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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30(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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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拥有一个孩子,只是不知道为什么,那个孩子居然不像少年那般可爱,五官也不像他。

倒是有几分像乔安,尤其是看人的时候,那清凌的眼神更是神似。

这是为什么呢?他和小玫瑰的孩子为什么不像他们这两个爸爸,而是像了别人?周锦珩迷惘,在梦境中得不到答案。

看到梦境中的小玫瑰对孩子那么好,周锦珩恨不得站出来,道:“宝贝儿,这不是我们的孩子,说不定是护士抱错了,你别对他那么好!”可少年却听不到,依然笑意盈盈地照顾孩子饮食起居,甚至比他还上心。

周锦珩很难受,想让小玫瑰看自己一眼,别再照顾那个天生反骨的小崽子了。尤其是少年不在时,他亲眼看到那个孩子撇了撇嘴,把少年为他煮的营养早饭全倒了,跟打小报告似的对他囔囔道:“这种东西没滋没味,一点都不好吃,他是不是在虐待我?故意给我吃这种东西。”说完还踢着腿,说要去找乔叔叔,乔叔叔会带他去吃好吃的,比如肯德基、麦当劳什么的。

虐待你麻痹!他想吃少年煮的东西都吃不到好吗?更别说少年多久没下厨了。周锦珩恨不得把那这糟蹋少年心意的臭小子领口揪起,狠狠揍一顿。

可少年显然不知道自己亲手照顾的孩子是个两面人,在他面前永远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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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巧听话的,人后却是阴险狡诈,说尽他的坏话。少年就这样傻傻付出着,脸上永远是温柔的微笑。

周锦珩看着万分难受,更不知道为什么梦中的自己,也选择偏袒那个孩子,而不是少年。梦境里的自己脑子也秀逗了吗?居然任那小兔崽子欺负到少年头上作威作福。

他看得十分暴躁,更别说,他和少年的婚礼眼看着要到来了。他在镜子前试穿礼服,想到马上就能跟少年结婚,周锦珩心中美得冒泡泡,结果突然梦境中出现了乔安。

然后不知道怎么回事,他和乔安就在休息室拥吻在了一起,而小玫瑰在另一个休息室里脸红通通地试穿衣服,时不时还双脚踱步,像极了头一次上花轿紧张羞涩的小姑娘,浑然不知道另一边的事。

周锦珩大感震惊,不知道该抓住那背着小玫瑰胡地乱搞的自己,还是安抚正期待婚礼的小玫瑰。

更别说,接下来的婚礼,在一群好兄弟帮助下,把少年抛下,和乔安一起逃婚的自己了。

在一生最重要的场景上,少年就这样正装笔挺,前所未有的精致漂亮,手里拿着一个戒指盒,时不时打开来看,貌似是他自己设计的戒指,灌注了设计师全身心的爱,市面上仅有一颗,是独一无二的设计。

然后少年痴痴地站在原地,等待另一半的出现。仿佛能感受到少年的心情,周锦珩的心肝想被一双小手扯着似的心疼,他想拉住少年道,宝贝儿我在这里,你快和我举办婚礼,我在这里!

燃文;

可少年却感受不到,依然痴痴地将目光投向教堂门口。

随着时间一点一滴的流逝,在场宾客笑容渐渐僵住,难以保持欢声笑语,看向少年充满了古怪和同情。可少年恍若未觉,依然等在原地,只是在别人看不到的阴影处,嘴巴扁了扁,有一串晶莹的眼泪悄然滚了下来。

这明明流着泪,却要装作若无其事,不敢哭出声的模样,令周锦珩心疼得不行,胸口像压着一颗大石头,喘不过气,心中在骂,为什么自己要逃婚呢?竟然还把挚爱的小玫瑰丢下,选择了别人?梦中的自己是没有脑子吗?去死吧,居然让少年如此伤心难过!

