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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100(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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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个人倒容易。

千里迢迢带个人回去就困难了。

种种加在一起,一想起来就叫商枝头大。

她唉声叹气,又从兜里摸出一块橘子糖。

房间外传来一阵脚步声,花袭影那辨识度极高的嬉笑声从门外传来。

“扶风王朝的木偶人当真有趣,人体的各个关节都做得出来,我这牵丝术用在木偶身上正正好好,非要那野猪脸儿瞧瞧瞧不可。”

商枝赶紧戴上了野猪脸面具,果然下一秒,房间的门被一阵阴风吹开,花袭影和符臣大摇大摆地走了进来。

定睛一看,花袭影手里正拿着一个比手掌长一截的木偶人,做工十分精致。

这是一个男性木偶人,穿着一身红衣裳,胸前戴着大红花,脑袋上戴着一顶高帽子,帽子的纱冠上簪着一朵大红牡丹。

木偶人脸上涂着和肤色相近的漆,眉眼五官都是一笔一笔精心描摹上去。

这妆面的画法,不太像古代人的手笔。

商枝惊奇地看了木偶两眼,赞叹道:“这木偶人做的真精致,像个高中后骑马游街的状元郎,尤其这眉眼,真是一等一的风雅俊秀。”

尤其是那眉毛,完全是一根一根画上去的野生眉。

花袭影嘻嘻笑了两声,“你说错了一点,这是个探花郎。”

他伸出一根手指轻轻一勾,木偶人的四肢就像被无形的丝线牵住了似的,开始动了起来。

先是在桌上走了一圈,又挥了挥袖袍背过手去,开始吟诗作对。

“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日放荡思无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花袭影可真是个配音好手,声音抑扬顿挫,情绪饱满有力,完美展现了高中探花后的喜悦与感慨之情

符臣也不知从哪儿掏出一匹木雕白马,花袭影手指一勾,那探花郎翻身上马,木雕白马驮着探花,扬起马蹄在桌上跑了起来。

商枝看了看木雕白马和那探花郎,又看了一眼花袭影,“你这牵丝术是跟谁学的,不会是大王亲自教你的吧?”

花袭影笑道“自然。”

商枝又看了符臣,“符臣你会吗?”

符臣摇头,花袭影笑嘻嘻地:“我有我的长处,符臣有符臣的长处,我的长处符臣学不来,符臣的长处我也学不来。”

商枝下意识地想摸摸下巴,一伸手却摸到了脸上的野猪脸面具,只好在面具的獠牙上摸了两下,说道:“这木偶人是哪位工匠做的,我也想买几个,逗我朋友开心。”

花袭影说道,“是个漂亮姑娘送我的。”

商枝顿时来了兴趣:“哪的姑娘?”

花袭影说道:“是扶风王朝的人,帮船老大修好了船上机关,她没要报酬,说想来碧海潮生看看广寒医仙,报酬就用一来回的船票相抵了。”

扶风王朝的机关术十分绝妙,是最盛产能工巧匠的国家。

羽流萤用的钢笔就产自扶风王朝,商枝这次来碧海潮生,羽流萤给她带了一堆东西,其中就包括那只钢笔。

再看这木偶的妆面,那睫毛和眼影的画法,那酡红色腮红的晕染,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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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唇上的咬唇妆,都充满了浓浓的现代气息。

难不成也是穿书的老乡?

商枝虽然没有看过原著,但是她听闻人听雪和羽流萤说过,月扶疏在原著中人气第一,许多读者都是月扶疏的迷妹。

而这本原著之所以火遍大江南北,最早也是月扶疏的一些同人产出带火的,为原著引来了第一波流量。

也许这个穿书老乡是月扶疏的粉丝?

别的不说,单从相貌上而言,广寒医仙的脸确实值得看一看,简直就是下凡的月宫仙人,妥妥一男版嫦娥。

花袭影眯了眯眼睛,“也不知道他和咱们大王谁更好看?”

