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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第 51 章 方吴氏怀疑方家……
好在于庆隆跟方戍还记得要把劲使在什么地方, 并没有说太多夫夫之间的事。两人拼了命地搅,倒是终于把那碗蛋清给搅白了,筷子也能竖在上头。
这会儿还没弄豆沙馅, 但这东西于庆隆记得不难。难的就是外面这层壳, 只要能把这东西做明白其他都还好说。
没错他打算做雪衣豆沙。
这是他从小就很爱吃的甜品, 他奶奶做得很好, 自有一套方法,他看了无数遍了。
现在难的是这里的面粉都不是他在现代时吃的那种精面粉,不够白, 淀粉也不是他见的那种。这里还没有土豆和玉米, 起码他是没见着, 这里的人用淀粉, 用绿豆粉反而多些。
所以他暂时只能用全蛋清做壳试试。至于里面的豆沙球,就用这里的纯面粉来裹, 毕竟是在蛋清里面,也不影响卖相,主打一个把蛋清跟豆沙隔开就行。
于庆隆往锅里放了点荤油——不是新熬出来的是原就有些。他之前也是担心把这些用没了家里没啥油用才说再多熬点, 毕竟他这实验多半不能只做一次就成功。
方戍这时往里添了把柴。
于庆隆用勺子舀了一勺蛋清糊糊放在里面, 那糊糊迅速飘起来。他用筷子把它翻面, 免得炸太过。炸了一小会儿之后捞出来,再炸下一个。结果放下一个的时候明显它颜色就比第一个深, 应该是油温比之前高了许多。
他再试下一个,又比第二个还深。这大灶就是火不好控制。但是他戳了一下, 明显个个都是熟的。他往上洒了些糖,这糖也不那么细,他捣细点就好多了。
“母亲您要不要尝一个看看?”
“这真的中吃么?”方吴氏觉得有点神奇。那蛋清原本是无色的,搅打搅打就白了?
“中吃, 您不放心的话我先吃一个。”于庆隆把戳破的那个吃掉了,又给方戍尝一个,“怎么样?”
“好吃,”方戍说,“绵绵软软还很甜。这叫什么?”
“我也不知道这叫什么,但成品不能就这样,太简单了。”
“这还简单呀?”方吴氏说,“光是抽这个糊糊就能把人累傻眼了。你瞅瞅你俩这汗。”
“弄啥呢?给我也尝尝。”方丁满过来凑热闹,吃一块,顿时觉得这口感很奇妙,“来老婆子你也尝尝,咱以前可没吃过这味道,有点像被里的棉花似的。”
方吴氏吃了,发现真的好吃。很软,咬下去还有油香,又很甜,忒解馋。
每人吃两个刚刚好。
于庆隆一共做了八个球。正常来说他奶奶每次是用八个鸡蛋做出十个雪衣豆沙,这样他都是跟邻居小伙伴或者同学们一起分享,又能解馋又不会吃多了觉着腻。
今天四个蛋清,他主要是想试试能不能炸出想要的效果来,捞出油锅遇冷之后塌陷的程度又如何。
结果还可以,在他能接受的范围之内。
而且最重要的还是吃这种蛋清打发之后加工出来的绵软口感。如果能做蛋糕当然更好了,但是那个难度太大他也不会。
就是这怎么控制温度是个问题。
“娘,您说想要把它炸得都跟这第一个一样颜色,要怎么管这火候呢?”
“那就先少放油,炸完一个再放一勺油,降了温再炸下一个不就成了?不过也得注意添柴时不能添太容易烧着的柴,一添就旺。得压着些。下回你炸,娘帮你烧火,戍儿他不懂这些,你叫他帮你烧火是给你添乱。”
“我也没想着他要炸一个颜色啊。下回我不添。”方戍说,“隆哥儿让我添我再添。”
“你别,你就专心念你的书就成了。”方吴氏语气嫌弃得很,“你干别的不中。”
“娘说得对,”于庆隆说,“你别狡辩。”
“好好好,我去念书。”方戍起身拍拍衣服,笑说,“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才是那个嫁进来的。”
“你说啥?!”方吴氏心里咯噔一下。
她不由的想起之前在柴房里听见的话:“我哪禁得住你勾搭我?”“下回咱们换个花样”……
别是,别是弄反了吧?!
可她的儿夫郎是长得真的高高大大,没比她儿子矮哪去。这两人……
虽然哥儿不能让姑娘生孩子,但是她似乎也听过,厉害的哥儿把夫君给……
天爷啊!
