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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第 21 章 高中是一整天都待学……

高中是一整天都待学校。

即便出去, 也是到门口小吃街搞点东西吃,吃的种类很多:小笼包,馄饨, 肉夹馍, 竹筒粽子,年糕鸡, 披萨店……有租整间店铺的, 有摆摊的,一到饭点,飘香半里,明月新认识诸多吃食, 却不曾一一尝试,闷时爱看人炸串串而已。

最初是哪天觉得闷的, 记不太清。课业太重,本校要求极为严格, 早上五点半起床,一直要到晚上十一点才能再次挨到床。明月不用再骑车, 呼吸不到风, 看不见大如宇宙的田地,世界反而变小。她起先还没感觉到, 一到放学的点,倘若你站在高的楼层, 往下看,黑压压的人头像雨前的蚂蚁,慌得乱窜。

明月心里发腻,她需要看辽阔的东西,高远的东西, 上课是很有意思的,可只学习不够。图书馆有各式各样的书,明月借来看,也很爱看,但还是不够,到底哪里不够,说不好,她憋得慌。

她的女同学们能从爱慕明星,或者听歌、聊天中得到放松惬意,她不能,她从书里的世界踉踉跄跄跑出来,外头却逼仄,一戳就要瘪下去。

寝室比她家里的房子好,有自己的床,不用跟人挤。还有自己的柜子、脸盆、桌子,这都是明月早就想拥有的。和她连铺的是秦天明,这名字像男孩,秦天明个性也很强,她在县里念的初中,离本市特别近的一个县中。

秦天明的家,则住在本市边缘的乡镇,她家不种地,地呢?地叫市政府征去做蔬菜大棚了,租金很合适,秦天明愿意和明月聊天。

“你回家那么费劲啊?都没见你走过。”

“太远了,你呢?”

“超方便,我们都在县财政局门口坐大巴,周末想回家,大巴还来接我们。”

“你们县里也有重点高中吧?”

“有,但县里前五十名,要么来市里念书,要么就叫私立高中重金挖走了,你要是成绩特别好,去那念书,不光不要缴学费,还给你钱。”

明月头一回知道私立这么招学生,跟公办学校抢生源。

秦天明也不是城里人,但村子和村子,同样差别巨大,他们的土地能叫市里看中,子虚村太偏,没人到那么远的地方做点什么。明月一直觉得自己没有同类,她跟一样出身的,也不是。

可秦天明到底和她有共同点,她们都不爱说八卦,议论男生,明月和秦天明的关系比其他人近些,她听秦天明说话,晓得了一些事情:县城里的人,都想法设法往市里来。

而乌有镇的学生在慢慢变少,打工挣到钱的,不太愿意留孩子在村小念书。

明月问道:“县里最好的学生都走了,往后怎么办?”

秦天明说:“不知道,我爸说家境好点的,都尽量把孩子送到市里念书。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都这样的。”

“你喜欢咱们学校吗?”

“喜欢,挺好的,哪儿都比县高好,比我初中更不知道好哪儿去了。”

“你会觉得闷吗?”

“寝室吗?寝室够大了,才住六个人,县高住十几你知道吗?这要是闷,那可没办法了。”

明月跟秦天明说的不是一个事儿,没再继续聊。不过俩人还是聊的最多的,说说童年,说说各自十里八乡发生的各种趣事、破事儿,偶尔,有种心照不宣的默契,在面对城里同学时。

比如李雯,格外关心明月,李雯人漂亮,爸爸是做官的,她天生是中心人物,走到哪儿都能号令别人,好像别人天生就该听她的。她和张蕾不同,张蕾是靠优秀的成绩和冷淡的性格,她靠美丽、热情,还有人人都爱的出手阔绰。

她本可以不用当住读生,可愿意住寝室。李雯把各种杂志放在班里,供人随意阅读。最受女同学欢迎的是讲打扮的,叫《瑞丽服饰美容》,题目吸引人,诸如“夏日最后的紫色/诱惑”“皮草恋战深秋”此类,明月从没见过,无法理解。女同学们凑一起,每翻一页,便哇一声,赞叹衣裳的美丽,发型的美丽,她们做着美丽的梦。

