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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150(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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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乔安不知道的是,支撑着林诗音学习武功的正是来自于她心目中的画中仙。

一样米养百种人,即使是面对金山银海都有人心生不喜,嫌弃这是阿堵物,那么林诗音不喜欢武功也算不得什么稀奇事。也许林诗音天生就更为适合做一个闲来无事倚栏观梅,兴致到时素手调香,阅书抚琴,观花开花落,闻流水淙淙的佳人。

然而一个人要是有了目标,即使是他再不感兴趣的事物,都能为之拼搏上一番。

林诗音担心若是有朝一日龙啸云找到了她,她就只能回到兴云庄了,而且她身边的仆婢说不定会比之前多上数倍,那样的话,画中仙岂不是就又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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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之前难见天日的状态了?要是把画中仙交给他人保管,她又担心旁人会误以为自己遇见妖物,纵火焚之。

仅是想想,林诗音就有些难过。她暗自下定决心,一定不能让事情演变到这一地步。

教完道经和武功,乔安就开始着重教导林诗音如何绘制符篆,又或者该称之为符箓。

虽然就连大字不识一个的神婆野道都能画几张的符篆,但这些所谓的符篆,其实还不如把它们叫做鬼画符。就算是在假扮道姑,但要是像这些人一样如此敷衍了事,未免太无趣,在那些真正的道家传人面前,也太容易被戳穿真相。

所以,还是老老实实下苦功夫学习为好。

只不过乔安和林诗音两人都忘记了,像这些堪称门派根基的知识,就算是真真正正的某道家门派的弟子,恐怕也不是人人都有资格学习。

以林诗音如今的个人形象与素质,任哪一个不知情的人看来,都不会想到她居然会是个假道姑。

……

自从林诗音开始假作修道之士,她现在一般不歇在客栈里,而是直接找个道观下榻。

她现在就正在一家道观里。

山间夜里更清冷,现在天色已晚,房间外明月高悬,林诗音站在门口看了一下星空,不知怎的,突然觉得现在的日子与她在兴云庄的生活相比起来,竟产生了几分恍如隔世的感觉。

她回到房间内,习惯性的想给乔姑娘上三炷香,然后又想起乔姑娘说的话,这才作罢。

由于乔安是穿成了林诗音的画像,她在画中的形象其实与林诗音别无二致,就连她的衣着首饰,都是当日李寻欢笔下所绘的样子。

姑娘家总是对服饰要敏感一些,林诗音见乔安总是这一身衣物,就想着是不是能给乔姑娘烧些东西过去。

她有这样的想法其实很正常,这个年代的人对神佛献上贡品,要么放着不动,要么一烧了之。

只是乔安听着,感觉林诗音更像是在祭奠遗像了。

她心底有个猜想,想要试验一下,就问道:“诗音可会绘画?”

林诗音有些保守地说:“只能说是略懂。”

乔安知道她生性不自傲,她这样说,估计就是画的还可以。她提议道:“你不妨直接提笔在画卷上给我绘条衣裙。”

林诗音听明白了她的意思,迟疑道:“可行吗?”

乔安说:“我也只是如此猜想,但应该有六成的把握,诗音尽管放手一试就是。”

林诗音一向是乔姑娘说什么她就信什么,她犹豫了一下,还是调好了墨,比照着她自己现在穿着的这件道袍,无比小心谨慎的在画卷上也画了这么一件。

几个呼吸后,绘于画卷上的墨迹渐渐消融,与此同时,乔安的手上多了一件崭新的墨色道袍。

林诗音松了一口气,太好,成功了,否则自己岂不是毁了这幅画,这可是画中仙的安居之所,如何能有半点瑕疵。

如此,她也有能帮得上乔姑娘的事情了。

虽然乔安对目前的居住环境没有什么特别不满意的地方,但是现在有机会改造一下周围环境,她还是很乐意的。

乔安说:“我这里缺少生气,想添点东西,又说不上该添些什么。”

林诗音想了想,说:“添些飞鸟走兽可好?”

