼睛,睫毛上的冰霜簌簌落下。

他提前醒了过来。

烟灰色的眼珠不太灵活地一动,苍白手指握住冰棺棺沿,指尖的皮肤还没恢复过来,仍旧泛着青白的死气。

他认出来人:“孙世子。”

孙世子赶紧扶住钟情的肩膀,助他坐起来。

钟情吐出一口喑哑的寒气:“有劳。”

世子连忙道:“军师为北地鞠躬尽瘁,数次救我们这些前朝臣子于水火之中。结草衔环尚不能报,区区一颗假死药又算得了什么呢?军师既然想要离开,我等定当倾尽全力相助!”

他轻轻将棺中人抱起来,感受到隔着几层布料也凌厉刺骨的寒意,不由稍稍抱紧了些,但很快就意识到自己逾矩,忙道一声得罪。

钟情没有在意。

这具重新运转起来的身体仍然僵硬无比难以动弹,脑中更是混沌一片。

他完全没有支撑自己的力气,只能靠在对方怀里,任凭对方将他带到什么地方去。

恍惚中周围的景色越发荒凉,而后似乎是进了一个密道。不知在黑暗中潜行了多久,前方天光终于大亮,竟是已经直接出了宫门。

密道口停了一辆青帷马车,车厢里堆满取暖用的毛毯和手炉。

孙世子将钟情抱上车,用毛毯层层裹起来。

他语带哽咽:“我本欲弃官与军师同去,只是担心军师与我一同失踪会引得摄政王猜忌。我已安置好军师的落脚点,还请军师前往那处修养一段时日,再做其他打算。外头的车夫是我最信任的心腹,定会拼死护军师周全。”

钟情低头轻咳一声:“多谢。”

世子替他拢紧毛毯,细细叮嘱道:“此药伤身,需要好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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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养三年方可不影响寿命。军师切记,今后三年不可劳累,不可积郁,不可过怒,也不宜太多……房事。”

钟情闭眼,淡淡道:“我明白。走吧。”

“此去山高路远,不知何时还能再见。”

世子飞快擦去眼泪,俯身长拜,“军师,就此别过了!”

马车辘辘向远方驶去。

一路畅通无阻地出了城,钟情总算能松一口气。

原剧情里他远没有没有狼狈。

剧本上萧晦得知军师要辞官归乡,挽留一番后见他去意坚决,便赏赐了许多东西亲自送他出城。

堂堂摄政王,帐下谋士无数,开会的时候你一言我一语吵得人头疼,就是走掉一半,仍嫌这个机构臃肿。

怎么可能像个土匪头子一样,一听人要走,就赶紧把人锢在身边,走哪儿带哪儿,让人连一个逃跑的机会都没有呢?

