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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80(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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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谢意侧头失笑片刻,抬手握住他腰身,让他小腹贴近自己胸口。

时暮生涩地俯身,在那柔软的唇上咬了一下,甫一分开,他便主动仰头吻了过来。

分开后,扣着人,往后仰面放在帐床上。

眼前的瞳眸里有墨色翻涌,浓稠得化不开。开口时嗓音暗哑,“果然是时大夫,这般有手段。”

时暮还想说话,却已腾不出唇舌。

卧房里像是多了一处滴水的落泉,间断响起幽暗细密的水声。

时暮和他亲吻间,想着他说过的,你想说什么便说,想做什么便做,只要有我一日,我就会护你一日。

心里萦绕情意。

在烛火中,主动替他解开那顶藤蔓金冠,墨发散落在指间,缓缓流泻而过。

还未替他梳理整齐,便被迫往后仰头,在愈来愈促的呼吸中,感受着眼前这人探寻自己身体时,带给自己的每一次颤栗和每一次心悸。

彼此的情绪都在霎那间喷薄而出,渴望尽数倾泻。

哥儿的身体不像女子那般玲珑有致,是少年的干净利落,胸前平坦,小腹紧致,四肢修长。

品尝时却有丰盈滋味,像包裹着汁水的橘瓣,青涩酸甜,稍稍按压便要漫溢出来。

手指比普通男子纤细,握在掌心的时候觉得很脆弱,可不管触碰哪里,都能划出一道火花,在静夜里嘶嘶烧灼。

谢意都不知自己怎么会对他如此着迷。

那么嘴硬,有时候还会讲些伤人言语。

可就像是那枚扇坠,愈是细看它那古拙的花纹,越觉爱不释手。

时暮又一次哭得面颊湿透,还被他往前按着,挺起腰身。

整具身躯都很纤薄,从湿润的眼角,到凸起的喉结,柔韧的腰肢,跪在床上的纤长小腿,构筑成一张轻盈拉起的弓,又像一朵浮在湖面上的白莲,震颤和涟漪交叠。

时暮听到他在自己耳后叹惋,“不知你在想什么,明明可以花好月圆,非要和我韩寿分香。”

时暮还在想韩寿分香是何意,又听他开始讲那些孟浪的话,“浑身上下都这般柔软,为何嘴硬得怎么都不肯承认。”

可自己气息太过急促,好一会才终于说出一句,“别,别啰嗦了,快点吧你!”

然后,就再也没力气催促。

眩晕和窒息伴随着强烈酥麻自小腹升腾,蔓延到每一根指尖。

只能环着他宽阔背脊,不断地蜷缩手指。

听到他用带着痴迷的模糊声音,叫了好久的“小暮”。

“晏和。”

最后,是和这个明明想远离,却还是让自己重蹈覆辙的男人,越抱越紧,绵长接吻。

一整夜,断断续续。时暮累了想睡觉,又被他唤醒,缠进怀中,不知道什么时辰,只知道夜色已深,本来就凌乱的床榻只剩一片泥泞。

终于安静下来,睡得有些迷迷糊糊的,突然听到一声尖锐如哨的声响自天际而来。

时暮疲惫睁眼,向传来声音的方向扫了一眼,就再也没办法挪开视线。

就在他卧房的窗外,突然升起一束璀璨的烟花。

棱格窗不知什么时候被打开来,初春微凉的夜风涌入卧房,驱散了整夜旖旎之后,空气里弥漫的腥甜。

从床榻透过敞开的窗户,恰巧能将烟火完整的升腾尽收眼底。

将明之前的天际是幽蓝自灰白的渐变,平整得如同一块画布,任由颜色绚烂的烟花一遍遍涂抹。

旁边的人一直没睡过,侧身撑着头,任凭墨发铺了一床,和另一束纠缠,凝注着看烟花的人。

沂都的烟花时暮也看过,相比现代的,自然是单调简陋不少,但眼前这一束束,色彩远比之前看过的缤纷,花样也更多。

而且看位置就知道是在王府中燃放。

这是什么活动?