“那就画吧。”她一边说着,一边看向手中捧着的道袍,心念一转,她已是换上了新衣。

画外的林诗音穿着道袍,画内的她也穿着这身衣物,乔安带着点笑意的说:“我如今又与你一模一样了。”

说是一样,却又有着截然不同的气质。林诗音穿着这身衣物,有如空谷幽兰,乔安这一身,却更显清静无为。

林诗音看了看,说:“幸好衣服还算合身。”

她翻找出颜料,边与乔安聊着天边调着颜色,尝试了数次,才调出理想的色泽。

林诗音拿起毛笔。

落笔成画。

斑斓的线条汇聚成型,冰冷的图案在她微微提笔的瞬间染上了灵机。

一只只蝴蝶自笔尖下翩跹而去,带着一种不符合时令却又真实存在于画中的奇异之美。飞鸟舒展着绒羽振翅而飞,羽翼间似是还夹杂着梅花的芬芳……

乔安眼见着整个世界生机勃勃了起来。

第145章 小李飞刀

自从发现可以通过绘画,改善画中的环境后,乔安就经常让林诗音为她向画里增添一些东西。

以往的时候,乔安在画中世界除了读书、赏梅、打坐,就没有其他的事情可以做了。

所以乔安想了想,让林诗音给她画了一些家禽以及猫狗等家畜。在林诗音为她画鸡鸭鹅的时候,她特意叮嘱道,一定要画得肥一些。

可怜只会把飞禽走兽往阳春白雪里画的林诗音,为了她这一要求,愣是不得不去菜市场上,盯着一只肥鸡观察了半天,这才知道该如何画出一只完美符合乔安要求的家禽。

名满天下的小李探花亲自绘的画,自是别有一番高雅之气,令人观之心旷神怡,如临其境。林诗音将那只又肥又笨的母鸡画到画卷上时,竟体会到了几分惨不忍睹的心情。

*************

乔安侧躺在亭子里,怀中偎依着一只幼猫,看起来正在闭目小憩。

林诗音见乔姑娘正在休息,就没有出声打扰她,而是拿着画卷走出了房间,把画摊放在外面的石桌上,让阳光晒一晒画纸,去去上面的湿气。

然后,林诗音走到一边,开始练习之前从乔姑娘那里学到的剑法。

道教功夫,讲究一动不如一静,正好暗合了温和良善,不爱争强好胜的林诗音的性子。

当年李寻欢还在李园时,他曾教过她江湖上被人美誉为“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旁人求之不得的武功奥义,李寻欢都不曾瞒过她,然而林诗音没能学会,因为她知道,小李飞刀既然例不虚发,那么一旦出手,刀就必然会见血。这样暗藏杀机的武功路子,并不适合她。

乔安正是看出了这一点,所以当初在隐瞒身份时,才选择了道家。

至于讲究慈悲为怀的佛家,大部分武功都走的是刚猛精进的路数,而像拈花指这样的功法,又太讲究悟性与佛性。

如此看来,还是崇尚无为自然的道家功法适合林诗音。

她练起剑来毫无锋锐之意,更无杀气,明明看起来更像是假把式,但奇妙的令人产生一种水泼不进的无懈可击之感。

一个白衣人站在一颗榕树下,他站在那里已经许久了,就一直这么静静地观看林诗音练剑。

白衣一尘不染,简洁却不朴素,即使是再不识货之人,也能看得出这一身白衣的华贵之处。

即使他一言不发,旁人依然能从他身上察觉到一种无法言说的傲气。即便是这间古朴甚至有些破败的小道观,也没能把他这种夺人注意力的气质磨损分毫。

他似乎生来就是为成为众人视线的焦点而存在。

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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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音收起剑时,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这个白衣人。

白衣人说:“你的剑很好。”

林诗音谦虚地说:“公子过誉了。”她见过乔姑娘使用这同一套剑法,剑法逸然,如泉水涓涓,剑锋横扫,梅花簌簌而落,用剑者站在中央,恍如姑射神人。她与乔姑娘差远了,莫说神似了,就连形似都做不到。

白衣人淡淡道:“我只是在说实话。”

林诗音问:“敢问公子大名?”

