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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90(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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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你既然对我说这个话,当初你也一定劝过阿飞吧,他没有听你的话,是不是?”薛姚有些无奈。

因为白飞飞养孩子实在是一言难尽,所以薛姚难免对阿飞放纵了一些,这也导致阿飞有些我行我素,不是一个乖巧听话的孩子。

但是想到记忆中没有被薛姚带走的阿飞自己成长的模样,薛姚不知道阿飞如今的性格,是他原本就会长成这样的性格,还是她放纵的缘故了。

林朝夕无奈道:“孩子大了,总是不听话,这满宫里,又不止阿飞一个人不听话,我都习惯了。”

因为移花宫收容的小孩子多是经历过很多苦难的,这些同样经历过苦难的大人们,就难免对他们放纵溺爱了一些,这也导致这些鬼精鬼精的小孩子们仗着这些大人们的溺爱放纵有些调皮,不过他们也十分懂事,知道分寸,倒是叫人教训他们都不太好找机会教训。

“算了,不提他们了,玉箫道人大多数时候在海外,踪迹难寻,难得最近得知他的行踪,不知是何缘故,竟然回了内陆,趁着他还没有离开,早点去吧。”

林朝夕对着薛姚道:“梅花盗的事情愈演愈烈,宫主若是不早点回来,怕是会错过这个热闹。”

薛姚点了点头:“我会快去快回的,这些时日,宫内的事情你们就多费点心,阿飞那边,若是他跟着李寻欢,就暂时不用管他。”

林朝夕点头应声,看着薛姚动身离开了移花宫。

……

……

……

另一边,阿飞和李寻欢遇到了金狮镖局的查总镖头,和神踪无影虞二先生,还有苗疆极乐峒五毒童子门下的黑绿赤黄四个童子。

不知为何,金狮镖局的查总镖头一口咬定,是李寻欢拿走了诸葛雷身上的黄色包袱,李寻欢解释几句,但他们怎么说都不愿意相信,也不知道是真的认为李寻欢拿走了诸葛雷身上的货,还是想要把这个由头就按在李寻欢身上,让李寻欢去帮忙寻找丢失的货。

看着查总镖头油盐不进的模样,想到他在路上还邀请了阿飞作为他的伙伴,此刻李寻欢难免有些后悔。

他不是后悔入关,也不是后悔自己非要在那个客栈入住,导致惹上了诸葛雷身上的麻烦事,而是后悔自己邀请了阿飞与自己同行,看现在的模样,这件事势必会连累到阿飞身上,不得已,李寻欢只好爽快地认下了这件事。

“我本欲邀好友一同畅快饮酒,可是你们却在此拦路败坏了我的兴致,又叫我如何甘愿将包袱还给你们呢?”

李寻欢虽迫不得已认了这件事,而所谓被他拿走的货,是金狮镖局的暗镖,若是查总镖头不能顺利运完这趟标,金狮镖局的名声便会毁于一旦,这样看来,大名鼎鼎的李寻欢是做了一件不道义的事。

可如今,他被迫认下了他做的这件不道义的事,行为便也变得不那么道义了,明明是他拿走别人的货,此刻看来他却是如此猖狂,被债主堵上门来也不愿归还。

查总镖头并没有气愤地立刻对李寻欢出手,而是好声好气的道:“败坏了探花郎的兴致是我们的不对,若是探花郎肯立刻将包袱归还,我愿献上我们金狮镖局珍藏的好酒,送给探花郎和你的朋友共饮。”

李寻欢并不曾看他,只是把玩着手里的飞刀:“你说让我还我便还,那我岂不是很没有面子?”

查总镖头铁青了脸,他自认为已经给了李寻欢足够的面子,没想到李寻欢还这般得寸进尺,他在江湖上也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很久没有受到过这样的屈辱了。

他正要再说话,可是他脸色铁青,看起来便像是会冲动的模样,虞二先生只好拦住了他,开口道:“那不知探花郎何时能归还这包袱?”

李寻欢放下了手里的飞刀,抬起头:“你们搞的这出挡了我的路,先将这道路清理干净,让我的马车过去,让我和我的朋友在前方的小镇里畅快饮酒,等我们喝够了,就把包袱还给你们。”

虞二先生又问道:“不知探花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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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喝够了是需要多久的时间?”