时暮诧异地看向身边的男人,“为何突然放烟花?”

他道:“这是自西北曹国进献而来的,皇兄给我,便拿来提前为你庆生。”

“庆生?”

“我听说下月初三是你二十岁生辰,届时我不在你身边,所以先为你庆祝。”

原身以前在时家从来不会记自己的生辰,因为没人会为自己庆生,只有江小兰会记着,在那天为自己煮两枚鸡蛋。

“生日有什么好过的。”时暮嘴上这样说,可趴在床上,看着外面一束束璀璨烟火,又觑着身边被烟火映照的俊朗面容,心里还是有种吃了蜜糖般的甜,又问:“你去哪里听说的下月是我生辰?”

撑着头的人眨了眨眼,“今天在宫中偶遇你家中兄弟,便顺口问了,他道你生辰与他恰好差半年。”

家中兄弟,生辰和自己差半年,时暮知道是时镜,不满地鼓了鼓腮帮子,“你干嘛去问那个人?”

“是他过来与我说话。”

以前也没在意过,此刻想起之前在福源斋门前,在松月湖畔,时镜见到谢意时那楚楚动人的姿态,时暮盯着眼前的人,拧起眉梢,“时镜不会对你有什么企图吧?”

他敛眸思索,点头道:“有可能。”

有可能?

时暮差点一口气上不来,“妈的,姓谢的你……”

伸手想推人,被他握住手腕,压到脑袋一侧,俯身上来,几乎贴在唇畔开口:“皇兄说我年纪不小,出征回来便要为我指婚。”

他幽幽叹息,“所以还请时大夫别叫我总跟你暗通款曲,给我个名分才是。”

暗通款曲?

分明看得出他眼里的调笑,时暮还是失神了片刻,不知道说什么好。

如今,自己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看着他娶别人。

那就只能自己嫁给他。

想从床上爬起身,一动又觉得腰腿发软,在被子里用脚尖踢了踢他小腿,“帮我把桌上的药包拿过来。”

谢意拨开散落肩上的长发,不慌不忙地穿上亵衣,才起身去把桌上蓝布的药包拿过来。

却没给时暮,自己意兴阑珊地打开,“我看看是何物。”

先从里面拿出一张写得满满的纸,这人一看便皱眉,“以后真要好好教你写字才是。”

“你别管我字写得怎么样。”时暮趴到他腿上,拿过药包,倒出里面一团团的白色小纸包。

“这是我帮你出征准备的药,你带着,发热的时候就按单上所写症状对症用药,没用就赶紧换一种。”

对他出征所患感染病症,时暮目前倾向于蜱虫叮咬,蜱虫引起的病症有很多,但很多都是广谱抗菌素能解决的。

但时暮也怕,万一是别的真菌、中毒、过敏,药还是不对症,怎么办?

如果能确定是什么病症就好了。

谢意没想到他这么有心。

其实出征也有军医随行,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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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比他医术高明,但常规病症总能解决的。

但他心里装着自己,叫谢意感动,侧头又碰了碰他的唇,“晏和谢时公子怜爱。”

这人眉宇间露出温顺,故意软着口气,学那柔弱无力的女子,叫时暮无语得牙根都痒了,仰头在他唇上咬了一口,咬得他抽凉气。

“如此,我也要咬。”

亲昵打闹间,忍不住又折腾起来。时暮真庆幸有这种特殊体质,若是普通男的,应该已经被他弄死了。

后果就是,第二天,真的完全起不来。

听到他安排成纪回去替自己告诉江小兰,索性放肆地睡。

中间被投喂了几口吃食,再次醒来已是傍晚日落。

宛如回到在三甲医院时的社畜生活。值完夜班,一天一顿,往死里睡。

第二天泡澡时,时暮才发现昨晚自己在他脸颊上抓了细细一道。

忍不住愧疚地碰了碰,被他揪住手指,琢磨着手指笑问:“明明也没有指甲,怎么那么能抓?”

