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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蓝狐屁颠屁颠地汪白身后,即便被水溅了一脸,也依然锲而不舍地跟着汪白。
她稍微长开了一点,浅蓝色的毛发也长长了不少,汪白特别喜欢没事就揉揉她的毛发,他终于体会到了狼哥的快乐。
不过北极狐的体型和北极狼、萨摩耶比不了,小蓝狐再怎么长也不可能跟他们一样大,最多只能长到十几斤。
正因为她小,才显得更加可爱,尤其是那双扑闪扑闪的狐狸眼睛,水灵灵的,像是会说话一样。
坏心眼的汪白将她的皮毛打湿,算起来,这好像还是他收养小蓝狐以后,第一次带她玩水。
之前在斯图尔峡湾,他都没有带小狐狸出来过,一直让小狐狸窝在包裹夹层里。
这次就算是补偿她吧。
“狼王,”负责侦查的野戈归队,向狼群发出示警,“离我们最近的驯鹿群大约只剩下半日的距离。”
狼群半日可以前行数十公里,驯鹿迁徙时的速度和狼群相差不远,如果想要提前埋伏的话,现在就可以开始做准备了。
狼末收回注视着汪白的目光,问道:“有其他狼群的踪迹吗?”
野戈摇摇头,驯鹿的味道太浓郁,完全遮掩住了其他生物的味道。
这些驯鹿又十分警惕,他担心惊扰驯鹿,便没有再继续靠近。
狼群纷纷看向狼末,都在等他拿主意。
狼末思忖片刻:“狼越,你带狼群找地方埋伏,我随后就到。”
狼越:“那你抓紧时间。”
说罢,便带领狼群沿着溪流向前走去。
注意到狼群的离开,汪白也停止了玩水,把还在玩得不亦乐乎的小蓝狐叼到了岸上,径直走向狼末。
狼末用舌头捋顺汪白湿透的毛发,丝毫看不出任何的敷衍。
好啦好啦,这点小事,他自己可以应付。
捕猎驯鹿,追求爱情,才是狼哥你现在应该做的事。
拿吻部推了推狼哥,放心吧,他会找个安全的地方,等狼群回来找他。
狼末却迟迟没有离开,他舔了舔小狗脑袋,低声催促想让汪白跟他一起走。
啊这,不合适吧?
哪有相亲带上好兄弟的?
要仅仅是捕猎的话,他跟着也就跟着了,反正狼哥也会保护好他。
但如果是和别的狼群见面,多他一个拖油瓶多不好?哪家的姑娘能愿意还没成婚,就承担起养育这一大一小两个拖油瓶的重任啊?
没有这个道理。
可汪白显然低估了狼末的决心。
见小狗不跟上,狼末不满地哼哼两声,趁汪白不注意,叼起小北极狐就跑。
汪白一愣,一时不查让狼末得手。
愣神的工夫,狼末已经叼着小北极狐跑出数百米了。
不是,带兄弟去相亲就够离谱了,谁还带着孩子去相亲的啊!
狼末就不怕搞砸相亲吗?
莫名其妙的萨摩耶不得不追了上去,对了对了,还有两个包裹,也得一起带上。
经过漫长的迁徙,包裹里的食物已经消耗殆尽,但里面还有一些非常实用的物品,譬如剪刀、匕首什么的。
他的地图也装在里面,那个千万不能丢了。
狼末故意放慢速度,确保小狗能跟上,却又追不上他。
可怜的小北极狐被狼末叼着,一动都不敢动。
她目光呆滞眼神空洞,心里不断默念着妈妈救我!