“对不起,宝贝儿……”他一直亲吻着少年流泪的脸庞,想安抚少年,可却无济于事,梦中的少年还是在婚礼当天被抛弃了。

周锦珩难受得欲死,恨不得将梦境中不珍惜小玫瑰的自己掐死,自己取而代之。

更别说接下来,他还看到自己和乔安,和那个讨人厌的孩子,仿佛其乐融融的一家三口,光明正大地走在街头。而少年却眼睁睁地看着,状态浑浑噩噩地回了家,脚步是虚浮的,周锦珩心中担忧,眼皮子一直跳,总觉得少年的精神状态不对,于是继续看了下去。

果不其然,少年眼神空洞呆滞,在浴缸里放满了水,一副不想存活下去的面孔。他还去厨房里拿了一把水果刀,就放在角落,周锦珩想拉住他,只能不断地道:“宝贝儿你别这样,你别死!不要这样对待自己,你为什么要轻生,为这样的人渣不值得!那是冒牌货,真正的周锦珩在这里,你快看看我!”

可少年却听不到,甚至拿出了自己的手机,周锦珩看到了手机屏幕上,连续三次拨打的号码都是自己。

第一次,不接,少年的眼神黯淡了一分,嘴角溢出苦涩的笑。第二次,还是不接。周锦珩眼皮一跳,有一种惶恐的感觉即将把自己淹没,他恨不得想向梦境中的自己咆哮,你他妈为什么不接电话!

等到第三次,电话却再也打不通了,少年的电话号码貌似被拉入了拒接名单,而这时,少年的眼神已经毫无生机,虚弱一笑,拿起了刀子。

不顾周锦珩惊恐落泪的阻止,少年脸色苍白地闭上了眼睛,安安静静地睡在了浴缸之中,等不到救护车的到来,渐渐的失去了气息。看着心爱的少年在自己眼前死去,一点一点没了温热。

而罪魁祸首居然是梦境的自己,周锦珩啊的大叫一声,十分痛苦,很快也跟着精神崩溃。

然后他就睡醒了,醒来时睁开眼时,发现是白色的天花板,原来他酗酒过量,酒精中毒了,被好兄弟发现,及时送到了医院。

想起梦中的一切太过真实,他泪眼朦胧,一时间不知道到底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想到自己好歹被人送到了医院,可梦中的小玫瑰却这样年纪轻轻就落幕了,“对不起,对不起,是我错了……”他下意识地道,眼角的泪水汹涌而出,无穷无尽的悔恨将自己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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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觉醒的红玫瑰19

另一边, 殷明麓在植入精神电波,干涉了一下周锦珩的梦境后, 便收手不管了, 只当为原主小小地出一口恶气, 谁知周锦珩入戏太深,陷入其中无法自拔。

他提着一袋子蔬菜,一边吹着口哨, 一边给自己下了个厨,做了几道拿手小菜, 摆在餐桌上非常好看。

殷明麓到底不是原主, 原主喜欢照顾人, 喜欢做家务, 而殷明麓则更喜欢被伺候着,被人当做小心肝般喂着饭, 不喜欢做家务,甚至实际下厨的次数屈指可数。

真真正正的十指不沾阳春水,一朵人间富贵花。

而且就算下厨了, 自己吃总归有些落寞。殷明麓不喜欢安静,于是拿出了自己的手机, 对着菜盘子摆拍, 发到朋友圈去。

饭刚扒两口, 手机就「噔噔噔」的响,一堆人点赞评论,有人赞美这菜看上去就好吃, 夸他真是宜室宜家好男人;有人安慰他走出来就好、新的不去旧的不来;还有人问他改天要不要去喝酒,那里很多年轻英俊的帅哥,鼓动他去追求新(约)恋(一)情(炮),当然也有人想给他介绍对象,甚至想毛遂自荐的。

殷明麓咬着筷子,慢吞吞地随便挑几个回复了,刚想就这样退出时,点赞捧场大军里突然多出了一个楼妄,吓得他筷子差点掉了。

老板给员工点赞什么的,明明是下班期间,但还是有几分诚惶诚恐、受宠若惊呢。

尤其楼妄还不止给这条朋友圈点赞,而是开始一路点了下去,「噔蹬蹬」的声音开始络绎不绝,殷明麓都震惊了,心想老板怎么突然那么闲了?开始浏览员工的朋友圈了?

