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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0(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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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但其实有也不错。我宁可我的宝贝不逞强,一直都肯把最脆弱的一面给我看。”

窗外已是白昼,只是窗内关着窗帘阳光照不进来。傅斯霆这一刻看不到厉非干净漆黑的瞳色,只能感觉到贴在后心的温暖抚摸,一下又一下。

他张了张干涩的口。

一时间,很多心念起伏又落下。他似乎突然想明白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

“但厉非,你有没有想过,也许我……就是真的,不脆弱。”

“……”

“也许二十八岁的我,在你面前从来就不是逞强呢?”

一直以来,十六岁的、二十二岁的傅斯霆都在努力地想,他究竟要怎么变成二十八岁的那个阳光灿烂的自己。

可其实,变成他真的那么难么?

是,傅斯霆承认他时不时是有很多灰心丧气的时候。可只要看到一线希望,他还是可以更快地站起来。

他会沉沦。

但永远不会太久,傅斯霆是能自己站起来的。

十六岁的、二十二岁的傅斯霆,是多少有点脆皮,但不脆弱。

厉非确实一直是他留在人间的精神支柱。可就算没有支柱,难道病就不治了,官司就不打了,学就真不上了,就真不反抗了。

难道不想着春天的那次相遇,他就要永远躺在宿舍再也起不来了?

不是啊,傅斯霆不是那样的人。

他总有一天还是会爬起来的。也许很迟,也许是行尸走肉地爬起来,也许始终很累很痛苦很难受,但也会努力一天天活下来。

因为不活下来又怎么办,难道去死吗?

可是为什么,又凭什么!

外面的白昼越来越亮,透过遮光窗帘的缝隙还是悄然照进来一束,厉非能清楚看到傅斯霆此刻无比认真的表情。

他愣了愣,随即笑了:“是啊。”

是啊。

是啊。之前那么多年,他的宝贝一个人生活,一个人对抗世界,一步步走到他面前,不气馁,微笑着跟他打招呼。

他的宝贝本来就是很坚强的一个人,他早就知道的。

那么难、那么多年,都一个人挺过来了。哪里不坚强呢?

“那就好。”

厉非动了一下,主动把头埋在傅斯霆的怀里,深吸了一口气。

“那就好,宝贝没有骗我就好。”

“宝贝是真的坚强,我就放心了。虽然偶尔有时候,还是会有点担心。”

担心他偶尔在噩梦里的无意识挣扎,担心他有一天会全盘崩溃,但好像他也多少有……些杞人忧天了。

“不是,我真——”

厉非没有给他机会继续说下去。

他给了他一个很温柔的吻。

“嗯,相信你。”

世界上有各种各样不同的人,很多都被生活打碎过。有的成了破碎的瓷器,努力一片片拼好,可风吹草动又会分崩离析。有些则是无尽野草,烧过一次又一次,根茎却又重新生长、水火不侵。

他庆幸傅斯霆是野草。

这个世界有出场顺序,而他在傅斯霆的世界出场太晚。好在被火烧过的小野草依旧活着,生动可爱地到了他面前,招摇着生命力和阳光。

虽然极偶尔,小野草会显得有些潦草,有点到处漏风。但是到处漏风不代表它坏掉了,只是他曾经受过伤。

厉非想到这里,兀自笑了。

哪有这样想自己的爱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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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垂眸,亲了亲傅斯霆的手心,在最后的困意里努力思考一个问题——他是就这么好好睡一觉,还是拖着小野草白日乱搞一通再睡。

好像乱搞会让小野草更快乐。

看,真的和他在一起,自己每一天都不像自己,一堆乱七八糟的想法。

厉非很感谢傅斯霆还是放过了他。他实在太困,半睡半醒又听见傅斯霆喊了他一声。

“厉非。我是野火烧不尽的野草,那你呢?”

厉非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他已经睡了。能是什么,传说中的精密机器?