狗妈妈汪白追得气喘吁吁,他倒是不担心狼哥会伤害小北极狐,要是狼哥想动手,小北极狐早就没命了。
可狼哥不伤她,不代表别的狼不会伤害她啊,狼哥要捕猎,要带领族群和别的狼群结交,肯定没法将小北极狐照顾得面面俱到。
真不知道狼哥到底在想什么。
汪白在心里默默吐槽,同时又有些疑惑。
狼末为什么非要让他跟着呢,他又帮不上什么忙,还有可能害狼哥被雌狼嫌弃。
汪白全副身心都在追逐狼末,却没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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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到自己也成了被追逐的目标。
等他意识到的时候已经晚了,几只毛发浅灰的北极狼加速越过他,拦住了他的去路。
北极狼的毛发会随着季节变换,这是因为他们需要变换毛色,让自己和森林或草原的颜色融为一体。
四月中旬,北极狼们的毛发已经不再是纯净的白色,看上去略显暗沉,这是为了帮助他们更好地在林区追踪猎物而不被发现。
汪白讪讪一笑,大家好啊,初次见面,请多关照。
试图蒙混过关。
但他忘了,不是每条北极狼都像狼末那样,会对一只萨摩耶如此友好。
“一只迷路的小狗,虽然驯鹿更加美味,但来点餐前点心也不错。”为首的头狼满是戏谑地说道。
“它看上去好弱,是和驯鹿一起迁徙过来的吗?”
“你们有没有觉得它的身上有一种特殊的气味,有点像我们的同类。”
头狼迈着高傲的步伐:“安静,别管那么多,吃完它,我们再去捕猎也来得及。”
汪白能听到狼群窃窃私语,只能听懂零星的几个词语,不过也不需要他听懂,从狼群的步步紧逼,他也能猜到对方不怀好意。
那审视的目光,叫他浑身不舒服。
他扫视四周,这支狼群共由六只北极狼组成,四只雄狼两只雌狼。
他们的战斗欲望非常强烈,几乎封死了他所有逃生路线,想跑怕是难了。
自知在劫难逃的汪白,仰头发出怒吼,就算是死,他也要从这群北极狼身上咬下一块肉来!
大概是成日与狼末待在一起,面对强敌,汪白竟然感觉不到恐惧。那种本该显露在他身上的,对强大野兽的臣服欲望,也始终没有出现。
“有意思。”
头狼见汪白竟然想要反抗,眼底多了几分兴味,也不急着就这样咬死这只小狗。
他示意狼群原地不动,注意别让小狗逃跑,自己则起了逗弄的心思,追着汪白玩起了猫抓老鼠的游戏。
每次汪白被追上,头狼都避开要害咬伤他,看着小狗吃痛,不得不拖着流血的尾巴仓皇逃跑,他笑得更加张狂。
“放弃吧,你逃不掉的。”头狼吐掉嘴里的白色毛发,狼眸里满是嗜血的恶意。
作者有话要说:
汪白太大意了,低估了野外的危险,如果不是狼末逼他跟着,他早就已经葬身狼腹了。
狼末:我都还没咬过小狗的尾巴,你们好胆!
第34章 互相舔伤口
许久未见小狗跟上的狼末停下脚步, 他困惑地转过身,以他对小狗的了解,不应该到现在还没追上。
他放下小狐狸后, 立刻闻到了一股浓重的血腥味,还有陌生狼群的气息。北极狐的味道遮挡了气味的传播,他竟然一直没发现小狗不在身后。
糟了, 小狗有危险!
狼末拔腿就往回跑。
彼时, 汪白还在疲于应付头狼的捉弄,他知道狼末发现他不见了,一定会回来找他。
他要撑下去,绝不能在狼哥回来之前倒下。
当他发现敌人是一群处于发情期的北极狼时,心里便有了计划。
狼群暴躁、亢奋, 亟需发泄过剩的精力。
一个弱小的猎物,根本不足以激起他们的兴致, 要想让狼群兴奋起来, 就不能用常规的手段。
为此,他配合着头狼的恶趣味, 把自己搞得浑身是伤,十分狼狈。
那只头狼果然没有第一时间咬死他,而是把他当做取乐的玩具,想慢慢地折磨他。
鲜血染红了汪白的毛发,看上去格外凄惨。
不过他心里却清楚, 这些都是皮外伤,养几天就能好。
眼看对方又朝他扑来,汪白勉强往旁边躲闪, 不料这次对方却不打算留手了。
头狼一下撞翻了他, 他倒在地上, 只觉得天旋地转,实在爬不起来了。
“这就不行了,真没劲。”头狼缓缓走向倒地的萨摩耶,语气竟带着几分没能尽兴的遗憾。
北极狼张开血盆大口,汪白甚至能闻到一股浓郁的血腥气。
生死关头,他居然还有空想,这只狼未免太邋遢了,连牙都不刷。
“吼!”