白衣人说:“吕凤先。”他没有多说一个字,他说出这三个字时的态度是如此的理所当然,好像世间之人合该全都听过这个名字一样。然而事实也的确如此,兵器谱中排名第五的银戟温侯吕凤先,江湖上又有谁人不知?

除去李寻欢,这还是林诗音第一次与兵器谱榜上有名的江湖名士接触,她有点惊讶:“公子可是银戟温侯?”

白衣人说:“银戟温侯已经死了。”

吕凤先从来都不是一个愿意屈居人下的人,自百晓生将他排在了兵器谱上第五位,他就折断了自己的银戟,那个人人知晓的银戟温侯早已经死了。

林诗音的性格或许不够坚强,也或许不够果断,但她的柔软使得她能够成为一个足够贴心的人。

她听到吕凤先这样说,脸上没有露出任何不解之色,眼里也没有流露出惊异,就像是真如吕凤先所说的那样,银戟温侯已经死了。

她肤如白璧,面貌有如清水芙蓉,她的双眼里比起市井间她这个年龄的少女,少了点活泼灵动,多了几分冷清之色。

但无论是谁,都能看得出来,她是温柔的。

林诗音只是在他介绍完自己后缓缓地道:“贫道道号希音。”如三国时王辅嗣所言“听之不闻名曰希,不可得闻之音也”,这一道号正是取自《老子》中的“大音希声,大象无形”。

吕凤先在听到她这一道号时,整个人都似是僵了一下。

如果这世间最美好的声音就是没有声音,最完美的形象就是没有形象。

那么什么样的武功才算是真正没有破绽的武功呢?

吕凤先的站姿变了,看上去似是无一处不是空门,但与此同时,正因为空门太对,反而变成了没有空门。

银戟温侯已经死了,但是吕凤先还活着。

他目光如炬,他说:“我欠你人情。”

林诗音对武功其实仍处在知之不详的状态,除去乔姑娘教过她的内容,其余之事一概一窍不通。所以她说:“公子并没有欠我什么。”

其实乔安知道,即使没有林诗音的出现,原著中的吕凤先依然领悟到了这一点,使得自己的武功更进一步。

吕凤先是一个骄傲的人,他认定了的事情,也不会因为旁人简单的三言两语就轻易改变,就如他来时一样,他走时同样是一个人,身形仍看起来是那般的孤傲。

他在离去前,眼睛的余光无意间瞥向石桌上的那幅画。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之前画中的人物应该是侧躺在边缘凉亭中的,现在画中的女子怎么站了起来?

许是他看错了吧。

路遇吕凤先一事,只能说是道路上的小小插曲,谁也没有放在心上。

却说那日乔安让林诗音追随东极真人的步伐,重访三十六靖庐,原本是用来搪塞他人的玩笑话,但两个人后来思考了一下,一致认为即便是真把三十六靖庐都拜访一遍,似乎也不错。

乔安为林诗音找的便宜祖师东极真人其实是有留下正经传承的,古籍中有记载她的其中一名弟子人称郑仙姑,万一人家师门还在,一查就露馅了。所以她给林诗音设定的师门背景,没有沿用郑仙姑等二代弟子的名号,而是随意捏造了一些人名,就说是当年谢自然前辈当年游历途中随手收下的一二记名弟子。

到时候就算有些细节没能伪装到位,别人也只会感慨,毕竟祖上只是东极真人的记名弟子,没能把东极真人的本事劝学到家也是正常。

林诗音打着东极真人传人的名号,每到一地都能成功借宿。

三十六靖庐传承至今,已有许多地点模糊不清,不可考证。即便有着乔安的帮助,她与林诗音也只找到了二十八庐的确切地点,剩余八庐,虽有大致推测地点,却没能找到准确的位置,未曾发现先人到访过的遗迹,看到的不过是后人仿造的之物。

古代交通不便,四处往来颇为耗时费力,三十六靖庐寻下来,一晃眼的功夫就过去了近十年。

万里飘雪,寒风如刀。

一辆马车将冰雪碾碎在车轮下,自北方不急不缓的驶来。

马车外北风呼啸,严寒彻骨,马车内却是暖意融融。只是这点温暖没能驱散坐在车厢里的那位男子面上的憔悴,他的脸上带着些许病容,但他看起来依然不失英俊。他眼睛的色泽是一种温柔的碧绿色,比春风还要柔软,又比大海还要广袤。

李寻欢一入关,江湖上无数关注他的人就得知了消息。

龙啸云压抑着内心的激动,他问:“可有看到诗音是否跟在我这位义弟身边?”