这里没人说打工的事,提都不提,好像他们的生活里没有这么一个事儿,他们就算做梦,也比子虚村的学生做的绮灿。一个人,做什么样的梦,都要有物质基础的。

明月拿来杂志翻看,确实漂亮,衣裳还能是这样的,头发还能是那样的,她不晓得的真是太多了。

李雯见她看杂志,问道:“喜欢这个发卡吗?我有,送你一个。”

明月赶紧说:“我就是看看。”

“客气什么呀,我觉得你适合绿色,回头给你拿一个。”

李雯一直经常给明月分更多的零食,明月不愿要,她太热情:“这么不给面子的?是不是对我有意见啊?”

搞得明月只能收下,可拿人手短,这是必然的。

她这又说要送发卡,明月太为难了,她没礼能还,百般推辞:“真不用。”

李雯说:“其实你挺漂亮的,就是不打扮。”

学校里打扮的人不多,他们的穿着,比乡下学生好,却也没有杂志那样。明月都不好再看杂志了,李雯的邀请还是不断,她为人大方,又

很有手段。

“明月,放学和我一起到门口买笔吧?”

“去那家新开的米粉店尝尝吗?”

“中午操场有篮球赛,一起看?”

她十分漂亮,笑起来不容人拒绝。明月跟她一块儿站在篮球场边,看男同学神勇过人,她觉得自己是一只秋斑鸠,在这发呆而已。

男同学不是,他们好像晓得有眼睛追逐自己,愈发卖力,明月觉得这跟乌有镇的男同学似乎没什么两样。她对异性的想象,只有李秋屿。

“你看十班的好帅啊!”李雯兴奋地喉咙发干。

明月不想看篮球赛,嘴里应付着:“是啊!”

乔老师看见过明月几次,不巧的是,她都正好跟李雯一块儿。乔老师是很严肃的,衣着简朴,在女老师中素面朝天。据说她已年过三十,却未婚嫁,这若放子虚庄,简直奇闻。自然,学校也有人议论,说乔老师是快要绝经的模样,学生提到她,又怕又钦佩,因为乔老师的课带得极出色,没有人能比过。可她那样严厉,一个眼神扫过来,像下了霜,叫你觉得枉为人身。

她把明月叫到办公室。

明月好学,上课和老师互动的多,老师们对她的印象不错:这是一个用功、机灵的好孩子。她一进来,物理老师跟她开玩笑:“李明月,穿这么厚啊,一只小鹌鹑。”

明月的作文在办公室传阅过,老师们觉得这孩子有趣。

“这次月考比上次进了几名,别骄傲,继续保持。”乔老师先肯定她的进步,话题拐到学校生活上,“你跟李雯走得很近?”

“不算,她和我一个寝室,有时候一块儿。”

“李明月,我也是农村出来的,有些话直说了。”

明月惊讶于乔老师说自己的出身。

本校老师是很骄傲的。

“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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雯是城里人,家庭条件好,她漂亮,心思也不在学习上。当然,学习不是她唯一出路,你不一样,你只有一条出路。”

明月点头。

“你不能见人家玩儿,你也玩儿,除了睡觉吃饭上厕所洗漱,其他都是不必要的。她们在那起哄看帅哥,你也要看吗?”

乔老师的教导,似曾相识,在乌有镇仿佛就已经听过很多遍。

“我见你在图书角看什么美容杂志,有那个时间,不如看看正经书。”

明月想说杂志上的女孩子很美,不算不正经,她知道乔老师是善意,便没说什么。

“不要一时被城里的这些东西迷了眼,念不好书,这些你看见的接触到的,永远都不会属于你。”

乔老师黑眼睛注视着她,明月看到森寒刀锋。

“老师,那你现在得到城里的东西了吗?”

