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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筠却突然说了一句,让靳森然和林秋笙都伤透心的话,他抬头,淡淡叙述:“我没有家。”
靳森然没说话,林秋笙却觉得自己要炸了,他整个人空了,木了,觉得眼睛都酸了,却一滴泪都流不出来,说不来的窝心,憋肺。
他招了招手,说:“服务员结账。”
服务员看他们三人的眼神,那么晦涩那么带着较有兴趣的探问,林秋笙心一痛,舌尖尝出苦涩,他们这是在外人眼里演了一出多么好的戏。
多么有趣。
林秋笙只觉得自己累了,掏了手机,扫码结账,输密码,密码是什么来着……林秋笙一愣,对了,是原筠的生日。
他眨眨眼,恍惚的想,也许这生日也是假的,骗他的。
结了账,林秋笙自己往出走,原筠似乎和靳森然还说了什么,林秋笙一个字都不想听,他过街老鼠般的捂紧自己大衣,还是冻得牙齿打颤,不如说是恨的。大步往出走,他怕原筠叫他,他怕自己心软,他还怕自己忍不住回头看他一眼。
可他是怎么说的。
他说他没有家。
对了,太对了……
他走出商场,手臂被人拽住,原筠那薄情的脸又出现在他面前,林秋笙淡淡问:“你还有什么事?”
“你说。”原筠目光有些迷离,却朝着林秋笙淡淡一笑,轻声问他:“只要我想见你,就回头……这句话还算不算数?”
不算数,全部都不算数。林秋笙觉得自己全身的骨头都在嘎嘎的响……可他说不出来。
原筠看林秋笙,而他那张脸,忽然显现出了旖旎昳丽的光,宛如接近黄昏,又要衰败颓落,那种美丽,是一种哀哀欲绝的美丽。
时至今日,你还是能让我心痛。
林秋笙看了看他,把自己的大衣脱下来,慢慢给原筠披在身上:“回家吧。”
原筠朝他笑了出来,天真烂漫。
天真也是一种罪,伤人不浅,而不自知。
第二十七章:司机兼情人
回去路上,原筠一语不发,只托着侧脸,望着窗外,林秋笙不去看他,却用余光悄悄望着原筠的一举一动。
原筠的下巴的弧度,和皮肤的洁白,他身上薄薄的衣服,膝盖上还盖着林秋笙的大衣。
对了,林秋笙短暂的抚了一下额头,让这些糟心事闹的,忘了给原筠买两件厚衣服了,他还记得原筠的尺寸,此刻林秋笙也不想说话,在心下想着自己去给原筠买算了。
到了院子以后,林秋笙坐在车里,对原筠说:“你先回去,我有事。”
“你有什么事?”原筠冷漠的僵着眼睛反问。
林秋笙看他,不知怎么心又软了,微微别开点眼,不愿意让原筠再想东想西,只好诚实说:“天气冷,本就是带你买衣服的,我再去一趟,给你买两件大衣。”
原筠楞了愣,才缓缓笑里一下,手指敲着腿面,对林秋笙说:“你讲真的?”
“什么?”林秋笙很疑惑。
“你骗我是不是?”原筠笑容越来越夸张,像裂开似的。他笑出来,咳嗽了两声,脸又发了红:“你要离开我……”
林秋笙看看他,懒得再多说一句废话:“你同我一起吧,正好有些瘦了,我怕给你买的不合适。”
原筠狐疑的望他,不过林秋笙表情太严肃,原筠喉咙哽了哽,难听的话难忍的忍下去,又望着窗外,不说话了。
林秋笙恶心刚才的事,又怕触景生情,他会忍不了,发火。就没去商场,找了就近的服装店。
不过繁华街道的商店都是大牌,林秋笙看着标牌上四位数,心跳了两下,但男人嘛,死要面子,板着脸说:“你试试看。”
原筠在这方面,倒像个柔顺的妻子。他这么乖觉的去试衣服,倒让林秋笙想起以前,原筠脾气是坏,还怪。但是不怎么在外人面前打林秋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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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
“颜色老气……”原筠对着镜子看,软糯开口,慢慢说:“老公,我不喜欢。”
林秋笙替他整了整衣领,看了看,不由笑:“你好看,穿什么都好看。我看着还行,你不喜欢?”