“你小草旁边的玫瑰花……但是金子做的玫瑰花。”

傅斯霆把手放在厉非的心上,闭上眼感觉那里温暖的跳动。

“坚硬,珍贵,流光溢彩的,不会腐烂和衰败的玫瑰花。”

“世界上最好的玫瑰花。”

……

那天傅斯霆睡到快中午,醒来厉非不在身边,门外传来轰鸣的引擎声。

他下床,踩着拖鞋就开了门。

门外寒气扑面,和暖融融的屋子里形成强对流。

他就这么猝不及防看见厉非一身皮衣,骑在一辆起黑色的重型摩托上,引擎发出低沉的轰鸣。

傅斯霆:“…………”

他真的以为金丝边眼镜就已经是极限了。

那一刻眼睛真的不知道该往哪里看。是该看衣服紧贴下他修长而挺拔的身形,还是他的肩线?或者收紧的腰身,又或者被皮裤包裹的修长有力的腿?

嵌着银色的金属扣的皮质手套,随着手腕转动反射出冷冽光的黑色。

有一瞬间,傅斯霆有个非常糟糕的念头。

非常非常糟糕。

他为什么会觉得,无论是被那双手用力拧着的机车把手,还是那厚重的机车靴下被嘎吱踩实的白雪,都好像在被厉非奖励一样……

厉非没戴头盔,头微微低垂正在调试表盘,额前的碎发被风吹得凌乱。他上了重机车后比平常更冷峻,眼神锐利如刀:“醒了?”

傅斯霆完全僵硬的反应让他很满意。

他继续不动声色,丢给傅斯霆一顶厚重的头盔。

“……”傅斯霆在这之前从来没有研究过摩托车,但几乎就是在一瞬间就喜欢上了。那是他人生中最快的一次洗漱、穿衣。

等他火速从小木屋冲出来,厉非正靠坐在机车旁等他。

他已经戴好了头盔,透明面罩下黑瞳往这边看了一眼,长腿往雪地里一搭……

傅斯霆:“…………”

真的,要不是他不敢造次,他都要当场把人扛起来拖回小木屋然后一整天都不让他下床。

厉非虚荣心得逞后非常膨胀。一边默默得意着爱人明显隐忍的迷恋,一边又开始装好哥哥,贴心地靠近帮傅斯霆系好头盔。

天气很冷,呼出的白雾交缠,孩子指尖都在发抖了:“可不可以不戴头盔,我想……想吹吹风。”

这么热吗?

“当然不行,天那么冷。”

引擎轰鸣,冲出去的一刻冷风扑面灌进来,丝丝灌入头盔和衣服的空隙,傅斯霆紧紧搂住厉非的腰。

辽阔的雪原没有障碍,厉非一脚直接将油门踩到了底,速度快得傅斯霆喉咙被堵住,浑身的血液却跟着速度一起兴奋、沸腾。

周遭是飞速掠过的景物,继而世界突然倾斜——厉非一个急转弯,有一瞬间两个人几乎贴到雪地。那一瞬间十六岁傅小霆在游乐场坐过山车的血脉瞬间原地觉醒了。

太刺激了!

他是真的高兴,异常兴奋。

他大声地在这无尽的雪原和风声里喊叫、欢呼,用尽浑身力气把过去的所有阴霾、疲劳都甩在脑后。

厉非微微眯起眼睛。

他的宝贝果然胆子很大。不止这次,他第一次上过山车也很喜欢,也不怕大海。听说很多人对深海是有畏的,害怕那种神秘深邃、那种浸没的黑暗感。可他都不怕。

遗址古迹闹鬼的房子,他也是第一反应就是去探险。第一次跟他上飞机也很兴奋。

难以想象傅斯霆这种性格,如果能和他一样背景长大,会多么快乐而无拘无束地开心地探索这个世界。

以后,他想带他去探索。

……

很快,摩托车离开了雪原荒郊,开上了公路。

厉非的速度总算慢下了一些,风依旧很大,他提高声音:“好玩吗?”

傅斯霆:“好玩!!!!!”

公路最终通往了城里,厉非在一座平平无奇的大楼前停下。垂眸用手指抵在傅斯霆下巴处给他解开扣子,拿掉了头盔。

两人在楼里吃了俄餐,有红菜汤,红烩牛肉,搭配果酱的布林饼。吃饱以后厉非带傅斯霆坐电梯上楼。

傅斯霆不明所以。

他还以为厉非是要带他去商场采买补给,他怎么能想到,这座楼的楼顶居然会是一个直升机的停机坪!!!

帅气的直升机就停在那里,看起来好不真实。

傅斯霆:“……”

厉非笑笑:“你不是说,对我十五岁就开直升机印象深刻?”