时暮:“呵呵,自作自受。”

洗干净,换了一身月白罩着软纱坎肩的锦袍,坐在铜镜前由着他替自己束发。

这人也是被伺候惯了的,束得并不娴熟,最后用一顶小巧的玉冠,弄了简简单单一束马尾。

一起吃过晚饭,谢意才骑马送人回家。

虽说睡了一天,但骑马久了还是腰酸,进了东市,坐在前面的人闹着要走路,谢意只好抛了缰绳,陪他慢慢往海棠巷走。

这匹白马鞍上有凌王的四爪金龙印记,跟谢意久了,会自己回去。

东市不比西市,没有十里灯火,舞凤翔鸾的街市,也没有碧瓦楼上的膏泽脂香,琼浆扑鼻。

有的只是穿着朴实的卖香饮、糖串的小贩。

乌金西坠,星月渐升。

两个人牵着手,走在东市的街道上,叫时暮感受到了在现代不曾体会到的,恋爱的甜蜜。

忍不住想,若他不是皇家之人,不用参与炮灰剧情,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商人,或是个小官。自己看病赚钱,养他也行,不知道该有多幸福。

想着,眼眸轻灵一转,出声找了个话头,“听说,你是先皇亲封的亲王?比那两个皇子都高一级?”

谢意瞥他一眼,意味深长地开口:“某位大夫不是不在意金银权势,连亲王妃都不愿当么?”

这天底下哪有人不爱金银权势,那不是跟着你要噶么?

但凡你不作……

时暮让自己的语调轻快起来,像是闲聊一般,“既然你是先皇亲封,那就是说,不管谁当皇帝,对你都没有影响咯?”

他唇角浮起笑意,黑眸莹若星辰,“你不需要操心这些,只要顾好自己,乖乖待在我身边就好。”

时暮心中轻叹,知道自己很难左右他的决定,还是先把眼前的出征应付过去。

踩过一段布满痕迹的石板街道,眼看着海棠巷近在眼前,想到皇帝一声令下,他便要出征西南,或许今晚就是出征前最后一次见面,时暮捏了捏他手指,咬牙开口:“你出征西南,一定要万事小心。”

出征西南在谢意眼中根本不是问题,只是见他平时伶牙俐齿,此刻担忧不舍,心间柔软,故意逗他,“军中只有男人,没有女子,亦没有哥儿,所以你勿需担心我,倒是我该担心你。”

时暮问:“担心什么?”

他叹息,“你这般忍受不住,我不在身边,潮热期可怎么办才好?”

“哪有忍受不住,我只是……”

其实并非真的一点都忍受不住,只是想和你在一起。

“只是什么?”

见他眸有愉悦,时暮知道说出来要叫他得意忘形,故意甩开牵着的手,往前走去轻飘飘开口:“忍受不住,找别的男人呗。”

见少年驻足,回首看来,唇畔勾着狡黠笑意。

谢意发现,很有必要狠狠教训一下这放肆的哥儿。

走到他面前,伸手握住他纤细的后颈,声音放低,“既然如此,不如让你把自己属于我的感觉刻得深一些。”

“什么?”

时暮还在疑惑,就被他按着肩膀转过身,从背后环住,贴在耳边的声音有些凶狠,“我要狠狠咬你,咬到你承受不住,向我求饶。”

感觉到他的唇瓣烫在腺体上,瞬间让时暮无法控制地浑身冒出了鸡皮疙瘩,挣扎着大骂:“喂!大庭广众的,你这么大个王爷,能不能要点脸!”

这里是海棠巷,虽然人不多,但不远处就是自己家院子的门,保不齐江小兰和白舟也什么时候出来,怎么能在这里搞这些少儿不宜的东西?