原筠疲惫般的摇摇头。
“有没有再厚一点的?”林秋笙问店员,他想了想,又说:“这样,我想给他挑件大衣,再来件加绒的,厚些的。”
店员都是人精,脸上带笑,眼珠一转就说:“您好眼光,我们家的衣服都很保暖,质量很好的。”她见原筠身上穿的大衣是杂牌,可里面的衬衣却都是大牌。
可见是能消费的。
林秋笙只顾着挑衣服去了,看见一件宝蓝的羽绒服,特别满意,叫原筠:“宝儿,你来。这个好,绒厚但是衣服轻,穿着不累。”
原筠嫌弃的蹙眉,撇嘴往后躲:“不,不好看……”
林秋笙把他抓过来:“少说这个。你就不能听话,穿的薄,又要感冒,我工作忙,陪不了你吊针。”
原筠一听,眼睛就红了,泪水要掉不掉,说:“那我自己去吊针……”他这话说出来就是撒娇,店员在一边看着捂嘴笑了,林秋笙是还存着刚才那糟心事的火气,说话有点冲。
也不好意思,歉意笑笑:“我说错了,乖。”他让原筠把胳膊伸进去:“我重说,我是心疼你,怕你着凉。”
原筠吸了下鼻子,蔫蔫点头。林秋笙给他穿衣服,才发觉原筠是真的瘦了很多,林秋笙肋骨底下隐约发痛,不忍起来,语气更加温柔:“暖和吗?”
原筠看了看,不想再看镜子里穿着大蓝色羽绒服的自己,活像刚进城要赶火车似的,再提一篮子鸡蛋就更恰到好处了。
林秋笙却满意的不行,连连点头:“好,真好。”在羽绒服上捏捏:“厚实。”掏了手机就说:“给我结一下吧。”
只留下原筠穿着这羽绒服和镜子里的自己面面相觑。
但是……很暖和。原筠想,他不自觉小声笑了一下,很温暖……
林秋笙知道原筠审美更好,接下来就不再自作主张,只是陪着原筠去转,原筠挑了件款式时尚的黑色衣服大衣。
穿上以后身高,腿长。
俊得像当红的模特,林秋笙看着,忍不住走过去就轻轻抱着原筠的腰,朝对方脸上亲了一口。
结账的时候一看,林秋笙的死活不想把付款码递过去,这么一件大衣,好看是好看,但竟然要十万。
“我付吧。”原筠淡淡开口。
“你去车里等着。”林秋笙冷漠的说,拿着手机的手,轻轻颤抖。
原筠看他,倒是乖乖点头拎着袋子走了。
林秋笙见他一走,就忍不住暴露原形:“不打折?”
店员涵养很好:“没有折扣的,先生。”
林秋笙一直不算有钱,以前就不要说了,小警察基本月光,半个子都存不下来。现在在公司,还得供林啾读书,生活。他节省,上下班都骑自行车。
这么多年,自己买衣服都没上过千。
林秋笙看了看,把目光移在黑色的羊毛袜上,试探道:“那给个赠品?”
店员:“……”
林秋笙心满意足的拿着两双羊毛袜进车里,原筠看他,说:“没出息。”
“这是生活的智慧。”林秋笙也不恼,因为两双羊毛袜心情大好,甚至忘了自己花了十万买了件大衣。摸摸原筠的头:“你老公又没短你吃喝,出息不出息,都是外人看的。”
原筠噘嘴:“哦……”他摸着手上的羊毛袜,却忍不住笑了,跟林秋笙说:“晚上我要吃炖羊肉,放萝卜。”
“成。”林秋笙还沉浸在两双羊毛袜上的快乐,心情大好:“给你放点枸杞,是得补补。”
原筠瞧他,说:“这车以后你开就好,我不怎么用车。本来也是给你买的。”说完,又扭过头去,看着窗外。
林秋笙笑了一下:“好。”
之后,林秋笙每天晚上下班,开着奔驰去菜市场买菜,买得久了,人家摊主问他:“现在司机还得兼职买菜啊?”