而且殷明麓去看,楼妄几乎点赞了他大部分朋友圈,为什么说大部分而不是全部。因为他发现,哪怕是他发牢骚的一句话微信,楼妄都点赞了,但与周锦珩有关的朋友圈,对方却像是看不见般地跳过了。

老板这是什么意思呢?突然来这么一通。殷明麓咬着筷子,思索了半天,对着后台那一串串红心,他好像有些明白,又好像有些不明白。回忆起楼妄先前对周锦珩说的追求者言论,殷明麓的心微跳了几下,动作机械地往嘴里喂了几口白米饭,明明是没滋没味的饭粒,吃在嘴里莫名其妙就感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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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几分甜味。

“呃……”肯定不是他的问题!

殷明麓站了起来,捡起大米的口袋看了看,松江牌大米,哼这口感怎么那么甜呢,以后不买了。

大米:??你真是无理取闹。

没等第二天,殷明麓试探一下老板的心意,就被人堵在公司楼下了。来人是周锦珩,穿着西服三件套的他看上去依然俊美。

但却清瘦了许多,面容也很憔悴,仿佛几天几夜没合眼了,双目下的青黑浓重。

这些天他在医院里待着,少年的死如梦魇般困扰了他许久,让他根本不敢睡觉。

因为一合眼就是满脑子就是那被鲜血染红的浴缸和少年毫无呼吸的尸体,他屡屡被惊醒,仿佛自己身上背负着挚爱之人的性命,爱得愈深,痛苦歉疚愈深。

他已经一步错,步步错,梦里梦外都将人辜负,谈何情深?

他想了很多很多,他还是想祈求少年的原谅,想着能不能、有没有可能,有一丝的可能性发生?他想试,一直试下去,直到少年回头,直到少年将他原谅,等到奇迹发生。

看到少年的身影,周锦珩眼中放出久违的亮光,大步流星地想要追上来,结果却把人吓了一跳,警惕地瞪着他,“周锦珩,我们都分手了,你想干什么?”难道还执迷不悟,想死缠着他?

看少年防备的态度,周锦珩苦笑,刚想拉住少年表露自己悔恨的心意,就被一个高大挺拔的男人拦住了。

楼妄挡在少年身前,阻止了周锦珩进一步靠近,他面沉如水地看向周锦珩,然后转过脸,对少年却是面带微笑道:“我开车送你,省得被纠缠。”

那英俊的眉眼,平时多是温润内敛、波澜不惊的,此刻却有了几分凌厉、霸道,殷明麓下意识就答应了。

于是每每被周锦珩纠缠,楼妄都会送殷明麓回家,久而久之,连上班时候都顺路来接了,甚至体贴地买好了早饭。

于是殷明麓一次都没把他新买的东风小轿车,从车库里开出来过。

隔几天去看,嚯都落灰了。

久而久之,殷明麓也习惯了楼妄为自己当司机的日子,甚至天天没心没肺、开开心心的,脸上重新挂上了活力四射的笑容。虽然这样可爱的笑容,往往在见到周锦珩时就瞬间消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对楼妄的更加依赖。

让楼妄眸光微闪,他不介意被那男人痛骂自己虚伪,他巴不得对方再来几次,好让少年更加离不开他。

他偶尔会给少年打电话,因为身份还没确认,只敢暂时保持着一天一通电话,深怕贸贸然跨过了那个界限,少年会接受不了,下意识想逃避,于是他只能保持着前所未有的耐心,等着少年愿意接受。