眼看头狼就要咬下去,一声夹杂着暴怒的狼吼陡然炸响,吸引了狼群的注意。
头狼也暂时收起嘴巴,望着奔袭而来的狼末,如临大敌。
他能感觉到来者不善,不过,就一只狼?
他的狼群加上他可是有六条狼,六对一,胜负一目了然。
狼末可不管对方数量有多少,他第一时间挡在了汪白身前,冰冷的目光掠过眼前的狼群,发出愤怒的咆哮。
看到狼末的那一刻,汪白无疑是激动的,就好像在绝望的黑夜里,一束耀眼的光芒穿破夜幕,抵达他的身旁。
但他很快意识到,狼哥此时只是一头孤狼,即便狼哥再强悍,在绝对的数量优势面前也讨不着好。
笨蛋狼哥,干嘛自己过来,就不能召集完狼同伴再来吗?
汪白心里难过极了,他其实也没那么怕死,但一想到害得狼哥身陷危难,心里头就堵得慌。
没有过多的言语,在狼末出现的那一刻,就注定了这场战斗无可避免。
头狼一声令下,狼群疯狂地朝着狼末和汪白扑去。
以狼末的速度,完全是可以避开狼群的攻击。
但他不能躲开,因为他的身后是小狗,如果他后退哪怕一步,小狗就会被狼群撕成碎片。
狼末一步踏出,黄褐色的眼眸微微泛红,四肢的利爪尽数弹出,毫不犹豫地挥爪迎向那只离他最近的北极狼。
他成功在那只北极狼的身上留下深可见骨的抓痕,但代价是被咬伤了小腿。
鲜血很快渗出,狼末连眉头都没皱一下,一击得手后,他立刻换了一只完好的前肢进行攻击,每一次用的都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方式。
狼群轮番上阵,一个回合下来,他们在狼末身上留下了道道伤痕。
但他们也没讨着好,他们的伤势比狼末更重,还有一只北极狼被划穿了腹部,鲜血横流,失去了战斗的能力。
看上去他们似乎势均力敌,汪白却心里清楚,狼群并没有用全力。
他们对付狼末,是本着最小伤亡的原则,想用最少的损耗拿下狼末。
汪白明白狼群的顾虑,因为他们还要尾随迁徙的驯鹿群,还要留存体力繁衍,他们也压根不觉得,狼末有这个能力对抗他们整个族群。
一个回合下来,头狼有些后悔了。
他意识到眼前这头狼比他想象中还要强大,继续保守地进攻反而有可能被逐个击破,索性怒吼道:“全都给我上!”
狼群呼啸着冲了上来,狼末以一敌六却丝毫没有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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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奋力扑咬那些向他攻击的北极狼,哪怕拼着受伤,也要从敌狼的身上咬下一块肉来!
他这不要命的打法,饶是高傲的北极狼都忍不住心生恐惧,狼群稍稍退后,不再和狼末缠斗,反而将他们团团围住,轮番进攻。
他们想耗死狼末!太卑鄙了!
狼末根本没有喘息的时间,他疲于应付狼群的袭击,更可恨的是狼群采用的车轮战术毫无规律,让他不得不全神贯注地提防着来自四面八方的敌人。
他身上的伤口越来越多,一只后腿都无力地半跪着,看得汪白心疼不已。
小萨摩耶勉强地爬到狼末身边,哀求他快点跑。
狼群知道狼末不好惹,不会浪费体力冒着危险去追他,只要狼末逃跑,就很有可能生还。
狼末的眼神决绝,从未想过临阵脱逃。
唯独在看向汪白的时候,他的眼中多了几分难得的温柔。
就在这时,不远处传来了狼群的怒吼。
汪白循声望去,差点喜极而泣——是狼二他们!