可偏偏这个位面的萧晦这么做了。

现在距剧本上男配离开的时间点已经过去了一年。

整整一年,萧晦吃饭睡觉无时无刻不守在钟情身边,一听他提起要走就捂住耳朵不听不听,晚上睡觉还要藏起他的轮椅和拐杖,让他一个瘸子真是无路可逃。

如果不是孙家冒死献上的这颗假死药,钟情还不知要到什么时候才能离开皇宫。

他忧心忡忡:【统子,我们晚了一年才出宫,主角那边的剧情还能赶上吗?】

系统相当自信:【放心吧。这个位面的自洽能力很强,会自动调整时间线的。现在你已经走完辞官回乡剧情点,就差到主角那边演一出美救英雄,就可以躺平隐居直到下线了!】

钟情心情终于好了点。

半个月后,他们到达目的地,是南地一座矮山上的农庄。

有一些田地,还有一些屯兵,不用担心吃穿和安全。一概外事都有孙世子留下的人为他处理,钟情自己只需要安心修养身体。

每日看看书弹弹琴,再侍弄些花草,日子过得比在萧晦身边还舒服——毕竟军师还得天天出门开会勾心斗角,隐士可就浑身轻松了。

他一边修整他的农庄,一边等剧情点的到来。在一个雨夜,终于听到系统的提示音。

【菜精,快出门!主角被人追杀上山了!他杀掉最后一个刺客后会昏迷过去,你需要带一把伞放他头上帮他挡雨,然后把玉佩拉下,然后就可以回来了。】

【这么简单?】钟情诧异,【我还以为需要把他带回来养伤呢。】

【用不着。主角是这个世界的人形高达,只要不是一击毙命,再重的伤都能自愈。这段剧情重点不在于你救了他,而在于玉佩。】

钟情拾起腰间那枚蝉纹玉佩。

这枚玉佩萧晦也有一枚一模一样的,是钟王爷还活着时送给他们二人的加冠礼。

剧情里,元昉见到萧晦身上的玉佩,误以为萧晦是他的救命恩人,所以几次想要和萧晦和谈,还不顾门客劝阻三次捉放萧晦,甚至在最后一战中率军避退三舍。

结果反而让萧晦狂妄自大起来,认为元昉懦弱无能不过如此,在最后一战中失去防备心,被元昉捉住破绽一举击溃,一剑枭首。

钟情赶紧起床,穿好衣服后,艰难爬上轮椅,拿着两把伞就要出门。

为方便他行动,整座农庄没有一处门槛和楼梯,路面平整无比,每天都有人细心检查是否有石块掉落。农庄外钟情常走的那几条路也是同样的待遇,不过其他地方就是原汁原味的难行山路了。