林秋笙一本正经:“司机兼职情人。”他拿着一把芹菜,挡在脸上,故作深情的说:“他老公脾气坏,又不会做饭。你懂的吧?”
摊主一副听到皇家秘闻似的,郑重点点头:“没想到你长得人高马大,却道德这么败坏,以后不要到我这买菜了,我不卖给你。”
第二十八章:这可怎么办呢?
林秋笙买了菜,回到车上趴在方向盘上笑出声,把他车窗打开,点了根烟抽了一会,眼里全是笑意。
开车回家,他现在顶了林婶的大部分工作,一日三餐都是他负责。林婶对此很有意见,好在刷碗,和打扫房间等工作还是林婶的。
原筠性子娇,爱使唤林秋笙,尤其闹着要吃林秋笙做的菜,林秋笙不做他就不吃。林秋笙是很爱他耍赖的,因此也惯着他。
他从早上就把羊腰卤上了,到晚上刚刚好,切成片,放在锅里炸一下,出锅味道极好。
烤出的腰子容易腥,但卤过后再炸,酥软香脆。
做了凉拌海带,又蒸好了山药。
有了林婶,林秋笙轻松不少,林啾放了学,林婶去接。林啾一回来就眼巴巴跟着林秋笙,说饿了。
林秋笙给他一块蘸了糖的山药,林啾坐在小板凳上吹着吃,顺便道:“爸爸,明天早上老师叫你去一趟。”
林秋笙警惕的看他一眼:“你又和老师顶嘴了?”
林啾讨好的朝他一笑,嘴角还有山药的白泥,花猫似的道:“没有呀。”
林秋笙冷笑一声。
林啾蔫了声,表情很像撒娇时的原筠。林秋笙心软了一点,不再说他。道:“去叫dddy吃饭。”
林啾知道过关了,伸手欢呼三声,跑上楼去。
林秋笙摆好盘,盛了饭,用手语和林婶道:吃饭了。
林婶慈眉善目,和蔼的点点头。她是有一点胖的,加上年龄大了,脸颊上的肉有点下垂,但却显得更亲切了。
前两日,林秋笙叫林婶与他们一起吃,林婶不大好意思,林秋笙劝了劝,最后原筠冷冰冰的说了一句:“叫你在这吃,就在这吃。不然你去哪?”
林婶顿了顿,显得有点可怜,用手背抹了下鼻子,才答应下来。
这样想着,原筠下楼了,他穿着一双粉色带绒拖鞋,脚腕显得很细,裤子有点短,总之盖不住脚踝,他的腿很直,却也细,腰肢也纤细,盈盈一握似的,林秋笙却心疼他太瘦,一直跃跃欲试要给他吃出小肚腩。
原筠似乎刚才在画画,带着银边框的眼镜,成熟而冷漠起来。他扶着楼梯扶手,慢慢走下来,他长得好看,有些细长的眼睛,总是让人觉得有点妖娆。只不过他漠着一张脸,活像要给人悼哀。
大家坐下,原筠挨着林秋笙坐,用筷子夹了一小口米饭,含在嘴里,又夹了点菜吃了两口,忽然道:“老公,你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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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不错吧?”
林秋笙确实最近心情愉悦,于是和颜悦色:“怎么?”
“我可能要给你闯点祸。”原筠嗓子里跟含了块糖似的,又绵又甜的,柔柔说:“我跟人家说,你是我老公,并且给人家看了我给你画的画像。”
“哦,这不是什么大事。”林秋笙脾气好的笑笑,没有多想,给原筠夹菜:“你多吃点,海带好,防癌。”
原筠似笑非笑,狡猾的朝林秋笙看了一眼。
林秋笙突然毛骨悚然一瞬,原筠却又吃起饭,搞得林秋笙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饭后,林秋笙和林啾说了一会话,林啾问了几道不会做的数学题,就去看动画片了,他年纪小,作业也少,基本都是老师带着课堂上做完了。
林秋笙从不叫林啾回来还做课外题,随着他玩。
林秋笙没什么事,就上楼了,卧室里的灯柔柔打着光亮,橘黄色的暖。林秋笙没见到原筠,就把门关上。
他转头,原筠却像只猫似的,眼睛里闪着晦涩不明的光,戴着眼镜,直勾勾的盯着他。
林秋笙吓了一跳,捂着胸口:“你从哪出来的?”