当然他也有不安的时候,比如今天的通话,少年迟了许久才接,而且一接起来就听到少年微微的喘气声,萦绕在耳边非常甜美,令楼妄心尖一颤,脑子空白了好几秒,这不同寻常的声响让他疯狂猜想,少年不会和那前男友复合了吧?一想到有这个可能性,他就感觉世界天崩地裂,一股想杀了那个男人的戾气充斥胸腔。

结果少年原来是在锻炼,他一股气顿时全散了,恢复到了平静,他嘱咐了几句好好休息,少年也乖乖点头了,如工作上一般听话懂事。

仿佛这种相处模式延续进了生活,但总归还是慢慢亲密起来的,少年也在渐渐对他敞开心扉。楼妄却觉得这样的进度太慢了,他想将少年抱在怀里肆无忌惮地亲吻、拥抱,却只能暂时按捺。

今日他一同往常将人送到楼下,少年打开车门,站在他面前,嘴巴张了张欲言又止,他很耐心地等着对方说出口,甚至面带鼓舞。可惜少年瞅了瞅他的脸,又低了低头,似乎有些害羞,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地又跑了。

楼妄脸上瞬间没了笑意。他不想忍了。

殷明麓上楼后,有些懊恼,其实老板送他这么一段时间,他一直很想叫人上去喝喝茶。

不然就这样打发人回去也太残忍了,可是每次话浮到嘴边,他都不好意思开口,于是一次都没请人上去坐过。

刚刚他感觉老板也很想上去坐坐的,甚至就在等他开口,可是每次对上楼妄那双深邃得仿佛要将人吞噬的眼睛,殷明麓的心就会不受控制地漏了几拍,下意识地移开目光。

因为害羞,他最后还是没能成功开口。

令他觉得有些遗憾,情不自禁就走到楼道口,想看看老板走没有,为什么他没有听到车子启动离开的声响呢?哪怕是在高级的进口车,明明在离开时都会有动静的,殷明麓才不承认自己有些不舍得呢。

结果他的视线刚往下看,背后突然有一具男性温热的身躯靠近了他,将他堵在墙上,那个磁性的声音还在说:“你明明很想我留下,为什么不说?”

殷明麓还没来得及惊呼,就被迫闭麦,一颗心瞬间狂跳起来,感觉血管处的肌肤突然变得特别纤薄敏感,漆黑的夜都盖不住他脸上发烧般的红,尤其是他此刻被人霸道地锁在墙上的姿势,让他几乎退无可逃。

楼妄从背后,基本只能看到对方因为敏感而发抖的身子,似乎想挣扎又怕刺激了他,这样可爱的姿态,让楼妄在温柔质问的同时,忍不住又将人往自己怀里紧扣了一分,恨不得就这样揉进自己身体里。

距离过于近,少年果然就求饶了,一双水润的眸子抬起,弱弱地道:“那我现在请你上去喝茶,你上去吗?”

白开水什么的,他还是请得起的。茶叶什么的,他得翻箱倒柜地找一找。

闻言,楼妄挑了挑眉,心想这孩子还真是不解风情,于是决定直白了说,“喝一夜的那种吗?”

仿佛「轰」的一声,少年的脖子也全红了,他不吭声了,默默地把楼妄推远了,小脸倔着,似乎有几分抗拒,然后捏着兜里的钥匙上楼了。

就在楼妄有些后悔自己说话会不会太孟浪的时候,少年打开了自己的房门,走了进去,见楼妄迟迟没有动作后,又探了一颗脑袋出来,别扭地道:“你不是要喝茶吗,怎么还不进来?”