李寻欢略一沉吟,给出了回答:“两个时辰。”

虞二先生皱了皱眉,似乎是这个回答让他不太满意,两个时辰有些太长了,时间拖得越久,变数就越大,他并不想等这两个时辰。

可是查总镖头到底是忍不住了,气冲冲的回答道:“好!两个时辰便是两个时辰,希望探花郎说到做到!”

虞二先生抿了抿嘴唇,到底是没有再反驳查总镖头的话。

倒是一旁的童子笑嘻嘻的问道:“两个时辰这么久,要是你们跑了怎么办?”

李寻欢微微一笑,没有说话,阿飞反问道:“我们若是要跑,你们还能在这里拦住我们?”

虞二先生沉声道:“我相信小李飞刀李寻欢不是这样的人,两个时辰后,在小镇的客栈,我们会上门会见探花郎,还请探花郎准备好包袱还给我们。”

说罢,一众人便一齐退了,消失的一干二净,马车被挡了路不能行进。

阿飞不用李寻欢招呼便下了车,他转头问李寻欢:“两个时辰过后,你拿什么还给他们?”

作者有话要说:

还有一更在明天中午,想了想还是不熬夜了,加班熬夜已经搞得我生物钟太乱了,12点前得睡觉,明天午休的时间补上最后一更,晚安!

第85章

李寻欢没有说话,阿飞接着道:“我生平最讨厌别人冤枉我,把别人做的事强硬的安在我身上,若是我做的,我绝不会不承认,可若不是我做的,我也绝对不会承认。”

阿飞有些不解的看着李寻欢:“你明明没有拿走他们的东西,为什么要承认?”

李寻欢无奈笑道:“你方才也看见了他们的态度。”

阿飞回答:“嗯,他们似乎认定了是你所为。”

李寻欢道:“他们认定了是我所为,态度坚定,我口说无凭,纵使说干了口水,他们也不会相信我,我又何必与他们浪费口舌。”

阿飞摇了摇头:“就因为不想和他们浪费口舌?你难道害怕与他们一战?若是好好讲话他们不听,直接动手便是,行走江湖,拳头硬才是真道理。”

前面的话还有些像样,后面的话倒不像是阿飞表现出来的性格说的了。

李寻欢哭笑不得:“拳头硬?这是谁教你的?你姐姐吗?”

阿飞点了点头:“我觉得很有道理,我阿姐说,这江湖上的绝大多数人,因为有了超乎普通人的武力,所以很不讲道理,有的人看似讲道理,其实也不过是讲的利于他自己的道理,遇上说不通的,那就不必讲道理,谁的拳头硬,谁就是真道理。”

“你的拳头很硬,你的飞刀应该取他们的性命很简单,为什么要跟他们讲道理,还要在他们的逼迫下承认不是你所做的事?”

“是阿,少爷。”铁传甲接话道,“那个金狮镖局的查总镖头虽然名声赫赫,可也不过是因为在走镖一道上算得是个人物,要是在真正的江湖高手中排名,他的名气可名不副实,不过徒有虚名罢了,少爷轻松取他首级简单得很!”

阿飞认真听着,他还没有出来行走过江湖,对所有人的认知都只在移花宫的消息和外界的传闻上,并不清楚这些传闻中有名有姓的人物究竟实力如何。

虽然有百晓生兵器谱排名和移花宫的情报网,但是薛姚并不会让阿飞太过于关注这个,她告诉阿飞对于外界的传闻和所谓的排名不能笃信,不可轻敌,所以阿飞即便在剑法上的得了叶竹青的指点和肯定,也不会在未曾对战之时,就轻易对对手的实力下定论。

是以铁传甲说的话,他听得十分认真,并且还继续问道:“那所谓的神踪无影虞二先生呢?他真正的实力又是如何?我听说他不但轻功不错,还使得一手毒辣的暗器,轻功方才我见识了,能够踏雪无痕,确实是不错,不知道他的暗器又如何?”

李寻欢耐心的替他解答:“虞二拐子……轻功和暗器都不错,但我对付他也绰绰有余。”

阿飞目光一闪:“还有那个苗疆极乐峒五毒童子门下……听说他们每人都有几手邪门的功夫,武功路数和中原的大不相同。”

李寻欢微微一笑:“我未曾将他们放在心上。”

阿飞更不解了:“如此说来,你杀他们轻而易举,绰绰有余,为什么还要被他们逼迫承认你没有做的事?”