艳鬼是个颜控,艳鬼身边的鬼也是个颜控,买个木偶,要买风雅俊秀的探花郎,现在听说广寒医仙长得好看,又开始比美。

商枝听他这么说,还真在心里认真对比了一下。

其实这东西其实很难比较出来,就好比嫦娥和妲己站在一块儿,都是顶级的大美女,很难说谁更好看。

喜欢嫦娥那一款的,肯定会说嫦娥好看。

喜欢妲己那一款的,肯定会说妲己好看。

商枝摸了摸下巴,认真思索一番后说道:“那还是咱们大王吧,听说月扶疏总穿一身白衣,看着也太寡淡了,要说视觉冲击力,还是咱们大王最强。”

她拿着木偶,对上面的妆容看了又看,越看越觉得妆面很像现代的BJD娃娃,绝对不是古代人能画出来的。

看着看着,商枝便有些心不在焉,随口说了一句:“说到底,还得看个人审美,我瞧这木偶人长得也不错,若是个真人,只怕也有不少的闺阁女子喜欢这个双目含笑,一身文气,风雅俊秀的探花郎呢。”

花袭影拿过木偶,说道:“这木偶不是个真人,却是照着真人做的。”

商枝愣住:“啊?”

花袭影晃了晃手里的木偶,“你不知道吗,这是羽朝探花郎,名叫沈玉。”

商枝再次愣住。

羽朝探花郎?

这不是就是羽流萤的前任吗!

第84章 远航2

羽重雪离开那天, 田家村下了一场雪。

车辙滚过雪地,留下深而长的印记,闻人听雪抱着细雪剑,在远方默默看着。

白茫茫的世界里, 羽重雪的马车变得越来越小, 最终变成一个小小的黑点, 彻底消失在远处。

雪还在下,像蓬松柔软的鹅毛,一片片落在闻人听雪身上,闻人听雪把被风吹乱的头发别在耳后,指尖碰到了盘发的簪子。

那是一根相思红豆簪子。

是羽重雪在春晓街的一个小摊位上买的, 不值几个钱, 他却一直放在马车的柜子里。

临别时,他送了闻人听雪这根簪子,对她说:“相思太苦, 师姐不懂相思, 那就请师姐看到红豆时, 多想一想我。”

相思,很苦么?

雪很快融化, 融化的雪又在地面上凝结成冰,闻人听雪踩着薄冰, 薄冰碎裂,满地的飞光摇曳。

不远处,羽流萤正撑着伞等她。

泼墨山水, 远山淡影,伞面上的丹青在纷飞的大雪中更显萧疏淡远。

羽流萤穿着厚实的竹青色斗篷,领口垂下两个雪白的毛球, 像只毛茸茸的小翠鸟。

她依旧梳着垂鬟分肖髻,因为刚过完年,头上的头饰比以往多了些,除了一些雅致的珍珠珠花,还戴了两朵淡粉色的绢花。

除此之外,她脸上也略施了粉黛,一层薄薄的胭脂从颧骨边推开,嘴唇上涂着嫩嫩的粉色口脂,耳朵上戴着茉莉耳坠,漂亮得让人离不开眼睛。

闻人听雪走到她身边,羽流萤把手里的伞往她身边推了推,闻人听雪接过伞,撑在羽流萤头顶上。

羽流萤看了她一会,目光掠过那如雪的发丝,在闻人听雪脑后的相思豆发簪上停留了一下。

发簪上的相思红豆点缀在雪白的发丝间,羽流萤看着相思红豆,突然问道:“闻人,你是不是有点喜欢羽重雪?”

羽流萤的问题,不禁让闻人听雪有些茫然。

思索了许久,闻人听雪才说道:“有一点吧。”

羽流萤说道:“就只有一点吗?”

闻人听雪握紧了手中的伞柄,看向天空中纷飞的雪花,声音有些淡淡的寂寥:“也许我不应该喜欢他,喜欢一个人是件很辛苦的事,如果羽重雪不喜欢我,他会比现在快乐很多。”

羽流萤对她这番话不是很赞同。

“喜欢就喜欢了,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总是需要一些情感寄托的。”

羽流萤的语气很轻快,“我以前上学的时候暗恋我们班一个男生,那个男生长得又高又帅,家境特别好,成绩从来没掉过全校前三,后来去了上海交大。”

闻人听雪问道:“是高考失利了吗?全校前三怎么只去了上海交大?”