方吴氏忽觉有些头晕,神色都恍惚了。
于庆隆见方吴氏面色不好,笑说:“娘,他就是乱说的。让他念书去,我下午弄了豆沙再试试。”
方吴氏却仿佛没听见,愣了好一会儿才说:“嗯。”
于庆隆注意力放在方戍和雪衣豆沙的事上,倒没再留心方吴氏。
眼下已经初步证明做雪衣豆沙的想法可行。反正这里的人又没见过正儿八经做的好的雪衣豆沙,也没个对比,他做出来是差不多的味道就可以。大不了到时候再配合摆盘,弄出些好的寓意来。
于庆隆把红豆泡好,瞧着厨房里也没啥他能帮忙的,便回屋整理东西。
明天开始他和方戍就要去上溪村一起学习。方戍说要陪他一起,家里人也没拦着。到时候他学医,方戍也学自己的。学时互相不干扰,往来是个伴,想想也挺美好的。
中午,红豆泡好了。于庆隆问方吴氏加多少水煮,煮熟的红豆才能不稀。方吴氏一边告诉他一边帮他把红豆煮了。
于庆隆将煮好的豆子放晾,用小石磨磨成泥,再加一点油将它炒熟,加些糖进去。他弄得不特别甜,弄好之后晾凉,团成圆子,裹上面粉,再把早上那步抽蛋清的动作重复一遍。
这一次他是拿了汤勺来舀的糊糊。舀得比上午多,舀时勺子翻转,尽量把糊糊弄成个球,再将滚了面粉的豆沙圆子塞进去,用一点新糊糊封口,再下油炸。
方戍又跑来等着来了。这回有了豆沙馅,闻着比上午的还香。这家伙就喜欢吃甜的。
于庆隆这次一共做十三个。他抽的是十个鸡蛋。还是跟方戍一起弄的,弄好之后尝尝看,比上午做得还好吃!
“加了馅料是不一样,吃着又香又甜。”方吴氏也觉着好吃,但也有点心疼。这一天就用了十多个鸡尽,这可太费了。
若是以往她还真不会这样想。可这一回叫那杨凤祸害得花了不少银子。虽是她儿子的钱,可那钱也姓方啊!孩子攒些钱多不容易。再者说那个三百两还没凑齐。
于庆隆大概也猜得到婆婆的心思,不过一口吃不成大胖子,问题总要一个个解决。
他问道:“娘,咱家啥时候开始秋收?”
方吴氏说:“约摸还得半个多月。问这作啥?”
于庆隆说:“我想了个赚钱的法子,想赶在秋收之前做完一些,这样秋收的时候我也能帮上忙。”
方吴氏道:“啥法子?”
于庆隆说:“写故事。”
方吴氏:“……”一听就不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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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看看儿子是什么态度,发现儿子在仰头望天上的云。
这准准的了,就是她儿夫郎在做梦。
写故事赚钱,若是写故事赚钱那般容易,那严西宽和马亲随不早写了?而且写故事,那要认识许多的字吧?可她和她当家的当时去上溪村时,好像是听莫大夫说那会儿认识百多个。
这才过去多久,就能写故事了?咋想都觉着不可能。
但方吴氏也不忍心打击孩子,毕竟还想着赚钱呢,也想着对她儿子好。好好过日子并且懂得要上进的孩子她是绝对不会出口伤了对方的。
“那你便写嘛。”方吴氏说,“写了给戍儿看看。他要说行,那准行。至于地上的事,你往年没嫁进来家里活也干完了,也不是非得你来伸手。你能干就干,干不了娘也不会怪你。你现在最重要的是给我们方家开枝散叶,还有跟戍儿好好过日子。”可千万不要想着骑到她儿子身上去!这可了不得了!
“娘,孩子的事不能晚些么?”方戍这时却说,“待我考上举人之后……”
“不行!”方吴氏不等儿子把话说完,异常坚定道,“哪有成了亲不要孩子的道理?隆哥儿身子这般结实,那还不赶紧要上一个,这样家里也更有奔头。咱们就你一个苗,你可不能胡来!”
“可隆哥儿若是有了我便不能独占他了。”
“有啥不能?有了我帮你们看着,你们愿意咋占咋占!这事没得商量!”