“来,开给你看。”

傅斯霆:“……………”

傅斯霆默默想起照片墙上那张直升机上的拍立得,以及那一句“我老婆什么都会”,照片是一回事,现实体验又是另一种感觉!

他还在发呆,厉非那边已经跳上机位,换上专用的飞行镜,戴上航空耳机。检查起机上单据和图夹。

随即对他伸出手:“小霆,上来。”

第53章 第53章 为什么不是他,而是我?……

午后的阳光炽烈明亮, 引擎的轰鸣声逐渐加大,螺旋桨高速旋转。

直升机缓缓升起,随着操纵杆在厉非手腕下轻动, 机身脱离地面向着广袤的蓝天攀升。

傅斯霆忍不住透过舷窗向下望去。大楼变成了积木一样的方格,街道上的车辆蚂蚁一样缓慢移动。他开始看见远处阳光下深蓝色的冰封河流, 看到白野连绵与蓝天相接, 仿佛天地之间没有界限。

厉非的嘴角微微扬起, 手下仪表盘上指示灯规律闪烁, 低沉的声音透过耳麦传来:“感觉如何?”

“很美……”

连绵起伏的山脉横亘在巨大的雪原之上, 成了大地隆起的脊梁。冰河则宛如蓝色的丝带镶嵌在白色的绸缎之上,如梦似幻。

极北天黑很早。才飞行了不到两个小时,地平线就出现了橙红色的夕阳余晖。

那光芒缓缓靠近地平线, 与下方雪原上呼应, 整个世界仿佛被笼罩在一个巨大的、浓郁的光晕之中。

时间和世界都在这一刻静止。

傅斯霆凝视着眼前的壮阔,半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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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找回自己的声音。有一种恍惚奔向世界尽头的感觉。

“我们……是去哪里?”

驾驶员笑了:“绑架你。”

“……”

“卖到我家的庄园里,做一辈子的小奴隶。”

“看, 这就是随便上陌生哥哥座驾的下场,现在想跑也来不及了。”

傅斯霆轻声说:“没想跑。”

“……”

厉非嗤笑一声:“自愿当小奴隶啊?这么有觉悟。”

他伸手, 捏了捏傅斯霆最近瘦了一些的胳膊:“这么乖的小奴隶,得好好养着。养肥一点才能多干活儿。”

……

二十分钟后,厉非真心怀念刚才的悠闲。

天气骤变。

完全毫无预兆雨点就砸了下来, 起初只是零星几滴,转眼间便成了倾盆大雨。

天气预报明明说是晴天,可当下雨水却猛烈地拍打着直升机的舷窗, 发出密集的噼啪声。外面的世界瞬间模糊,闪电划破天际,在乌黑的云层间肆意穿梭。紧接着雷声滚滚, 震得机身剧烈颤动。

这糟糕的能见度……

厉非大脑飞速运转,操作流程和应急方案在脑海中不断闪过。雨水和狂风让直升机的稳定性大打折扣,他握住操纵杆指节都因用力而微微发白。

后背被汗水浸透,脸上却依旧冷峻,呼吸平稳地抬起黑瞳,与这场突如其来的风暴无声对峙。

直升机在雷鸣电闪里缓缓下降。

修长的手指一直在操纵杆上细微地调整着机身的倾斜,精准而果断地瞄准停机坪。终于,起落架轻轻触地,机身微微一震随后稳稳停住。

外面依旧暴雨肆虐。厉非松开操纵杆,有点脱力。

他看了一眼身边,也很感激傅斯霆全程的冷静和信任,他才能全程集中精神。

……

傅斯霆冷静,是因为他就没有在怕。

虽然也知道刚才很危险。但那十几分钟里,他真的就好像是那种……传统好莱坞的片里拥有全世界最无所不能的特工老婆的普通幸运男主。

默默着老婆各种007操作,默默地更爱了。

直到良久,厉非始终没有站起来。

他才发现厉非的手也在微微发抖……

那指尖摸上去很凉。傅斯霆想说什么,却被瞪了一眼。默默闭嘴,好凶。

……

下飞机后外面还是倾盆暴雨。

傅斯霆把外套往厉非头上一罩,不由分说抱着他一路跑进楼里。

一直扛到酒店房间,抱进浴室。狭小的淋浴间捆着两个人,温热的水打在冻僵的身体上,滚热的气息交缠在彼此的呼吸里,昏天黑地。

傅斯霆默默撑着怀里人的腰,厉非依旧虚脱,站不太稳。

他垂眸,想着其实在一起的日子里,一定不止自己一个人……经常逞强吧。

……

隔天两个人一直睡到中午,才双双满血复活。吃过饭后,厉非问傅斯霆去不去滑雪。

原本是没有这个计划的。

原本的计划是一路去英国,只不过在这座城市略微中转。可偏就那么巧,他们迫降的停机坪恰好就在一个著名的滑雪场旁边。

“可我……”

