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斑鸠与侠客(1 / 2)
箩筐背篓里的男孩突然出声,清脆的嗓音里裹着几分戏谑:“他们是能打得过你的人,比弗林锡那些只会耍嘴皮子的领主厉害多了!”
耕田男人往后退了两步,握着长剑的手悄然收紧,他目光死死锁着赫斯,脑海中模糊的记忆碎片如碎镜般渐渐拼凑:“你是……我好像在达克森林见过你?就是那个差点被毒雨烧死的家伙,对不对?”
赫斯缓缓将洛兹短剑收入后腰剑鞘,语气平和得像雪雨河的流水,向耕田男人解释道:“阿契琉斯,我不是你的敌人,也不想打扰你现在的生活,只是恰好路过这片麦田,没想到会遇到你。”
阿契琉斯上下打量着赫斯与阿基里塔斯,眉头微挑,眼神里满是怀疑:“你们怎么知道我的名字?不对……你们认错人了!我只是个普通农夫,不是你们说的那个阿契琉斯!”他刻意避开赫斯的目光,下颌线绷得笔直,显然在刻意隐瞒身份——仿佛只要不承认,就能彻底摆脱过去的影子。
箩筐背篓里的小弗拉修斯又一次拆台,扯着嗓子大声嘲讽道:“别装了!你的恶名早就传遍了天下,谁不知道你是迷雾山出来的匪徒,杀人如麻的恶魔!当年在边城,你可是抢了不少过路商贩的钱,连他藏在鞋底的银币都不放过!”
阿契琉斯眉头拧成疙瘩,诧异地瞪了眼箩筐里的小弗拉修斯,眼神里满是警告——他没想到这个孩子会这么不给自己留面子,专挑最不堪的过往说。随后又看向赫斯平静的脸,那双眼睛里没有敌意,只有坦然。阿契琉斯似乎松了口气,向身后那座石墙茅草屋指了指,语气缓和了些道:“如果你们真的没有恶意,可以到我家里吃点东西,歇歇脚。但记住刚才这孩子的话——我脾气不好,别惹我。”说罢背起那个带遮阳棚的箩筐背篓,光脚踩在湿润的泥土路上,留下一串浅浅的脚印。
赫斯与阿基里塔斯牵着马跟在他身后,黑斑棕马好奇地甩着尾巴,马鬃扫过路边的狗尾草,不时低头啃食几株鲜嫩的青草。箩筐背篓里的小弗拉修斯悄悄探出头,小手扒着背篓边缘,压低声音向赫斯絮叨:“你别信他的话!这个茅草屋根本不是他的!阿契琉斯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匪徒,非常凶残,杀人不眨眼,以前还绑架过我,逼我爹拿钱赎人,是个十足的恶棍!”
阿契琉斯突然回头,眼神里藏着淡淡的恐吓:“小弗,别在背后说人坏话!虽然你脑子偶尔会出问题,但这次说的倒是实话——我以前确实不是什么好人。”他的语气半真半假,像蒙着一层雾,让人猜不透到底是坦然还是嘲讽。
三人刚走到茅草屋前,木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一个满脸雀斑、身材高大壮实的女人走了出来。她穿着灰布围裙,围裙上沾着面粉,手里还拿着块揉面的木板,看到阿契琉斯身后的赫斯与阿基里塔斯,先是愣了一下,随即脸上堆起热情的笑:“快进屋坐!外面风大,吹得人骨头疼,我刚炖好了肉,正好一起吃!”
众人跟着她走进屋,屋内空间不大,空气中飘着淡淡的柴火味。只有一张粗糙的木桌和几把缺了腿的椅子,椅子腿下还垫着石头找平。女人在仅有个小窗口的茅草屋内点上盏油灯——昏黄的灯光像一团暖雾,照亮了屋内的角落,墙上挂着些风干的草药和几张野兔皮,野兔皮的毛被打理得很顺,看得出主人很爱惜。女人用围裙擦了擦手,笑着道:“稍等,饭菜马上就好!我去把炖肉端过来,再拿几个刚烤的麦饼。”
被阿契琉斯抱起来放在椅子上的小弗拉修斯,偷偷瞟了眼那个女人的背影,小声嘟囔:“肯定又是土豆炖山羊肉,要么就是猪皮野菜芋头,她就只会做这些没营养的东西,连点新鲜的蔬菜都没有!”
