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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15(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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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马儿也是有灵性的, 任何行为皆是出自本能,你莫要怪它。”楚锦佑难得好心一次,为马儿说话。

沈亦初双手抱臂, 以审视的目光看着惹了祸的马儿,半晌才说道:“我以为你会把它给炖了……算了, 既然你这个苦主都这么说,那这次就放过它。”

马儿似乎也知道错了,温顺地低下头,用马嘴拱着沈亦初的肩膀, 眼神清澈又无辜。

“亦初,既然都来了, 要不要再陪我去一趟那个洞穴?”楚锦佑发出邀请,这戏虽然已经演不下去,但故地还是可以去看上一看。

沈亦初扫了一眼楚锦佑的伤口,略微迟疑,“你确定自己能行?”

“只是过去看一眼罢了, 无妨。”楚锦佑慢腾腾地站了起来, 看得沈亦初太阳穴一抽一抽的。

这时,马儿缓缓走到楚锦佑身边, 卧下身子, 还扭头对楚锦佑嘶鸣了一声。

“它让你上去。”沈亦初读懂了马儿的意思,“你的腿还伤着,就坐着它过去吧,我跟着你们。”

楚锦佑点了点头, 抚摸了一下马儿的鬃毛,抬腿跨上了马背,待他坐稳当后, 马儿才站起身,对着沈亦初朝着前路摆了一下头。

“它让你带路。”楚锦佑也看懂了,对此等通灵性的马儿越发喜爱,若是能将此马带回府养着,也不乏是一桩美事。

“这孩子可真聪明!”就连沈亦初也止不住地惊叹,他也渐渐喜欢上这匹马。

他也不再啰嗦,直接施展轻功,在树杈之间如蝴蝶般翩飞而去。

马儿踏了踏前蹄,开始在密林小路中奔跑起来,速度也渐渐加快,但即便如此,依旧很稳地将楚锦佑驮在背上。

小洞穴并不算远,两人一马只用了一盏茶的时间便已经到达目的地。

沈亦初第一时间来到马儿身侧,拍了拍马背,马儿也十分有灵性地卧下,方便楚锦佑下来。

“慢点,我扶着你。”沈亦初贴心地将手伸到楚锦佑的面前。

楚锦佑对沈亦初温柔一笑,随即紧紧地拽住他的手,顺着他的力道缓缓下马。

两人走到洞穴门口,只见洞口处光秃秃的,曾经将洞口遮得严严实实的藤蔓也已经不知所踪。

应该是他们第一次来此洞穴时,藤蔓已然被火烧尽,直到如今也没有长出,才会让原先隐蔽的洞穴明晃晃地显露在外。

“里面太暗,即使进去也看不到什么,我们回吧?”沈亦初刚说完,洞穴内便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可疑声音。

“谁在里面装神魔鬼?快点出来!”沈亦初厉声喊道,并将楚锦佑护在身后,拔出腰间的短刃,眼神死死地盯着黑黢黢的洞穴。

“吱吱吱……”

几只松鼠探出头,同二人进行着一场无声的对峙,其中一只身形较大的松鼠冒险地凑到沈亦初的脚边,闻了闻他身上的气味。

这只松鼠闻过之后,脾气瞬间暴躁,对着沈亦初的裤腿进行一通无影手袭击,还发出一阵快速的‘吱吱’声。

松鼠的袭击并未对沈亦初产生任何威胁,沈亦初眼疾手快地将这只松鼠拎起来,思索半天,才知道这只松鼠为何只对他这么暴躁。

在他第一次来这个洞穴时,他好像在这附近找到了一堆丰厚的坚果,如此看来,他应该是把这只松鼠的家当给拿走,所以这只松鼠才会如此激动。

说来也巧,今日他出门时,身上正好装着一袋瓜子,若是他将这袋瓜子还给松鼠,不知道够不够弥补松鼠一家的损失。

如此想着,沈亦初便将身上藏着的瓜子拿出来,把松鼠和瓜子一同放在地上。

松鼠凑近那袋瓜子,闻了闻,眼神肉眼可见地变得温顺,它叼着瓜子回到松鼠大家庭,与其他松鼠一同分享新得来的美食。

“我们走吧,别打扰它们的生活,如今我已经记起了这段记忆,洞穴也看过了,应该没有什么别的事了吧?”沈亦初走到楚锦佑的身侧,同他一起静静地观察着松鼠一家的动态,被松鼠一家温馨的一幕暖到,不禁会心一笑。