甫一开口傅斯霆才反应过来,他现在不是瘸子了。

可以滑雪。

银白色的雪场,两个人刚穿好全套护具,旁边的小姐姐已经踏着雪板“嗖”的一下轻盈穿过,带起一阵风。

傅斯霆:“……”

厉非笑笑:“没事,重新教你一遍,很快就能上手。”

他从热身开始教,不断纠正傅斯霆种种生硬的姿势:“对,重心放低,膝盖微曲,眼睛看前方”

傅斯霆一边努力学,一边想起照片墙上好像有他们一起滑雪的不少抓拍:“我会滑的时候……滑得还可以吗?”

“嗯。你很有天赋,滑得很好。”

傅斯霆瞬间有了信心。

很快,就沿着练习雪道一点点试了起来。刚开始还有点生疏,但不久就进入了状态,非常流畅顺利地在一小段坡下停住。

然后回过头一看,厉非摔了。

“???”

厉非其实也很不理解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失误,居然还是傅斯霆滑回来扶他,给他拍掉身上的碎雪。他有点不服,两个人一起顺着雪道又滑出一段距离,第二次还是他先摔了!

厉非:“……”

厉非:“想笑可以笑!”

傅斯霆:“哈哈哈。”

实在是这一刻的厉非有种不一样的好可爱,他好想抱抱——昨天和今天,好像是上天要彻底让他弄清,厉非其实也不是无所不能,也有做不好的事。

也会很需要……

有人支持他、照顾他、保护他。

在雪地里把他拽起来,在他脱力的时候抱着他跑出那片雨。

两个人又在雪场里玩了好一会儿,各自渐入佳境。都去成功挑战了几次难度雪道,还比赛了几次。最后反而是在特别平稳的普通道旁摔在了一起,像两个失控的雪球。

白雪松软,摔得不疼。

傅斯霆倒在厉非身上不起来,开怀大笑。

他是真的觉得很快乐,把护目镜往上推了推,露出满是笑意的眼睛:“喜欢你。”

厉非还是那么的高攻低仿。

被他这么直白的表达攻击得默不作声,被他吻下来更是默默僵硬。傅斯霆越来越觉得,他开始抓到二十八岁自己的乐趣了。

怪不得二十八岁的傅斯霆每天那么阳光积极呢,原来只要他积极主动一直进攻,就可以每天看到厉非防御不住、非常别扭的模样啊。

那当然要每天每天不断进攻了。

他那么开心。

但好像不是雪场每个人都那么开心。

滑完雪,两个人都去洗浴换衣。傅斯霆洗得快早早出来了,喝着咖啡悠闲等厉非。

邻桌坐着之前他们在雪场遇到的另一对情侣,那两个人年龄应该跟他们差不多,而且也都很帅,所以傅斯霆印象很深。

其中更帅那一个,周身都有种养尊处优公子哥的气质,另一个戴眼镜的看起来就普通一些,有傅斯霆熟悉的穷酸气。

明明之前两个人在雪场里还很黏黏糊糊,这一刻公子哥却声音冰冷:“把照片删了。”

戴着眼镜男生:“为什么要删。”

“你知道我不喜欢拍照,你也不该不经过我同意拍那些。删了,乖。”

他用了“乖”这个字,语气却全然是冷硬。明明刚才他们还像一对热恋中的小情侣,可现在公子哥就连脸上的表情都比雪地还冷,完全一副翻脸不认人的做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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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镜男生看起来有些受伤:“你在怕什么,还是我对你来说就这么见不得光?”