乔老师眼睛闪闪:“得到一些吧,李明月,就冲你能这么问,也不该浪费天分,这几回交上来的周记,我觉得你没用心,有点敷衍了,你会写东西,要好好珍惜。”

明月的周记写得循规蹈矩,她不再像以往那样幼稚,希望别人倾听、理解,相反,她觉得自己的情绪独一无二,同学、老师,没有一个会懂,她像牛吃草那样反刍,不停地写。她把真正想写的,都放日记里,只有自己能看到,就像寂寞。

乔老师全是好心,明月想,她找我说这样多的话,我不能辜负她。可除却刚开始的写人物,其他的,她没那么多强烈的东西要书写了,一个人要做什么,是勉强不来的。

老师这样厚爱,却又只能勉强。

“你

第一篇写你奶奶的作文,老师们看了都说好,写的真实又立体,我给你投稿了,要是杂志录用,会告诉你的。写作这个东西,就是要多写多练,越写越好。”

乔老师认定她就是这样的水准,什么都能写好。

明月先是吃惊,说道:“我怕写不好,有时候不知道写什么。”

乔老师说:“我懂,你来城里念书有自己的感受吧,把最真实的东西写下来,尤其是令你感到痛苦的事情,一个人,越是经历痛苦,越能写出好东西。”

明月迷惘了,她不希望经历痛苦,谁不希望过快活日子呢?为了写出好东西,去经历痛苦,这太傻了。她所经历的,是躲不开的,谁要主动去吃苦?她不愿意。

乔老师的话却又是真理,快活的时候,她自己什么都不写,只想快活。

“我来城里念书,是想着往后能叫家人都过得好,过得高兴,要是念书只得到痛苦,太不值了。”

“人活着就有痛苦,不可能一直高兴,等你长大了在城里过,就知道会有新的烦恼。这种烦恼,和你刚才说的不冲突。”

乔老师的手按过来:“李明月,你有天分,天分和知识不一样,知识努力学了大家都可能获得,天分不是,每次作文周记你都得拿出最用心的态度来。”

明月问:“老师,你写东西吗?”

乔老师面容严肃:“我没天分,我只能考察我的学生有没有。”她快速说完,提醒明月,“不要再看没营养的杂志了,要看经典,这样有利于你写东西。”

明月生平第一次受老师这样细致教诲,她感动得答应,尽管有些事情和老师意见相左。出来时,碰见送作业的张蕾,她很机警,“你来办公室干嘛?”

明月见她眼睛盯着自己,说道:“乔老师有事找我。”

“什么事?”

“没什么。”

明月说完,就知道自己变成了张蕾的敌人,她洞见了老同学,张蕾自信在写作上比她好,更值得老师瞩目,老师的目光不该落在别人身上,得到老师的器重和喜欢,是张蕾习惯了的事。

好像老师是太阳,只能照耀她一人,难道她是向日葵吗?没了太阳就会失去方向。

“乔老师好像挺喜欢你的。”

“还好吧。”

她晓得,越简洁越浑不在意,张蕾越要气死,她小小地恶作剧一把,忽然想到李秋屿,她意识到,如果李秋屿资助了别的人,而更喜欢另一个学生,她的太阳被分走,她一定比张蕾更痛苦。

明月便有些怜悯地看着张蕾了。

“那你可要好好写,将来当大作家,好叫乔老师觉得自豪。”张蕾夹枪带棒丢过来,扬长而去。

明月心说,我又不是为了叫老师自豪才做什么的。

最后一节是生物课,课前,外班的男生找到明月,问她李雯喜欢什么颜色。

“我不知道。”明月莫名其妙。

男生说:“你俩经常在一块儿,怎么连这个都不知道?”

明月很烦:“我为什么要知道?”

“你们是好朋友啊。”

明月说:“你自己问她。”

她现在寂寞已经不想着找个人说一说了,除了李秋屿,可李秋屿是大人,有自己的事要做,他来看过她,吃顿饭又匆匆离开。没有人会真正为她驻足,她要学会自己吃掉寂寞。

这些不相干的人来跟她说话,成了负担。李雯那里太热闹,迎来送往,呼朋引伴,只有需要做事时,才能想起明月,使唤她,明月感受很久才想到这个词来概括李雯和她的关系。

明月不想跟李雯一块儿吃饭了,她们一起去食堂,李雯总是把钱给她,让她去挤窗口。剩下的找零要给明月,明月不要,给她放在餐桌的一角。

生物课还有两分钟下课,明月说内急,先跑出来,下楼时一个男学生从后头撞到她,她崴了脚,疼得大叫一声。

男学生下楼速度太快了,不知慌什么。

明月没法走路,坐在台阶上,男学生一直跟她道歉。

“对不起,我真不是故意的。”