他如何会得到肯定的答案呢?因为林诗音的确没在李寻欢身边。

得到了否定回答的龙啸云,面色一片惨白,他想要端起茶碗喝口茶,手却轻抖了一下,整个瓷碗都摔落在地。

马车内除了李寻欢,再无第二人。

他的手中拿着一柄薄薄的小刀,正在雕刻着什么。

李寻欢时不时低低地咳嗽一声,只是他的手自始至终都是稳的,他下刀时的轨迹依旧流畅。

他像是已经雕刻了无数次了,雕像上的每一根线条都被他深深的记在脑海中,手法是那样的娴熟。

他雕刻的是一个女子,即使她化身为一块顽木,她仍旧显得那么清丽高贵,一如她在他心目中的形象。

她身上就是有这样一种魅力,无论谁只要瞧过她一眼,就再也无法把她的身影从心中抹去。至少……李寻欢没能做到这一点。

他每刻下一刀,都带着一种宛如朝圣的虔诚。

她如今过得还好吗?

李寻欢不知道。

他苦笑,她有一个那样深爱着她,同时又义薄云天、光明磊落的夫君,总比跟着自己这个“自甘堕落”的酒鬼浪子强。

第146章 小李飞刀

这世上有一种女人,你见到她的第一眼,就会不由得升起一种“所谓的绝世美人说的就是她了”的想法。

即便她只是露出一双手,也会让目睹之人心生赞叹。

这是一双完美得毫无缺陷的手,真正的肤如凝脂,纤细匀称,如此的柔软。而连接着这双手的胳膊,又是那般的丰盈但不见肉,纤美而不见骨。她的衣衫逐渐滑落,露出笔直修长的双腿,而赤裸着踩在地上的双脚精致又小巧,这是一双合该被人捧在手心里,即使被她一脚踩在泥里也甘之若饴的脚。

已然不能简简单单用“身体”一词来形容她的躯体,这是一件鬼斧神工般的艺术品,更是一件令男人死在她身上仍无怨无悔的绝世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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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这件在男人身上一贯所向披靡的武器,居然失灵了。

虽然李寻欢远走关外十年,但他留下来的风流之名江湖上谁又不知?

那真是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

京城里的两大名妓皆为其倾倒,谁不知道能明满京都的名妓,有的是男子愿意为她们一掷千金,区区金银早已不能打动她们了,除非真权势滔天到一定地步,寻常富商贵人,即使是想要见上一面,也要投诗以作拜帖。

然而这样两个各有傲气的名妓,却愿意远行数百里路,从京城来到保定,二人共侍李寻欢。

在林仙儿看来,小李探花不风流,谁风流?

可他偏偏在她面前成了圣人君子,对她不屑一顾。

对于林仙儿来说,这不仅仅难堪,更是一种屈辱。

不过这并不是林仙儿首次遇见这种情况,第一次给予她这种难堪的是龙啸云。

他救下了当日走投无路之下欲要跳崖的她,这样一个仪表堂堂的男子,而她又是那般的美貌,又有所为的救命之恩做引子,两人间要是发生点什么事情似乎也完全是顺理成章了。

然而龙啸云拒绝了她。

林仙儿曾经以为是当时的她年龄太小的缘故,可是直到她被人冠上了江湖第一美人的名号,依旧如此。最擅长玩弄他人情感的她明白了,那是因为龙啸云心中有另一个女人。

而这一次,李寻欢一入关,她就找上了他。她在拉拢他,带着一丝势在必得。林仙儿见过太多在兵器谱榜上有名的高手了,但是小李探花不一样,他名次之高、风流名声之盛,足以让她亲自去见他。

这事龙啸云其实也知道,他甚至在林仙儿来之前,对她说:“如果他不受你诱惑,那就证明他的心里依然在爱着一个他本不该继续爱下去的人。”他说这话时的表情中带着些不甘与讽刺。

事实证明,龙啸云说对了。

两次了。

她是输在了男人身上吗?