楚锦佑拍了拍马儿背,爬了上去,“也好,我们回府吧。”可惜了,他原本想跟沈亦初一起在此洞穴中待一晚的。

二人骑着马走后,暗十三和暗七如约到达洞穴门口。

“主子和暗十怎么走了?咱们是不是来晚了?”暗十三挠头不解地问道。

“我就说让你别入戏太深,方才我见你跟那些缠满绷带的怪人闹了许久,早已乐不思蜀了吧?若主子问起来,你自行请罪去!”暗七瞪了暗十三一眼,随即循着地上的马蹄印原路返回。

暗十三自知理亏,不敢跟暗七顶嘴,他心虚地摸了摸鼻子,跟上暗七。

明明老七自己也乐在其中,凭什么挨训的只有他?

……

沈亦初带着楚锦佑以最快的速度回到京城,第一时间便去往医院。

楚锦佑虽然伤得不是很严重,但也有感染的风险,刚才在野外的时候,他只是粗略地为楚锦佑处理了一下伤口,若是想将伤口处理妥当,还得带着人去一趟医院才是。

到了医院,沈亦初率先下马,再伸手引着楚锦佑下来,“怎么样?能走吗?如果走不了,你就先找个地方坐着,我去给你推一个轮椅过来。”

楚锦佑扶着沈亦初的手臂下马,脚踩在地上感受了一下,“没有伤到骨头,还好,你扶着我即可。”

“行。”沈亦初走到楚锦佑的身侧,架着人缓缓地走进医院。

他先将楚锦佑安顿到医院大厅的凳子边,自己则去拿一些处理外伤的药膏和绷带回来。

“你这腿可真是多灾多难,幸好你这次没伤到骨头,否则就麻烦了。”沈亦初蹲下身,撩开楚锦佑衣袍的一角,露出腿上看似狰狞的伤口。

他需要将楚锦佑的裤子脱下来上药,但医院大厅人来人往的,显然不是一个换药的好地方。

考虑到这一点,沈亦初又带着楚锦佑来到一处隐蔽的诊室,此诊室是闲置的,平日里极少有大夫能想起来用。

如今也算是派上用场。

“进去,把裤子脱了,躺在诊床上。”沈亦初推了推楚锦佑的后背,拿出公事公办的态度。

楚锦佑耳垂、脸颊以及脖颈等位置瞬间变得通红一片,他捏着自己的手指头不知所措道:“脱……裤子?亦初,此番太过突然,我还没有做好准备。”

“嗯?”沈亦初无语,“你想哪去了?我是想给你换个药而已,你穿着裤子让我怎么操作?”

“脱!”他不容置疑地命令楚锦佑。

楚锦佑别过脸,手搭在自己的腰封上,轻解腰封,当着沈亦初的面将裤子褪了下去。

他的上杉衣摆刚好垂在大腿,遮住了重要部位,但匀称有力的小腿却露在外面。

小腿上的擦伤看起来很严重,膝盖破了一层皮,小腿正面有一道狭长的划伤,似乎是不小心被尖锐的石子划的。

大腿的侧面也有一块拳头大小的擦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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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上去。”沈亦初见楚锦佑肯乖乖配合,眉头舒缓,又指了一下诊床,示意他上去。

裤子都已经脱了,这脸面也没什么用了,楚锦佑利索地上了诊床,端的一副英勇就义的模样。

“来吧,我准备好了。”楚锦佑阖上眼帘。

沈亦初撤了一把椅子坐在床边,在楚锦佑的上半身盖上小被子,才开始在他的伤口上擦酒精,进行消毒。

沈亦初用沾了酒精的棉擦拭在楚锦佑的小腿伤口处,冰凉的液体润湿了伤口附近的肌肤,令楚锦佑不禁打了个寒颤。

“有点疼,你忍着点,我很快的。”沈亦初头也不抬地说道,手中的动作却更轻了些。

“若是下次再出现此般情况,我肯定还会护着你。”楚锦佑说道。

沈亦初抬眼瞥他,“谁问你了?我又不是战五渣,真到了那种情况我自己能躲开,不需要你护着我。”

楚锦佑不顾自身安危救他的时候,他确实有一点感动,但也希望楚锦佑不要再这么莽撞,这不,受了伤还不是让他来医治?