羽流萤神色轻轻一笑:“是正常发挥啦,那是我们县城里最好的高中,三五年才有一两个上清北的,就要被学校拉横幅宣传好久。”

“你知道我们小学吗,我上的小学是我们村里的,就一间平房,一个年级就一个班,每个班三十多个学生,地上铺着的砖是最普通的红砖,每天下雨的时候,鞋里的泥就会粘在红砖上,我们值日生就会拿个小铲子,铲砖上的泥。”

“我们小学没有暖气,只有那种非常老式的炉子,每到冬天的时候,班上的同学都会轮流从家里带柴火,家境好一点的会带一点煤,家境不好的会带豆杆,有时候上着课,拿着笔的手不知不觉就冻僵了。”

闻人听雪静静听着,放在没有穿书之前,她很难想象会有这样落后的地方。

“你们家的冬天很冷吗?”

羽流萤抬头看了一眼撑在她头顶上的伞,脸上挂着一种释怀的微笑。

“很冷,冬天的时候会用透明塑料布蒙住窗子,这样坐在窗边的同学就不会觉得寒风刺骨了。”

“初中的时候,所有人都说我是个读书的苗子,为了让我享受到更好的教育资源,我爸妈找尽关系让我去了城里,那时候我才知道,原来教室里也可以有暖气的。”

“我们班一共五十六个人,来自农村的同学不到十个,我就是其中一个,那时候我身上穿的衣服都很破很旧,实在是太自卑了,城里的初中课程进度很快,我有点吃力。”

“那时候实在是太苦了,总想找个什么东西支撑一下,我们初中班上也有长得好,学习好,家境好的男生,我就偷偷暗恋那个男生,然后努力学习,最后考了很久的第一名。”

“从班级第一,考到全校第一,中考的时候考上了我们那最好的高中,当时校草就在我们班,依旧是学习好家境好长得好。”

闻人听雪说道:“然后你又开始暗恋你们校草。”

羽流萤笑了,“我家里实在太穷了,拿不出补课的费用,所以我没有上过任何补习班,想要学习好,我就得没日没夜的学,有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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撑不住了,就会偷偷看一眼我暗恋的校草。”

“我和你说这些,不是在说我以前的生活有多么惨,我算是很幸运的农村女孩了,家里人用尽一切支持我读书,没有为了彩礼就逼着我早早嫁人。”

“但我也过得确实很辛苦,所以在特别辛苦的时候,就给自己找一个情感支撑吧,情感的力量是很伟大的,是我们生命中不能缺少的支柱。”

“或许在烟都同修的那段时间,你也是羽重雪的支柱之一,而现在,你也可以把他当成一个支柱啊。”

闻人听雪沉默了很久。

羽流萤似乎看透了她的心思,歪着脑袋笑了笑:“爱情和友情是不一样的,亲情也是不一样的,幸运的人有充足的精神供给,他们的支柱足够多,不幸运的人就什么也没有。”

见闻人听雪继续沉默,羽流萤说道:“你是不是跟我说你有商枝就够了?”

听到商枝的名字,闻人听雪忍不住笑了笑,对羽流萤摇摇头,“不,我不会把所有重量都压在商枝身上,如果我把人生的全部希望寄托在商枝身上话,这就意味着商枝要肩负我的人生,和道德绑架没什么区别。”

有一片雪花被风吹落在闻人听雪的嘴唇上,她舔了舔嘴唇,继续说道:“这对商枝来说太沉重了,这会给她很大的压力,她不喜欢沉重的东西。”

羽流萤耸肩:“是吗,可我总觉得商枝已经把你看做她人生的一部分了,她干什么都想着你。”

闻人听雪脸上露出了幸福温暖的微笑:“我们从出生的时候就挤在一张婴儿床上睡觉,生命是由一个个片段组成的,那我人生的每一个片段都有商枝的影子。”

“流萤,没有穿书的时候,你也会有很多好朋友吧?”