李寻欢道:“虽然是被迫承认,但并非被逼迫。”

李寻欢带着阿飞往林中走去,他们被挡了路,但也不会就停留在这里不走了,风雪过了一夜更加寒冷和凌冽,马车可以先放在这里,他们一行人倒是能先往小镇上去。

“第一是为了不跟他们浪费口舌,我若是不承认,想必还要在这冰天雪地里和他们掰扯许久,太浪费时间,为他们浪费时间,不值得。”

“第二是为了打发走他们,我不喜欢麻烦,麻烦却总找上我,他们如此笃定拿走东西的人是我,不会是平白无故的,一定是有人误导了他们,或者给他们送去了能够让他们认定是我的消息,我不喜欢别人往我身上泼脏水,也不喜欢麻烦,但却不代表我会害怕麻烦,我会尽力解决掉我身上的麻烦。”

“所以第三,在这两个时辰中,我们得去找人,找那个真正拿走了金狮镖局押运的暗镖的人,也是嫁祸我的人。”

李寻欢眼睛有些发亮,他转头看向阿飞:“刚出江湖,便遇到这样的麻烦事,你还有兴趣和我同行吗?”

他明明已经远走关外十三年,远离了中原江湖十三年,看似从江湖销声匿迹,可是从他现在表露出来的模样看得出来,他和十三年前的李寻欢仍旧是一模一样的,他仍旧喜欢江湖的生活。

嘴上说着怕麻烦,要低调回来,可实际上,遇到事情的时候,他依旧十分有兴致,并没有不想遇到麻烦的疲惫和烦恼。

阿飞看着李寻欢,忽然一笑,露出两个酒窝来:“有何不敢!”

李寻欢哈哈大笑:“好,那便跟我走吧。”

他飞身,在皑皑白雪中穿梭而过,阿飞紧跟而上,两人一起用轻功飞到了距离小镇外不远处的一座山脚之下,那里正有一个可以落脚的酒家。

朱红栅栏碧纱窗,那是一处敞轩,四面都有走廊,看上去有些年份了,幽幽的飘来一阵阵酒香,远远的望去,可以看见里面影影绰绰的人影,同昨日的关外客栈里一样热闹。

李寻欢和阿飞没有直接飞到那边去,而是在远处停留了脚步,因为李寻欢急促得咳嗽了起来。

“你喝了酒又吹了风,所以咳嗽不停,你有旧疾?”阿飞之前没有问,本也不打算问,在李寻欢不想谈论某些话题的时候更不应该再问,可是他仍旧问了出来。

李寻欢淡然道:“咳咳……旧疾,也是顽疾,只是冬日里格外爱复发罢了,没什么大碍的。”

“好吧。”阿飞似乎只是随口一问,“好言难劝想死鬼,今朝有酒今朝醉。”

“哈哈哈哈……”李寻欢大笑起来,“这句话,格外有意思,你说得对,好言好语的确难以劝住想死的鬼,今朝有酒,也该今朝饮尽今朝醉。”

“前面的酒家,我十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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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路过时他们便开在那里了,如果过了十几年,没想到他们还在此处,他们的酒很不错,过了十几年应当更不错,不如我请你去畅饮一番。”

阿飞握着剑,缓慢的走在雪中,虽然距离那酒家尚远,可他却像是忽然来了兴致,不再轻功向前,反而慢悠悠的在雪中漫步起来。

脚踩实了落到地面上,将蓬松的雪踩出嘎吱嘎吱的声响,阿飞问道:“你对嫁祸你的人,可有什么想法了?”