不,她是输给了女人!

——林诗音。

林仙儿默念着这个名字,唇齿间冰寒无比。

古往今来,有那么多的美女,但是能被人称作天下第一美人的女子有多少呢?屈指可数罢了。人们会记住兵器谱排行第二、第三、第四甚至第二十、三十、四十的江湖高手,但是谁会记得天下第二、第三位美人?每人都想当第一,在这个美丽的名号之下,是一场看不见刀剑的比拼。

她是江湖上最美的女人,那么最令人魂牵梦绕、难以忘怀的女子也应该是她。

林仙儿对那个差一步就能成为兴云庄女主人的林诗音好奇极了。

好奇到她愿意帮龙啸云一起寻找林诗音。

她生平在男人身上遇到的唯二两次挫折,都与这个女人有关。找到她,然后划花她的脸,这就是她要做的。

……

锋利的小刀在木头上刻下最后一笔,一个栩栩如生的女子雕像被李寻欢握在手中,他的身边放着一个酒壶,壶里空空如也。

梅二先生听着他时不时的咳嗽,又看了看酒壶,作为一个江湖上有名的神医,他很清楚李寻欢这咳症已不是最近才有的了。

最终他还是忍不住说:“久咳必伤肺,我若是你,就不会再喝这么多酒。”

李寻欢笑道:“既然会伤肺,岂不是在说我还有肺可伤?我还以为我的肺早已烂光了。”

梅二先生说:“你最好想明白,再这样下去,可不只是肺烂不烂光的事情了,而是还能不能有命继续喝酒的事情。”

李寻欢说:“生死有命,如果老天爷注定我没命喝酒了,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他这样说着,却没有等到梅二先生再说什么,不仅如此,他注意到梅二先生正在用一种奇异的眼神看着他。

李寻欢问:“梅二先生可是有事要与我说?”

梅二先生:“我只是突然意识到有件事你居然还不知道。”

李寻欢摇了摇头,表示自己不明白梅二先生在说什么,他道:“难道有件事是我非知道不可的吗?”

梅二先生说:“如果你知道了这件事,绝对再说不出什么‘生死有命’,一副即使是明天死了也无所谓的话,只怕你知道后,却是恨不得自己这副身体尽可能的撑得再久些了。”

李寻欢无奈地说:“虽然我不在乎自己何时会死去,但是我还没有一颗求死之心,如果可以,我还是很愿意能再能多撑些时日的。我平生不怕杀人,更不怕被杀,就怕一个‘麻烦’,这件事情我还是不听也罢。”

梅二先生笃定道:“不一样的,我若是说了,你绝对无法再像现在这样满不在乎,优哉游哉。”

梅二先生又问:“你可是有一个表妹叫做林诗音?”

李寻欢听到这个名字,眼里流露出一丝痛苦。他咳嗽了几声,说:“是我的表妹没错,只是事到如今,我该叫她大嫂了。”

这个称呼被他从口中吐出的时候,他多么希望这只是一个残酷的梦,然而事实往往比梦境还要残忍无情上千百倍。

梅二先生说:“错矣!你该说她差一步就成了你的大嫂。”

不等李寻欢发问,梅二先生紧跟着道:“你可知道,你这位表妹已经失踪了将近十年了?”

啪嗒一声,那个刚刻好的人像从李寻欢手中掉到了地上。

……

原本世外桃源般的画中世界,如今在乔安的邀请下,被改造的充满了人间烟火气。画中多了一汪暖泉,一动竹楼,竹楼前一猫一狗追逐厮打着,梅林深处还圈养着三三两两的鸡鸭。

林诗音看着这幅已经大变样的雪中观梅图,她忍不住笑了。

心想,表哥他要是看到他用心画的一幅画,被她毁成这个样子,不知道会不会苦笑连连。

一旦想起李寻欢,林诗音之前挂在脸上的神情就顿住了。她沉默着,连同她那颗充满了情思又悲切的心。

乔安注意到林诗音的神色,就明白她是想起了李寻欢。

她记得原著中李寻欢是在关外呆了整整十年,然后才回到了中原。算一算时间,也到了他回来的时候了。

于是她说:“李寻欢入关了。”