羽流萤摇了摇头。

闻人听雪有些诧异,对上她震惊的目光,羽流萤有点尴尬,语气带着点无奈的叹息:“你和商枝就好比甄嬛传里的甄嬛和沈眉庄,势均力敌,门当户对,所以能做很久很久的朋友,而我则是安陵容那种人。”

闻人听雪忍不住摸了摸她的脑袋:“瞎说。”

羽流萤笑了笑:“从出身上来说,我还不如安陵容呢,安陵容的父亲好歹是个县长。我比安陵容强的地方在于我的父母都很爱我,但这抵消不了因为贫穷带来的自卑和敏感。”

“我的出身和起点实在是太低了,我要想一直往前走,就得把低价值的人和事远远甩在后面,所以我的朋友一直在变。”

羽流萤咳了两声,“我确实有点凉薄。”

闻人听雪又摸了摸她的脑袋:“我没有觉得你凉薄,这是大多数人的常态,我不能用自己的幸运去审视别人的不幸。”

羽流萤是一个心事很多非常敏感的女孩,闻人听雪不讨厌这样的性格。况且这几天和她相处,闻人听雪也了解了她的坎坷经历。

父母接连离世,她孤身一人留在西海魂族,如果不是在这里遇到了穿书的老乡,她恐怕要一个人孤零零地过新年。

这种所有牵绊都被斩断的感觉是很可怕的。

看着羽流萤斗篷上晃来晃去的两个白色毛球,闻人听雪说道:“你关于精神支柱那番话,让我想起了一个人,我在想她的精神支柱是什么。”

羽流萤随口问道:“是谁呀?”

闻人听雪说道:“小太岁。”

这一回陷入沉默的人变成了羽流萤。

闻人听雪看着伞外的鹅毛大雪,想起那道美绝人寰的身影,不禁有些出神:“她没有爱情,没有友情,也没有亲情,我第一次见她的时候,觉得她是一只笼中鸟,她失去了一切,只能凭借一种本能活着,后来渐渐熟稔,我发现除了求生的本能之外,她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执念。”

羽流萤静静听着,闻人听雪的语气怅然而歉疚:“我和商枝离开碧海潮生时,她说要给自己埋下一颗希望的种子,可我时日无多,恐怕我这颗种子等不到生根发芽那一天了。”

羽流萤仰起头,看着闻人听雪的如雪白发。

当年伍子胥过昭关一夜白头,如今闻人听雪三千青丝尽成雪。

羽流萤低下头,声音苦涩:“她为什么要等别人生根发芽呢,就不能让自己成为一颗希望的种子,等待生根发芽那一天么?”

“大概是因为绝望的土壤里种不下一颗充满希望的种子吧。”

闻人听雪再次想起了那张绝美的脸和那双独特的紫色眼眸,“她是一个充满绝望、但总会给别人带来希望的人,所以只要见过她一面和她有过接触的人,就很难忘记她。”

她看向目露伤感的羽流萤,心底的疑惑最终还是冲破喉咙,问了出来。

“我听说诡术师可以附身在鱼虫鸟兽身上,借着这些躯壳在大千世界自由来去,他们是知晓最多秘密的人,所以流萤,你以前去过碧海潮生么?”

羽流萤没有否认,她的眼珠黑漆漆的,比常人大了整整一圈,歪着脑袋的样子既像一只天真的小鸟,又像一个渗人美丽的巫蛊娃娃。

她歪着脑袋看着闻人听雪,黑漆漆的眸子眨了一下,说道:“去过,而且不止一次。”

“与她有关的记忆都很压抑,我不太愿意说,但我也从来都没有想过要掩饰这件事,我第一次见到江雨眠的时候,是我爹用钳子拔掉了我十个指甲,我的灵魂在剧痛中离开了身体,附在一只伯劳鸟身上。”

“我旁边站着两只鸟,其中一只鸟探过头来啄我,我第一次做鸟,爪子勾不住树枝,就从树枝上掉了下去。”