原筠兀自看他一会,身上穿的薄衬衫解开了领口的扣子,露出月牙似的锁骨。他慢步,赤着脚走过来,指尖冻人的冷,戳在林秋笙的喉咙上,林秋笙不自觉咽下去口水,喉咙动了一下。原筠的手指却往下摸,轻轻滑在林秋笙的皮肤上,林秋笙看着原筠的鼻尖,想要低头咬上一口。
原筠却突然用力扯住林秋笙的衣领,拽着林秋笙往前一步,两个人的目光渡着欲望,原筠的手在林秋笙的胸膛上抚摸,他轻轻含住林秋笙的耳垂,嘴唇濡湿,轻轻道:“我给你点甜头,你要记得我的好,无论我犯了错,还是惹你生气,你都不可以不理我。”
林秋笙喉咙一动,张开嘴却什么都没有说,他舔了舔干涩的唇。把自己的毛衣脱下来,原筠目光颤了颤,看着林秋笙光着上身,说:“坐在椅子上。”
林秋笙照做了。
书柜的反光,像一面巨大而朦胧的镜子,桌子上珐琅花瓶里的玫瑰,羞答答而娇艳的开。林秋笙想起,原筠的毛巾也是粉红色的,带着一点淡淡的香。
毛巾的主人,正站在他面前。原筠那双手,还没湿漉漉,用不着擦一擦。书柜的反光,林秋笙看见原筠的腰连着臀,原筠是那么瘦,而双腿却又笔直,此时原筠抬起腿来,用脚踩在林秋笙的胸口上。
屋子里的灯,暖黄着暗下来,原筠的脚却冰得像一枝利箭,戳进林秋笙的心窝。
可两人却都因肌肤之亲,感到欢愉的颤抖。
完事之后,原筠趴在床上,抽起烟来,他看起来太迷人,林秋笙凑上去,捧着他的脸,又吻了一会。
原筠抖了抖烟灰,脸色却更白了,还带着点厌倦,用嘴巴含着烟,舌头像是被烟熏酥了似的,懒懒道:“我不喜欢当个女人。以后我没有开口,你不许碰我前面。”
林秋笙了然,只是含糊的笑了。手指还停在原筠的尾骨附近,打着圈的轻轻挑弄,好像盼望着原筠能生出一只毛绒绒的大尾巴来。
原筠任由他摸,又拿了烟,点了火,那点火,零星的亮着,很快成了灰烬。林秋笙看着,开始吻他的背脊,密密的亲着,原筠嗤笑一声,拿烟头对着林秋笙:“再敢来,我就把烟戳进你的眼睛里。”
林秋笙笑了一声,是不信的。故弄玄虚的问他:“这可怎么办呢?”