也罢,可能是他上辈子欠了楚锦佑,现在就当还债了。

“还好没伤到骨头,也不需要缝针,只需要涂上一个月的药膏,这伤口便能痊愈,这一个月里,你就不要再折腾自己的腿了,如果再摔断腿,我可没办法医治第二次。”沈亦初在楚锦佑的伤口上涂好药,又细致地把医用绷带缠在伤口上,仔细叮嘱了一番。

“好,我知道了。”楚锦佑坐起身,将裤子穿好后,凑近沈亦初,倚在他的身上,软声撒娇,“亦初,我没力气了,不如我们在此诊室休憩一夜,明日再回?”

诊室的环境总比洞穴的环境要好吧?既如此,他和亦初再创造一些新的记忆也是不错的选择。

“你不是有很多事情要忙吗?留在这不会误事吗?”沈亦初半扶着楚锦佑,看着虚弱的模样,顿时心生恻隐,若是不会耽误他的事,其实在诊室休息一夜……也不是不可以。

“最重要的那类事宜,我皆已处理妥当,不会误事的。”楚锦佑稍微站直了些,将脸凑近沈亦初,指着自己下眼帘的一片青黑之色,委屈道:“亦初,你瞧,你不在我身边,我半夜都睡不安稳,今夜就陪陪我吧?”

“可好?”

第112章

沈亦初不知道楚锦佑的那条神经搭错了, 竟然会对他露出如此娇妻的一面。

更恐怖的是,他不但没有感到恶寒,反而有点爽。

对, 就是爽。

就像女朋友喊你老公时的那种爽,这是一种征服欲得到满足的感觉。

沈亦初咽了咽口水, 脸色微红,干巴巴地说道:“行,行吧,那我就勉为其难, 陪你一宿。”

但愿别出什么岔子。

“亦初,你为何如此紧张?”楚锦佑注意到了沈亦初的异常, 问道。

沈亦初矢口否认三连,“我不是,我没有,你别胡说!我紧张什么?我怎么会紧张呢?只不过是屋里太热了,我出了点汗而已。”

楚锦佑眼中划过一抹笑意, 并不点破, 省得将人吓跑,得不偿失, “热的话, 我去开窗户透透气,这间屋确实有点闷。”

楚锦佑慢走了一步到窗台,打开窗户锁,一把将窗户推开, 一阵和煦的春风灌入室内,将二人的衣角吹起了一个边。

在楚锦佑去开窗户的过程中,沈亦初也没闲着, 他将诊床上的小被子摊开当床垫,令诊床的舒适度提升了一个档次。

“今夜你睡这,我打地铺。”沈亦初压下心里乱七八糟的想法,温和地说道。

“你睡床上,我打地铺。”楚锦佑反驳,他更想让亦初睡在自己的身侧,但他已经吓了亦初一回,这种话他是万万也不敢再说出口的。

“要么你睡床,我打地铺,要么我走,选吧!”沈亦初眼神微凉,但凡楚锦佑敢说他一句不是,他真的会把楚锦佑一个人扔在医院。

这两天,他手头的事情够忙了,楚锦佑若还给他添堵,他就让他笑着过来,哭着走。

面对心上人的威胁,楚锦佑一下子把嘴闭上,乖顺地点了点头,他好不容易争取的机会,可别作没了。

今夜他要好好表现才是,只要亦初没有直接拒绝他,他就还有机会。

“我去杂货室拿一套被褥过来,你在此等我片刻,我很快就回来。”沈亦初说完,便走出诊室。

待他抱着被褥回来时,却被诊室里的一堆摆放整齐的鲜花惊住。

窗台上,桌子上,甚至连诊床上都摆满了花。

“你这是要把我送走吗?”沈亦初看着满屋子的小雏菊,不敢进去。

有谁送活人菊花的?