男学生高高的,瘦瘦的,和其他人没什么两样。

“你放心,我告诉老师送你去医院。”

明月试着站起来,太痛了,动不了,她一想到可能会耽误念书,心里不痛快:“你真冒失。”

男学生点头:“是我的错,都是我的错。”

班主任把孟文珊找过来,她一见男学生,说:“怎么这么不小心啊?”话里有点怪的

意思,却又很亲近,孟文珊仿佛本来就认得他。

这事得告知双方家里,该上医院上医院。

孟文珊打电话给李秋屿,李秋屿到时,明月被送到医院拍片了。

医院也是高级的,不像村里,吊水的人都坐卫生院门口。

明月的脚踝需要拍一个核磁共振,那玩意儿轰轰响,她吓一跳,立马觉得自己真像清朝人,头一回见识到现代东西似的。

报告结果挺严重,李秋屿跟医生交流完,来找明月。

孟文珊陪着她在走廊等。

“医生说先静养看看,恢复不好的话,可能要动个小手术。”李秋屿是跟孟文珊说的。

静养是什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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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心乱了,坐着不动吗?她怎么爬楼?她好不容易适应了老师们的授课,人家都在学习,好了,天老爷一定是惩罚她:叫你不好好珍惜念书的机会,胡思乱想,这下不要念了。

她的心一下就悲怆了起来。

李秋屿跟她对视的一霎,看出她几乎要哭,极力忍耐着。

他摸摸明月发顶:“别怕,不会耽误你念书的,我来想办法。”

明月问:“我还能正常上课吗?”

李秋屿坐到她旁边,侧着身子:“前两周恐怕不行,要完全制动。”

奶奶,不能念书了。

明月想起杨金凤,心口绞痛,她歪下去,李秋屿的手立马搂过来,明月一挨到他黑色毛衣,什么也不知道了。

李秋屿下颌蹭过她鬓发:“明月?”他赶忙喊医生。

孟文珊看看李秋屿,又看看明月,一个熟悉,一个陌生,熟悉的却也变得陌生了。

第22章 第 22 章 明月身体健康,什么……

明月身体健康, 什么毛病都没有,晕厥是突发性刺激。

医生奇怪这孩子来时除了崴脚,看着很好的。李秋屿诧异, 只有他清楚是什么刺激到了她, 可她才十几岁,因为这个事这样, 说出去要招人质疑的。

明月很快醒过来。

“有没有哪儿不舒服?”李秋屿坐病床跟前问。

明月懵然:“我怎么躺这儿了?”

旁边孟文珊说:“你晕过去了, 吓我们一跳。”

李秋屿转身,冲孟文珊微微摇首。

“没什么大问题,别担心,今天住一晚看看情况。”

他说完, 明月立马撑着胳膊坐起来:“我要回学校。”

李秋屿安抚说:“我去问问医生,不过, 你要答应我,咱们不要这么激动, 心情放平和,有什么困难我都会尽力解决, 但需要你配合, 能听懂吗?”

明月看到他的眼睛,便安静了。

李秋屿出去和医生沟通, 留孟文珊跟明月两个在,明月跟她道谢, 孟文珊抱肩,冷似的,医院有暖气,正叫明月觉得燥热。她四下看看,多好的医院, 子虚庄的人倘是生了病,哪怕到死,也不能睡一次这样的床,明月问道:

“孟老师,这个医院看病很贵吧?”

孟文珊说:“最好的三甲,你说呢?”