“咣”的巨大一声。

对面公子哥没再跟他废话,直接夺过手机一通操作,然后毫不客气地把手机往桌上一砸,站起来就走。

戴眼镜的青年茫然了片刻,才捡起碎裂屏幕的手机追了过去。

傅斯霆继续坐在那,有点空白。

他也不是少见多怪,其实他也知道世界上也有很多情侣是那样的。只是……真的刚才两个人还特别甜蜜,公子哥买给眼镜青年的冰淇淋也是最大份的。

现在还动也没动,还放在桌上,香蕉船里好多个五颜六色可爱的球。

“……”

原来,很多属于爱人之间的行为,表面上都可以很相似。

可表面的相似并不代表一切。厉非也给他买过最大的冰淇淋,却从来没有一次残忍地对待过他。绝对不会那样刚刚对人好,心血来潮就突然翻脸。

厉非是男明星都没有觉得他见不得光……

可好像很多人对爱人都不是厉非这样。

傅斯霆想起在大学里见过的很多周围人的恋爱,好像很多都是时好时坏。无数恋人骗人骗己,上一秒还甜言蜜语,下一秒就面目狰狞。

曲织帆也曾跟他抱怨过,如胶似漆的男友突然就崖式玩消失。她在电话里叹气,说处了三年呢,结果就这样,好离谱。

随即她又庆幸:“好在我这三年里,也渐渐没那么喜欢他了,他爱滚就滚吧。”

傅斯霆:“……”

曲织帆和她那个帅男友,一直营造的都是神仙眷侣的形象。经常一起拉着手到处玩,拍过好多让人羡慕的甜蜜情侣照。尤其曲织帆这一头看起来特别爱,最后却说也没那么喜欢。

“嗨。本来他真是我男神,可相处起来……好一言难尽啊。”

“他真的,日常细节差劲到极点!自负高傲、自以为是,情绪还不稳定,简直就是个没长大还不自知的巨婴,很消耗我!”

“也怪我被脸迷惑,还跟他谈了三年。好在感情早就在一次次失望里消磨完了,现在想想,我可能第一年年末就不爱他了吧。”

后面两年都不爱了,可如果不是男方先消失,她或许都还能日复一日在偶尔甜蜜的情侣照假象里、在一些没有温度的礼物和旅行里,自欺欺人地去抵御一地鸡毛里的漫长失落。

可是,真正爱一个人,应该是在日复一日的平淡里也会很温柔才对……

但傅斯霆以前在学校里又看过那种满脸不耐烦,说话尖酸刻薄,但又掏钱超级不手软的父母的。能说他们就不爱吗?

或许还是他狭隘了。

这个世界上的爱是有很多不同形式,有温柔就有粗粝的。

他只能庆幸,他遇到的爱人很温柔。

他想他这方面可能是有点脆皮。人生已经很难了,难以想象如果爱人再虐他……都不用很重。就像那个公子哥一样“咣”地摔个手机,说不定他都会死的。

他是遇到了厉非,才能像现在这样,安全感满满地在这喝咖啡。

他真被命运眷顾啊。

……

这一晚,两人是在去往英国的航班上睡过去的。

睡前傅斯霆窝又想起滑雪场那对情侣。

“厉非。”

“嗯?”

“你会怎么……对不喜欢了的人?”

厉非没能正确理解他话里“不喜欢了”的意思,以为他是说文瑄那类变了的朋友,自顾自想了想。

“那样的人,会让他从我的生活中尽快消失吧。”

毕竟他之前好多年都是这么操作的。讨厌的人不值得浪费时间,一个多余的眼神都不会给。

“……”

怀里人安静了片刻。

“那,如果有一天,你也讨厌我了。”

“可不可以,不要让我消失。”

“我可不可以,向还喜欢我的厉非要一个保证。就算有一天讨厌我了,也还是可以至少做朋友。”

有一瞬间厉非莫名想起一段久远的尘封记忆。

【柏爷爷,如果有一天我也惹你生气了,您至少肯听我解释,不要不理我,好吗?】

爷爷去世后,资助也跟着小狐狸的毕业而结束。那只钱包和里面的画厉非其实没有丢,只是线上支付遍地开花后,他就再也没有什么机会带钱包出门去。

也不知道那只小狐狸后来怎么样了。可能找了个班在上吧,希望他没有遇到不好的事,能好好生活。

如果能没有变坏,能遇到一个喜欢的人,一起幸福地生活就更好了。

厉非沉思了片刻才回过神来。

他真的不是故意害爱人不安,搂住怀里的人,无奈又有点心疼。

“傅小霆。”他垂眸,“又在撒娇了?”