李寻欢并没有问阿飞为什么忽然不用轻功了,而是跟着他,随着他一起在雪中,用双脚像个普通的人一样行走着。

听到阿飞的问话,李寻欢回答道:“那个人,一定在昨日的客栈中。”

阿飞抬头:“我也这么认为。”

李寻欢忽然一笑,似乎是有些鼓励的模样,对着阿飞道:“你也这么认为?那你可以说说你的想法。”

他像一个老大哥一样,他看出了阿飞似乎武功虽高,却好像还没有出来行走过江湖,他浑身散发着被圈养在家中的公子哥的气息,那是被家中长辈宠爱着养大的模样,但他的性格更像只狼,他有自己的烈性和个性。

良好的环境只会给他养成足矣欺骗别人的气质和样貌,但混迹江湖的圈子养不掉狼的野心,李寻欢在试图教他,引导他,让他成为一个合格的江湖人士。

阿飞或许看出来了,又或许没有看出来,他并不是很在意李寻欢的态度,只是道:“那个所谓的疾风剑诸葛雷,武功不济,口气不小。”

他回忆起昨日的一切来:“他若是谨慎、谦卑,像个合格的镖局镖师,而不是迷惑于旁人送给他的疾风剑的称号,他本不该那样骄傲自大和猖狂。”

合格的镖师在走镖的时刻,即便是暗镖,即便是在明镖结束之后的回程,也依旧低调谨慎,以不惹是生非为宗旨,安全带领镖师队伍回镖为前提。

可在昨日的客栈中,明明客栈里那么多一眼看去就是江湖人士的人,一眼看去好些个不太好惹的人,一眼看去不太简单的人,诸葛雷却偏偏目中无人,眼睛长在了头顶上,一个也未曾正眼看去。

所以这个所谓的暗镖,应当不是一个正常渠道走的镖,而是意外之得。

“他丝毫不将旁人放在眼里,说明他很自信,他的武功不足以支撑他这样的自信,除非货物的来路无迹可寻,既然无迹可寻,那便是意外所得,这样的话,他才能笃信没有人知道这个货,没人知道的货,自然也不会有人来劫这个镖。”

李寻欢点了点头:“你说的没错,他将那黄色包袱贴身放在怀里,这不是正常押镖的手段。”

就算是暗镖,也不会是空无一物的镖师队伍带着空荡荡的马车,自己却将货物贴身存放,暗镖多是隐藏在明镖之下,空无一物,反而显得奇怪,有些掩耳盗铃的意味。

阿飞继续道:“碧血双蛇神出鬼没,他们知道这东西,肯定是在关外知道的,他们或许知道诸葛雷这件货物的来源,所以他们在关外找上了诸葛雷。”

“只要还未进入关内,很多消息便可以隔绝在那里,就算诸葛雷将消息先行送回了金狮镖局,只要金狮镖局的人还没有到,便无人说的清那货物的去路。”

“碧血双蛇在客栈中找上诸葛雷,也该是十分自信的,虽然客栈的人多,可是他们点名了货物的存在,并且那样嚣张的让诸葛雷交出来。”

“他们当时的打算,应当不止是拿走货物。”

李寻欢肯定道:“没错,他们的打算,是灭了所有人的口,只有一个不留,才不会走漏消息。”

第86章

“诸葛雷自信过头,碧血双蛇也自信过头了,他们以为自己都能很轻易的解决客栈里的人,说不定,他们可能是当时的人里面,武功最差的那一批。”

李寻欢挑眉:“你知道当时在客栈的那些人的身份?”

阿飞却忽然狡黠一笑:“我不说了,该你说了。”

李寻欢想要引导他,教他江湖之事,可阿飞也想听听大名鼎鼎的李寻欢的本事。

他远走关外的这些年看似从江湖销声匿迹,可是阿飞早已从他的表现中看出来,李寻欢天生就喜爱闯荡江湖,他人虽不在江湖,却一定还关注着这个江湖,他并非一无所知,只是不知道他的消息来源是哪里,是那个衷心的老仆铁传甲吗?

阿飞回头看向远处架着马车赶来的铁传甲,如果是他,倒也说的通,只是如果是他,想必他虽然不会隐瞒李寻欢什么消息,但是应该会在两人不可言说的默契之下,刻意回避一些消息吧。

李寻欢倒也觉得有趣,于是便接了阿飞的话,继续道:“那三个拿着剑的大汉,应当是三个镖师。”

阿飞偏头问道:“何以见得?”