第二十九章:周五的作业
原筠给了他一脚,林秋笙却哈哈地笑了,手拍拍原筠的圆臀,原筠娇憨的瞪了林秋笙一眼,林秋笙心里却美得不行。男人的愚蠢已经完全充斥了他的头脑,色令智昏的成了原筠的俘虏。
他咬下了原筠给的甜蜜的饵。
隔天,天泛起一点朦胧的亮,像火柴划过溅起的零星的光,慢慢簇成一团暖色的黄。林秋笙醒来以后,朝身边的原筠看去,原筠还睡着,像只小动物蜷缩着,呼吸均匀,嘴唇像婴儿那样合不拢,微微张着,粉嘟嘟的跟吃了玫瑰露似的。
林秋笙看了心里发软,把被子给他往上盖了盖。下床,去浴室洗了把脸,刷了牙。利落的换上西装,把领带打好。手腕上的表,是中规中矩的品牌,不算大牌却也说得上名,实用还防水。
镜子里的林秋笙,是个英俊板正的男人。他的眉毛也是英气的,鼻梁高挺,嘴唇薄,这样一看,应该是个冷漠而富有疏离感的男人,可是他的眼睛却仿佛有着涓涓细流,温和善良。时而还藏着笑意。
这样一来,他反而更有魅力的。他是内敛的,不露声色的。
林秋笙把皮鞋擦亮,他已经很久没这么细致的擦了,只是这么一擦,才能让他心中更有春风得意,意气勃发的快丨感。嘴角挂着笑,却不肯承认原筠回来,他心中有多么快乐。
只说,原筠离开他,他是痛的。
却不大肯好好承认自己爱原筠。
他还对原筠的名字多出一个字,有不满。原筠就很好,多出一个靳字,就有些画蛇添足。
林秋笙不肯原谅那个靳字,正如同他也不愿去想他们分开的那五年。实在是太痛了,像腐肉直接的粘连,一旦拉开……光是想想,都觉得难以忍受。
他要原筠,不管他是不是姓靳,他们都是结过婚,有了孩子的人。
林秋笙一想这些,心里就憋闷。却又转身看看还在熟睡的原筠。真是睡得很香,他看原筠,原筠该是这样的,光彩夺目的,像冬天顶雪盛开的腊梅,一枝独放,鲜艳得像割破皮肤流出的血。林秋笙有点恍惚了,他伸手去摸原筠的头发,他多爱他,搞得也跟着神志不清了。
在林秋笙眼里,原筠就是想怎样就怎样,肆意而耀眼的人。
原筠还没有醒,林秋笙有些失望了,他想吻吻他,不过他还是起身,下楼把牛排和火腿煎好。切了一小份芒果给林啾装进饭盒里,还有洗好的蓝莓和草莓,当做课间点心叫林啾吃。
原先在家,早餐总是出去吃,林秋笙那时候心情并不好,总郁郁寡欢。阴沉敲打着他的脊椎骨。现在不同了,他逐渐又变回了原来的模样。
林啾年龄小,却很独立。他换好上学的衣服,就下楼了,跟林秋笙说:“爸,这里真好。”
林秋笙把早餐端给他,笑着问:“怎么好?”
“哪里都好。”林啾圆圆的眼睛,像只小老虎似,很有精神的说:“屋子大,睡得床大,还有院子,最重要的是dddy养了孔雀也胖嘟嘟的。”
林秋笙听他说话,笑了笑:“你作业都装书包里没?”
林啾咬下一口三明治,口齿不清:“张搞了。”
“拿好了就行。”
“爸,我们什么时候回家啊?”林啾又问。
林秋笙迟疑一瞬,擦盘子的手顿了顿。想要说话,却被人打断:
“这就是你的家。”原筠从楼梯上下来,他穿着酒红色丝绸睡袍,阳光从窗户打进来,照亮了他的小腿,和那双粉色的拖鞋。
“dddy!”林啾很高兴的叫他。
原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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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了摸林啾的头,自己却是刚睡醒,不耐的朝林秋笙说:“给我杯咖啡。”
林秋笙给他倒了一杯热牛奶,原筠看了一眼,要发脾气似的瞪了眼睛,但一看林秋笙,又把眼睛低下了,捧着牛奶,猫似的伸舌头舔了两口。
推了推戴着的银色眼镜框,同林啾说:“以后,你和爸爸就住在dddy这里。”
林啾愣了愣,林秋笙担心他能不能理解。林啾倒是很开心:“只要爸爸在就行。”
林秋笙欣慰,又听林啾天真烂漫道:“爸爸给做饭,给零花钱。”
林秋笙忍不住笑出来:“兔崽子。”揉了揉林啾的头:“吃完了没?吃完了咱们就该走了。”
林啾咕咚咕咚把一杯牛奶都喝了,颠颠跑去拿书包,说:“好了。”又朝原筠说:“dddy再见。”
原筠微笑:“再见。”
林秋笙把西装外套穿上,跟原筠说:“我送了他去学校,就直接去上班了,你有事跟我发微信。”
“嗯。”原筠不多说话,只是不太耐烦了,把面包撕成一小块一小块,像是要喂鱼。把眼神冷冷的递过去,又忽然想起什么来,对林秋笙脸色突变,讨好的笑:“老公,早点回来。”
林秋笙莫名其妙的看他,走过去扯扯他的脸:“怎么了?你是病了?还是又做什么坏事了?我们筠筠怎么就突然会说人话了呢?”