快出庄门时,钟情犹豫了一下,扔掉怀里的那把伞。

就算是独角戏,也得讲逻辑。

作为一个志趣奇特的隐士,雨夜出门赏景虽然有些奇怪,但也不是不可能。可一个人出门却带两把伞……这就有些说不通了。

钟情一手撑着伞,一手摇着轮椅,在系统的指挥下离开大路,驶进泥泞的山间小路。

灌木和低枝频频擦过他的身体,雨水从草叶上滑落,浸入衣料,冷得刺骨。轮椅行动不便,尽管撑着伞,钟情还是把自己弄得浑身湿透。

找到元昉时,他已经冷得牙齿发颤。

周围横七竖八躺着十几具尸体,他一一看过去,看到元昉时,还以为也是一具尸体。

元昉面朝下趴着,身下已经汇聚起一汪泥水,在黑夜中依然看得出淡淡的红色。他身上全是伤口,有长有短,最长的一道从肩膀划到尾椎,显然动手的人存心要将他砍成两半。

所有伤口都被雨水泡得发白,边缘翻卷起来,裸露在一堆破布外,形容实在可怖。

钟情倒吸一口凉气:【统子,你确定主角这活得下来?】

系统也倒吸一口凉气:【怎么会这样?剧本里没这么多刺客的呀?剧本里他杀了最后一个人后,还能自己找一棵树靠着坐下呢。】

它赶紧拿出数据一通测算,总算松了口气。

【放心,菜精,死不了。别看他现在伤得厉害,雨降低了他的体温,血已经止住了,止住血他就死不了。但他现在有点窒息的风险。】

确实。

元昉现在整张脸都埋在泥潭里。雨再下会儿,泥水就能淹没他的鼻腔,把他溺死。

【菜精,你把他扶到那棵树旁……】

一人一统默契地同时看向轮椅上那双漂亮修长的摆设。

【算了菜精,你就帮他翻个身吧。】

钟情采纳了这个建议。

他坐在轮椅上,俯身下去握住元昉的肩膀,想要将他扳动。

昏迷的人身体沉得像石头,钟情此刻的姿势又不好使劲,忙活半天元昉依然纹丝不动。

他只得从轮椅上下来。

他两条腿都患有轻重不同的顽疾,平素只是僵硬得难以行走,拄上拐杖倒也能走上两步,但遇热遇冷就会变本加厉,两条腿全无知觉,即使有人搀扶也动弹不得。

没有知觉的腿丝毫不能支撑他的身体,刚从轮椅上滑下来,就直接跌坐进泥水里。

钟情顾不得擦去溅到脸上的泥点子,赶紧帮快溺死的主角翻身。

重心降低后好使力多了,安顿好元昉,把蝉纹玉佩塞进他尚算完好的前襟,又调整了下伞的角度,确保他的上半身不会再被雨淋到。

钟情坐着休息了会儿,便决定爬上轮椅打道回府。

他刚拖着膝盖爬上轮椅的踏板,突然又冰凉湿润的某物缠上他的脚踝。

他心中悚然一惊,回头一看,正好撞进一双幽深冷冽的眼睛里,在这双杀意腾腾的眼睛的衬托下,暗处的树木都像是瞬间都变作鬼影幢幢,

系统:【啊啊啊诈尸啦!】

钟情:【啊啊啊诈尸啦!】

他正要开口解释,脚踝上那双手却突然用力,将他拽下爬到一半的轮椅,摔在泥水坑里。

钟情呛了口水,寒意从皮肤渗进骨髓,他冷得无法开口,看了眼元昉就晕了过去。

元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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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愣,从戒备中渐渐回神。

他伸手探向那人脉搏,探出并无分毫内力后,指尖轻顿,转而撩开那人被雨水黏在脸上的发丝。

他又是一怔。

一身白袍分明已经被泥水浸得脏污不堪,黯淡天光下,却依然让人感到圣洁。一半的脸埋在泥潭中,另一半也溅上一道泥痕,反倒越发显得污秽下面如白玉。

元昉伸出手抹去白玉雕上那道污痕,感受到指腹传来的柔软触感,才终于能确定——

这并非是他临死前的幻觉。

第62章

钟情醒来的时候,天光已然大亮。

一个人背对着他,坐在床前的脚踏上,手里拎着玉佩的系绳,对着窗外天光很仔细地端详。玉佩在他指间摇摇晃晃,透光后玲珑剔透,如同一汪秋水。

钟情并没有发出什么声音,那人却像是身后也长了眼睛似的,瞬间回过头来,开口笑道:

“醒了。”

钟情脑中浑浑噩噩,没忍住抬手掩唇轻咳一声,终于想起这人是谁。

主角元昉。

一个本不该跟他这个乱世路人甲有任何交集的人,但他们现在竟然见面了。

钟情眼前一黑,差点再次晕过去。

他闭上眼,在心中消化着这个事实。

系统相当冷静,毕竟这一次它没有下注。

【菜精,你先别急,你就维持你原来的人设,把主角打发走就行。这个位面阶级分明,主角出身草根,跟你们这种世家公子哥天生就不对付。】

钟情一想也是。

他心中正思索着接下来该在主角面前如何表现,突然感觉到有人压下他胸口处的被子,温热的手指覆上他颈间。

钟情瞬间睁眼,对上一双清明的、毫无邪念的眼睛。

两人对视片刻,元昉收回手。

“无意冒犯,我懂些医理,想帮你看看脉象罢了。”

手背在身后,指尖相互一撮,那光滑柔软的触感仍旧不散。元昉顿了一下,又道:

“你昨日淋雨,受了些凉,好好养上一段时间,便没什么大碍。不过你这脉象很是奇怪,不似寻常的气弱体虚。你之前可是中过什么毒?”

钟情淡淡道:“不曾。既然你醒了,就走吧。”

元昉眼中闪过一丝意外:“你想我走?”