她完全是因为李秋屿,才把明月往这里送,他看重的人,她便也会看重。

李秋屿许久才回来,他还去了趟康复科。

他得背她下楼,明月不好意思,多大人了,长胳膊长腿往人身上一趴,实在不像样。

李秋屿说:“上来吧,我还背得动你。”

明月怕他觉得自己墨迹,趴上去了,李秋屿平时喜欢游泳,有肌肉,力量很足,背一个十几岁少年人不算什么。

若是明月再小几岁,孟文珊都要疑心这是李秋屿在外面偷偷生的孩子。她拎着东西,跟在后面,觉得这女孩子真是幸福。

光洁的走廊里有病人散步,步履蹒跚,明月抬眼看他,距离近了,这人一双眼简直是烧出的两只黑洞,脸完全是土色,颧骨高耸,皮肉成了薄膜。明月从未见过病入膏肓的人,这人紧紧盯住她,目光却是空的。

死迎面走来。

这是非常骇人的感觉,明月见识过死,李万年的死,弟弟的死,卓腾的死,还有庄子里听说过的死,死都是打后头来,一下把人带走。此刻,却和她打个明明白白的照面,她一下看见死。

明月心狂跳,生命的时钟走到某一刻,就是这样的。她的目光,移到李秋屿的耳后,那里是紧致的皮肤,充满生命力,生命力却注定是要流逝的,明月突然感受一种难以言说的悲伤,她的手交叉在李秋屿胸前,身体抖动一下,圈紧了他。

医院门前,人来人往,明月趴在李秋屿身上看到的所有都倾斜着,建筑、汽车、树木……她一言不发,想着有多少人来这里,只为重现一点生命力。

一大半天在医院跑上跑下,孟文珊一直跟着,李秋屿说:“耽误你这么久没法上课,改天答谢。”

孟文珊说:“调过课了,你总跟我客气好像很疏远似的。”她观察他神情,又说,“我回去问问,落下的课到时能不能抽空补一补。”

李秋屿道:“还得麻烦你。”

孟文珊低声说:“又来,有什么麻烦的,这事本来就是见星不对。”

她在学校附近下车,一路上,明月都没说话,她一直呆滞看窗外。

车里没有旁人,李秋屿问道:“今天疼坏了是不是?”他察觉出她突然紧箍的那一下,他想她到底年纪小,也许是害怕,也许是疼痛。

明月喃喃:“我怕死,我想活着,能跑能动能想事情。”

李秋屿说:“不至于,崴脚养段时间会好的,怎么会想到死呢?”

明月摇摇头,她需要一个人想想,她又继续看着窗外,不再开口。

暮风起来,金色华年刚入口处的竹子飒飒地动,地上有只鸟,大约是死掉了,嘴里还衔着树枝,城里的鸟也要做窝的。不晓得什么缘故,它竟死在这里,动也不动,明月物伤其类,想要下去挪到树旁,却也只是默默算了。

李秋屿把她背进电梯,电梯里有镜子,两人对视上,他笑道:“今天文静的我都不认识你了。”

明月便把脸垂下,嘴唇挨着李秋屿呢子外套。她在想那只鸟,自己的脚,心里涌起强烈的孤单和伤感,那只鸟,满怀憧憬地做窝,却死了。

进了家门,李秋屿叫她在沙发上休息,不要乱动。他脱下外套,洗手做饭,做饭总是很繁琐的,要择菜,洗菜,切肉,烟熏火燎弄半天。李秋屿的冰箱,总是向蕊在填,她其实不爱做饭,有时过来两人会一起摆弄,总归有点兴味。

吃饭的时候,明月拘谨着,她心里茫然得厉害,要住这里吗?她从没想过要跟李秋屿住一块儿,可寝室是不方便的,她没法蹲,医生说,上厕所最好坐马桶,坐马桶也很讨厌,她不习惯……她的脚巨疼,但不是最重要的,一个人,倘若是麻烦别人很久,家人也会怨气冲天,因为你成了拖累,负担,明月在子虚村见过这样的事,她心里充满恐惧,急躁,她仅仅是坐着,就觉得自己是废物了,没有任何价值。

“不合胃口?”李秋屿见她不吃问道。

明月惘惘的:“怎么崴个脚,这么严重?”

