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章 唯一的人选(2 / 2)
很显然,如果这件事情不用议案的形式确定下来的话,其他玩家也仍旧有钻空子的可能。
比如,某次游戏汪勇新丶杨雨婷和许彤三人参加游戏,社区刚好又有空缺,他们直接挖一个人过来,那到时候这个人是踢还是不踢?
其他玩家也是同理。
虽然这种可能性不高,因为一旦干了很容易变成社区公敌,但终究还是有可能发生的,不如一开始就通过议案的方式排除掉。
这份议案的内容很简单,所以李仁淑并没有花费太多时间就完成了。
【有玩家提出议案,社区已审核通过。】
【接下来的1小时内,请全体成员进入『社区管理处』或在个人电脑上进行不记名投票。】
【如果该议案获得半数以上支持,将作为基础规则被推行。】
【议案内容:新增『更换社区成员』补充规则。】
【1.仅本社区12号玩家林思之拥有在游戏中提议接纳社区新成员的权力,其他玩家在游戏中提议接纳新成员将视为无效。】
【2.其他规则与『更换社区成员』基础规则一致。】
简单来说,就是在原有规则基础上增加了一条限制:在游戏中挖人这个事情,只能林思之来做,其他玩家都只有否决权,没有提议权。
很快,投票通过了。
【投票已完成。】
【接下来宣读不记名投票结果:】
【赞成:8票。】
【反对:3票。】
【『更换社区成员』补充规则成立。】
有反对票出现是正常的,这些人倒不见得是反对林思之,而仅仅是反对这个议案本身。
但不管怎麽说,议案通过了,再去纠结具体的票型是没有意义的,这是无记名投票。
李仁淑看了看林思之:「那这份重担之后就交到你的肩上了,林律师。
「如果下一场游戏的玩家数比较多的话,就可以尝试着去游戏内寻找合适的人选了。
「当然,进入任何游戏都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所以还是以保护自己为第一要务,如果遇到觉得风险较大的游戏,也不一定非得为了挖人而参加。
「实在不行,我们还是用以前的老办法纳新。」
林思之点了点头:「放心吧,我心里有数。」
如果要在游戏类型中做选择的话,最适合挖人的游戏肯定是分配类游戏,因为这些游戏几乎不存在死亡风险。
审判类游戏是最不适合挖人的,因为同社区一般不会进入3人,而且被审判的玩家多多少少都带着点问题或隐患。
筛选类游戏算是介于这二者之间的情况,虽然可挖人的选择多,也能进入3名或以上玩家,但本身存在一定的死亡率。
万一本社区的两名玩家都出现了死亡风险,免死券只能救一人。
但这种事情也并不是玩家能自主选择的,毕竟谁也不知道下一次的游戏具体是什麽类型,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最后,李仁淑做出总结发言。
「那麽这次讨论就到这里吧,我们看看下一场游戏具体的情况,如果林律师愿意进入,并且能找到合适的人选,那就用挖人的方式来补充新成员。
「如果挖不到合适的人选,我们也没必要硬等,直接用老办法,在社区内通过投票纳新就好。
「好了,大家应该也都累了,今天就先到这里,好好休息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