他这么说,却没有立刻真咬,只是抱着人逗弄,“王爷也要和喜欢的人亲热。”

“耍流氓是吧?”

“我是你的郎君,怎能叫耍流氓?”

郎君?

时暮真佩服他,“我们暗通款曲的,别自己给自己贴金啊!”

“先暗通款曲,在明媒正娶,迟早是郎君,今晚先咬一咬。”

“就会欺负我是吧!”

“嗯,就欺负你。”

“无耻下流,给我滚开!”

“叫声郎君让本王先听一听。”

“不叫!你今晚就是把我脖子咬断我也不叫。”

“时大夫如此有骨气,那我便试试。”

感觉到他尖锐的犬牙真贴到了后颈上,时暮忍不住边笑边骂,“真是臭流氓啊你!滚开!”

两个人在僻静的海棠巷肆无忌惮地打闹,完全没有注意到,有人正从巷口往里走。

宋念山听说时暮考试回来,赶紧带了东西过来看望,没想到刚进巷子就听到时暮的声音。

开始听得看得都不真切,走近之后,借着月色,看到的就是眼前这幅画面——时暮被人从身后环住,不住呼喊,“臭流氓!滚开!”

宋念山吓了一跳,只当真是流氓,气愤地拿起丢在旁边的粪瓢,在心里给自己打了打气,挥起粪瓢冲向那人,“破落无赖!给我放开!”

谢意身躯蓦然绷紧,时暮还未反应过来,腰身便被坚硬小臂扣住,以一种难以想象的敏捷速度被他带着轻巧旋身后,退开了一段距离。

玉冠半束的如绸墨发在自己眼前散开,遮挡了视线。

时暮只看到他展臂间,原本收在袖中的折扇霎时脱手,伴着厉声呵斥“放肆!”如箭矢般急射而出。

前方传来一声痛呼,一只粪瓢掉落在地,在地上泼洒出一道粪液,发酵之后的恶臭气味四散,叫时暮差点吐出来。

只庆幸他身手好,不然就算不被砸中,也要被这大粪泼到。

此刻,从他身侧探头,才看到被他折扇打倒在地呻吟不止的人竟是宋念山。

“宋大哥?”

第72章

谢意的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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扇,时暮是见识过的,赶紧跑过去,见宋念山被折扇砸中头部,跌坐于地,额头红肿了一块。

索性他拿的不是玉骨扇,只是普通的木质折扇,不然宋念山不得像曹世锦似的脑瓜开瓢?

“宋大哥,你怎么在这儿!你为什么要打我?”

宋念山还不曾见过这样的出手,甚至都不知道自己被什么打中,讷讷回答:“我看到你遭歹人欺负,所以……”

话还没说完,玄色暗绣腾云纹的锦袍已来到眼前。

宋念山抬头,此刻才看清,自己以为欺负时暮的“流氓”,竟然是京中最不可招惹的凌王,谢意。

他卓然而立,垂下的黑眸森寒,自高处飘落的嗓音更是冰冷如霜,“大胆莽夫,可是活腻了?”

天家之怒,口衔天宪。生死就在他一句话间。

宋念山知道自己犯了天大的错,惊惶爬起,跪倒在地,连连叩头:“草民一时没有看清,冲撞了王爷,求王爷饶命!求王爷饶命!”

这人平素也不是仗势欺人的行事作风,时暮也不知道他此刻莫名其妙在这里耍什么王爷威风,抬起头狠狠地瞪过去一眼。

伸手去拉宋念山,“宋大哥,你别管他,没事的,你起来我帮你看看伤到的额头。”

宋念山胆战心惊地觑了凌王一眼,见时暮开口,对方没有再出言,才任由时暮将自己拉起来。

时暮见他局部头皮血肿,虽然看着没有大问题,但谢意出手很重,还是要小心脑震荡,“宋大哥,进院中我给你看一看吧。”

宋念山还有些惶恐,“小暮,可是王爷……”

时暮起身和谢意说道:“你先回去吧。”想着他要出征,顿了顿又认真交待:“西南多虫,你千万小心不要被叮咬,务必拿好那个药包。”

谢意眸里似有和风吹散寒意,伸手捏了捏他垂在腿边的指节,语调舒缓,“你也万事小心,有事去王府找两位大哥。”

时暮:两位大哥?