虽然是白色小雏菊,但这也是菊花的一种,在种花家送活人菊花,是要挨骂的。

“嗯?怎么会,在大顺,白色的小花还是非常受欢迎的,祭礼、逢年过节这等重要场合,可都缺不了这种花。”楚锦佑耐心解释。

在大顺,送白花还有另一层意思,花越纯白,就代表感情越忠贞纯洁。

“好吧,原来是习俗不一样,我们种花家只有在葬礼的时候,才会用到菊花,可以用来缅怀故人。”沈亦初走进诊室,摆弄了一下桌子上的小雏菊,微微一笑,“其实,你们大顺的审美还不错。”

“既然今日要在医院过,不如我领着你去体验一下我在种花家的一日究竟会如何度过的。”沈亦初整理完诊室内的小雏菊,不由分说地将一个轮椅推到楚锦佑的面前,让他坐上去。

喜欢一个人的前提就是要互相了解,他愿意给楚锦佑一个机会。

光是喜欢还是太主观了,若他和楚锦佑的三观、生活习惯都能相互适应,或许可以试一试。

扪心自问,他其实不反感楚锦佑,甚至还有一点喜欢他,但喜欢又不能当饭吃。

爱情的保质期太短,两人的身份差距悬殊,他得为自己的未来做考虑,不能头脑一热就应了他。

若以后他和楚锦佑吵了架,翻了脸,也不至于惨淡收场。

给双方一点缓冲时间,这样不论是对他自己还是楚锦佑都是一种负责任的做法。

楚锦佑看了一眼窗外的天色,觉得时间尚早,便欣然同意,“甚好,那我今日的行程便任由你安排。”

沈亦初先带他去医院食堂吃了一顿清淡的菜肴,有蛋花汤、拍黄瓜、香菇菜心、素炒笋尖、茄盒以及一碗米饭。

这一顿饭没什么油水,但胜在健康,他在现代医院实习没钱吃饭的时候,点的便是全素套餐。

大顺厨子的手艺不错,哪怕是素菜也能做的很香。

唯一夹着肉的茄盒还是沈亦初为了照顾楚锦佑,才破格点的。

楚锦佑将饭菜吃得干干净净,没有任何不耐。

用过饭后,按照惯例,午饭结束后的一两个小时内,他应该要去住院部查房,但在查房之前,他还要去一趟自己的办公室。

沈亦初是这家医院的荣誉院长,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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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是有着自己的办公室的。

他推着楚锦佑去了一趟自己的办公室,从柜子里翻出一件崭新的白大褂披在自己身上,又将代表院长身份的牌子挂在了白大褂的左胸布料上。

“走,我带你去查房。”沈亦初推着楚锦佑径直往骨科病房的方向推去。

“查房?”楚锦佑心生疑惑,“你丢了何物,我可以命手下的侍卫帮你查。”

沈亦初被逗乐,“并不是我丢了东西,查房的意思呢,就是去检查自己名下患者的身体状况,对他们的病情进行可控的监测,以防止病患的病情恶化。”

“原来如此,受教了。”楚锦佑恍然大悟。

能进骨科的患者,要么是打架斗殴,要么发生了意外,将骨头摔断。

骨科患者们盛产犟种,爱逞能是他们的强项,明明已经伤了骨头,却还想着做一些高危动作来证明自己并无大碍。

沈亦初对他们这类患者劝了许久,嘴皮子都快磨破了,才将患者安抚下来,以免他们再冲动行事,伤了自己。

这一个时辰内,沈亦初跟骨科患者们斗智斗勇,耗费了大量的心神,待他查完病房时,神色早已疲惫不堪。

“既然累了,就去休息吧?”楚锦佑将沈亦初疲惫看在眼里,见心上人如此疲惫,他心疼极了。

“还没到可以休息的时候。”沈亦初随便在附近找了一个椅子坐下,闭上眼睛,“五分钟之后,我应该要去诊室为病人看诊,直到傍晚。”他只给自己五分钟的休息时间,这是他的习惯,改不了。

楚锦佑看了若干现代的书籍,知道五分钟是个什么概念,他不禁蹙眉,“你以前都是如此辛苦吗?月例能有几何?”

“实习医生倒贴上班,分币不挣,全靠亲友接济。”沈亦初每每想到这一点,便心塞不已。

不但如此,他每天还得忍受主任和患者的双重嫌弃,接受领导无休止的PUA。

比如领导总是说,他们这一批实习生的质量还不如上一批,没一个好用的。

再比如患者总把他们叫成服务员,只要他伺候患者伺候得不舒服,一个投诉下来,他就会获得领导的一顿劈头盖脸的骂。

微笑服务……呵呵,反正他遇到某些奇葩患者是真的笑不出来,装笑也不行。

但后来,不知怎的,他就学会了职业假笑。

“怎会如此?”楚锦佑惊了,“只要是做工,就要有工钱,你们那怎会没有月例银子?”