楼妄怔在原地,眼里很是惊讶,而后笑起来,是愉悦的笑。

结果上去后,少年还真的给他倒了杯铁观音,然后跟逃避似的躲到浴室去了。楼妄静坐在客厅,安安静静地听水声淋漓,享受着少年就在自己身边的一刻宁静。

只要少年不愿意,其实他可以什么都不做,因为他今天已经成功入侵了少年的领地。要知道,像小蜗牛般慢热温吞的人,肯愿意把自己的私人空间分享,已经算是一大进展了。

洗了大概有半小时,少年穿着睡衣出来了。

因为少年的房子实在小,他只能做到楼妄身边。

沐浴后的身体裹携着温凉的水汽,很是令人眷恋,楼妄黑瞳里有腻人的温柔,他发现他喜欢少年的房子了,因为空间狭小,于是两人的气息就仿佛近在咫尺。

少年的睡衣贴在身上,勾勒出身体的轮廓,楼妄礼貌性地一笑,生怕冒犯了,其实也怕自己克制不住想将人抱起。

可是少年却突然道:“我刚洗完澡,难道你不想看看我的内裤是什么颜色吗?”

此话一出,楼妄手中的水杯克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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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地一抖,他立马去看少年,却只看到一张羞红的白净面孔,楼妄觉得自己有些头晕目眩,他暗哑着道:“那我就看看,无论什么颜色,我都喜欢。”

无论是纯洁天真的白,还是性感迷人的黑。

说着,修长的手指很诚实地来到了少年的大腿,想看看睡衣下的颜色,沿着腿不断往上蔓延,没翻到东西,楼妄终于发现了不同寻常之处,他发现自己冷静不了,“没穿?”

睡衣底下果然空荡荡,配合着稍微分开的膝盖,风光无限。

楼妄无法形容那一瞬间的感受,脑子里似有绚烂的烟花般炸开,理智也彻底断了弦。

这已经是少年心里愿意的体现了吧?虽然还是有点排斥,但最后还是温柔地接纳了他。

两人的关系终于有了名分,从此楼妄就在少年的小蜗居里住了下来,说好的等周锦珩不纠缠了就分开的话成了浮云。一个小小的衣柜塞了两人的衣服,有时候领带和内裤纠缠在一起,不分你我。

有时候晨起慌乱时,少年还穿错了,这时候对方就会「啊呀呀呀太讨厌了」跑回房间去换,让楼妄嘴角微勾。

少年的饮食起居乃至那些需要阳光露水伺候的植物,也被楼妄给接手了,他心甘情愿地照顾着人,甚至为少年洗贴身衣物,哪怕少年通红着脸骂「变态,我不要你洗,你给我放下」也无济于事。

日子久了,楼妄求婚了,少年犹豫了三秒后,还是答应了。只是在答应的时候,少年问道:“你会想要小孩吗?”

殷明麓其实也就随口问问,因为结婚这个词让他联想到了曾经那个孩子,在这次任务中,他彻底让那个孩子没了出生机会,他想着,男人也许都如周锦珩那般,会喜欢小孩围绕膝下的感觉。

“不需要孩子,我有你就够了。”你就是我的小孩。楼妄这样说道,长睫微垂,遮住了眼中的光,在鼻梁处投下一片淡淡的阴影,整张脸英俊得过分。

说着,他把少年温柔地拥入怀中,将勺子递到对方面前,想照顾一个孩子般精心照顾着,看对方乖顺地嗷呜一口吃完东西后,立马又舀了第二勺,直到少年懒洋洋地说不吃了,才收手。

而且,他根本不喜欢孩子,只喜欢少年。也许是这段感情说到底有几分趁虚而入的意味,令楼妄心底没有多少安全感。他总担心有了个孩子,少年的心就会被分走一半。

他怎么允许两个人的世界,被一个莫名其妙的人插足?他更不允许,少年的目光投放在其他人身上,为其他人付出,他就是这么偏执,有极端的占有欲,只想少年依赖他一个人,眼神只围着他一个人转。

生生世世都是。

为什么要用生生世世这个词,楼妄也不明白,但潜意识里就是这样告诉他的,烙印在灵魂最深处,已经成了一股强大的执念。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早点更新。

明天还是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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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 、我是萌娃小锦鲤1