李秋屿说:“没骨折,不是你想的那么严重,只不过恢复期需要时间。”他注视着她,“明月,本来打算吃完饭跟你谈谈,你魂不守舍的,现在谈吧。”

明月从没这么为难过,她无助地听着。

“今天你晕过去,医生都很震惊,你把念书这个事看得很重要我明白,你压力太大了,我也不能无关痛痒地告诉你,别有压力。崴脚是个意外,以后也许你还遇到比崴脚更大的挫折,不过这都是后话,我们先不谈。现在发生的困难,现在想法渡过,脑子里不要一遍遍去回想,要是没发生会怎么样,没有意义了,也不要想着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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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落下怎么办,麻烦到我怎么办,”李秋屿忽然笑笑,“这些问题,都能解决,你不是一直很信任我吗?”明月听得心里热一阵酸一阵,她说不出话,眼泪直打转。

她忧虑的,李秋屿早都替她想了一遍。

李秋屿道:“有句话,叫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你想想这些年,你跟奶奶一定遇到过很多困难,不都扛过来了?这次也能,更何况,还有我在,我答应你,你在这念书的三年里,无论遇到什么事,我都会力所能及地帮你,别害怕。”

明月捂脸哭了。

她哭什么?说不清,她不是一个人,有李秋屿,他跟自己一块儿,她不能叫困难打倒,她发誓,绝不。可她不怕困难,却忽然怕起死来,她一想到死,忧伤得不行,呜呜哭着。

李秋屿拿纸巾给她擦脸,她抽噎说:“我也不知道怎么了,今天你背我的时候,见着一个病人,他看着马上就得死,我很害怕,我一想到最后大家都要死,心里难受,我不想躺医院,一分钟都不想待。”

李秋屿起身过来,摸了摸她哭红的脸:“你长大了,所以遇到这种事想的深想的远了。明月,生死是一个人这辈子面临的最重要课题,我们每个人都得面对,贪生畏死是人之常情,你告诉我,你爷爷去世的时候害怕吗?”

明月摇头:“不怕,爷爷就像睡着了,他死后,我一直都觉得不像真的,好像他还在。”

“为什么这次看见病人害怕了?”

明月迷茫。

“不知道,我看见你的耳朵了,你耳朵很年轻,头发乌黑乌黑的,但我一想到你的耳朵头发不能老这样,有一天可能就像那个害病的一样,我也可能会那样,奶奶棠棠,老师……大家都会这样,我就觉得害怕了,我知道死一定会来,我们根本躲不开,没地方躲……”

李秋屿不停抚摸她手:“我也害怕,真正不怕死的恐怕并没多少。”

“你也害怕吗?”

“当然,其实人活在这个世上做很多事,本质上都是死亡驱动的。”

“什么意思?”

“因为大家知道一定会有一死,所以要尽可能地去活,去学习,恋爱,结婚,生孩子,不停工作挣钱,都是为了抵抗最后的一死。”

“但其实抵抗是徒劳的,对吧?还是得死。”

李秋屿凝视她片刻,她的眼睛,迫切地在跟自己要答案,他很快回答了:“不是这样的,明月,你如果这么想,人就容易虚无了,做什么都没意义,中秋的时候,你跟我说,人活着得要个锚才不会瞎漂。在这之前,我记得你还说过,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得活着,要不然发生什么好事也看不到了,都忘了吗?”

明月说:“没忘,我这会儿心里矛盾,脑子像浆糊。”

李秋屿继续安抚她:“我明白,我十几岁的时候也像你这样,遇到什么,会联想很多,这恰恰是你的长处,你有自己的思想,还有那么多事等着你去体验。我跟你说过,可以记录下来你的感受,你要找到一个适合你自己的方式,慢慢对抗死给你带来的恐惧,这个无人能替,要靠你自己。当然了,你也可以跟我谈谈心,你看,我也是要死的,我们是同路人,你不孤单的,对不对?”

她是小孩儿,不兴说死,大人也不兴,死是个忌讳,是不详,好像人一说死,就真得马上死了一样。谁说死,大人们就要呸呸呸,呸几声,死就被赶跑了似的。明月跟李秋屿能说死的事,他不避讳,他这些话,一出口,便成明月拥有的了,她一旦拥有,就永远不会失去。

李秋屿见她的眼睛平静了,筷子塞她手里:“书房有本《病隙随笔》你可以看看,也许有帮助。”

明月抽抽鼻子,她心里已经得到极大的安慰,死又成了飘渺的事,李秋屿在她身边,触手可得,这是活着的感觉。

“你会觉得我烦吗?”