“小弗,你又错了!”胖胖的女人端着一个黑陶盆走出来,陶盆边缘还冒着热气,她瞪了眼孩子,又将手在麻布裙上擦了擦,语气带着几分得意,“这次是烧野兔和炖斑鸠,里面还加了我早上刚抓的鹌鹑和猪油,用雪雨河的水炖了两个时辰,鲜得很!”
浓郁的肉香瞬间弥漫在小屋里,带着山野的鲜气,勾得人胃里直冒酸水。阿契琉斯早已穿好了马靴,靴筒上还沾着泥土,此刻眼睛顿时亮了起来,像看到猎物的鹰,之前的阴郁一扫而空。他挽起袖子,露出结实的小臂,搓了搓手兴奋道:“真不错!斑鸠可是最美味的野味,肉质嫩得能掐出水,就连那些住在城堡里的王公贵族,也未必能经常尝到!这味道,简直比边城最有名的油渣蚕豆饭还美味!”
小弗拉修斯却毫不留情地呛声道:“那是你没见过世面!王室餐桌上的残羹剩饭,都比你这粗茶淡饭精致,更别说真正的皇家盛宴了——我爹说过,皇家宴会上有烤天鹅、炖鹿腿,还有撒了金箔的蛋糕!”
阿契琉斯在女人端来的木盆中洗了洗手,水花溅到袖口上也不在意,又在衣服上随意擦了擦,不服气地反驳:“我见过世面!我冬天吃过新鲜的樱桃,是用冰窖藏着的那种,甜得能粘住牙;我还在小奥古斯塔城堡,和所有领主们一起共进晚餐,而且是很多次!那规格,就是标准的皇家盛宴,桌子上摆的银餐具,比这木碗亮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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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得了吧!”小弗拉修斯从怀里掏出块叠得整齐的亚麻小餐巾,小心翼翼地塞进自己脖领,雪白的布料衬得他脸色愈发苍白,语气里的不屑却像淬了冰:“我可是听我爹说过,那次你们是被厄姆尼人的军队围困在小奥古斯塔城堡里,连发霉的面包都快吃不上了,还敢吹嘘是什么皇家盛宴?分明是饿肚子饿昏了头,把野菜汤当成了珍馐!”
阿契琉斯的目光死死黏在胖女人端上来的黑陶盆上——盆里的野兔炖得酥烂,轻轻一戳就能撕下肉来,斑鸠的肉块浸在油亮的汤汁里,还飘着几颗圆润的野蘑菇。他喉结上下滚动,吞咽着汹涌的口水,再也没心思和小弗拉修斯争辩,含糊地嘟囔:“你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孩子懂什么!吃饭才是头等大事,我还是先喂饱我的肚子再说!”说着将粗糙的大手就朝着陶盆里的斑鸠伸去,指节上还沾着早上耕地的泥土。
“等等!”小弗拉修斯突然皱紧眉头,清亮的眼睛盯着阿契琉斯的手,语气里满是不满:“你忘了这里还有客人吗?这么没礼貌,先自己抢着吃,难怪没人愿意和你做朋友!”
