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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斑鸠与侠客(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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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样会把他喂成猪的!”小弗拉修斯毫不留情地拆台,眼神里满是鄙夷地撇撇嘴道,“等哪天高地野人从乌骨山下来侵袭,他就得挺着圆滚滚的肚皮挨宰!连跑都跑不了,到时候,你们这些奉养他的人,也会跟着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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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壮女人顿时恼怒起来,双手叉腰,胸膛剧烈起伏,瞪着小弗拉修斯的眼睛里满是怒火,声音拔高了几分:“闭嘴吧你这个小寄生虫!要不是阿契琉斯先生好心收留你、养着你,你早就在野地里饿死了!我们心甘情愿奉养阿契琉斯先生,因为他保护我们不受恶霸欺负,轮不到你在这里说三道四!”

眼看胖女人与小弗拉修斯的争吵就要升级,阿契琉斯急忙放下手中的刀叉,木叉与陶盘碰撞发出“叮”的轻响。他飞快地扭过脸,目光落在赫斯身上,刻意转移话题:“阁下尊姓大名?刚才光顾着拌嘴,竟忘了请教,实在是失礼了。”说罢,还象征性地拱了拱手,粗粝的脸上难得挤出几分客气。

赫斯用小弗拉修斯递来的餐巾上擦了擦手指。他语气平和,缓缓开口道:“我叫赫斯?乔玛,从尹更斯湖来。”话音落时,目光始终紧锁着阿契琉斯的眼睛,仔细捕捉对方每一丝神情变化,想从那双灰蓝色的眸子里,找到过往交集的痕迹。

“乔玛家?尹更斯湖的乔玛家?”阿契琉斯的眼睛骤然亮了起来,像是听到了熟悉的旧闻,他轻轻点头,语气里多了几分真切的兴奋:“太棒了!我早就听说过你们部族的大名,尤其是前段时间的长滩大战,据说打得天昏地暗!我之前还跟着我们佣兵队的老大去过尹更斯湖,本来想凑凑热闹参战,结果刚到湖边,就被老大叫回去了——他说那场仗会非常凶险,那里的沼泽就是吃人的泥潭,没必要白白送死。不过我猜,那场仗肯定打得特别惨烈吧?”

正将炖肉塞满腮帮子的阿基里塔斯,突然含糊地插了话,嘴角还沾着肉汁:“当然惨烈!那可是场恶战!我们所有部族的男人几乎都上了战场,白皮人死光了,厄姆尼人也没剩下几个。后来...后来我也死了...但又活了!”

“死去活来的故事,最有意思!”阿契琉斯长舒口气,紧绷的肩膀放松下来,他靠在椅背上,从怀里掏出那只打磨光滑的烟斗,填上烟叶点燃。烟雾袅袅升起,模糊了他的神情,他吞云吐雾道:“不过说真的,要不是那场仗打得惨烈,我也不可能在这里享受安稳日子。就是因为那些领主、贵族们都战死了,没人再来管我们这些‘小人物’,我才能来到这里,每天安安静静地种地、吃炖肉,不用再提着脑袋打打杀杀。”

赫斯看着阿契琉斯满脸满足的模样,又转头望向窗外——茅草屋的小窗口外,夕阳的余晖正缓缓洒在那肥沃的土地上,如同镀上了层温暖的金芒,偶尔有几只归巢的麻雀掠过,翅膀划过空气的声音隐约可闻。他嘴角勾起抹浅淡的笑容,轻声问道:“看来你在这里的时光,过得很娴静。和以前的时候比,应该舒服很多!”

阿契琉斯用力点头,指尖轻轻敲了敲桌角那柄锈迹斑斑的长剑——剑刃上的锈痕像褐色的蛛网,在油灯昏黄的光线下泛着暗沉的光,连曾经锋利的剑尖,都蒙了层灰。他语气里满是对当下的珍视:“可不是嘛!你没看到我的长剑都懒得打磨了吗?现在不管是田野还是村镇,到处都是一片祥和。毕竟打仗死的人太多了,尤其是那些高高在上的领主贵族,不管是弗林锡的丹家族,小奥古斯塔的伯爵,还是坎帕尼的男爵,就连天鹅堡、大谷仓、凛条克这些重镇,也几乎失去了所有贵族。现在只剩下些没什么实权的小乡绅,凑凑合合地管着地方,谁也没心思找事,或者说还没有积聚起足够的事情找事。”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窗外渐渐沉入黑暗的田野,继续道:“而且现在也没了外敌——厄姆尼人被彻底打垮;听说乌坎那斯人的主力也在伯尼萨的泥沼里淹死了,整个草原都空了大半。现在到处人烟稀少,哪里都缺人:牧场里的牛羊没人放牧,都快跑到田里啃麦苗了;农田里的土地没人耕种,荒了一大片;官府也没人收赋税、派苦役,更不用被逼着当兵打仗。只要有把子力气,就能对付那些偷鸡摸狗的小毛贼,所以现在不管是山间还是河畔,简直都变成了世外桃源!”