他低头看着手里的玉佩,不知想到什么,忽然抬头又是一笑。

“既然救了我,就好人做到底吧。”

他站起来,将玉佩贴身放进腰间,然后脱下上衣。那衣服已经被划破成一堆破布,随便一扯就散落下来,露出大片大片狰狞的伤口。

昨夜被雨水泡得发白的伤口现在红肿不堪,看起来更加可怕。

“昨夜你晕过去,我顺着地上的轮子印把你抱到这里来,然后找了伤药给自己抹。”

他光着上半身转了半圈,展示完自己的背部,又转回来。

他身材实在是高大健硕,累累伤痕也无法损毁这具身体的力量感,立在那儿跟座小山似的,窗外天光都被他尽数遮挡。

偏偏一张脸生得丰神俊逸,眉骨和鼻梁长得极优秀,一双黑眸嵌在其中,深邃得如同两颗寒星。眼下那道血痕虽说显得凶了几分,但天生带翘的眼角缓和了这几分阴鸷,总体来说依然是一张气血充足、很容易就能讨人喜欢的脸。

这生龙活虎的配置不愧是主角才能拥有,哪像钟情,一连三个世界都病病歪歪。

他稍看了几眼就移开视线,害怕再看下去就会因为过于嫉妒而恶向胆边生,对主角痛下杀手。

元昉见他回避,心中了然:看来他果然是喜欢我。

顿时眼里笑意又深了几分。

“后面我看不见,没办法自己来。恩公,看在昨晚我为你擦身子换衣服的份上,帮帮忙吧。”

钟情闻言掀开被子看了看自己的身体,的确已经换了身衣服。但他谨记着要做一个高高在上的世家公子,面对主角一身凄惨皮肉也毫不动容。

他拒绝道:“我不会这些。”到底怕主角死了,补了一句,“去找我的护卫,他姓孙。”

“咳咳,原来那是你家的护卫啊。”

元昉清清嗓子掩饰尴尬,但眼中并无一丝尴尬,反倒分外理直气壮。

“我昨晚又是翻墙又是烧水,有人听到动静就来查看。我见他是个练家子,功夫不低,怕他被我身上的血吓到,你又晕着,我有理也说不清楚,索性将他打晕。”

他伸手才旁边一指,“抬到隔间去了,这会儿还没醒。不过你放心,我下手有分寸,不会伤到他。”

钟情无语,懒得跟他继续掰扯,一心只想快点将他打发走。

他拿过药:“过来。”

元昉立刻上前,笑着在床边坐下。

那些伤口近距离看冲击力更大,散发着浓烈的血腥味,再多药膏糊上去都盖不住。

钟情一点点帮他上好药,就要放下药瓶时,余光瞥见元昉胸前,眉头狠狠一跳。

正面的伤口是他自己涂的药,抹得潦草无比。尤其是那道从肩膀一直横贯到腰间的刀伤,深深嵌入皮肉中,再下去一点恐怕内脏都能流出来,但是不仅没有包扎,连药都没抹匀。

这样大一条口子换在别人身上,就是不死也丢半条命,元昉竟然还能好端端站在他面前。

钟情没忍下心,指尖沾了药抹上去。

他的手指刚碰到元昉肩膀时,那一块肌肉就轻轻颤了一下。

钟情抬头:“疼?”

元昉垂眸专注地看着他:“不疼。”

钟情于是低下头继续抹药,药膏涂抹到腹部时,满是伤痕的腹肌突然猛烈地动了一下。手指随后被人抓住,钟情拧眉抬眼,听见头顶传来微微低沉的声音。

“你手太轻了。”元昉轻笑,“痒。”

钟情抽出手,冷淡道:“接下来便是重的。你肚子上伤口太深,只包扎是不够的,自己下山找个医馆去缝几针。”

元昉挑眉:“我不能进城,城中有人追杀我。你不再帮帮我吗?”

“药箱中有针线,你可以自己动手。”

“好吧,那我也只好自力更生了。”

说罢元昉取出针线,点燃蜡烛一烧,就要往伤口上穿。

钟情一惊,脱口而出:“等等。”

元昉停手,微笑着看向他。

“你不用麻药?”