狼越带领狼群朝着他们的方向飞驰而来。
头狼不想为了一条小狗和这么多北极狼混战,稍作权衡后,他决定率领狼群撤退。
狼末敏锐地察觉到对方头狼萌生了退意,便瞅准时机,在头狼撤离之前,狠狠地将獠牙嵌入对方的后腿根部。
头狼吃痛,拼命地踢蹬后腿,想要摆脱狼末的钳制。
可狼末却宁可挨踢也死死咬住不放,竟然生生把他的后腿扯断,大片大片的鲜血喷涌而出,狼末吐出嘴里的断肢和碎肉,注视着狼群逃离的背影。
狼越第一次见狼末受这么重的伤,气得咬牙切齿:“我带他们追上去,把他们挨个咬死!”
狼末:“算了。”
和敌对头狼一样,他也要考虑到狼群接下来的捕猎和求偶。
要把体力和精力用在刀刃上。
狼群蹲坐在狼末身边,为他放哨,野戈将路上捡来的小蓝狐狸放回了汪白脚下。
小狐狸年纪还小,大概还不知道什么叫做受伤,见汪白在这,便下意识地想要抱他。
却被狼末叼起来,丢给了野戈:“你负责照看她,别让她乱动小狗。”
野戈领命,叼着小狐狸走到溪边,让她玩耍,自己则在旁边看着,以免她溺水。
直到现在,汪白才有了捡回一条命的真实感。
他望向狼末,嘴角止不住上扬,他们活下来了,真好。
狼末没有去管浑身的伤,趴在汪白身边为他舔舐伤口。
但他冷峻的脸庞,还是透露出了几分难以遮掩的疼痛。
一定很疼吧,汪白心疼极了,他学着狼末的动作,轻轻地舔着狼末身上的伤。
比起他的皮外伤只是看着吓人,狼末的这些伤则要可怖得多,全是和狼群搏斗时留下的打斗伤。
伤口大多很深,最深的一道伤口是在右肩上,隐约可以看到露白的骨头。
舌尖轻轻扫过伤口边缘,生怕不小心碰到内里的血肉,汪白眼眶发热,深恨自己的大意。
这些日子在极地过惯了安逸的日子,他都忘了并非所有地方都像先前那样地广狼稀,更何况这条路是驯鹿迁徙必经之地,肯定会有猛兽伺机而动。
狼哥想让他跟着也是为了他的安全着想,可笑他会错了意,还以为狼哥非要带上他一起去相亲。
要是他们一开始就和狼群一起行动,就不会遇到危险了。
自责的萨摩耶将一切过错都揽到了自己身上,殊不知狼群对他的看法却有了极大的转变。
蓝眼戳了戳同伴的皮毛:“没想到这小狗看上去小小一只,胆子却这么大,居然敢和那群狼对着干。”
长尾与有荣焉:“也不看看是谁带大的,他啊,天生就有我们狼族的风范。”
狼越轻嗤一声:“也就那样,还不是遍体鳞伤,勉强够格当我们狼群的一份子了。”
“难怪狼王那么护着他,”皮皮自认为找到了真相,“普通的狗哪有他那么坚强,依我看,狼王早就发现了小狗的与众不同,所以才决定养着他。”
狼族有着强烈的慕强心理,当汪白展现出他宁死不屈的一面时,他在狼族心理不再是储备粮,而已经成为了合格的同伴。
狼末瞥了他们一眼,狼群立马噤声,不再言语。
他转过头,舔了舔汪白泪汪汪的小狗眼,然后仔仔细细地将小狗身上的血污都舔干净。
一狼一狗互相舔舐伤口,他们之间的气氛和谐、温暖、浑然天成,任谁都插不进去。
这让汪白想起了一句话:我梦中的白马王子,是一个盖世英雄会驾着七彩祥云来娶我。
对他而言,这里没有白马王子,只有白狼王子,也没有七彩祥云,有的只是伤痕累累的一狼一狗。
却一点都不比那句话营造的意境差上半分。
唾液本身就有消毒的功能,野生动物处理伤口最常用的方式,就是舔舐伤口。
狼末把汪白的伤口舔了个遍,尤其是那本该又卷又长的尾巴,现在却被那只头狼咬秃了。
汪白的尾巴特别敏感,狼末一碰他就想躲,但顾及到狼末身上有伤,他只得克制自己躲开的冲动,好让狼哥舔个尽兴。