李寻欢道:“他们很有警惕性,他们一言不发,却时刻关注着客栈的所有人,隐秘而不冒犯,低调不想惹是生非,他们的观察和动作,都带着非针对性的目的,说明他们这样做的缘由,不是对别人有想法,而是怕别人对他们有想法。”

“他们三个入座之时,尽管是在休息,可始终只有一个人没有握住武器的时候,另两个人都会把手放在武器边上,而他们吃东西的时候是三个人轮流进食,这是为了防止在吃食之中被暗算,他们除了剑没有携带别的任何东西,他们才是真正的刚刚押镖结束准备回程的镖师。”

“这是长期押镖以来形成的习惯,已经刻在了他们的日常生活中的一举一动之中,一时半会也难以改变。”

“他们应当是一些小镖局的镖师,谨小慎微,没有太过于出名的名气,押送的也不是什么宝物之类的镖物,武功应当也不算特别高,凭借着他们常年以来累积的经验,足够维持他们所在的小镖局的运转。”

“且这三人看上去经验丰富,虽然他们个人的武功应当一般,可一定有三个人合力的绝招,他们应当是真正的路过人,就算见到了碧血双蛇向诸葛雷讨要的货物,意识到了那一定是非常珍贵的东西,他们恐怕也会秉持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早早避开,所以他们也在匆匆离去的人选之中,算计我的人,不会是他们。”

阿飞笑了笑,补充道:“没错,这三人出自一个在江湖上没什么名气的镖局,因为他们所押运的货物,大多数不是江湖人的东西,而是普通百姓的东西,他们根本就不混迹江湖。”

“哦?”李寻欢有些好奇的问道,“你怎么会知道他们出自什么镖局?”

阿飞回答道:“他们的剑上都刻了一样的花纹。”

李寻欢回忆一番:“花纹?在剑柄上?”

他沉思了一瞬,很快就想了起来:“是一只昆虫。”

“没错。”阿飞点了点头,“是一只昆虫,确切的说是一只蜜蜂,采花蜜的蜜蜂,这是蜜蜂镖局的标志,这家镖局在江湖上几乎没有什么名气,但他们的镖师都是一些老道的镖师,在普通百姓里十分有名。”

李寻欢恍然:“原来如此,蜜蜂镖局,这个名字倒是有些意思,想必这个镖局的总镖头一定是个很有趣的人。”

既然他们不混迹江湖,李寻欢认为自己并不知道他们出自什么镖局是很正常的事情,并没有怀疑什么,他是只凭经验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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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这三人是过路人,而阿飞凭的却是他的消息渠道,作为一个江湖人,能关注一个非混迹江湖的镖局,阿飞的背景应当不简单,普通势力可不会关注这样的小消息。

李寻欢没有继续追问,将话题转了回来:“而另外三个看起来打扮奇怪,形迹诡异,身上纹着花纹的男人,他们的武功不错,我不知道江湖上竟何时出了这样的人物,不过我听到他们的背篓中有蛇的声音,想来他们该是苗疆的人。”

“苗疆虽在中原偏远之处,但是也并非没有行走江湖之人,不过他们一向秉持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观念,只要不是在他们自己的地盘,在他们的地盘之外,大多数时候他们不会主动招惹是非。”

“而他们的目的地……”李寻欢对着阿飞轻轻一笑,不知道是个什么意思,“你昨天也说过了,他们是自关内往关外去的,我猜应当是奉了苗疆里的什么命令,去关外办一些事情,听说苗疆里面等级森严,外出的人若是有任务,却没有办好事情,会受到很严重的惩罚。”

“所以他们应当也不会是对那个货物出手的人。”

阿飞挑了挑眉:“可是我所说的行踪也是昨天在客栈的人告诉我的,你难道不觉得那个人会骗我们吗?”

李寻欢笑了笑:“我相信你不会骗我。”

这话说的倒是有意思,明明说出那些人行踪的人,是那个穿着粉色衣服的少女,可偏偏李寻欢却说阿飞不会骗他。

若是那个少女骗了阿飞,那阿飞再将不真实的消息告诉李寻欢,李寻欢不也会被骗吗?

阿飞定定的看了一眼李寻欢,两人直直的对视,没有一人率先移开目光,几息之后,两人一同笑了起来。

阿飞笑着点头:“她不会骗我,我自然也没有骗你。”

李寻欢也没有再追问,接着继续分析道:“还有那个年轻的公子哥,带着两个美人,他们自关外往关内去,行迹匆匆,你说他们应当是有急事要办,我相信这句话。”

阿飞有些不满道:“难道就这样?”