乔安很少提及她与龙啸云和李寻欢之间的事,林诗音突然见听乔姑娘提及李寻欢的名字,稍愣了一下。她说:“我听说了。”

她略微踌躇,然后像是下定决心般说道:“我要去见李寻欢。”

从十年前,李寻欢把龙啸云带进李园的那一刻起,林诗音就恍惚感觉自己的人生步入了一场光怪陆离的梦境中,那么多曾经的她想都不敢想,念都不曾念过的事情一一发生在了她身上,直到今日,有时候走在街道上,她仍然有一种仿佛脚踩在云端的虚幻感。

这十年间,在几千个日日夜夜里,林诗音曾无数次问自己,她爱李寻欢吗?

每一次,她都只能得到一个肯定的答案。

她也曾想象过他们是不是还有机会重新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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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当这个念头在心中悄悄刚刚升起时,两行清泪就无意识的落了下来。

那时的她怔怔地看着落在手上的泪痕,她终于承认,他们彼此间缘分已尽。

她要去见李寻欢,不是为了别的事情,而是因为《怜花宝鉴》。

这是王怜花前辈曾经拜托她交给李寻欢的,她早就该把它交给李寻欢,是时候结束这一切了。

乔安没有反对。

“我陪着你。”她眼里倒映着满园梅花,如此说道。反正她无处可去,也无事可做,自然是林诗音去哪里,她就去哪里了。

林诗音说:“有乔姑娘陪着,我就一切都放心了。”说是自欺欺人也好,林诗音总觉得有乔姑娘在身边,看着对方那副波澜不惊的气度,她整颗心都会随之平静下来,不再彷徨。

天色已经不早了,林诗音对乔安道了声晚安。

一旦下定决心要去见李寻欢,她心中反而不像之前那般无所适从了。

窗外是清风吹过林梢发出的细微沙沙声,她很快就在这声音的伴随下进入了梦乡,白日里纷纷扰扰的念头终于安歇了下来。

她做了一个梦,梦到她还在李园时的日子。

那个时候她还小,经常与表哥一起在李园的梅林里玩闹。他们一同折梅,一同看花瓣随水逝,又一同在小亭里歇息。

她还梦到了少年时的李寻欢,他看起来是那么的神采飞扬。

以及当日中得探花时,他带着笑意站在冬日的梅树下,那双碧绿色的眼睛仿佛提前将来年春日的一切生机与温暖带到了她面前。

当她从满是旧日回忆的梦境中醒来,已到了第二日晨光熹微时。

林诗音从床上坐起来,她拿起一件衣服披在了身上。

恰在这时,房间里响起书页翻动声,虽然极其细微,但在这安静至极的房间里异常突兀清晰。

林诗音正在穿衣的动作顿了一下,她一下子紧张起来。她顺着声音看去,只见书桌前坐着一个身穿道袍的年轻女子。对方手中拿着的书,好像是她前日刚从书坊里买来的新书。

那身道服林诗音太熟悉了,因为她也有一件一模一样的衣物。她看着对方的侧脸,恍如有种照镜子的错觉。

微薄的晨光铺在书桌上,正在读书的年轻女子与晨光并肩而坐。林诗音看着她,竟觉得她如同从虚幻梦境中走出来的世外姝人般美好到不真实。

第147章 小李飞刀

有那么一瞬间,林诗音以为自己仍然置身于梦境之中,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眼前看到的一切。

乔安从画卷中以实体出现在现实世界中时,她没有感到什么特殊的难关,一切都仿如水到渠成,当她感觉自己能出来时,自然而来就出来了

她早在察觉到林诗音的呼吸节奏出现变化时,就意识到她已经醒了。由于手里这本书的内容比较和她心意,她又看完了两页书,这才抬起头向林诗音看去。

“醒了?”