“有么?”

钟情哑口。

他好端端待在家中,哪里会受需要用上麻药的伤?家中自然是没有准备的。

但现在差人去买也不可能。孙护卫被打晕,不知何时能醒,元昉不能进城,他自己摇着轮椅估计三天才能摸到药馆门口。

钟情心中叹了口气。

他从元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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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中接过银针,按着他的肩让他在床上躺下。

缝针的时候钟情凑得很近。

这具身体眼神不太好。跟着萧晦打天下的头几年,军中条件很艰苦,为节约灯油,他常常只点一盏昏灯就埋头看公文,一看就是一整夜,渐渐就把眼睛熬坏了。

每一针落下都会牵起伤口一阵战栗。

钟情以为是自己技术不行,心里过意不去,脑中却要全神贯注,累得额上浸出一层细汗。

元昉目不转睛地看着面前的人动作,心道此人真是刀子嘴豆腐心,嘴上说的毫不留情,下手却轻柔无比。

微凉的呼吸扫过小腹,带起一串轻微的痒意。元昉实在忍得辛苦,抬手想要去碰,半道却换了方向,替面前的人拭去额上那层薄汗。

钟情全副心思都放在伤口上,感受到他的触碰也只是抬眼一瞧,随即便又低下头去。

伤口终于缝好,抹上伤药,缠好纱布,钟情总算有时间去看元昉的状态。

他看起来不太痛的样子,嘴里咬着木棍,眼中满含笑意,眼尾翘起的弧度柔和,活像只讨主人高兴的大狗。

钟情取下他嘴里的木棍:“伤口已经处理好,你可以走了。”

元昉赖在床上不动:“救命之恩尚未报答,我怎么能走?”

“举手之劳而已,用不着报答。”

“恩公不求回报,是恩公心善。我若也不思回报,就是我禽兽不如了。不如恩公告诉我是谁给你下的毒,我替你报仇可好?”

“……你若真心想要报答,现在就走吧。昨日刺客众多,幕后黑手想必是个人物,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搜山,你留在这里,必定带来祸事。”

元昉嗤笑一声,不以为意,心想读书人就是别扭,明明就舍不得他,嘴上还非要赶他走。

他躺在床上,双手摊开,无赖道:“我肚子疼,起不来了。”

钟情无奈,他如今这个清冷贵公子的人设注定是不可能和别人大吵大闹的,只能冷处理。

他打定主意不再跟主角接触,于是艰难地在床上跪起身子,膝盖拖着两条无力的小腿,想要越过元昉爬到床边去。

他的手刚撑在床边,元昉却适时曲起腿,把钟情不上不下卡在身上。

“还没问恩公尊姓大名呢。”

“免贵姓钟。”顿了下,“无名。”

这么敷衍的回答,元昉却笑了:“钟无名,好名字。元昉,元明时,清明时节雨纷纷那个明时。”

钟情:“……”果然不愧是个草根主角。

昉,意为日出明,因名取字,故而得明时二字。他相信世界意志给主角取这个名字的时候,绝对没想过他会用“清明时节”做自我介绍。

他伸手拍了下元昉的腿:“让我出去。”

元昉从善如流放下腿。

尽管身上的人已经用尽力气不想碰到他,但那两条纤弱的小腿还是无可避免得从他身上擦过。元昉浑身一震,看着对方凌乱衣衫下莹白手腕上的红痕,心中更是一跳。

昨晚擦身的时候,他不过是用的力气稍稍大了些,没想到就留下印记,整整一夜都不曾消去。

这到底是哪里来的柔弱玉人?

怎么会出现在这荒山野岭中?