那时候江雨眠也五岁,她还没有去碧海潮生,只是一个穷苦人家的女孩,天不亮就要捧着装满衣服的木盆,跟着她娘亲去河边洗衣服。

羽流萤正好掉在装满衣服的木盆里。

那个面黄肌瘦五官却异常漂亮的女孩哼着歌,伸手摸她的脑袋,又把手指探进她腹部的绒毛里,摸她的小鸟爪子。

第85章 远航3

灰背伯劳鸟趴在江雨眠肩膀上, 爪子牢牢勾住她的衣服,看着她蹲在河边的岩石上洗衣服。

她的手很小很小,被冰凉的河水激得发红,木盆里的衣服在水中鼓胀起来, 像一朵泡发的灰色蘑菇。

她一直哼着歌, 调子乱七八糟的, 想到哪就哼到哪,她的声音很好听,相比其他小姑娘清脆甜美的童音,她的声音空灵而优美,一边唱歌一边望向潺潺流动的河水。

晃动的水面倒映着她的眼眸, 羽流萤看到了一双冷漠的眼睛。

那真的是一双很冷漠的眼睛, 没有什么温度,也没有什么感情,一直以一种冷淡而抽离的态度观察这个世界。

河边陆陆续续来了很多洗衣服的妇人, 棒槌敲打在衣服上的声音成片响起, 惊到了远处枝头上的鸟儿。

五岁的江雨眠扇了下睫毛, 她挽起裤脚,把浸在河水里的衣服捞了出来, 随手堆放在岩石上。

灰色的衣服滴答滴答往下淌着水,她又开始哼着歌。

羽流萤从她哼的歌里听到了许多熟悉的旋律, 有泰坦尼克号的主题曲我心永恒、有迈克尔杰克逊的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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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u re not lone、有电影画皮的插曲、还有青蛇里的流光飞舞。

剩下的一些羽流萤没听过,但这并不妨碍她心中迅速升腾起的亲切情绪。

她的爪子牢牢勾住江雨眠的衣服,看着她洗完衣服后跟她娘亲回了家。

对于肩膀上突然蹲了一只鸟这件事, 江雨眠并不在意,她以为这是一只病鸟。

没有哪只正常鸟能从树枝上栽倒下来,一头摔进她装衣服的木盆里, 也不会有哪只正常鸟一直蹲在她肩膀上不走。

江雨眠开始养鸟了,捉了很多虫子给伯劳鸟吃。

羽流萤差点没吓晕过去。

她那时刚学会离魂,离体的灵魂附在了一只伯劳鸟身上,却没有办法将自己的灵魂从伯劳鸟身上脱离出来,只能等伯劳鸟死去之后,她的灵魂才能回到自己的身体里。

很少有人能够一次又一次的体会死亡的滋味。

死亡不是一件美好的事,教她诡术的父亲对羽流萤说:“只是痛一点,你要忍住。”

不知道这只伯劳鸟会怎样死去。

她看着江雨眠给她捉来的虫子,那些绿色的虫子正挤在菜叶里蠕动着,羽流萤突然觉得饿死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于是江雨眠又给她端来了小米和清水,羽流萤发现自己还是吃不下。

她这才醒悟过来,原来她附身的这只伯劳鸟真的是一只病鸟,怪不得她一直飞不起来。

羽流萤知道伯劳鸟,这种鸟体型娇小,可性格十分凶残,会把捕来的猎物串在树枝上做肉串。

可惜,她是一只连虫子都不敢吃的废物伯劳鸟。

江雨眠有一个姐姐和一个哥哥,她的哥哥很烦人,真的特别烦人。

无论在古代还是现代,十四五岁的男生都是正烦人的年纪,满脸青春痘,刚刚开始性启蒙,对异性充满好奇,见到村里的漂亮姑娘就走不动路,天天嚷嚷着要娶媳妇。

江雨眠家里一穷二白,哪来的银子给他娶媳妇。

除了江雨眠,这一家人都是平平无奇的长相,江雨眠的哥哥更是长得十分普通,性格也浮躁,而且大字不识几个,未来的人生一眼就能看到头,是绝对没有小姑娘愿意倒贴的。

江雨眠的姐姐是个跛子,走路一颠一颠的,所以一直没有嫁出去。

江雨眠的父亲曾想把她卖进花楼里换钱,可花楼里向来不缺平头整脸的姑娘,怎么会要一个跛子。

这位姐姐天天在家里抹眼泪,江雨眠看见了偶尔安慰两句,更多的时候,江雨眠自己也在发呆。

她是个格外漂亮的女孩,就连发呆的时候也特别好看。

即使她面黄肌瘦,连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也从来不好好梳头发,随手扎的鱼骨辫歪歪扭扭乱七八糟,但这些潦草的打扮,并不能掩盖她过分精致美丽的五官。