其实汪白自觉得他的伤并无大碍,倒是狼哥他伤得太重,光靠唾液杀菌不太可靠,还得再想想办法。
他先把自己和狼末的围巾取下,一条绑在了狼末受伤的后腿,一条绑在了伤口最深的后肩,止血的同时防止发炎,一举两得。
狼末完全不把自己的伤当回事,蜷缩着后腿,仅用三条腿走路,也要带领狼群找地方埋伏,准备狩猎。
轻伤不下火线。
汪白能理解这段时间对狼群十分重要,所以狼哥不想因为自己的伤拖累狼群。
正因如此,他不打算阻拦狼末,他会和狼群一起,用身体和忠诚,守护着他们的王。
作者有话要说:
汪白:用身体和忠诚,守护着他们的王。
狼末:身体和忠诚,我都要了。
第35章 互相伤害啊
沿着小溪一路往上, 狼群在寻找最佳的埋伏地点,汪白却将目光投向路过的花花草草。
他曾经在查阅资料的时候,看到过一种叫做北极罂粟的植物, 这种植物只长在极地,和鸦。片的原料野罂粟同为罂粟属。
不过,北极罂粟的罂粟壳没有那么强烈的镇痛效果和成瘾性, 所以不能用来制作毒。品。
汪白想要找到它, 是因为这些生长在寒冷地带的小花,它的汁液可以止血和止疼。
尽管效果远不如罂粟壳那样明显,但在极地已经是不可多得的疗伤草药了。
小溪旁植物众多,却没有汪白想要找的。
长得最多的,是一种十分矮小的绿色植物, 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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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叫做极柳,因它多见于北极, 也被叫做北极柳。
极柳的高度大约只有两三厘米, 但它们却是不折不扣的树,别看它一株就只有两三片豌豆瓣大小的嫩叶, 实际上它们不仅有叶片,还有细细的树干,甚至还有朵朵肉眼难辨的小花。
等再过半个月左右,小花凋谢,还会吐出像柳树一般的柳絮。
它们也是世界上最小的树木, 独木不成林,它们在小溪旁扎了根,慢慢便长成了一片极柳林。
汪白一爪子下去, 就要踩塌好多好多的极柳。
但他是一点负罪感都没有, 因为冒出头的叶片和小花, 都不过是极柳的一小部分。
它们的树根在表层的土壤中匍匐生长,长达十几厘米,即便叶和花凋零,也不会影响到整棵极柳的生命力。
极地环境恶劣,不论是动物还是植物,都需要拼尽全力才能存活。
汪白默默往旁边挪了挪,免得踩到它们,没想到竟然意外发现了藏在岩石缝后面的北极罂粟。
“汪汪!”汪白连忙叫停狼群。
狼末听到小狗的呼唤,第一时间赶到了他的身旁,用眼神询问他怎么了。
汪白舔了舔狼末裸。露的伤口,然后将北极罂粟淡黄色的花瓣摘下,嚼碎,涂抹在狼末的伤口上。
大多数带有芳香的花瓣汁液都含有抗菌的物质,北极罂粟也不例外。虽然它的罂粟壳不具备野罂粟壳那般显著的疗效,但它的花汁却能起到一定的杀菌作用,这点是野罂粟所不具备的。
值得一提的是,北极罂粟和向日葵一样,都有着趋光性。
它们是一群向往阳光的生命,它们的花冠会随着太阳照射的方向转动,也因此流传出了它们钟状的花瓣像是反射镜,将光照的能量反射到中心的花蕊上,保证种子尽快成熟的传说。
但事实上,这种“太阳灶”的传说只是人们的美好想象,没有任何的科学依据。
因为北极罂粟花瓣开放的角度和花期息息相关,最初,花瓣是聚拢在一起的,随着时间的推移,花瓣开始慢慢打开。