这些都是阿飞告诉李寻欢的,可是在阿飞告诉李寻欢之前,阿飞觉得李寻欢应当早已经看出了这三人的行迹,也早早的排除了这三人的嫌疑,阿飞要听的,可不是李寻欢这个新交的朋友相信他这样的话。

李寻欢并没有逗阿飞,他补充道:“那件货物就那样包裹在那个黄色的包袱中,没有层层伪装,也没有用专门的木盒装着,其实我大概好像能猜到那里面是什么。”

李寻欢看似神秘的一笑:“不过我却先不说这个。正因为我好似猜到那里面是什么了,所以我才认为,那三个轻装上阵的兄弟姐妹们应当对这个东西不太感兴趣。”

阿飞又发问了:“你怎么知道他们三个是兄妹?是姐妹呢?”

若是让旁人来看,他们都以为那三个人是一个风流倜傥的公子哥,带着两个美貌的婢女,怎么李寻欢就认为他们三个会是兄妹?是姐妹呢?

“男人看女人的眼神和兄长看妹妹的眼神是不一样的,那个公子哥一样的人物,虽然气质风流,但眼神并不下流,那两个带着面纱的美人儿,虽然好似装作一副婢女的模样,他们看那个男人的眼神,可不是婢女看公子的眼神,他们是平等的。”

这却是阿飞不了解的关键点了:“眼神?可是不过匆匆一瞥,也未曾与他们对视,他们还坐在角落里,是怎么看清他们的眼神呢?”

李寻欢自信一笑:“这却是你不了解的……江湖经验了。”

“男人和女人之间,有些东西不需要挑明,不需要对视,甚至不需要看得太清楚,说的太明白,那只是一种感觉,等你到了我这个年纪,你自然也会很轻易的就察觉出来。”

“我确实未曾与他们对视,也确实没有太关注他们,他们的伪装也很自然,旁人恐怕很难看出漏洞。”

“但是你不一样。”阿飞看着李寻欢,眼里不知道闪过什么,语气有些微妙,“你是风流倜傥的小李飞刀,想必你年轻的时候也一定是一个很受欢迎的人物,你很有魅力,也很英俊,还曾是探花郎,又是百晓生兵器谱排名第三的人物,文武双全,不知道有多少女人喜欢你这样的人。”

“男女之间的事,你确实不需要琢磨太多,恐怕随便一眼,就能看破他们的伪装。”

李寻欢觉得前面的话似乎在夸他,可后面的话又好似没有在夸他……他大概不知道,这是阿飞从薛姚身上学到的“阴阳之术”吧。

阿飞站在原地,和李寻欢一起等着马车缓慢的行进到眼前,然后并不客气的掀开马车的门帘,抬脚便钻了进去。

然后很快又将头钻了出来,只露出一个头颅,在外面寒冷的风中,对着李寻欢道:“这样的经验,就算我以后到了你这个年纪,恐怕也不会有,我要是敢不学好,阿姐一定会打烂我的屁股。”

李寻欢失笑,一时之间,竟不知道该说什么,随后无奈的摇了摇头,抬脚也跨进了马车里,衷心的老仆继续载着主人和他的客人往小镇的方向走去。

李寻欢自然想要解释这不是什么“不学好”,但是想到这年轻人一句一句的阿姐,想了又想,还是觉得算了,别家的长辈教养孩子,他一个外人要是将人带歪了,恐怕人家会杀上门来。

阿飞坐稳了马车,催促他:“这三人说完了,还有呢?”

李寻欢摇了摇头,感受着阿飞这活力的年轻人的模样,倒像是将他当做一个讲故事的说书人了。

不过李寻欢并不介意:“剩下的,除了那个穿粉色衣服的少女和穿黄色衣袍的男人,就是那个拿着鞭子的女人,和她的两个男人。”

第87章

“这三拨人都有嫌疑。”

“都有嫌疑?”阿飞有些惊讶,“这话却是怎么说?”

阿飞以为李寻欢说相信他,那至少那个粉色衣服的少女应当不会有嫌疑吧?

李寻欢这会儿却没了笑容,面色沉吟:“那个孤身一人的男人,黄色衣袍,带着斗笠,这样的打扮,让我联想到一个江湖帮派的名字,那个帮派叫做金钱帮。”

阿飞疑问道:“金钱帮?”