就算长大后她的五官随便长长,也不会丑到哪里去。

江雨眠在窗台上搭了个窝,把羽流萤附身的伯劳鸟放在窗台上的小窝里。

当江雨眠去外面捡柴火的时候,羽流萤看见一个人牙子来了江雨眠的家。

他要买江雨眠,开价十五两银子。

古代生产力低下,物价也不高,这种贫穷家庭的每年支出更是少的可怜。

“咱家一年开销也才三两银子,十五两银子,够咱家花五年。”

羽流萤趴在江雨眠给她做的鸟窝里,听到她的父亲说出这句话。

江雨眠的姐姐在一旁沉默不语,母亲抹着眼泪,哽咽着说道:“再留几年吧,她还小。”

农村汉子抽着旱烟,犹豫了半晌,说道:“那就再留几年吧,过几年长得更漂亮点,能卖更多银子。”

漂亮女孩被人买走的下场都不怎么好,要么被人买回去细心调教,做个色艺双绝的瘦马献给达官贵人,要么被花楼的老鸨买回去调教几年,成为花魁后出来挂牌接客。

羽流萤家里虽然算不上大富大贵,但是几十两银子还是能随便拿出来的。

伯劳鸟趴在铺着棉花的鸟窝里,听着这阵对话,不禁感到一阵阵心烦,简直比修炼诡术时还要折磨人。

等灵魂回到身体后,她就拿银子把江雨眠买走。

附魂在伯劳鸟身上的第七天,江雨眠家里发生了一件事。

江雨眠的哥哥偷看她姐姐洗澡。

她姐姐一时想不开,抱着江雨眠哭了会,在树上挂了条破布上吊了。

好在江雨眠不是普通的五岁小孩,她早有准备,立刻喊来隔壁的邻居救回了她姐姐。

看热闹的人把江雨眠家里围的水泄不通,等江雨眠的父母回来,不仅没有安慰上吊的大女儿,关上门后嫌弃自家女儿给他们两人丢脸,坏了家里的名声,差点没把江大妞打死。

江二躲在墙角当了一只缩头乌龟。

鼻孔一直往外窜血的江大妞被打得神志模糊,一脸沧桑的农妇又哭又喊,江雨眠看不过去,冷冷说了句:“江二偷看姐姐洗澡。”

她这句话说完,这贫苦的家庭可热闹起来了,江雨眠的母亲跟疯子似的大喊大叫,扇了江二几个耳光后又开始扇自己耳光,大喊一声“我的命怎么就这么苦啊”,居然跑到大女儿上吊的地方,弄了一条裤子上去也要上吊。

男人大吼一声,拿起墙角旁的藤条朝着江二抽过去。

于是要上吊的女人又赶紧跑回来,哭喊着把儿子护在身后。

她被丈夫一脚踹翻在地,江雨眠扶着神志不清满脸是血的姐姐在一旁看戏,江二大吼大叫,一边喊着江雨眠瞎说,一边满院子乱跑。

院子里散养的鸡鸭鹅被惊的扇起翅膀,满院子扑棱乱飞。

隔壁的邻居从墙边探出脑袋看热闹,男人蒲扇大的巴掌落在大女儿脸上时丝毫不留情,到了二儿子这儿,就拿着藤条抽了几十下,皮外伤看着挺严重,实际上一点没有伤筋动骨。

“没办法,还指着他下地干活呢。”抽着旱烟的男人骂骂咧咧,“打坏了他,谁给我犁地去,都怪你这臭娘们不争气,给我生了两个黄毛丫头。”