方戍、于庆隆:“……”
方戍又要说什么,于庆隆赶紧拿胳膊肘推他一下:“别跟娘顶嘴,娘说得对。”
方戍只能把话憋回去。
于庆隆说:“娘,这点心我给壮壮拿去四个成吗?”
方吴氏说:“成,咋不成?壮壮肯定爱吃。正好你也多见见孩子,人都说了,成了亲见的孩子越多怀上的就越快。快去。”
方吴氏主动帮忙装了四个雪衣豆沙。于庆隆端上碗感觉哪里怪怪的,但还是拉着方戍走了。
出去之后,方戍小声问于庆隆:“你改主意了?要听娘的?”
毕竟昨晚还说了换个别的花样……
于庆隆皱眉说:“不是。”
他是真的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但是这事又能拖多久?
如果方丁满跟方吴氏都是那种刻薄的人,他肯定会很理直气壮地尽可能去避免怀孕。
但是这对公公婆婆人是真的很好,他都不知道他的理性意志跟感性意志谁能撑得更久。
于庆隆看到壮壮拿了四个雪衣豆沙,很懂事地去给父母各分一个,那可爱的样子让他想起了在现代时看到的那些邻居小朋友。
他家不远处有个幼儿园,他放假时偶尔能看到上学放学时间这些小家伙背着个小书包,戴着统一的奶油色小黄帽,排成一条队进来出去,小火车似的。
他破天慌地低头瞅了瞅自己的肚子。
如果自己真的有……打住!
可不敢想这么可怕的问题——
作者有话说:方母:儿啊,夫君为天,夫郎为地,你懂得不[捂脸笑哭]
方戍:娘,夫君是人,夫郎也是人,哪有什么天地之分?我和隆哥儿不兴那个[哈哈大笑]
方母:你咋就这么不懂娘的苦[爆哭]
方戍:娘不苦,我和隆哥儿好得狠呢[害羞]求姨姨们投喂点营养液可以嘛[让我康康]今天我负责要饭饭[空碗]
第52章 第 52 章 为啥是神女不是……
翌日, 于庆隆得跟方戍一起到上溪村去。
两人婚假也休完了,屋子也收拾了,是时候开始用功学习。
于庆隆醒来之后先去给番茄浇上水, 看它们在新家里成功扎根, 便又折回前院, 跟方戍一起洗漱完一人拿了份卷饼。
饼是方吴氏今早上新烙的, 外脆里嫩,上面刷了酱,还放了炒好的鸡蛋跟新鲜的小青菜。咬一口下去, 又香又软还有营养。
方戍灌了一竹筒水背着, 而于庆隆则背了个包袱, 里面装的是他跟方戍要用的学习用品。
两人走在路上——这时候天已经透亮, 阳光照在身上,映出两个狭长的身影。方戍一转头就能看到他穿着一身枣红色, 朝气蓬勃的夫郎。
“隆哥儿,够吃么?不够吃把我的再分一半给你。”
“够,不用吃太饱。”于庆隆一边走一边吃着说, “吃太饱了记东西慢。”
“啊?还有这说法?”
“嗯。人身体要用到啥地方, 啥地方的血液八成要流得更多些更快些。咱们吃了食物以后肠胃便要去克化, 血液便会更多地集中到肠胃处,这样咱们脑子里的血液就要比平时少些, 就会容易犯困。”于庆隆看着两边的地说,“我听母亲讲家里的庄稼今年长势非常不错, 这要是过了秋收应该能得不少银两。你我都要好好学,保证上午这段时间精神充足,多记些知识,来年你好再去考, 我也好快些可以行医。”
“可是三百两银子太多,万一……那还真不如就守着这三百两过。”
“是多了些,可你中了举人三百两很快就回来了。再说你不是也说了,也未必还是那个考官。”
“可即便不是那位考官,焉知下一位考官是否为清官呢?”
“那不考了?”
“不不,考还是要考的。只是来年时间太紧。娘那里八成还有一百二十两左右的银子,加上咱们手中的也只够一百五十两。一年里上哪再去凑一百五十两去?”
就算今年的收成再好,也不可能弄出一百五十两银子来。况且他哪能把家中银子全都带走,总要留些给家里人花用。至于卖地,那就更不行了。
方戍想想,如果能免二百八十亩田税,那确实是极好,他也没有放弃去考举人的想法。只是来年,他觉着太赶了。
于庆隆也知道一年搞一百多两实在不是件容易的事,特别是在这种小地方。但没到那天谁知道?先学着再说。学出来了只要有个机会就能抓住,学不出来有机会也没用。
不过他也确实不能画大饼,毕竟他自己也未必真的能变出那么多银子来。他只告诉方戍:“尽人事听天命吧。”
方戍说:“是这个理。便如我想娶你一般,只要我努力去办,这不就成了?”