怀里人登时有些茫然。傅斯霆不是撒娇,但他毕竟有时候是很好骗,被这样一问,耳朵陡然红了。晕乎乎的,竟也一下子不太坚定自己的立场。

厉非乘胜追击:“你明明心里就最清楚,我永远不会讨厌你,也绝对不会舍得对你残忍。”

“不会分手,不会不喜欢。厉非永远都最喜欢傅斯霆了。”

“但是呢,我们小霆很贪心,天天都想多听几句甜言蜜语、海誓山盟。所以天天找理由问东问西……”

傅斯霆更茫然了。

掉进陷阱的傻宝贝啊……厉非默默忍笑,怀里人甚至已经开始自我怀疑了。厉非当然不给他思考的时间,继续贴上去反问:

“那我还想问你。万一有一天,是傅斯霆先腻了,讨厌我了,不想跟我在一起了怎么办?”

“我不可……!”

他没有说完就被厉非打断。那双黑瞳定定看着他:“所以我才跟你求婚。”

“而且一定一定,是要跟你登记结婚的。”

“我也想要保障。”

“万一有一天你要离开我。我会动用全部的财富,聘请全世界最好的律师,钻所有的法律漏洞。让你一辈子被我绑死,一辈子也离不掉。”

“……”

厉非从来没跟任何人这么说过。因为这种话……实在不太符合他的人设。

他是冷静理智的精英男明星,又不是阴湿男鬼。他平常也不阴湿。但牵涉到傅斯霆的事,厉非总觉得自己多少有点哪方面不可控制的疯劲儿,成天蠢蠢欲动地想要破土而出。

但可能,傅斯霆也不介意他这样。

不然就问谁家对象听到这种吓人的疯话,反应居然是屏息凝神,灰瞳亮亮的?

哦,是他家那个喜欢被强势对待、说不定连性幻想都是“霸道明星男友强制爱”,最喜欢看他主演的那几部主题为“民国□□少爷成天不做人”系列电影的对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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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了。

小霆甚至看起来都开始有所期待了呢!

……

英格兰西南端受北大西洋暖流影响,冬季不像其他地区那般寒冷刺骨,夏季也同样凉爽宜人。

这座两万人生活的海滨小城,有哥特式的大教堂,有好多周边的小城堡,还能全年都能品尝到新鲜捕捞的肥美生蚝、鲜嫩海鱼。

这就是厉非十三岁以前每年的寒暑假,都会从美国穿越大西洋飞来这里的“度假小城”。那时每年祖父母也会从英国别的城市飞过来,祖孙在这里团聚。

厉非牵着傅斯霆走过镇里狭窄蜿蜒的街道,看过两旁的英式建筑和商店的琳琅满目,路过广场拉着手风琴的街头艺人,一路走向中心教堂。

小镇的建筑大多小巧可爱,只有中心大教堂高耸入云,三座尖塔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教堂的建筑风格融合了哥特式的精致与维多利亚时代的优雅。阳光透过彩绘玻璃窗洒落进来,在地面上投射出斑斓的光影。

“真怀念啊,”厉非看着教堂精美的穹顶,“记得那个时候小镇里很多的孩子,周末都会来这个教堂唱诗。”

“你也来唱过吗?”

“嗯。”

教堂墙壁上,挂着好多届唱诗班孩子们的合照。傅斯霆忍不住偷偷算着年月,想着厉非会在哪一张照片里。

厉非笑笑:“我不在上面。这上面都是常年唱诗的孩子,像我这种只在假期来唱的不算。”

“那,当年……”

傅斯霆欲言又止。

半晌才又小声问:“那,当年的你朋友,他在这些照片上吗?”

当年的朋友,他。他的用词甚至不是“他们”。

“你该不会是想说高子斐?”

“……”

“怎么二十二岁的傅小霆都知道他啊?是因为网上那些乱七八糟的八卦吗?那都是谣言,我和他从来没有那种关系。这件事后来的‘你’最清楚了。”

傅斯霆默默偏过头去。

他其实当面也没有相信网上那些真少爷和养子的爱恨情仇。

可就算没有那些,高子斐也确实占据了厉非的童年,想想他们当年在这么一个童话般的小镇里唱诗、钓鱼,还是有点酸。

“又吃醋,”厉非无奈,宠溺地揉了揉他的乱发,“只不过是年少时认识的人而已。那你不也有很多朋友。有Emo白,有曲织帆,有常傲瑜,我的程韫和尹以豪都被你抢走了。”

什么叫抢走……?