羽流萤虽然附身在一只病鸟身上,但眼前这鸡飞狗跳的场景,依旧让她精神一振,她竖起脑袋,把头搭在鸟窝边缘处,津津有味地看起了乐子。

江二被藤条抽得满地打滚,呲牙咧嘴地回屋睡觉。

家里五口人挤在一个土炕上,谁也没睡着。

被痛打一番的江二实在气不过,跟江雨眠生了气,在江雨眠抱着木柴回来烧火时,他抡起胳膊,狠狠打了江雨眠好几个耳光。

江雨眠的脸高高肿起,晚上全家睡觉的时候,她拿着家里的锥子,把江二的脚背给扎穿了。

她身上有一种什么都不在乎的疯劲。

发疯的时候特别迷人。

当然,她这种遥遥领先的精神状态发作起来的时候也特别渗人,给人一种随时都不想活、就算死了也要拉一个人给她陪葬的疯癫感觉。

羽流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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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得这位穿越者老乡根本就没有想过要在这个世界里好好生活。

当江二的惨叫声响起来时,羽流萤知道,这将是一个充满混乱和惨叫的夜晚。

果然,左右两边的街坊邻居都被那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惊动了。

街坊邻居们纷纷涌入,成堆聚在一起,七嘴八舌地开始劝架。

隔壁的王婶子抱走了江雨眠,江雨眠抱走了羽流萤附身的伯劳鸟。

江雨眠被王婶子抱着,脸颊高高肿起,趴在王婶子的肩膀上摸着伯劳鸟的鸟喙和翅膀。

她都这样凄惨了,眼神依旧是冷冷的,时不时出神一小会,然后又开始魂游天外。

她实在长得太好看,像个永远没有答案的谜题,会让人不由自主地看她,观察她每一个细微的表情变化,绞尽脑汁地去猜测她的所思所想。

羽流萤趴在她的掌心里,轻轻啄了一下她的手指。

羽流萤发觉这只伯劳鸟越病越严重,连啄个手指都费劲了。

一直混游天外的江雨眠终于又看向她,用很小的声音说道:“这破世界,什么鬼地方。”

她又摸了摸伯劳鸟的脑袋,把嘴唇贴过去,开始叹气:“我明天带你看兽医。”

羽流萤心想:如果江雨眠能带她看兽医的话也不错,等死的感觉真的不太好,无论是做人还是做鸟,她都不想死。

可惜天有不测风云。

江二偷偷溜进了王婶家。

他从江雨眠手里抢过伯劳鸟,手里拿着那把锥子,狠狠朝着伯劳鸟的腹部刺了下去。

伯劳鸟的身体被锥子穿透,钉在院子里的树干上。

鲜血染红了腹部的绒毛。

闭上眼睛的最后一刻,伯劳鸟看了一眼江雨眠。

梳着鱼骨辫的小女孩站在树下,眼里终于露出了一点伤心的神色。

羽流萤闭上了眼睛。

当灵魂回归身体的时候,她的灵魂还不能够承载这段记忆,于是这段离魂后的记忆开始模糊起来。

她只记得有个端着木盆的女孩从树下走过,松散的鱼骨辫歪歪扭扭地垂在脑后,五官模糊看不清楚,微风吹动她的碎发,在淡淡的晨光里泛着毛茸茸的毛边。

身体休养好之后,她坐在绣架前出神许久,莫名其妙地绣了一只灰背伯劳鸟。

消瘦的父亲站在窗边,看着她的绣架说道:“你变成了一只伯劳鸟吗?”