于庆隆笑着用胳膊肘轻怼了方戍一下。
方戍微微躲了躲,接着又凑过来,左右瞅瞅,看没人,握住于庆隆的手。
两人到了上溪村时,于家一家人已经醒了。见得于庆隆跟方戍来,家里人自然高兴。但于庆隆也就进院里跟家人聊了几句,并没有久留,他还记着他来这的原因。
周月华说:“赶着去学是好的,可回去前记着来这里吃过午饭再走。要不然这么长的时间,身体哪里熬得住?”
于庆隆笑说:“知道了阿爹,到时再说。那我们先去师父那了。”
周月华挥挥手,于庆隆便跟方戍赶往莫家。
师父跟大师姐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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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自然是欢迎的。让于庆隆没想到的是,梁莫看起来并不太高兴。
于庆隆以为这小孩发生了什么不愉快的事,问道:“怎么了莫儿?是谁惹你了?”
梁莫看看方戍,又看回于庆隆,嘴巴嘟起来,眉眼耷拉着:“庆隆叔叔,方叔叔是不是你的官人?”
于庆隆愣了愣,没想到梁莫在这纠结这事,点头说:“对啊。”
梁莫说:“那他把你娶走了,你都不能再住在上溪村了。”
原本他庆隆叔不在他家的时候,他随时可以去于家找他庆隆叔。可现在不行了,去了也见不着人。而且这都好些天没来了。他一个人学习,都不如从前有趣。
方戍尴尬地摸摸鼻子。于庆隆也揉了揉梁莫的头:“可这是老天爷安排的,没办法。再说你想想,你姥爷医术高不高明?”
“那自然高明呀。”梁莫说,“我姥爷是最好的大夫。可与这有啥关系?”
“当然有关系啊。咱们上溪村有你姥爷这么厉害的大夫帮着给大伙看病,可是下溪村没大夫呢。那你说那里的人生病了看病多不方便?每每还要跑这么远来。以后庆隆叔叔学会给人治病,那边就多个大夫了。莫儿这般善良,肯定不会希望那边的人看病不方便对不对?”
“那你往后都要跟方叔叔在一起吗?”
“对啊。”于庆隆说,“这不是很好?你从有一个叔叔变成了有两个叔叔,以后多个人关心你。而且方戍叔叔学问很好的,你有啥问题还可以问他。”
“是这样吗?”
“正是。你方戍叔叔是咱们这十里八村最厉害的秀才。”梁汉也过来安慰儿子说,“有多少人想跟他问学问呢,莫儿你可要珍惜,这可是多少人都盼不来的福分。”
“那好吧。”梁莫去给方戍搬过来一个小板凳,“这个给方叔叔坐。”
孩子略带纠结地把自己跟于庆隆的学习地让出了一部分。
方戍道了谢坐下来。
屋子里有些暗,这个时间在外面学倒也是好的,只是不能选光太强的地方。
于庆隆说:“那你俩慢慢学。我先去师父那看看这几日的医案。”
他带了纸笔来,想着从今天起把他师父的医案都记录下来,以后常拿出来翻翻。
莫大夫正在屋里弄这东西呢,见着于庆隆进来朝他问安,便道:“这几日到了新家可还适应?”