如果它们的花瓣真的如同传言一半是所谓的反射镜的话,那么也就只有短暂的几天时间,花瓣能将阳光反射到花蕊上。
那么短的时间,根本起不到所谓的加速成熟的作用。
冰凉的汁液渗进伤口里,带给狼末舒适的沁凉感,疼痛奇迹般减轻了不少。
狼末有些惊讶,在此之前,他们从未尝试过用花汁镇痛的方法。
聪明的北极狼很快学会了汪白涂抹伤口的办法,他将花瓣叼进口中咀嚼,再用舌尖涂抹到小狗的伤口上。
他们都想先给对方处理伤口,都想让对方快点好起来。
涂抹好花汁后,汪白心虚地瞄了一眼北极罂粟,可怜的小花被他们都薅秃了。
愿天堂没有狼和狗,阿门。
狼末的后腿一时半会没那么快好,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偏偏他的表情又那样严肃,看上去竟然有点可爱。
路上无聊,汪白干脆也蜷缩起后腿,学着狼末的模样往前走。
狼末当然看到了小狗的所作所为,在他耳边发出低低的轻斥。
他记得这个声音,上一次他和狼哥在斯图尔峡湾洗澡的时候,他在狼哥身后捣乱,狼哥也是这么说他的。
大概是怪他调皮?如果他没有会错意的话。
调皮的萨摩耶故意走在狼末面前,狼末也不恼,只是在经过小狗的时候,晃了晃他长长的尾巴。
哎呀,他怎么忘了,他的尾巴现在还是秃的!
他毛毛长的速度应该没有狼哥伤口愈合得快,可能狼哥腿都好了,他的尾巴还是秃的。
这一波互相伤害,看似势均力敌,实则输得彻底。
“汪呜呜!”不和你玩了。
狼末见小狗加快速度也不恼,他虽然一条腿受伤,但剩余三条腿的速度,一点都不比汪白慢,轻轻松松就追上了他。
被追上的汪白想了想要给狼末什么奖励,正好他的脚边就有一株金露梅,直接就地取材将这朵鲜黄色小花摘下,挂在狼末的耳后根。
狼末不敢动了,他怕自己一动,那朵小花就会掉下来。
耳朵尽力地往后贴,想把它留住。
汪白眼底含笑,一朵小花而已,丢了就丢了。
但狼末不舍得丢,他就得想其他办法把它留下来,不然狼末不动,狼群也没法前行。
思来想去,他舔了舔狼末的脸颊,示意他低下头来,随后将小花取下,插进了包裹着狼末右肩伤口的围巾缝隙。
狼末只要一转头,就能看到一抹明亮的黄色,从土拨鼠皮毛制成的围巾中间流泻而出。
他很满意,回赠给小狗长达十分钟的贴贴。
这时汪白才明白过来,狼末打算在这里埋伏,不准备继续往前走了。
他跟着狼群,借着高处的岩石隐匿身形,安静地等待着驯鹿群的到来。
“等驯鹿群抵达,我会告诉你们挑选哪一只作为目标,”狼末腿受伤无法参与捕猎,但他依旧可以充当团队的大脑,“捕猎的时候,你们跟紧狼越,配合他完成捕猎。”
“是。”
狼越的眼中难掩兴奋,这也是他第一次经历发情期,现在的他迫不及待想要发泄过剩的精力。
刚刚那场战斗没能打起来,已经让狼越颇感遗憾了,这次捕猎驯鹿,他一定要好好表现。
汪白看了一眼充满干劲的狼越,十分嫌弃地挪开目光。
一点都没有身为暂代领队的冷静和理智,脸上明晃晃写着我不靠谱,这点比狼哥差远了。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狼群多少有些躁动,狼越更是焦躁地来回踱步。
狼末提醒他:“乱动只会增加暴露的几率,别忘了,驯鹿群的数量有多么可怕,只要其中一只发现了我们,这场捕猎就基本宣告失败了。”
狼越烦躁地回答:“我当然知道,我也很努力克制了。狼末,难道你不觉得身体热血沸腾吗?难道你就不想做点什么发泄一下吗?”