钟情撑了拐杖,先去隔间看了眼昏迷不醒的孙护卫,见确实没什么大碍,便走出来,去桌前看书。

刚要坐下,想想主角这么自来熟,虽然拉开距离,但仍共处一室,还是不太保险,于是坐上轮椅一路摇着出了房间。

屋外的小园中养了许多花草,钟情浇水施肥莳弄一番后,来到小园正中央的瓷缸旁。

缸里是几朵睡莲,数尾红鱼在莲叶底下嬉戏。

钟情撒了些鱼食,静静看着鱼儿抢食吃。山中阳光和煦,照在身上,没多久就让人昏昏欲睡。

他昨晚淋了雨,本就没睡好,又生着病,刚刚还给主角动了场小手术,现在精神已经极其疲惫。他只觉得头越来越沉,原本只想趴在瓷缸边上休息一会儿,没想到竟睡着了。

元昉正透过雕花木床,不错眼地凝视着他。

从这角度看去,只能看见那人小半张脸,枕在臂弯中,依然是苍白的,却因日光和红莲的映衬,染上几分仿若酒醉的酡红。睡得那样不踏实,即使梦中也眉头轻皱,但又睡得那样沉,连宽大的袖口掉进水里也不知道。

元昉轻轻叹了口气。

就这样喜欢他吗?自己困成这样,却为了把床让给他,不惜出门睡在硌人的瓷缸上。

他从怀中掏出那枚玉佩,阳光下蝉纹光泽如水般流淌。鼻尖传来清幽的冷香,他埋头大吸了一口,越发觉得这床铺的主人就像他手中这玉石所化的小神仙。

他常听说读书人爱以玉定情,也常听读书人爱用玉比人。以前还不觉得有什么,现在才觉得这形容真是奇妙。

美人如玉,果然是美人如玉。

可是这般如玉的美男子,怎么偏偏就断了袖了呢?

他心中有些苦恼,昨晚的记忆却没来由地突然闯入脑中,想起昨晚褪去衣衫后看见的那身潮湿冰冷的雪肤,他胸中骤然一烫。

那股火热的烫意迅速传遍全身,趁得指间玉佩越发冰凉,几乎要以为握着的仍是昨晚那片光滑肌肤,差点吓得将玉佩丢出去。

回神后他赶紧将玉佩攥回掌心,心想罢了,男人之间的事他虽然从未想过,但恩公既然喜欢他,索性就随了恩公的意。

反正他孑然一身活在世上,本就不打算成家,他这破落门户更是没有传宗接代的必要。不如满足恩公心愿,他救他一命,他便好好待他一生。

只是不知无名兄家中可有长辈,若是不能接受两个男子在一起,他俩少不得要做些打算。乱世到处是无家可归的流浪儿,倒是带一个回家中教养,到时候他教那小孩拳脚,无名兄便带那小孩读书,也是一件好事。

若无名兄喜欢孩子,他们也可以多养几个。

无名,钟无名,这定然是个假名。

元昉一下翻身起来,想在桌案上找些能透露这里主人名字的东西,但犹豫了一下,还是收回手。

他走出门去,小心地将轮椅上的人抱回床上,然后也在他身边躺下。

他看着那张近在咫尺的清俊脸蛋,心想读书人可真拧巴。

明明喜欢他,却不肯以真名示人。想来也是害怕将一番情意说出口会遭人耻笑,所以宁愿只留下玉佩就不告而别。这也无妨,既然无名兄心怀顾虑,那他就再主动一些,好让无名兄不必再这般将一番情意藏着掖着。

本来身子就不好,憋坏了可怎么办?

他们要过一生,自然是要长命百岁的。

第63章

一声惊雷从云端滚过,天色骤然变铁青。俄顷风起,吹得园外木叶簌簌作响,敞开的木门摇摇晃晃,咯吱作响,雨丝斜飞进来,湿了庭前青砖。

钟情被这突如其来的风雨声吵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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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未完全清醒时便感到额前一阵阵隐痛,他这个回笼觉仍旧睡得很不踏实,总感觉有人在阴魂不散地盯着他,像是又回到和萧晦狼狈逃命的那些夜晚,连梦里都是硝烟弥漫、遍地血污的战场。

他睁开眼,一张放大的俊脸突兀地出现在眼前。

和梦中人极其相似的气息让钟情心中一怔,随即回神,转过身,平躺着看向床顶。

“你怎么还没走?”