“适应,方家人都待我很好。”
“那便好。”莫大夫上下瞅瞅于庆隆,发现徒弟气色确实不错,满意地点点头,“桌上有本书,你今儿回去时带走,抄下一本留用,里面的内容要尽量记下。先前你字习得不多,便是有不懂的也无人可问,我便没交给你。如今你有方戍,有不认的字便可问他。”
“好的师父。”
于庆隆看了下,是一本叫《药性百味》的书。不是印刷的,是手写的,一看就是他师父的字迹。
里面记录了数百种药材的药性。一段段的,看起来多,但应该挺好背。若是想开方的话这类书籍必学。他怕忘,便先收进包袱里。
莫大夫说:“往后再有人来看诊,你便跟着我一起看。书上的东西终究是死的,可人是活的。不同的病人不同的症状,想要用药灵活,还是要多从实处学。”
“好的师父。那我试试把您看诊时得出的病人的患病缘由跟表征记好,再结合您用的药,看看能不能理出您用药的初衷。”
“嗯。往后你也记着,不论学什么,想要学好学深,必得有探究根本的精神,岐黄之术尤其如此。只是这两村之间总归是有些距离,往后你倒也不必来得这样早,辰时到这里便可。大多来这里看病的人也都是这个时间以后。再者,你成了亲别起太早,伤了气。”
“没事的师父,我年轻,早起些无妨。”
“怎么无妨?你年轻,可你不久之后便要生育,可不能伤了根本。”
“……”
于庆隆摸摸鼻子,没吭声。
不过晚来些也好。一是早上能在家里干点活,在家里把饭吃了。二是梁汉回来了,他和方戍这一大早来也确实不大方便。
没准他们晚来点人两口子还能多休息一会儿,是他没考虑到。
于庆隆这时忽感有人在看他,一转头发现是方戍。
方戍瞧他转过头来,持着书卷笑笑。温润如玉中又不乏……憨态。
那样子把于庆隆看得无语,之后也跟着笑出来,无声说:“专心。”
莫大夫恰好看见了,说:“你在这他还专啥心?进屋去,别让他瞧见。”
于庆隆“哦”一声,进去他师父看诊的屋子整理这几天的新医案去了。这个季节了中暑的人居然还不少,他看到好几例,许是秋老虎太盛?!
他挑着典型的两个记下来,记完往后一看,还有张金铃的。
“师父,那叫‘张金铃’的哥儿又来过?”他看到有开药记录。但开的不是流胎的药也不是保胎的药,而是养身治病的药。
“没来,是我去了一趟他们王家。他们王家要闹到张家去,张金铃不让,这推推搡搡的就把他肚子里的孩子给弄没了。王家一看便要张家退还彩礼钱,把人接走。那张家也是厉害的,得了信,过来一看孩子就剩下了半条命,不但没退钱,还把王富贵给打了一顿,说他要是真敢休了张金铃,那他们就把王家掀了。他们还咬定了当初王富贵是知道张金铃不是个完身还要娶他的。王家一看张家这么横,现在是休也不敢休,只能打落门牙和血吞。”
“这样倒也好,不然那孩子生下来也是苦命。”
“是这么回事。只是这王富贵如今成了笑话,往后这两口子且有的闹。”
这就不关他的事了,两人一起霍霍对方挺好。于庆隆感觉这两人唯一干的一件好事便是让那个孩子没能出生,虽然这么想有些残忍,但孩子出生了十有八九也是要顶着“野种”的称呼过活,那就太可怜了。
下午,于庆隆跟方戍一起回下溪村,回之前又去了趟于家,但是没进门,只是在门外跟家里人打了招呼便回去了。
他倒不是因为这里的人都说嫁出去的孩子泼出去的水,而是觉得时间太宝贵。再者进去之后真留下吃饭那往后呢?
还是不要起这种头的好。
于庆隆把手里的《药性百味》交给方戍道:“我背前四页,你看看有没有错处。”
方戍觉着新奇。以往跟同学们这样互相考背过,可与自家夫郎却是首次。他道:“背错可有罚。”
于庆隆问:“罚什么?”
方戍明知周围无人,却还是对于庆隆耳语的。于庆隆听完怔住一瞬,不轻不重怼了他一把:”你好歹是个秀才,怎么尽想那档子事?”
“是你先说的嘛。”
“我什么时……”于庆隆忽然心虚,“咳,那我要是都背对了呢?错了有罚,对了得有奖励吧?”
“你想要啥奖励?”
“过几日陪我去趟镇上。”
“这算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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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算就算。”
“好,那你背。”
“人参味甘,补益元气,生津止渴,调营养卫。黄芪性温,收汗固表……”于庆隆一句句背完,“可有错?”
“没有。”大几百字,竟一字不错。可他没记错的话,这书是今日才拿到的。
“你好像很失望?”
“是有些。你的惩罚没了,那便等同于我的奖励也没了。不过话又说回来,你去镇上可是要将那个点心的制法告知纪师爷?”
“对。”
“那为何不早些去?”