看着面前的人,谢意唇畔露出些许清淡笑意,未移开目光,只随口喊:“成纪。”

成纪也不知从哪冒出来的,把他的马又牵了过来。

等他纵马离开,时暮才把宋念山带进院中。

江小兰不在家中,时暮拿了药箱,给宋念山处理伤口。

哥儿俯身靠近,为自己擦药的动作轻柔,余光里的容颜更是漂亮秀雅,让宋念山忆起他第一次替自己处理腿伤的情景。

那时,宋念山只觉得他像是天上降下的菩萨那般好。

可刚刚,那个王爷自身后环着,轻薄地狎昵在哥儿后脖颈处的画面浮现脑中,又叫宋念山心中苦闷。

因为离得极近,他还注意到时暮脖颈上带着一枚小马形状的翡翠。

碧绿通透,一看就知价值不菲,上刻一个“意”字。

宋念山知道,意是那王爷的名讳。

尽量保持着平常的语调,开口和他说话:“小暮,今晚真惭愧,几乎伤了凌王。”

时暮莞尔而笑,“你还真伤不了他,倒是应该臭到他了,不然他不会乱摆谱的。”

宋念山挤出几分笑,宛若关心朋友般询问:“小暮,你和凌王,如今怎样了?”

宋念山肯定已经看到了,时暮也没想瞒,又弯了弯眉眼,“挺好的啊,他已经是我的人了。”

宋念山:……

这话叫宋念山视线忍不住在他低头间,看向哥儿后颈处细腻肌肤,虽然被衣领稍有遮挡,但靠近还是能分辨出那道弯月般的印记。

一时间,只觉心中有些妒意。

明明是自己先认识的时暮。

那个王爷能得到时暮,无非就是因为身份。若他也是平民,和自己又有何区别?

“可是,小暮,你和他身份有别,他会真心待你么?”宋念山抱歉地笑笑,“你别误会,我也只是不想你被人哄骗了。”

哥儿不假思索地轻快回答:“不会啊!他虽然偶尔耍下王爷脾气,但对我还挺真的,对了,他还想让我当他王妃呢。”

“王妃?”这样的身份如此遥远,叫宋念山无法想象,赶紧问:“那小暮,他何时封你为王妃?”

“我还没答应他呢。”

宋念山几乎惊得合不拢嘴。

在他念头中,对于一个东市的哥儿,别说是凌王这样九天之上的身份,即便只是某位官员的小妾,为着能享尽富贵,都该叫这哥儿忙不迭凑过去,百般逢迎。

若真是王妃——哪怕只是侧妃,可以昭著天下的尊贵身份,他哪有不答应的理?

几乎是脱口问出:“为何不答应?”

时暮不知宋念山的想法,但不能把那些争权夺嫡的事情告诉他,糊弄了一句,“就是不能让他太轻松了,想多作践他几天。”

宋念山看着面前收整药箱的人,只觉得满心不解。

面前这人到底哪里来的底气?即便医术精湛,即便列入太医署医士名录,他也不过就是个哥儿!

宋念山没有说出心中的话。

但他突然很想看,若是那位王爷没有娶眼前这哥儿,这哥儿还能不能这般张狂?

时暮为宋念山检查后,确认没有问题,上了点药,“对了,念如姐最近怎么样?”