原筠正心虚,眨了眨眼,蹭了下林秋笙的手掌,道:“老公,快去吧,不然该迟到了。”
林秋笙眉毛皱起来,走之前还又看了原筠一眼,他今天心里一直忐忑不安,总觉得原筠要给他搞点事情。
结果上午刚进公司,上了一个小时的班,电话就打过来了,是林啾的班主任,客气的问林秋笙能不能过来一趟。
林秋笙顿时就有点牙疼,也只能苦笑的陪着,说好,等到十一点下班,饭都没吃就开车过去了。
进了小学,一群孩子叽叽喳喳的说话,又一群孩子踢毽子跳皮筋,林秋笙往东走,进老师的办公室,客气的问了一句:“姚老师?”
姚老师戴着眼镜,抬起头,对林秋笙招手:“您好。”
林秋笙走过去。
姚老师对林秋笙说:“是前两个礼拜的事了,语文作业其中有一项,是让孩子们大胆的尝试平时不敢做的事,好让今天一起探讨上作文课。”
林秋笙有点不详的预感。
姚老师又说:“林啾大胆的尝试,就是没写上周五的语文作业。”?
第三十章:高调公开
林秋笙站着,姚老师坐着,对方没请他坐下,林秋笙也不好坐。林秋笙走神的想,这场面倒像是领导找他训话。
“您跟孩子好好说吧。”姚老师脸上挂着笑:“老这样可不成。”
林秋笙说:“好的,给老师添麻烦了。”
姚老师认下这句软话,跟林秋笙又聊:“上一次月考,大家都考的不错,差点班级就评优,有两三个孩子,林啾也算,语文考的不理想……”说着,斜眼看林秋笙一眼。
林秋笙点点头,他习惯性站得笔直。只有双手,近些年学会了谦和,放在身前。听姚老师说,林秋笙的笑容没变:“是,给您添麻烦了。”
姚老师看了眼墙上的钟表,拿了手边泡的枸杞茶,吹了吹,喝了一口,才跟林秋笙说了:“也没什么事了,辛苦您来一趟,毕竟孩子的事,都得精心。”
林秋笙看着她喝茶,闻言,淡淡的笑:“您说的对。”
谈完之后,林秋笙才出了办公室,林啾早在楼梯边等着他,讨好的笑出了嘴边的两个酒窝。
“爸爸。”他喊他。
林秋笙眯了下眼睛。
林啾胆怯的缩了缩脖子。
“不要站在楼梯口,摔下去怎么办?”林秋笙朝他招手,林啾见他不像要发火的样子,就跑过来挨着他站。
林秋笙搂着林啾的肩,一句话也不再说,脑子里想了很多,看着林啾的头顶,阳光打在林啾稚嫩的脸上,和那双清澈明亮的圆眼上。
下了楼梯,林啾踢着脚边的石子,小声的问:“爸,你走啊?上班去?”
林秋笙看了看手腕上的表,林啾偷着眼看他,觉得林秋笙很不怒自威,嘴板得像黑板上画的直线。当然,他还不懂什么叫不怒自威,只是本能的怕父亲不说话而已。
他当然知道自己做错了事。
林秋笙不知道他怎么想的,只是看了表,琢磨了时间。才对林啾说:“不,先带你去吃饭,你想吃什么?”
林啾奇怪又怕的看他,眼珠一转,忽然道:“爸爸,你不会不要我了吧?让我吃饱好卖了我?”