“总不好让他们觉得做得太轻易。”
太轻易得到的东西总显得没价值,自然是看起来费力些比较好。
方戍也觉着有道理,只是还有些不开心。一想到之前想的事不知要几时,他就郁闷。
于庆隆见不得他这可怜相,说道:“回去给你弄别的作奖励。单只你一人有的。”
方戍这才又重新快乐起来。
到家后两人洗了手直奔厨房。双亲没在家,但给他们留了午饭。是几个大馒头跟一碗粉蒸菜。
于庆隆跟方戍大口吃完,屋里屋外转转看看有啥需要他们干的活。发现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两人回屋,一个继续背今天拿来的书顺便抄写一本,一个在书上做批注。
两人都属于一沉浸下来就很高效的。于庆隆花了一下午时间把书抄完,之后休息一会儿去厨房准备晚餐。
主要是双亲都没回来,但也到该烧火的时候了。
于庆隆泡了些米放进锅里煮粥,之后去后院拔些青菜做成菜粥,再把中午没吃完的馒头切了片,裹上鸡蛋液煎熟。
方戍帮着烧火。两人弄完方丁满跟方吴氏回来了。
两人路上就见着了家里冒烟,想着肯定是儿夫郎弄了吃的。回来一看果然是。
方吴氏说:“我也算是过上回家就能吃现成饭的日子了。隆哥儿这主意好,切了片裹上蛋,煎出来不必费太多油,还能不吃冷馒头。别家儿夫郎都没这么聪明,还得是咱家的。这往后要是生了娃,不定多厉害。”
方丁满也高兴,问两人去莫大夫那边怎么样。方戍说挺好,问双亲:“您和我母亲去地上了?”
方吴氏说:“我们想着今年都种过了,也快到了秋收日子,便不如把今年的收成收了之后再卖地。去问问地价去了。”
于庆隆说:“娘,这事我和守城已经另有打算,兴许不用卖地呢。您二位千万别急。”
“差那么多银子,你能有啥法?”
“我一时也说不好。但别急于一时。若是到了开春还是没弄到钱,那时再考虑。”
“嗨,我们也就是先去打听打听。这事慢慢计划着。”
于庆隆是真担心这老两口再提前把地卖了。好地卖起来容易,想再买回来可就不那么容易了,尤其是在这种风调雨顺的时候。
于是当天晚上吃过饭收拾完之后,于庆隆铺开纸,开始写起他的故事来。
当代哪个大学生脑子里还不有几本喜欢的小说?只要弄明白大家想看的是什么,那便简单。
于庆隆之前为了写这故事,也翻了方戍手里那几本画本。什么穷书生跟狐妖之恋,落魄学子被名门千金看中却被家中阻拦……他大概明白这里的人想要啥。
不就是情绪价值嘛!安排上!
于庆隆都没起书名,先把开篇写上了。
一个心地善良,却因被恶霸欺辱的书生失了考试的机会。正觉此生无望之时,遇上了一位貌美的神女……
到这里还很普通!
但!是!
于庆隆写的神女可不是狐狸精也不是天上下来的那种神女!而是能听到书生心中愿望并且给书生发布任务的神女。
方戍看完顿时吃惊:“隆哥儿!你当真会写画本子?!”
于庆隆道:“会。不过有些字我不会写,便用了同音字替代。若是你看见记得帮我修正,顺便润润色。”
方戍作为第一读者,对于这神女的写法倍觉新奇。
但他唯有一点不太满意:“为啥是神女,不是神哥儿?!”
于庆隆:“……”这问题问得好,因为他在书里没见过。
“你说咱们大焱国是女子多还是哥儿多?”
“都差不多。”
“啊,那识字的人是娶夫郎的多还是娶女子的多?咱们想要卖钱,那自然是哪类人看得多便写哪类人。”
“也都差不多。不过卖的画本子里的确是女子多些。”
“好,那咱就写神哥儿!”
“为啥?!”
“已经很多的东西咱还去凑什么热闹?当然是市面上缺什么咱们写什么!”——
作者有话说:方戍:我要做书里的大英雄[墨镜]
庆隆:大英雄娶不着俏夫郎[哈哈大笑]
方戍:好吧那我就做落魄秀才[捂脸笑哭]
第53章 第 53 章 写故事也要和夫……
于庆隆认真极了。
他想搞画本子卖是铁了心的。好电影和好电视剧他小时候没少看, 书也着实读了不少,各种各样的故事在他脑子里充斥着。
而且很多案件本身就是一段有头有尾的故事,他能借鉴的也多。
于是他专门给自己安排了一个半时辰写小说, 就在吃了晚饭回到屋里之后, 差不多是快到戌时时分起。
他打算以后只要不出什么特殊情况, 就在这个时段写作。之后再让方戍帮他看, 看完当天润色润色,尽快搞出第一卷。
于庆隆写时很注重剧情,文笔嘛, 反正他大多用白话写。
“今天就先写这些, 夫君你帮我瞅瞅。”于庆隆把第一章的稿纸全部交给方戍, 大约两千字左右。
“隆哥儿, 你脑子里哪来这般多稀奇古怪的想法?”