赫斯赞同地点点头,指尖轻轻摩挲着木碗的边缘——杯壁上还沾着斑鸠汤的油星,散发出淡淡的肉香。他轻声道:“人少了确实有好处,少了纷争,多了安稳,连空气都比以前清新。”

胖壮的女人端着碟腌得翠绿的野菜走过来,坐在餐桌旁,她嘟着嘴,脸上满是委屈,抱怨的声音里带着几分无奈:“那是其他地方!我们弗林锡可不行!自从领主们在长滩大战里一去不回,镇上就冒出了好些恶霸,比以前的小布林?丹还凶残——就是那个冒充丹家族后裔,到处抢粮、抢牛羊的家伙!而且这些恶霸胆子小得很,只要听说高地野人从乌骨山下来了,就赶紧躲进地窖里不敢出来;等高地野人烧杀抢掠够了,回山里去了,他们就又跳出来折腾我们这些老实人,抢我们辛苦种的粮食,牵我们养的牛羊,一点儿活路都不给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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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话锋突然一转,眼神里多了几分感激,看向阿契琉斯时,连语气都软了下来:“幸亏我们这片有阿契琉斯这条好汉!他不贪婪,只要每天能吃饱吃好,就会拼尽全力保护我们。不管来的恶霸有多少人,只要他拔出剑,那些家伙就得趴下,连还手的力气都没有!上次罗猪哥带了二十多个人来抢粮,被他三两下就打跑了,还断了罗猪哥一条胳膊!”

阿契琉斯听得眉飞色舞,得意地将脚搭在桌子上,晃荡着那双带着锃光瓦亮马刺的高筒马靴——靴面是紧实的黑色皮革,边缘缝着细密的线,马刺上的铜饰在油灯下闪着亮眼的光。他语气带着几分不屑:“都是些没见过血的小毛贼,最多不过几十人,手里拿的不是锈得掉渣的刀,就是劈柴用的木棍,根本不是打仗的料。就连那些看着凶狠的高地野人,也只是些会耍花架子的家伙,只会嗷嗷叫着冲上来,和迷雾山那些老匪徒比,差太远了!我以前在迷雾山,对付过比他们凶十倍的劫匪!”说着弯腰摸了摸马靴的靴筒,指尖划过光滑的皮革,脸上的笑容愈发得意:“而且这里的人也懂事,知道我好体面,还特意给我添置新衣服。尤其是送来这双带马刺的马靴,靴面缝得密不透风,马刺擦得能照见人影,简直是贵族专属的物件!我听人说,连边城最大的地主,都没穿过这么精致的靴子!”

“所以你就借着保护的名义,压榨周围这些老实的农夫?”小弗拉修斯突然开口,清亮的声音里裹着几分怨恨,他死死盯着阿契琉斯,满是怨愤道:“吃他们辛苦种的粮食、养的猪羊,还逼着他们上山给你抓斑鸠、套野兔!要是谁不愿意,你就故意纵容小毛贼去偷他们的东西,转头再以‘保护者’的身份要好处,你以为别人都不知道吗?”

还没等阿契琉斯开口反驳,胖壮的女人“啪”地一拍桌子,陶碗都被震得跳了跳,她大声道:“住口!你这个不知好歹的小崽子!阿契琉斯大人拼死保护我们的安全,上次罗猪哥带人来抢粮,要是没有他,我们的麦子早就被抢光了!我们自愿把最好的东西给他吃,这是应得的!倒是你,整天脑子里就想着忽悠阿契琉斯大人去镇里,搅合别人的浑水,好趁机摆脱他!可阿契琉斯大人才不傻,他才不想去那些乱糟糟的地方受气!”