元昉很是无辜:“雨太大,走不了。”

钟情起身,这次身旁这人没有阻拦他,还帮了把手,扶着他坐上轮椅。

一边捡起落在地上的薄毯,替他搭在腿上,一边问:“无名兄,你可喜欢小孩?”

钟情睨了他一眼,觉得主角可能是睡傻了。

他摇着轮椅来到书桌前,随意拿起本书就要翻阅。

元昉从他手中抽走书:“天色如此昏暗,别看了,小心伤眼。”

钟情闻言伸手点灯。

火折子是黑木雕的筒身,放在嘴边轻轻一吹,火星一刹照亮那张莹白如玉的脸,下一刻就被双手拢着送去点燃灯芯。火苗噼啪一声跳出来,映出一截皓腕,光影明灭中十指纤长无瑕,指尖几近透明。

收回手后轻轻一甩,筒盖合上,广袖滑落,掩盖住那双手。然而又是一翻袖,雪白掌心赫然出现在眼前,脉络根根精致,泛着微微的粉。

元昉喉结一动。

钟情微拧眉:“给我。”

元昉将书往身后一藏:“这灯不亮,不如我念给你听?”

“随你。”

钟情收手,不再理会他,转身系发挽袖,铺纸研磨。

元昉差点看呆了。

他幼时倒也曾拜在名家门下,同窗不乏贵族公子,但从没见人能举手投足之间都这般清丽雅致。

他舍不得错过片刻,哗哗翻完手里的手,便一字不差地背出来,双眼仍目不转睛黏在面前人身上。

钟情当窗画着园中雨景。

元昉的视线格外有存在感,渐渐地钟情发现一个奇怪的地方。他搁下笔,朝元昉直视过去。

元昉不躲不避,迎着他的视线继续念书,但他不曾低下头看过一眼,甚至连眼都没眨一下。

“过目不忘?”

“不止如此。”

元昉上前,在轮椅旁半跪下来,抽出一张白纸,覆在桌面上,抬手相邀。

“请无名兄随便写几个字。”

钟情心中对能过目不忘的主角升起一丝提防,担心这人从只言片语中揣摩出他的心思,便只写下“元明时”三字。

元昉见是自己的名字,心中一喜。

他提笔在下方写出一模一样的三个字,姿态信手拈来,字迹走势笔锋全都和钟情的如出一辙。

写罢后他挑眉看向钟情,眼中带着讨赏般的笑意。

钟情看着那两行字,连自己都分辨不出区别。

他心中惊叹,不愧是主角,不仅有副好身体,还有颗好头脑。

他不动声色道:“厉害。”

元昉被夸得有点受不了,挠挠头:“雕虫小技而已,不如无名兄。”

他撤走写满字的纸,看着下方寥寥几笔就勾勒出一个雨中小园的画纸,赞道,“你这才是真功夫。”

门外传来一声响动,钟情抬眼望去,孙护卫正恭恭敬敬站在廊下,手里拿着一个托盘,饭菜香气扑鼻而来。

“方才孙护卫醒来,见你还睡着,我就请他先弄些食物。睡了这么久,一定饿坏了吧?”

元昉接过托盘,将饭菜一字排开,最后把一碗鸡肉摆在钟情当前。

他洋洋得意道:“我还去捉了只野鸡,给你补身子。”

面前的饭菜明显是两个人的量。

钟情没有说话,动筷吃饭,心中却有些诧异。

孙护卫是孙家养的死侍,安排在他身边保护他,从来只听主人命令。元昉竟然能唤动他给自己也备一份饭菜,不愧是个将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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