“这一点那一点,加起来就多了。你先看看有趣不有趣。”
先前方戍是看了于庆隆写的内容, 但他只看了几段文字,不是全章,那更像是对故事的一种概括。
可于庆隆决定写“神哥儿”而不是“神女”之后, 他就又重新起了个头, 并且把“神哥儿”改成了“仙哥儿”, 因为这样看上去好像更顺眼 一些。
方戍问他为什么不直接把性别改了就好,于庆隆道:“哥儿与女子家行事多少有些不一样, 细节有差,若是不改过来读起来便没那么顺了。”
所以他重写了一版, 并且在原来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一些新的想法。
方戍拿新版的来看。一整章看完了,故事与之前截然不同,那主人公秀才才刚要出场。
主人公秀才和仙哥儿并没有像第一版那般快速相遇。故事里,一名纨绔子弟上山游玩, 偶遇了在山中受伤并迷了路的仙哥儿。仙哥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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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找不到回家的方向,又饿又渴,身上又没钱。那纨绔见其生得俊美,便将人救了回去,给他一碗粥喝。
纨绔富有,看起来人也不错。仙哥儿正感念其心地善良,是个良家子。不料听到纨绔的心声,这人竟想把他养好了之后送到年逾七旬的妖僧手中谋取进升的机会!
仙哥儿又气又惊,原本的感恩之心没了,用尽所剩不多的法力,弄晕了纨绔,之后便占据纨绔的身体。
他白日里以纨绔的模样行走于世间,夜里又因法力不足,回到自己的身体里。他在月光下吸收月精,以补充仙力,第二日再回到纨绔的身体当中。
这日,家中长辈催他拜师学习,屡劝不听,便把他绑了送到学堂。
学堂里学生众多,老师有些管教不过来,便会叫能力出众的几个学生去管新生。
于是笨蛋“仙哥儿”跟清冷英俊的落魄秀才相遇了。
大字不识几个的“仙哥儿”被老师要求一日便要习得二十个字,还要背下两首诗。他吭哧吭哧背了半天也背不出来,老师就给他找了一位师兄教他。
这位师兄据说人品和学识极高,相貌亦是英伟不凡。老师言明,若不能将“仙哥儿”教入门,师兄也要一起受罚。
笨蛋“仙哥儿”正好奇这人品和学识高是有多高,英伟不凡是有多英伟,师兄就沉静地向他走过来了。
方戍:“……”
方戍去换下一页,见没有了,欲言又止地看向于庆隆。
于庆隆觉着他这反应实在有点超自己意料,便问道:“不好看?”
方戍斟酌着用词:“好看,只是这般写或有些不合适。”
“怎么个不合适呢?”
“莫兰舟虽是个仙哥儿,可他毕竟是个哥儿。他占用了汉子的身体行于世,虽也有正当理由,可这般写恐会惹恼了那些以夫君为天的人。况且你主写的是莫兰舟的生活,而会看这些书的人,多半都是读书人。隆哥你忘了吗?通常只有汉子才会读书。”
“……”一盆冷水泼下来,于庆隆有点明白过来了。
“不过隆哥儿你别难过,故事还是极有趣的。”方戍补救道,“我还是很想知道莫兰舟与顾秀才的事。”
“我不是难过。”于庆隆仔细思考一番,说道,“你说得没错,这样写确实是有些问题。”
就像大多数男生喜欢看男主视角的小说,而大多数女生则喜欢看女主视角的小说一样,代入哪个主角色的视角,这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
他下意识代入受视角去写了,可这个时代能看书的大多是攻。他写主受作品,可能也会有人看,但是代入感不强,就一定会受阅读影响。
不愧是读书读得多的人,一眼就能看出别扭处来。
“那我再写一版。”于庆隆说,“以顾淮恩的生活为主去写。”
“可是这会儿也太晚了,你再写一版又要至少一个时辰以后。”
“那我就先写一半,起码开个好头。不然拖到明天兴许明天就没什么进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