“就是他们后来更喜欢你,跟你跑了的意思。”厉非望向教堂石雕之下巨大的管风琴,“你的曲织帆还是我多年的粉丝呢,我们在一起后,每次来家里聚会她都会入室抢劫一样,扫荡走一堆周边纪念品。”

“但后来求婚时,她哭着打电话跟我说恭喜,然后让我好好对你,欺负你的话她可绝对不会放过我。”

“我的粉丝,说不会放过我。”

“……”

傅斯霆默默怔楞了。

……

冬日的小镇并不寒冷。

厉非带傅斯霆去看小时候爱去的面包店、文具店。带他去街心广场看人写生。跟国内的日新月异不同,这种英伦小镇十几二十年完全没变,像是永远停留在了旧时光里。

“十几年了,古董店里还是那个当年会给我一块饼干的胖胖老伯,咖啡店的大姨头发白了很多,但笑容还是不变。”

傅斯霆很爱听厉非说他童年时的美好回忆。

很喜欢和爱人就像这样,在平常一天里,一起携手漫步在有回忆的小城里,闲谈着曾经一些细碎但动人的往事。

只是。

只是那些故事里……他忍不住还是会想,当年是谁和厉非一起在壁炉前分享小饼干呢?是谁和他一起画画和研究图书?

傅斯霆真不是故意吃醋、没事找事。

他也知道自己不应该。毕竟厉非刚才已经解释过了他跟高子斐没关系。何况高子斐早也早糊了,和厉非彻底闹翻也是人尽皆知。

厉非作为一个很帅的当红男明星,绯闻比起同行真的已经很少很少了。每年连捕风捉影都不太有。还要怎么样啊?

厉非:“……”

他这一刻也着实很好奇了,二十二岁的傅斯霆又还没恢复记忆,是怎么能做到精准抓着高子斐不放的?

毕竟他本人在二十二三岁时,都还不知道高子斐其实喜欢他。

傅斯霆抿了抿唇:“我就是知道。”

“他在节目上看你的眼神,不是演的。”他在情敌这方面雷达又超级敏锐。

厉非于是也无话可说了,傅斯霆这毫不掩饰的妒忌心啊……他不由得好笑,其实二十八岁的他也这样,时不时护食狼崽、醋精爆棚。

很可爱。

“好吧,关于我那不存在的情史,你尽管问吧。你想问什么细节?”

“……”

傅斯霆盘问得很小心,也很细致。

是,他当然知道高子斐人品不好,心机又白眼狼,按照曲织帆的说法“切,给厉非提鞋都不配”。

可一个人长大后人品不好,未必代表小时候就那样。

傅斯霆始终觉得,他们七八岁就认识了,高子斐身世和可怜,也曾经吃过苦,难道就从来没有单纯善良过、心存感激过?

那么小的孩子就能天生坏种、忘恩负义?不至于吧。

而且如果高子斐从小就心机深沉,那他在喜欢的厉非面前应该更会伪装才对。毕竟这人在荧幕上纯洁无辜的形象一度连曲织帆都骗到过。

“他……条件那么好。无论是模样,还是天赋。”

“又喜欢你,你们一起长大,每个暑假都能见到面,你也不是不能喜欢男生。”

“为什么是我,而不是他?”

第54章 第54章 真诚是唯一的必杀技。……

为什么不是高子斐, 太多理由了。

首先,在两年前高子斐说出那句“我从小一直都喜欢你”之前,厉非真的从来、从来, 就没想过这种可能性。

毕竟在他的观感里,高子斐小时候不但不喜欢他, 还一直对他颇有敌意。

厉非第一次遇到高子斐时只有七八岁。谁也不会一开始就讨厌一个聪明好看、又唱歌好听的哥哥。

“但很快就发现, 我跟他完全处不来。渐渐就不太愿意再一起玩了。”

厉非对待不喜欢的人向来都是敬而远之。

他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世界上那么多人, 总有合适和不合适自己的, 没必要强求。

“处不来是因为, 我总觉得他那几年……一直都在单方面跟我较劲。”

“无论参加比赛,读书学习,还是一些其他小事, 他总给我一种……他做很多事的唯一目的, 就是希望我能佩服他、对他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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