林秋笙打量般的看林啾,才悦色了些神情,把手放在林啾的头上,揉了揉:“你是我和dddy的儿子。他怀你时,受了很多苦,很多委屈。你在他肚子里时,我就盼着你来,因为你是他给我生的孩子,我永远不会不要你的。”
林啾被揉得摇头晃脑,他鼻尖闻到林秋笙手上淡淡的洗手液香味,鼻子突然一酸,可是他不哭,只是牵着林秋笙的手,两人一起去吃饭。
到了西图澜娅餐厅,林啾吃着石锅烤牛排,他对林秋笙说:“我昨天不就跟你说了,老师叫你过去。”
林秋笙胳膊撑在桌子上,双手虚扣着,想了想,才说:“是,我想起来了。”他又问:“你别的学科都过得去,怎么就语文老出岔子?”
林啾嘴一撇,眼神向下看,轻蔑不屑的晃晃脑袋:“我不喜欢姚老师呗。”
他这幅样子,与原筠几乎同出一辙。只不过不如原筠做出来的阴冷。
林秋笙一想,就忍不住笑了,看着林啾,对他说:“你得学着尊重老师。”
林啾哼了一声,没说话。
林秋笙还想说什么,却听西图澜娅餐厅里的电视声音响着:我们邀请了靳原筠画家。
不会吧?林秋笙想。
“啊,是dddy。”林啾嘴边还有黑胡椒酱,指了指电视机。
林秋笙扭头去看。
电视里,原筠穿着一身银灰色西服,领导是带着花纹的紫红色,皮鞋光亮。他分开腿坐着,下巴微抬,戴着银边框眼镜,眼神是不拘而冷漠的。
他是天之骄子,目空一切。
女主持人声音好听,又很客气的以谈话的方式采访他。
原筠却始终冷漠,笑也不笑。主持人问,他就答,三言两语淡淡的说。
林秋笙看了有趣,就忘了和林啾谈话。扭过身去,攥着手,笑着看电视里的原筠。
“听说,您有一副,画了五年的作品是这样的吗?”
原筠的表情有一点变化了。融化出点柔软,像涓涓的水,缓缓的流。他慢慢的,眨了下眼睛,又眨了一下。
才说:“我花了五年的时间。无时无刻,不在脑袋里勾勒这幅画。我用我的心,我身体里的血,当做颜料。一笔一笔的画。在黑暗里,把这点光留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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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惊讶的张嘴,才点点头:“我们能看看吗?”
原筠嘴角微微上扬,孩子似用手摩挲了两下膝盖。情人似的,目光如蜜如糖,痴儿似的,呆呆的,又直勾勾盯着那幅黑布盖着的画。
他轻轻点了一下头。
主持人示意把布掀开。
众人均不自觉屏息,电视机外,林秋笙也期待着,笑意盈盈的等着看。
布一掀开。
画布上,画着的是人像,是个男人。
有黑色的发,温柔的眼,高挺的鼻梁,和薄唇。
英俊的男人。
那副画,画的是林秋笙。
主持人看着,不自觉就心跳了两下,她说:“我不知道是不是只有我一个人有这种感觉,我一看到这幅画,就想起了我的初恋。”
底下坐着的大家都笑。
后来有人评这幅画:《情人》颠覆了靳原筠画作给大家的印象。以前,他的《玫瑰》和《睡莲》,《手》都是以全黑的背景,构成极大的视觉冲击,总是能唤起人心里的恐惧,与灵魂上的战栗,伤感。
可《情人》,就只是情人。
原筠一人安静,好像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他嘴角挂着一点笑,宁静的望着那幅画。
主持人问:“能问一下,画里的人,是您的什么人?”
原筠把目光对准摄像头,他笑,张扬,桀骜。一字一句说:“我是同性恋,以及,画里的人,是我的老公。”
采访还在继续,林秋笙却不能再看了,西图澜娅餐厅里的人窃窃私语,把目光对向林秋笙。
林秋笙站起来,对林啾说:“我们走吧。”
林啾有些胆怯的牵住林秋笙的手,问:“dddy画的是你,对不对?”
林秋笙没有说话,只是牵着林啾快速往出走,脑袋里是乱麻,心绪如潮,一时半会,是理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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