狼末淡淡道:“不想,而且我已经发泄过了。”
狼越的目光掠过狼末身上可怖的伤口,张了张嘴,到底没再说什么。狼末受伤,他们都要负责任,倘若他们跟紧头狼,愿意多等一等,狼末和小狗都不会受伤。
心生愧疚的狼越默默趴下,其他几头北极狼也不再乱动弹,努力克制着身体的亢奋。
他们都知道这一战尤为重要,他们必须旗开得胜,只有这样,才能展现出他们狼群的威武强悍,才能赢得雌狼的青睐。
汪白看到狼群安静下来,便知道一定是狼末说了什么。
不愧是狼哥,三言两语就能让躁动不安的狼群沉下心来捕猎,这才是真正的头狼应该具备的良好品质,狼二你好好学着点。
察觉到小狗直勾勾的目光,狼末舔了舔他的鼻头当做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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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好像在告诉汪白,无论何时何地,只要他有需要,他都会给予回应。
汪白正要蹭蹭狼末,忽然听到了大地传来的震动。
他的耳朵是一直贴着地面的,所以比狼群率先听到迁徙的动静。他连忙用吻部碰了碰狼末的耳朵,想让他赶紧也听一下,好准备袭击。
起初狼末并不明白小狗的意思,直到他在汪白的指引下将耳朵紧贴地面后,才发现原来还可以用这样的方式来获取信息。
他将这个方法告诉了众狼,很快,他们都学会了听地术。
其实这个方法的原理不难理解,声音在固体中传播的速度大于声音在空气中的传播速度,而且声音在固体中传播的损失较小,所以听地术可以帮助使用者更加提前、清楚地听到远处的动静。
这对狼群而言,绝对是一个非常实用的技能。
倒不是汪白之前藏拙,主要是过去几个月,他们一直在雪地和冰面上讨生活。
雪地上积雪很厚,颗粒状的雪花有降噪作用,声音在传播的过程中损失率太高,反而不如正常去听。
而在冰面上时,又很难遇到大型动物,海豹、海象那种两栖动物又只在沿岸生活。
它们发出的声音声音在海水中传播时能量衰减太快,这也是为什么人在水中听不清声音的原因。
在冰层传播时,又因为冰层和海水接触,声波被海水吸收了大半,即便能传到他的耳朵里也很难听清了。
平原和森林才是听地术发挥的战场。
能帮上狼群,汪白与有荣焉,在他身边,狼群已经蓄势待发,随时准备发起总攻。
远处,驯鹿群的身影越来越近。
汪白躲在岩石后面,他们所处的地势较高,下方的场景他一览无余。
只见成千上万的驯鹿组成长长的队伍,浩浩荡荡地朝同一个方向进发,犹如万马奔腾一般,那场面蔚为壮观。
汪白看直了眼,这样真的不会发生踩踏事件吗?