“你可以理解成我们是学徒,去医院是为了拜师学艺的,既然是学手艺,自然没有银子给你。”沈亦初叹了一口气,“时间差不多了,陪我去骨科诊室,今日那边就由我来坐镇,你在我旁边看着。”

五分钟过得可真快啊,他还累着呢。

“辛苦你了,亦初。”楚锦佑帮不上什么忙,唯一能做到的只有乖乖听沈亦初的话,不给他添麻烦。

“还好,我都已经习惯了,这些都不算什么的。”沈亦初起身推着楚锦佑去往骨科诊室。

二人进了诊室,沈亦初与诊室内专攻骨科的御医进行工作交接后,御医便高兴得像个孩子似的离开诊室。

“他为何如此兴奋?”楚锦佑看着御医离去的背影,只觉得御医的表现太过夸张。

“你待会就知道了。”沈亦初坐在看诊桌后面,趁着下一位患者还没来,便开始翻阅桌上这个月患者们的看诊记录。

看诊记录足足有两本新华字典加起来那么厚,一时半会轻易翻看不完。

“咚咚咚。”

诊室的门被敲响,沈亦初唤了一声‘请进’,门便被人从外面打开。

“大夫!恶的*脖不大听*,快各恶看看!”一个身材魁梧的汉子捂着胳膊一屁股坐在沈亦初对面,神色焦急。

“你这胳膊是怎么伤到的?”沈亦初来到汉子身侧,戴上手套,轻轻捏了捏汉子受伤的地方。

那汉子带着浓重的口音,嘟囔不清地说道:“摔到凹里,起*来了。”

“那你的胳膊现在还有感觉吗?”沈亦初问道。

“疼。”汉子疼得头都开始冒汗。

沈亦初心中了然,应该只是脱臼,正一下骨便能痊愈。

“你以什么谋生啊?”他转移话题,在汉子放松警惕的时候,他的手已经摸到了汉子胳膊脱臼的地方。

汉子腼腆回答道:“大夫,恶似粮家憨……啊啊啊啊啊啊!”

汉子话还没说完,随着‘嘎巴’一声脆响,沈亦初却已经将他的骨头接了回去。

“好了,回去之后,这只胳膊尽量少提重物,且先养一个月再说吧。”沈亦初给汉子开了一个单子,“拿着这张纸,去缴费处把诊费交了。”

“好,大夫!”汉子道过谢便走了。

“你是如何听出此人的话的?”楚锦佑饶是琢磨了半天也没听出来那汉子说的是什么意思。

“其实我也有点听不太懂,但我能通过分析他的肢体语言和表情来判断病情,这种病患只是沟通费劲了些,还算好的,如果遇到那种根本听不进去话的犟种,那才叫一个痛苦。”沈亦初说道。

“那你有想过去做别的活计吗?”楚锦佑问。

沈亦初笑着摇了摇头,“和犟种患者沟通的确让我很苦恼,但当我看到患者们身体痊愈后,就会感到很有成就感,这种感觉相当上瘾,如果可以,我想在医院里干一辈子。”

楚锦佑没说话,只感觉胸腔内的心跳得越发剧烈。

第113章

沈亦初在诊室内一直待到了傍晚, 楚锦佑在旁安静陪同着。

他在加班整理今日的治疗日志,方便明日过来坐诊的大夫翻阅。

“咕噜噜……”

沈亦初摸了摸肚子,他饿了, 但还没忙完,不能走。

楚锦佑熟练地转着轮椅靠近诊室门口, 停下问他,“你想吃什么?我去买。”

“什么都行,我快饿死了。”沈亦初有气无力地趴在桌面上,眼神麻木。

楚锦佑点了点头, 只是他一开门,便看到暗七提着一袋冒着热气的包子过来, 将包子塞进他的怀里,便迅速消失在他的面前。

“刚才那是……七哥?”沈亦初有些不确定,自从他跟楚锦佑待在一起后,就已经很久没见到这些暗卫兄弟的面。

所以,他已经被默认踢出暗卫的队伍了吗?