又聊了聊临盆在即的宋念如,宋念山把带来的糕点给他,离开时家院子。

天色已晚,他今天干完活就买了糕点过来看望,还没吃饭,拢了拢单薄衣襟,想赶紧回家吃上一口。

刚出海棠巷就看到前面空寂的巷口,有匹神骏非凡的白马,在夜色里打着响鼻,轻跺马蹄。

马背上,是刚刚那个一身玄衣的男人。

他凤眸挺鼻,气质卓然,和白马一起现于月下,宛如神邸降世,幽沉的黑眸直直地凝视着自己。

宋念山知道自己今天冲撞到他,他金尊玉贵,如何能随意原谅,刚才不过是给时暮面子,背后定要狠狠教训自己。

急忙跪下,伏地磕头,“王爷饶命!王爷饶命!是草民鲁莽,还求王爷看在小暮的面子上,饶了草民!”

白马马蹄缓慢靠近,却叫宋念山怕得浑身发抖,不敢抬头。

马蹄停在面前,冷肃话音落下,“你喜欢时暮么?”

宋念山没想到他会如此直白地询问,心头一跳,抬头震惊地看向马上之人,“王爷。”

他声线不过隐带严肃,但因着那至高无上的皇权,自有怵人威严,“如何?不敢承认?”

“王爷,我……”宋念山既然知道两人关系,又如何敢承认,只心惊肉跳地等着他发落。

男人神情不变,淡淡开口:“若本王告诉你,时暮他无法生儿育女,你可还喜欢他?”

宋念山的神情一瞬间变了,“你说什么?”

说话之人愈发云淡风轻,“时暮自小身患弱症,无法生育,听懂了么?”

若是能生,两次潮热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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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昵,只怕早已叫他怀上自己的孩子。

这样倒叫谢意不敢轻率。

宋念山难以相信,“你说小暮无法生儿育女?怎么可能!”

且不说时暮自己便是妇科大夫,若他不能生育,这王爷恐怕看都不会看这哥儿一眼。

谢意轻蔑地抬了抬唇角,“为何不可能,你随便到西市打听时家庶子,便知真假。”

宋念山瞬间只觉胸口发闷。

时暮不能生?这是真的么?

若是真的,自己这么久的用心岂不都白费了?自己再怎么窝囊,也不至于要一个不能生养的哥儿。

似是清楚看到他脸上的神情,谢意眸中尽是讥诮。

若是真的,想到那哥儿还做着王妃的梦,宋念山倒还有些同情起时暮来。

怎么说他对宋家有些恩情,宋念山即便胆战心惊间,还是伏地,小心翼翼开口:“小暮,这般可怜,还请,请王爷不要玩弄于他。”

对方答得坦然,“本王何时玩弄过他?他就是本王要娶的唯一王妃。”

宋念山蓦然抬头。

谢意知道他眼中的强烈疑惑来自何处,直接清楚地告诉他,“本王从未想过要他为我生儿育女。”

整个沂都都知道凌王谢意不喜哥儿,曾立誓决不娶哥儿。

他并非不喜欢哥儿,只是,他曾亲眼看着皇弟谢尘在落霞殿生产,惨痛整整三天三夜,鲜血流满整个宫殿。

最后,玉碎珠沉。

一个鲜活的,笑着闹着的人就这样消逝,只剩一撮冰冷黄土。

他已清楚知晓,一个哥儿想诞下儿女,要如何一道一道地去闯那些生死关口。

他害怕,害怕所爱之人也要这般献祭性命,只为那前途未知,嗷嗷待哺的弱小新生。

拿命搏一个孩子,他不懂这样做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他只想要那个能拥在怀里,叫自己心中安稳,能亲密相依,叫自己不觉孤寂的人。

所以,他本不愿娶哥儿。

偏偏遇到那个大夫。

知道自己心生情意的那一刻,他就已经决定,这辈子都不要时暮为自己生儿育女。

宋念山怎么都无法理解这些话,只是抬着头,迷惑地看着马上的人,“王爷,您说什么?”

“我想要的是他的人,不是他的孩子。”

宋念山讷讷重复,“不要孩子?”