作者有话要说:
狼末:小狗在学我走路,可爱,想X得他走不动路。
第36章 期待的未来
事实却是, 即便迁徙的驯鹿再多一倍,也很难发生踩踏事件。
因为捕猎者往往只盯着掉队的驯鹿捕猎,它们虽然性情凶猛、自恃实力, 却也不敢和大部队硬碰硬。
掉队的毕竟是少数,即便发生骚动,影响的也只是后排驯鹿。
而大部队则始终保持匀速前进, 看似杂乱无章, 实则乱中有序。汇聚一堂的驯鹿群犹如一条黑色的河流,吸引着源源不断的驯鹿加入其中,融合成更加宽阔的河流,朝着北方涌去。
驯鹿群迁徙的终点,是北极圈的冻土带, 也就是汪白和狼末他们曾经生活过的地方。
也不知道经过了一个冬天,他们的小床还是否健在。
经验丰富的野戈告诉大家:“以前斑点带我们蹲守驯鹿群的时候, 反复强调只能捕猎掉队的驯鹿, 所以大家切勿心急,以免被驯鹿群所伤。”他们的头狼已经受伤, 在这个节骨眼上,决不能再减员了。
野戈口中的斑点就是上一任狼群的头狼。
长尾深有同感:“驯鹿群最后面的一般是幼鹿和老年鹿,他们跑不快,比较容易捕猎。”
狼末微微颔首:“那就再等一等,驯鹿群数量庞大, 耐心一点。尤其是你,狼越,不准冲动。”
狼越被点名了也不恼, 他慎重地应了一声, 事关狼群的安危和荣耀, 容不得半点马虎。
在狼群焦急的等待中,队伍尾巴终于显露峥嵘。
得益于优越的地理位置,汪白看到除了北极狼之外,还有两只棕熊跟在队伍后头,看样子正在寻找机会捕猎。
棕熊也叫灰熊,和北极熊一样,都是陆地上最大的食肉动物之一。
北极熊如果是大哥,棕熊勉强能当个二哥。
虽然没有北极熊的体型和咬合力,但棕熊也有它们自己的优点,那就是好养活。
它们是杂食动物,不仅可以吃肉,还可以吃许多植物,这使得它们不像北极熊那样只能在极地生存,它们的足迹遍布寒温带的针叶林中,族群数量也更加庞大。
别看它们一个个胖乎乎的憨态可掬,它们的熊掌堪称动物最厉害的武器之一,一巴掌下去能把人的脑壳打碎。
全速奔跑的速度也不差,每小时可达五十六公里,和北极狼不相上下,当然了,耐力则差许多,庞大的身躯给了它们傲视群雄的力量,也带给了它们肉眼可见的负担,有得必有失吧。
还有啊,这些长相凶猛的动物,最爱吃的却是蜜,不论是蜂蜜还是花蜜,只要是甜的,它们都喜欢。
得让狼哥他们提防着点,棕熊性情凶猛好斗,一旦发现有动物觊觎他的食物,不论是谁,一定会发起进攻。
汪白思忖片刻,脑袋蹭了蹭狼末的脸颊,见狼哥看向他,便伸出爪子,在岩石上刻画棕熊的模样。
他有专门学过速写,有时候在野外遭遇不认识的动物,又遇到来不及拍摄的情况,速写就派上了大用场。
凭借记忆将动物的模样画下,再带回去检索,总能得到他想要的线索,包括动物的习性、濒危情况等等,再确定是否需要救助。
小狗寥寥几笔,便勾勒出了一只惟妙惟肖的棕熊。
狼群纷纷向他投来惊愕的目光,这群没见过世面的北极狼,想破脑袋都不明白小狗是如何将棕熊变小,装进石头里的。
他们很想张口询问,但驯鹿群离他们不过几十米距离,万一发出的声音惊动了驯鹿群,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狼末也同样震惊,他甚至上爪子碰了碰棕熊,确认这不是真的才放下心来。
汪白可不管狼群有多惊讶,一只会画画的萨摩耶确实惊世骇俗,但对于狼群而言,再奇特又如何?他永远都是他们的同伴。
这就是人和动物的差距,人类总会被各种各样的利益所左右,做出一些违背本心的事情,动物却不会。
所以他才敢肆无忌惮地在狼群面前展现自己和其他萨摩耶不同的一面。
画完棕熊,汪白又在远离棕熊的地方画了一只狼。
狼末一眼就认出那是自己,眼底多了几分笑意。
汪白正想和狼末比划,让他们远离棕熊,一转头就对上了狼哥温柔的眼眸。
猛兽突如其来的温柔,最是容易让人动容。
汪白也不例外,他呆呆地看了好几秒,才认真地在狼和熊之间画了一个大大的“×”。
狼末领会了小狗的意思,看向棕熊的眼神略带不善。
他认出这只熊和小狗先前堆的熊十分相像,瞧瞧这粗胖的身材,蠢笨的模样,哪里比得上他?
安抚地舔了舔小狗的脑袋,狼末伸出利爪,将汪白画的棕熊刮得面目全非。
汪白:……什么仇什么怨?
刮花碍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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