“怎么会呢?你才十几岁的人,其实不该考虑死这种事,但你想到了,我也没那么大本事帮人把死拒之门外,只希望和你聊聊,你别那么怕。”

“我胆子并不小,很多事都敢干,只不过遇到没法子的事,才有点灰心丧气。”

“脚会好的,一切都会好的,你正是大好年华,不要灰心。”

这顿饭,明月最终吃下去了。

她的脚需要护理,李秋屿帮她冷敷,用绑带加压,明月疼得呲牙咧嘴,两手抓紧了沙发布垫。

“真想明个儿就能好,睡一夜能试着走走吗?”

李秋屿抬头:“不能,我知道你心里着急,不能急,你越是想着试一试勉强走动,好的越慢,最后拖的时间反而越长,听话?”

明月说:“那我听话。”她低头看着,觉得自己脚变丑了,她以前不怎么注意仪容仪表,这会儿,脚在李秋屿手里,明月很在意。

“这样躺,要抬高才能消肿。”李秋屿是不在意的,他教她注意事项,拿来靠垫,垫子是鹅绒的,非常舒服。

明月觉得自己像甲虫,断了腿的,艰难地挪动,找最合适的姿势。

“怎么样?感觉还行吗?”李秋屿问她。

明月点头,她哭得眼睛有点肿,钝钝的疼着,她又觉得自己是不是太脆弱,尽给人添乱,她心道一定不能再因为这个事掉一滴眼泪。

李秋屿研究她怎么方便洗漱、上卫生间,家里需要个简易轮椅。第二天,李秋屿便买来了轮椅,教她使用。他没法一天呆家里照顾她,请了钟点工,过来做饭。

书和学习资料是孟文珊上门送来的,她几乎每天都来小坐,顺便带些礼物,撞明月的男学生,也姓孟,明月想他们应该是很亲近的关系。

“孟老师来了?您请坐。”明月招呼她。

孟文珊说:“在这儿住得惯吗?”她往四下看,家中的东西每天都比昨天多一点。

明月微笑:“还行。”她想了想,告诉孟老师,“他在书房找书。”

孟文珊诧异:“他?”

明月一直不晓得叫李秋屿什么,喊叔叔,把他喊老了。哥哥,又太嫩。李先生,怪生疏的。李秋屿,没礼貌。她每次见他,很自然搭上话,没称呼也没觉得奇怪。

明月心想,就是他啊,还能是什么人呢?

孟文珊看她两眼,似乎没有话要同她说,起身去书房。李秋屿在整理书架,毛衣袖口往上抻了,露出很结实的小臂,那是男性独有的,却也不是,有的男人就是猪,是狗,是一滩腐肉。李秋屿就不一样了,他总叫人想到美好的东西,譬如月华,清风,洁白的象牙……那是他的肌肤,孟文珊不能再想下去,这样很残忍。

“来了?”李秋屿头也不回,蹙眉凝视书籍。

孟文珊靠着门:“你这么忙,还得顾着这孩子,她怎么回事,连叫人都不会。”

李秋屿笑道:“没招呼你?不会吧?”

孟文珊说:“是你,她平时都怎么称呼你?”

李秋屿转头:“怎么了?”

孟文珊也不笑:“直接和我说,他在书房,虽说是乡下的孩子都高中生了,不太懂事。”

她认定明月是那边的某位亲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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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没多问,但觉得李秋屿为难,他一个没成家的男人,倒要先给这么大的女孩子当爹一样。

李秋屿说:“明月很懂事,你和她接触少不够了解她。”

孟文珊说:“谁又真正了解谁呢?”像是意识到话题突然深入了,她又道,“要不然,让她到我那住,我照顾她更方便些。”

李秋屿笑笑:“不用了,请了钟点工。”

孟文珊叹气:“她是大姑娘了,生理期怎么办?万一需要帮忙呢?”