不要孩子怎么能行呢?

“您是金尊玉贵的王爷。”

王爷不是更应该妻妾成群,香火绵延么?

谢意极冷地扯了扯唇。

和完全无法理解你的人说话,是一种折磨。

时暮把这个人当做朋友,谢意本不想过多干涉,毕竟和谁做朋友是他的自由。

但今晚,刻意留在这里等人出来,谢意不是要和这个在自己眼中几近卑劣的莽夫谈心,只是叫这莽夫知道,以后不该对时暮有一分一毫的痴心妄想,更不该像上次松月湖那样,欺骗于时暮。

冷冷抛下一句,“切莫让本王知道你再来纠缠时暮,不然,定不轻饶!”

说完拉拽缰绳,白马在夜色里发出一声萧萧嘶鸣,调转方向,载着玄衣男人,在夜色里迅速远去。

宋念山依旧跪在冰冷的石板道上。

他还是不懂,不要孩子怎么行呢?不要孩子娶亲做什么?

第73章

两天后,沂都大军出征西南。

清晨,出征部队自南门出城的时候,无数百姓前来围观。

“听说是凌王殿下亲征,以立我大沂朝之威。”

“凌王殿下乃陛下唯一的皇弟,也不涉党争,在这个关口,他去最为合适。”

这次出征主要是彰显国力,所以不会直接杀往西南,会先在都城外的营地整顿,随后才会缓缓南行。

时暮也带着江洛挤在百姓间,看热闹。

南门的宽阔城门缓缓打开,先是步兵列队,手持雪亮长戟,小跑而出,随后才是白马之上的谢意,手握缰绳,马蹄轻驰。

他平时都是锦衫长袍,今日一身银盔银甲,腰挂古拙长剑,映照旭日,熠熠生辉。红缨盔下,五官凌厉,英姿勃发,的的确确是个青年将军。

时暮心中叹息,“妈的,真帅,别死就好了。”

然后,感觉到落在自己脸上一整片的视线。

这才发现,自己怎么把心里话给说出来了,顿时引得周围百姓怒目而视。

“凌王殿下为我沂朝鞠躬尽瘁,出征西南,你怎能说这样的风凉话!”

“大不敬!该叫巡城的兵马司过来狠狠教训此人才是。”

“竟有如此想法,这人不会是西南国的奸细吧!”

连江洛都一脸不悦地盯着自己,“暮哥你在说什么啊!”

时大夫背脊一凉,赶紧握拳挥舞,“不是,我是说凌王殿下所向披靡,定能大胜而归!凌王殿下贵体康健,千岁千岁千千岁!”

拉着江洛溜了。

回城之后,多少有些惆怅担忧,本来想带着江洛去吃古董锅缓解一下心情,没成想锅还没吃成,就接到了太医署的公函和入宫令牌。

成为甲级医士后,每月都会有固定的俸禄,相应的也要接受太医院的安排,完成一些公共医疗任务。

有任务召集时,就会有公函和入宫的令牌送到医馆。

时暮只能往太医署去。

带着令牌进太医署的诊堂中,看到堂中坐着裴育,还有另外三名刚录取的甲级大夫,加上自己总共四名。

除了自己,都是大方脉的大夫。

看到时暮,裴育神情愉快,“小时。”

时暮坐到他身边,“裴哥,今天这是要干嘛?”

“我也不是很清楚,只知道是有小范围的时疫爆发。”

在古代,所有的传染病都被统称为时疫。

又有一位大夫出声,“我听说是大觉寺。”

大觉寺乃是沂都的皇家寺庙,殿宇恢弘,佛像精美,日夜都有僧人在内念经,为陛下祝祷。

很快,古太医进来公事公办地开始安排出诊公务,“冬季天干,时疫频发,大觉寺那边十数个僧人出现高热如波浪起伏,伴肾丸肿胀,关节疼痛,还要请诸位过去查看一番。”

体温呈波浪起伏,睾丸肿胀,关节疼痛?这是什么传染病?