阿契琉斯也跟着点头,语气带着几分坚定,指头还在桌沿轻轻敲着:“是啊!这里多自在,每天有热饭热汤,还能去雪雨河里洗澡,水清得能看见鱼。我可不想去弗林锡掺和那些破事,你争我夺的没意思。之前我已经干掉了罗猪哥和卡猪哥两伙恶霸,本以为能清净几天,结果现在又跳出个什么瘸幺罕,到处抢地盘、收保护费。我要是再去管,最后还不得被人推着当恶霸?我可干不了那样的事。这里多轻松,晚上能睡安稳觉,吃饭的时候还能听着麦田里的虫鸣,比什么都强!”

胖女人生怕赫斯与阿基里塔斯误会,急忙放下手中的陶碗,碗底与桌面碰撞发出轻响,她连忙补充道:“两位先生别听这孩子乱说,阿契琉斯先生说的‘罗猪哥’‘卡猪哥’,其实是弗林锡以前最嚣张的两伙恶霸——一伙是罗斯斯带领的,专在商道上拦路抢劫,连过往的医馆药材都抢;另一伙由卡杜领头,经常半夜闯进农户家里偷粮,还放火烧房子。我们的保护神阿契琉斯先生,向来不喜欢直呼这些恶霸的名字,觉得脏了自己的嘴,所以才给他们起了这样的绰号,听着解气,也免得记住那些坏人的名字。”

小弗拉修斯却满脸厌恶地皱紧眉头,手指紧紧攥着桌布的一角,语气里的嘲讽毫不掩饰:“他哪里是不喜欢记名字,分明是蠢得记不住!现在躲在这里当缩头乌龟,窝囊等死也就罢了,还看不清局势——那些恶霸就像野草,拔了一茬还有一茬!要是不彻底铲除弗林锡所有的恶霸,他们迟早会把祸水引到这里来!你以为你现在能安稳过日子,其实你早就是他们的眼中钉、肉中刺,等他们腾出手来,第一个要拔掉的就是你!”

“能有现在的日子,已经很不错了。”阿契琉斯却毫不在意,他靠在椅背上,身体放松地向后仰着,语气里满是满足:“我当初来弗林锡的时候,还以为要去矿山当矿工,整天在黑黢黢的洞里挖石头,或者在铁匠铺里打铁,抡着锤子累死累活,最后还填不饱肚子。没想到只是打退了几次高地野人的偷袭,就能过上这么舒适的生活——有吃有喝,还有人伺候,这样的日子,我以前想都不敢想。”

他顿了顿,目光落在小弗拉修斯的腿上,眼神柔和了几分,连声音都放轻了:“反正我是厌倦了做雇佣兵的日子,脑袋别在腰带上,说不定哪天就死在哪个不知名的角落里,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而且我绝对不会再去参与镇子里的争斗,更不想当什么弗林锡之主,太累了,勾心斗角的日子过够了。或许等明年粮食丰收了,我就能让人去雪雨湾请那些最厉害的巫医来,治好你的腿伤。到时候看着你慢慢长大,学会骑马射箭,再娶个漂亮媳妇,过安稳日子,多好。”说罢得意洋洋摸着自己衣衫下那条厄姆尼纹饰的镶金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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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才不想当任人宰割的农夫!”小弗拉修斯气呼呼地拍了下桌子,碗碟被震得“叮当”作响,他狠狠瞪了眼阿契琉斯,又将矛头转向肥壮女人,语气带着几分尖锐道:“你们别高兴得太早!乌骨山的野人最记仇,上次被你打退了,肯定会回来报复!总有一天,他们会成群结队从山上冲下来,烧房子、抢粮食!到时候你们这个所谓的‘救世主’,肯定会丢下所有人,背着我一个人逃之夭夭!”

肥壮女人立刻皱起眉头,双手叉腰,胸膛都气得微微起伏反驳道:“你这孩子怎么净说丧气话!放心,不会有那一天的!前段时间乌骨山着了大山火,听说把野人烧死了一多半,剩下的也没多少力气折腾了,连山洞都被烧塌了不少。而且昨天路过的大篷车商贩还传来消息,曼丁人已经开始向雪雨湾迁移了——他们不是来打仗的,是要和乌坎那斯人合并。等他们来了,乌骨山的野人根本不敢下山,到时候阿契琉斯大人就能一直住在这里,想耕地就耕,不想耕地,我们整个村子的人都愿意供养他,每天给他炖肉吃!”

“供养他?”小弗拉修斯突然冷笑起来,笑声里满是不屑,像极了冬日里的寒风:“你们不过是怕高地野人,才借着‘供养’的名义,让他当你们的挡箭牌!要是哪一天高地野人不再来侵袭,一切都恢复平静,不出三天,你们就会为了剩下那三粟两米而找个借口——比如‘脾气不好’,把他毒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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