“……乔姑娘?”林诗音说话的时候,带着少许生怕说话声稍大点,就会吹散眼前幻境的小心翼翼。

然后她见乔安没有否认她这个称呼,她心里的猜想成真,心中一股热流流淌,一时间,竟是不知该说些什么才好。

乔安把书反扣在桌面上,说:“你梳洗一下,我去把早饭拿过来,都是清淡的,如果我没记错你的口味,应该都是你爱吃的。”

虽然严格意义上来说,她完全用不着吃饭补充营养,但偶尔泛起口腹之欲了,还是需要吃点东西调剂一下的。

画中食物太过单一,虽然有林诗音时不时给她画些东西进去,但是过了刚开始的新鲜感后,无论吃什么就都感觉平平无奇了。如今她既然已经从画中世界里走了出来,当然不会放过这么一个好机会。

乔安不是那种非山珍海味不吃,非龙肝凤髓不咽的人,因此她做的饭菜也多为置备起来比较方便的家常小菜。她自己估摸着,她现在就跟在深山老林、犄角旮旯里呆了数百年的老妖精一样,一朝下山,吃什么都新鲜。

林诗音看着乔姑娘施施然端进来了一个托盘,然后摆放在房间中央的圆桌上。

两张酥脆的薄饼,两碗犹自冒着热气的清汤,一盘青菜,两小碟咸菜。

饭菜虽是简简单单,但乔安刚把托盘端进来,林诗音就闻到了一股并不浓郁,却回味悠长的香气。

在林诗音心目中总带着几分超凡脱俗气息的画中仙乔姑娘,居然亲自为自己下厨,她受宠若惊地坐下来,无比珍惜地一点一点吃着乔姑娘为自己做的早饭。

已经很久没有人像现在这样陪着她吃饭了。

想当初老李探花还在时,每到吃饭时一家人就和和乐乐的凑在一起,温馨又祥和。

后来阿舅以及大表哥相继去世,李寻欢又辞官回家,彻头彻尾的成为了一个江湖人,他们两人间就聚少离多。再后来龙啸云来到了李园,李寻欢远走关外,就更没人陪着她一起用餐了。她也曾试着让丫鬟陪着自己一起吃饭,但这一顿饭吃下来,丫鬟一副谨小慎微的样子,林诗音也只能叹一口气,不再难为她。

时间久了,她也习惯了自己一个吃饭,清清冷冷的吃完,一顿饭的时间就那样过去,几乎都忘记了有人陪着自己一起用餐是什么的感觉。

林诗音忘记了询问乔姑娘是如何从画中世界出来的,也忘记询问能在画外呆多久。她只是想道,如果乔姑娘能长长久久的留在画卷之外,该有多好。

……

一辆马车从街道尽头而来,驾车之人是一个满面虬髯的大汉,他的眼神如秃鹫般犀利锋锐,但他驾驶着马车的动作又是那般的慎重当心,就像是生怕路面上任何一点颠簸伤害到车内之人一样。

当马车行至兴云庄大门外时,铁传甲勒住了缰绳。

他回过头去,原本锐利无比的眼神,在看向车厢的刹那间柔和了下来,他说:“少爷,兴云庄到了。”

李寻欢坐在马车内,他是闭着眼睛的,然而即使看不到他的眼神,外人依旧能清晰的察觉到此时的他正陷入了一种悲伤中,只是他从不曾被任何痛苦打败,自始至终都坚定着。

他的指间紧紧地捏着一柄小刀,手指因为用力过度而有些泛白。

在听到“兴云庄”这个名字时,他慢了半拍才意识到这是哪里,他睁开眼睛,眨眼间小刀从他指间消失不见,不知道被他收到了何处。

他走下马车,看向兴云庄门口。

那幅御赐的对联仍旧挂在大门两侧,不过他已经不再是这里的主人,而是以一个客人的身份登门造访。

当日梅二先生对他说诗音已经失踪了将近十年的时候,李寻欢整个人就像是被人狠狠地推进了冰窟窿里,心里与身体上说不清是哪里更为寒凉。

有那么一瞬间,他几乎在以为梅二先生是在因为他不听医嘱而故意气他。可是他知道,梅二先生不是会做这种无聊的事情的人。

他整个人都呆愣在场,然后就是一阵撕心裂肺的咳嗽。

他让铁传甲去打听这件事,事情的确如梅二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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