李寻欢点了点头:“没错,就是那个一夜之间声名鹊起的金钱帮,他们帮派的人似乎大多都是这样的打扮。”

李寻欢没有解释为什么怀疑他,而是继续说:“那个粉色衣服的少女看起来和他相识却不相熟,想必她也出自一个和金钱帮有交集的大门派,我出关已久,倒是对中原江湖兴起的门派不算太了解。”

“可若是金钱帮有兴趣的东西,那那个少女也未必会没有兴趣,所以如果那个男人有理由出手,那那个女人同样也有理由出手。”

李寻欢这下却没有再卖关子:“那件货物,其实我已猜到是什么东西,它应当是号称武林三宝之一的金丝甲,刀枪不入,水火不侵。”

“虽然是个宝物,可是一般人拿到它并没有什么太大的用处,但是像金钱帮这样的大帮派,像上官金虹这样的人物,他们可以有很多理由会想要拿到这样东西。”

这并不是泼脏水,也不是恶意揣测,无论金丝甲的原来的主人是谁,可现在它已不知转手了几道,变成了镖局的押运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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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真正的镖局的押运之物已经不得而知,这已经不是一件重要的事情了。

而偏偏,成为押运之物的金丝甲,又在镖局的押运中失踪,那便成了不可寻的无主之物,按照江湖规矩,无主之物,最后的主人是谁,那便是谁的。

这听起来有些没道理,可是江湖规矩就是如此,和阿飞说的,谁的拳头硬谁就是真道理,这是一个理。

所以李寻欢才说,无论是金钱帮还是上官金虹,都有无数的理由会对金丝甲出手。

论名气,金钱帮如今已经超越了丐帮,是江湖第一大帮派,可是丐帮源远流长历史已久,光凭祖上的累积就有许多流传下来的珍宝,这才撑得住江湖大帮派的底蕴。

而金钱帮以前并没有名声,它是不知蛰伏多久,忽然之间出现的帮派,他网罗各大高手,和寻求江湖至宝都是一个道理,就是为了壮大帮派,增加底蕴。

只是他们并不想被打成邪道和魔教,所以出手会含蓄一些,并不是只要有名声,便会无理由无条件的去抢夺,但像是金丝甲这样已经失去了原本的主人,流落在江湖之中的,他们自然也有兴趣去争夺一番。

而金丝甲这样的东西,对于普通的江湖人来说,用处并不大,但是在两个同样的顶尖高手之间,金丝甲却能发挥出意想不到的作用。

瞧瞧金钱帮的出现,作为帮主的上官金虹野心勃勃,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帮派的行使方式就是这个帮派帮主性格的体现,所以作为百晓生兵器谱排名第二的上官金虹,他是真的甘心屈居第二吗?

这可不见得。

就像金钱帮忽然出现,一跃成为江湖第一大帮一样,上官金虹也一定在寻找一个合适的时机,打败排名第一的天机老人,成为百晓生兵器谱排名第一的人。

他和天机老人的差距可能不大,小到可以支持他这样的野心,所以金丝甲的作用,就变得尤为重要。

而他们也有嫁祸李寻欢的理由,上官金虹不会大大咧咧的找上天机老人,也不会大大咧咧的告知金丝甲这物如今被金钱帮得了,旁人不可染指。

身外之物,要出其不意才能起到作用,要是金丝甲被金钱帮带走的消息传得广为人知,上官金虹怎么能有把握让金丝甲发挥作用?天机老人又不是傻子。

阿飞继续问道:“那还有一拨人呢?那个使鞭子的女人和与她一道的两个男人。”

李寻欢道:“他们……不过是真正的临时起意罢了。”

“昔年有位用鞭高手,在百晓生兵器谱上排名第七,名为西门柔,他的武器是一条鞭子,有人称呼他为神鞭,有人称呼他为蛇鞭,不管是什么鞭,他的武器非乃普通的鞭子,那女子手中的鞭子与西门柔的有些相似之处。”

这并非来源于似是而非的消息,当年他是真的和西门柔有过一面之缘,只是未曾发生什么事,所以并不为人所知罢了。

同为江湖兵器谱排名前十的高手,说句实话,年轻气盛的时候,谁会不对这个排名产生好奇,谁会不想着要去见识见识?