时暮觉得症状还挺典型,但一时想不起来,恐怕要现场检查才能确实。

古太医一顿之后,又说道:“另有平安村那边,疫病已肆虐两月之久,若是有人愿过去看看,太医署会有额外奖赏。”

平安村是什么地方时暮不知道,但古太医话音刚落,就见周围其他几个大夫神情猝然一变,瞳孔睁大间,里面都透露出浓烈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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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村这三个字仿佛带着可怖魔力,叫所有人都低下头,不愿与古太医触碰视线。

全场好似只有时暮还处于状况外,注意到,裴育侧头过来,冲他提醒般轻轻一摇。

平安村肆虐两个月的疫病?这又是什么?

时暮知道裴育不会害自己,也没有多问。

古太医也料到无人愿意去,只是按照每次召甲级大夫来例行公事地问上一问罢了。

四位甲级医士换上白衫,戴上防护的面巾,准备前往大觉寺。

虽然不知其中原理,但这个时代的太医署已经知道面对时疫要进行口鼻的防护。

不过,时暮拿到细看了一下,给的防护面巾只是普通棉布,外衬苎麻。

苎麻也是一味中药,有对创口进行天然消炎的作用。

不过,现代口罩的核心材料是熔喷布,由聚丙烯制成,经过驻极处理后,具有静电吸附的能力,能够有效过滤空气。

也不知道那边是什么情况,时暮从药箱里拿了一只口罩给裴育,让他也戴上,准备妥当,正要出发前往大觉寺,诊堂外传来一声恭敬的称呼,“时少卿。”

随后,时献一身蓝色官服,大步走进太医署诊堂。

古太医介绍他身份后,四位医士都起身行礼,“时少卿。”

时暮早知道有这么一天。

该行礼行礼,但,咱们骑驴看唱本,走着瞧。

时献进来后,询问王太医今日去大觉寺处理时疫的情况。

王太医禀报,“大觉寺完全封锁后,时疫并未蔓延出来,但因为西北的法师们也在大觉寺中,是以要派医士过去,尽快为染病僧人诊治。”

西北的法师,时暮记得,之前确实有一波西北的和尚在沂都巡游了一圈,还是谢意陪同的。

不知道和大觉寺时疫有无关联。

时献目光依次掠过四位新晋的甲级医士,最后落在时暮身上,“这不是甲级第一的时大夫么?”

时暮知道时献一心想弄死自己,结果却眼睁睁看着自己考上了甲级医士,指不定背后怎么吐血呢,站起身回视间,云淡风轻地讥讽,“对啊,名正言顺的甲级第一,怎么,你不会是想来沾光吧?”

时献神情微沉,“既然时大夫是甲级第一,只去大觉寺看诊,会不会太大材小用了?”

这句话俨然是要时暮换个地方出任务。

不过见他进来,时暮就想到,这老登肯定要给自己找不痛快,“说吧,想让我干嘛?去你家看看你那瘫痪在床的儿子还有几天活头?”

糖尿病持续恶化后,会损伤视网膜,导致视网膜脱落,引起视力模糊乃至失明,同时引起肾脏病变和腿部神经病变,严重的糖尿病足需要进行截肢。

太医院太医再有医术,糖尿病对于无法人工合成胰岛素的古代人,绝对是一个难以逾越的大山。

时暮不用去看都知道,时仲现在是什么样子。

时献今天没准备和这人争执,但这人真是只要张嘴就能激得人满腔怒火,“小畜生!”

“小畜生骂谁呢?”

“骂你……”周围一静,听到有人窃笑,时献知道着了他的道。

时仲怎么说也是时家嫡子,如今病痛缠身,行走困难,都是被时暮这个小畜生害得。

他却还懒洋洋开口:“我医者仁心,跪下磕个头我还可以救他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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