阿契琉斯的手僵在半空,脸上闪过丝尴尬,他慌忙收回手,在粗布衣衫上蹭了蹭,向赫斯与阿基里塔斯拱了拱手:“先生们,抱歉抱歉!是我太鲁莽了,饿坏了脑子。今天我做东,你们快尝尝这炖肉,别客气!”话音刚落,他再也按捺不住,飞快地拿起一只还冒着热气的斑鸠,塞进嘴里大口咀嚼,肥美的汤汁顺着嘴角往下淌,沾湿了下巴,脸上满是满足的神情,仿佛在享用世间最珍贵的美味。
小弗拉修斯却没再理会他,脸上露出温和的笑容,朝着赫斯轻轻点头示意,又努力够着身子,用把小巧的银质叉子,叉起只炖得金黄油亮的鹌鹑——鹌鹑肉炖得入口即化,连骨头都透着鲜味。他小心翼翼地将鹌鹑递到赫斯面前的木盘里,语气带着几分真诚:“先生,您尝尝这个,斑鸠汤的鲜味儿都渗进鹌鹑里了,比平时的土豆泥好吃多了。”
阿契琉斯正埋头啃着手里的斑鸠,油汁顺着指缝往下滴,他瞥见小弗拉修斯的举动,嘴里塞满食物,含糊不清地揶揄:“你再怎么巴结也没用,他根本不会带你走。谁会愿意带着个连路都不能走的残废小孩在身边?只会拖累人!”
小弗拉修斯冷冷地扫了眼阿契琉斯,放下手中的刀叉,双臂环抱在胸前,靠在椅背上,小小的身子却透着一股倔强的气场,语气带着几分不屑:“但我相信,这位沼泽先生和鸡冠头先生,都能轻松把你揍趴下。不像某些人,只会嘴上逞强,遇到真本事的人就露怯。”
阿契琉斯不屑一顾地耸耸肩,拿起木勺舀起勺软糯的土豆泥,裹住块烂熟的野兔肉塞进嘴里,被烫得连连哈气,却依旧舍不得吐出来,含糊地反驳道:“随便啊,很多人都能把我揍趴下,但那又怎么样?他们还是不会要你这个残疾孩子!就算是最黑心的奴隶贩子,也会嫌弃你,因为你连一文钱都不值,连最简单的活都干不了!”
小弗拉修斯气得攥紧拳头,拿起刀叉狠狠切着盘子里的土豆,“咚咚”的声响在狭小的茅屋里格外清晰,像是在发泄心中的怒火。他把切得细碎的土豆放进嘴里,用力地嚼着,腮帮子鼓鼓的,语气却依旧坚定:“没关系,我可以等。我肯定能等到那一天——你总有老得打不动的那天,到时候没有了力气,看谁还会奉养你这个曾经的匪徒?”
阿契琉斯却毫不在意,又舀了勺浓郁的肉汤送进嘴里,满足地眯起眼睛,仿佛没听见小弗拉修斯的话:“等待……确实是件美妙的事情!就像等这锅炖肉慢慢熟透,等麦田里的麦子从青转黄,总有惊喜在后面等着,急什么?”
“好了!”胖壮的女人端着一篮烤得金黄的麦饼走进来,麦饼的香气混着肉香,让整个屋子都变得温暖。她听到两人又在争吵,终于忍不住皱起眉头,额头上的雀斑挤在一起,不满地唠叨道:“我已经够烦的了,每天要出去挖菜摘果、洗衣做饭,忙得脚不沾地,你们两个还一天天吵来吵去,难道我炖的这么美味的肉,还堵不住你们的嘴?”
阿契琉斯见状,急忙放下手中的木勺,像个做错事的孩子般不停点头,脸上堆起讨好的笑容,语气里满是夸赞:“非常好吃!尤其是你在炖斑鸠汤里放的猪皮,炖得又软又糯,入口即化,简直能让我把肚皮撑爆!比我以前在边城吃的任何东西都香,就连弗林锡酒馆里最有名的炖羊肉,都比不上你的手艺!”
胖女人听了这番夸奖,脸上的怒气顿时消散得无影无踪,她微微扯了扯沾着面粉的麻布裙摆,有些羞涩地弯腰行了个礼,语气带着几分欣喜:“谢谢您的夸奖,只要您喜欢,以后我每天都给您做!晚上要是饿了,我还能给您加夜宵,煮点甜薯粥或者烤点坚果,保证让您吃得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