羽流萤说道:“我不记得了。”

她放下手里的绣花针,又想起了那个面容模糊的女孩。

也许在灵魂的下一次远航里,她还会和她再相逢。

第86章 远航4

“我那时太小了, 根本承受不住诡术的威力,每次灵魂归体之后,都会出现短暂失忆的症状。”

“当我终于想起这一段经历的时候,江雨眠已经被她父母用二十两银子的价格卖进羽朝皇宫, 然后又被送到了碧海潮生的地宫里。”

羽流萤第二次离魂时, 灵魂附身在一只老鼠身上。

她不是一只普通老鼠, 而是碧海潮生的医师毒师们养在地宫里的药鼠。

药鼠长着红色的耳朵和尾巴,皮毛黑中带紫,是一只全身带有剧毒的老鼠。

她被关在笼子里,一个妩媚的女人拎着笼子,桃红色的裙摆像金鱼在水中铺开的尾巴, 身姿摇曳地走过长长的走廊。

妩媚的女人走进了一个房间, 那是一个半圆形的大房间,被昏黄的烛光填满,靠墙的位置摆着一圈木床, 每个木床上都躺着一个年幼的女孩。

只有一个木床上的女孩是坐着的, 她的床是烛光最亮的位置, 使人一眼就能看到她。

她正坐在床上看书,单薄的后背依靠着一个方形的灰色靠枕, 在身前屈起的膝盖上放着一本书,双手缠着绷带, 只有右手的尾指露在绷带外面。

绷带上渗着血,她用露在绷带外面的尾指翻书,关在笼子里的药鼠发现她看书的速度很快, 很短的时间就会翻过一页。

笼子晃动起来,妩媚的女人把笼子放在了她的木床上,女孩这才抬起眼眸看她。

她的脸庞在烛光下美丽极了, 也苍白极了,眼神和伯劳鸟记忆中一样,依旧冷冷的,还是那么心不在焉,总是在魂游天外。

她眨眼的速度很慢,看得出她有点没精神,妩媚的女人声音酥酥麻麻:“今天感觉怎么样?”

女孩平静地说道:“手臂烂掉了。”

穿着桃红色衣裙的女人说道:“你们在羽朝服下的毒药会让人全身溃烂,今天溃烂一点,明天再溃烂一点,后天又溃烂一点,等肌肤溃烂完,就轮到骨头了,最后变成一滩恶臭的脓水。”

说完之后,女人试图从她稚嫩美丽的脸庞上看出一点恐惧的神色。

可是注定要让她失望了,女孩继续低头看书,完全当女人不存在。

女人的目光在女孩脸上绕了一圈,最后落在枕头旁的五颗麦芽糖上,麦芽糖用白色的糖纸包着,笼子里的药鼠闻到了从糖纸透出来的淡淡甜香。

“怎么不吃糖?”

“太甜。”

“小女孩就该多吃甜食。”

“我不喜欢。”

“你吃了糖,就感觉不到痛,会像其他女孩一样睡个好觉。”

女孩伸着尾指,将膝盖上的书又翻过一页,声音又脆又冷:“这糖是用什么做的?”

女人说道:“麦芽和紫霞鼠的毒液。”

女孩抬眸看她:“对我没用。”

女人脸上露出了吃惊的神色,轻声呢喃着:“居然有这么强的毒抗天赋,真了不得。”

她又起身离开了,关着药鼠的笼子还放在女孩的木床上,女孩放在膝盖上的书已经翻到了最后一页。

陈旧古老的书籍被她轻轻合上,她低头看着笼子里的药鼠,又看了一眼躺在床上沉睡的女孩们,唇角讽刺地往上勾了一下。

“什么毒抗天赋,一听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她剥开一颗糖的糖纸,把散发着甜香味的麦芽糖扔进了笼子里。

羽流萤附身的药鼠没有办法抵御这种甜香,迅速伸出两只前爪抱住糖果,用尖锐的门牙啃了起来。

麦芽糖啃了一半,房间的门又被人从外面打开了,除了那个穿着桃红色衣裙的妩媚女人之外,还有一个长着橘红色头发的老头走了进来。

老头的脸也很奇怪,不仅头发和胡子是橘红色,皮肤上还有一圈一圈的橘红色花纹,他一走进来就打开了笼子,把正在啃食麦芽糖的药鼠拎了出来。

药鼠挣扎起来。

它的嘴被一双强硬的手掰开,露出了两颗尖利的门牙。

那个老头掰着它的嘴,将它的脑袋按在了女孩的脚腕上。

锋利的门牙刺入女孩脚腕处的皮肤,毒液注入进去。

与此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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