就连他当初也想见见排名第一的天机老人,只是那时遇到了别的事情,在他还没有付出行动的时候,他就不得不远走关外,这件事只好就此作罢。

但当初他也遇到了上官金虹,事情发生的时候并没有想太多,后面知道金钱帮的崛起,知道了上官金虹的身份,他多少也有一些想法,恐怕上官金虹那时候是故意出现在那里的,只是他原本的打算应该是不会露面的才对。

不少人都以为,像他们这样排名越靠前,越在意这等排名的人,要是见面一定会是一场惊天动地,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大战,在这江湖,为名利汲汲而奋不顾身的人太多,两大高手相遇,必会相争。

可事实上,没有人会是个傻子,能拥有极高的声望和名声的人,更不会是个傻子,根本不会在自己毫无准备的时候莽撞的撞过去。

聪明人就算想去挑战获得更高的地位,在面对传闻中与自己实力差距不大的高手时,除非真的是个狂妄自大的傻子,否则一定会事先打听好对方所有渠道流程出来的消息,慎重一点的会显隐姓埋名,不经意的遇见一下。

高手往往会有一种预感,若是觉得自己有很强的把握,见面的那一刻,就会放出自己的气势,告知对方自己来了,可若是十分没有把握,便会藏好自己的气息,只当做偶遇一般擦肩而过,所以才会不为人知。

这样听起来似乎跟热血的江湖有些不搭边,但这事实上才是江湖上聪明人的权衡利弊,不够聪明的人是在江湖上待不久的。

正如已经死去的诸葛雷,他的快剑其实并没有那么快,但偏偏就他有了疾风剑的称号,他似乎很狂妄,很自大,很蠢笨,但这是在他如今已算不得年轻的年纪,加上他算不得特别厉害的剑法映衬之下罢了。

而在李寻欢认识他的时候,那时的他还很年轻,那时的他剑也很快,一个年轻人拥有一把快剑,意气风发,能闯出疾风剑这样的称号并不算很意外。

而这样的人,要么剑术精进,直至真正配得上疾风剑的称号,要么剑术就此止步,须得靠着小聪明才能活下去,就如同对那碧血双蛇跪得如此轻易,将尊严抛弃得如此容易,所以李寻欢才说出他如今已变成这样的话来。

“江湖上未曾流传西门柔的门派,事实上,江湖上很多人的门派和背后势力都不会太过于大大咧咧的摆出来。”

行走江湖难免会杀人,也难免会遇到仇敌,难免会被追杀,都说了能够混迹江湖已久的人,必然是有些聪明的人,不然也不会那么大大咧咧的将自己背后的势力摆出来,除非一整个背后的势力都让人难以招惹,不然这样只会给自己惹祸而已。

“而那女子看起来像是与西门柔同出一派,她虽然未曾出过手,但她身上的气势与西门柔十分相似。”

“而另外的那两个男人似乎是听她号令……这女子虽然很端得住,但那两个男人的眼神可没那么端正,在知道碧血双蛇找上诸葛雷是为了一件货物的时候,他们的眼神没能控制住,他们也心动了。”

李寻欢讲话太多,咳嗽了两声,随后继续道:“他们心动了,并且那个女人没有制止他们,没有表态便是一种态度,他们也在诸葛雷出发之后离开了客栈,若说他们不是为了那件货物而行动,我是不信的。”

说了这么多话,李寻欢和阿飞两人已经快要靠近那处小镇外的敞轩。

因为连日的风雪未停,所以这路上的痕迹很容易被新下的雪花覆盖,前往那处敞轩的路上,看不出究竟有多少人路过的痕迹。

阿飞默默听着你寻欢的分析,没有说话,忽然走在前面的他停住了脚步,微微皱了皱眉,抬头看向远处的敞轩。

外面停着马车,还拴着几匹马,看上去生意很好的样子,可是他们已离得算尽,却并没有听到里面有什么喧闹的声音。

李寻欢皱了皱眉,也跟着阿飞停住脚步,风的方向突然变了,自敞轩之处向他们吹来,李寻欢忽然变了脸色。

风中带来了血的味道,很浓重。

浓重的有些不太寻常,阿飞的眼神也冰冷了下来,这样的血腥味已经超过一两个人血液流尽的浓重味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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