李秋屿默然,说道:“是我疏忽了,你问问她吧。”

孟文珊出来跟明月聊了几句,明月总往书房张望,等李秋屿露面,她看过去,李秋屿便明白她的意思了。

因为是晚饭后过来的,孟文珊小坐一会儿,说要回去,李秋屿送她下楼。

风极冷,吹得人脸青白。时间不算太晚,小区里已没有人迹。

孟文珊裹紧围巾:“秋屿,有些话虽然不当我讲,但我还是要提醒你。”

李秋屿道:“你说。”

孟文珊直言:“就算是很近的亲戚,也要有个度,她不是小孩儿,她高中女生了。”

李秋屿点头:“明白,谢谢提醒。”

“她住这里,向蕊来了看到要是不说什么是人家大度,不代表心里没想法。”

李秋屿点头说是。

这两天,李秋屿在酒店跟向蕊碰面,他不反感明月住这里,她一个人,没任何依靠,是他把她从子虚庄带出来的,他对她有责任。他算不上什么正人君子,道德楷模,却也绝不是什么龌龊之徒,李秋屿自问对这女孩子无任何邪念,他一见她,两人在一块儿说说话,非常舒心,愉快,他从未当作负担,也没有什么不恰当的想法。

明月就像从月亮上掉下来的,来到身边,李秋屿觉得这个发生很自然,她很真实,对他和盘托出,完全信任他,这种感觉不赖,好像生命的废墟上突然升起一轮明月,看看月亮,对眼睛总是好的。

第23章 第 23 章 大约一个星期,明月……

大约一个星期, 明月腻了。下了场很冷的雨,窗户噼啪作响,外头种着高大的不灭大树, 冬天也永恒地绿着。是冬天了, 只消一阵风就能把白昼带走。

一整个白天,李秋屿是不见人的, 他要工作, 跟各式各样的人打交道。明月坐家里,跟钟点工阿姨打交道,人家要干活,没工夫闲聊, 她也要做题背书。大部分时间里,只有她一个人, 好像房间全成了她的,孤零零坐到屁股痛。

才一周, 她真的成了甲虫,因为她看了李秋屿架上的书, 看到卡夫卡的《变形记》, 明月心惊,她一下就读明白了卡夫卡在写什么。她一点都不吃惊主人公变虫子, 一个人,不再创造价值, 无用之时,理所当然地就成了臭瘪子,老鼠,癞蛤蟆……主人公一死,全家轻松, 明月觉得这一幕无比熟悉,子虚庄、乌有镇、花桥子……都有这样的事,可见中国也好,外国也好,人是一样的。

明月无法接受自己一直叫人照顾,哪怕李秋屿是耐心的,富有关爱的。她心里打结,一方面痛苦着学业,一方面憎恶自己。明明她也看了《病隙随笔》,当时觉得充满力量,可人竟这样脆弱,一时的安慰,像风那样散了。

这天,她生理期到了,钟点工阿姨帮她拿卫生巾。明月从家来时,带够了一学期要用的,底下卖的便宜。钟点工阿姨说:

“你这怎么都拆开一个个放着?”

明月答道:“不是,这本来就是散装的,带包装的贵。”

钟点工阿姨笑:“你这家境,还用散装的?”

明月没法解释,她心里有愁绪,钟点工阿姨走了,李秋屿跟向蕊一道回来了。

这是明月第二次见她。两人买了许多菜、肉、日用品,向蕊晓得她在,很热情地跟她说话:“一个人在家无聊吧?晚上给你做好吃的。”

好像已经跟她相熟了,明月不觉得。

向蕊穿着长长的大衣,靴子也长,她进门后就像进了自己的家一样,脱外衣,换鞋,洗手,忙里忙外,跟李秋屿说笑。明月坐沙发上,像局外人,她为什么坐在旁人的家里呢?看人家亲亲热热。这叫人烦躁,很像过年的时候,见人偎着父母,一家子欢欢喜喜。明月许久没这样的心情,这一下,又回来了,没有什么属于她,她只有奶奶,棠棠,可她们远在天边。

厨房里,向蕊跟李秋屿一块儿弄鱼,她头发掉下一缕,李秋屿帮她挂到耳后,两人一直在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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