“是, 暗七给的包子, 还热着呢,你趁热吃, 分量刚好够你我二人的。”楚锦佑将包子放到沈亦初的手边, 顺势将装包子的油纸揭开。

透着红油的包子散着腾腾的热气,包子的肉香味令沈亦初口舌生津,他先拿帕子擦了擦手,才从袋子里拿出一个红油包子, 大口啃了一嘴。

刚吃到嘴里,他愣了一下,“你……是不是在府里请我吃过一次红油包子?”

“你想起来了吗?我知你爱吃, 当时便吩咐府里的厨子做了。”楚锦佑没想到一个红油包子也能让沈亦初想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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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从前的事,惊喜极了,脸上的笑容无论如何也收不住。

“记忆有点模糊,但我好像能依稀想起来一点点。”沈亦初继续吃着包子,幸福地眯起了眼。

吃完一个包子才发现,他这次回忆以前的事时,头居然不疼!

他拿包子的手停在空中顿住,决定再主动尝试回忆一下那些丢失的记忆。

一股熟悉的刺痛感再次令他疼得脸色发白。

不行,他还是不能主动去想,但如果想要拿回记忆,还得情景再现一次才行。

“亦初!你又头疼了?!快别想了,日志也别写了,我带你回府休息!”楚锦佑扶住沈亦初的胳膊,语气带着一丝不容置疑的强硬。

沈亦初捂着头缓了一会,“我没事,你不用担心我,坐诊日志还剩一点就写完了,我写完就带你去之前的诊室睡觉。”

“不必勉强自己。”楚锦佑神色担忧。

“嗯。”沈亦初应了一声,用帕子将手上和嘴角的红油擦干净,便继续书写着日志。

约莫过了半个小时,他才停笔,起身时感到一阵恍惚,差点没站稳,还好他反应快,第一时间扶住了楚锦佑的轮椅扶手。

“我忙完了,我们去休息吧?”沈亦初反手推着楚锦佑的轮椅,带着他往小雏菊诊室那走去。

“抱歉,我没帮上忙,让你受累了。”楚锦佑偏过头,神色愧疚。

“害,我们这一行不都是这个样子吗?我已经习惯了。”沈亦初故作轻松道。

入夜,小雏菊诊室内,沈亦初主动将床让给腿脚不便的楚锦佑,起初楚锦佑不依从,想跟他争地铺,他一个眼神过去,楚锦佑便老老实实地躺在柔软的诊床上,不敢争辩半分。

但第二日天明后,他在地铺上醒来,一眼便看到身侧楚锦佑放大的脸,被吓得不轻,当场从被窝里窜了出来。

“楚锦佑!你为什么会出现在我的被窝里?!床上不够你的睡的吗?”

楚锦佑缓缓睁眼,打了一个哈欠,又翻了个身,再将被子往上扯了扯,嘟囔着,“我们以前一同睡过,只是你不记得罢了,何至于大惊小怪。”况且,他什么也没做,只是抱着沈亦初睡了一宿罢了。

“我们睡过?”沈亦初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楚锦佑,满脸震惊,“何至于大惊小怪?!你居然说我大惊小怪?”

他好像听到了非常小众的词。

“如何?能想起来一些东西吗?”楚锦佑坐起身问道。

沈亦初摇了摇头,“很遗憾,并没有,也许是地点不对,不过一起睡觉的记忆能不能想起来也无所谓,不重要。”

这么暧昧的记忆,若是真的想起来,他恐怕就无法直面楚锦佑了,更别提关系更近一步。

“我们还需要做什么才能让我想起其他的记忆?”沈亦初不再纠结,打算进行下一个项目。

楚锦佑笑了,“不急,我已经说通了朝中大臣,皇宫一半的占地会被改建成小学、中学、高中以及大学的学堂,我们先将学校建出来,再陪你慢慢找寻记忆,如何?”

皇宫太过奢靡,若是能删繁就简,让天下学子获利,定然能让他获得天下读书人的支持。

若将来他想跟沈亦初在一起,也不会再束手束脚的,让人诟病。

只有他变得更强大,他和沈亦初之间才会有未来可言。

“可以,正好我已经把各年级的课本已经整理好了,就等着学校开学。”沈亦初没意见,又告诫楚锦佑,“对了,改革不能一刀切,我不了解大顺,你若是想改革教育,得从大顺的国情出发,而不应该做理想主义者。”

楚锦佑也明白这个道理,“放心吧,你给我的那些书籍我都已经看过一遍,有道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我自然会为百姓思虑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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