在上个世界, 周锦珩相信他和少年的情谊,一直苦苦等着少年的回首, 觉得自己等到海枯石烂时, 便能等到奇迹发生, 最后自然没有等到,他等到了一张写了小玫瑰和别人的请柬。

上面鲜红的大字深情地写着“喜今日赤绳系定,珠联璧合, 卜他年白头永偕,桂馥兰馨”, 居然还特么是民国式的复古婚礼。小玫瑰的名字在最显眼的地方, 就挨着「喜」字, 字大得刺痛了他的眼, 让他泪流满面。

楼家的少爷和知名设计师的爱情,业内都有所耳闻, 首都有头有脸的大人物、企业家都来了,纷纷穿着笔挺的衣服,来献上最好的祝福, 蹭几杯喜酒喝。

在场宾客中,唯有一个男人精神萎靡, 一双忧郁的桃花眼浸漫了悔恨, 颓废的脸庞上胡子拉渣, 西装也是皱巴巴的,与现场格格不入。认识的人都忍不住惊呼了一声,多打量了几眼, 沉思半刻,才将周家少爷跟面前这个不修边幅的醉汉挂上等号。

知道内情的,一时间唏嘘良久,心里不厚道地想:让你风流大少爷作死呢。

不然现在我们参加的就是你们三周年结婚纪念日了,你也不会这样凄凉地看着前任跟别人结婚,在人家喜庆的大好日子里,一副寻死觅活的嘴脸。可怜曾经的情场浪子、花花公子哟,这辈子就栽人家身上了吧!

周家当家人看儿子那颓废样,自是恨铁不成钢,他先前和妻子,没把殷设计师放在眼里,甚至还想着等小两口结婚后,要好好敲打少年,让少年伺候好自家儿子,别仗着漂亮在外边沾花惹草,得做好贤内助的本分。

结果一转眼就被打脸了,自家儿子反而在外边沾花惹草,还把人惹毛了,说分手就分手,干脆利落毫不拖泥带水,这种彪悍飒爽如果不发生在自家儿子身上,周家父母是欣赏的。可惜就是发生在他们家宝贝儿子身上,他们才黑了脸。

尤其是少年也不像他们所想的那样,需要对自家儿子委曲求全。人家有自己的事业,有自己的房车,虽然都是很便宜的基础款,但一个男人起步的物件都有了,完全可以自己闯荡,还需要巴着别人过活吗?

而且人家行情好得很,光是挑谈恋爱的对象,都不是非他们儿子不可。倒是他们儿子才是真没用,爱惨了别人还管不住下半身,自己做错事还天天丧着脸,不爱工作,天天喝得烂醉。殊不知人家大设计师,现在有英俊逼人的楼少在旁,看你如今这幅鬼样子,还能回头才有鬼了。还不如早日收拾收拾,寻找下一春。

周家父母没好气的想,又拧了儿子胳膊肘一口,结果对方却从头到尾一直痴痴地望着殷设计师,对于身上的疼痛毫无所觉,更加把周家父母气得够呛。

在婚礼现场,楼家大少的求婚词一出,众人的感触更深了。

“我曾以为自己会孤老终生,现在我只想感激命运让你我相遇,我曾怨恨我们重逢的时间太晚,现在却觉得正正好。太早了也许我不够成熟,无法包容你的所有,太晚了也许你已经牵起了别人的手。但既然相遇,就要感激。我不会离开你,我们之间会有无数的日日暮暮,无数的欢声笑语,直到我们头发都花白,面容都老朽,我都会永远陪伴着你。”

“我的小男孩,我爱你。”楼妄低头,在一脸感动的殷明麓脸颊上落下一吻,姿态虔诚而神圣。

“我、我答应!”没等证婚人询问,殷明麓迫不及待地握拳抢答了,神色颇为激动。

楼妄轻笑,在宾客情绪高昂的起哄声中,又亲了他一口。至于人群中不和谐的声音,某个男人愤怒高喊的「我不答应」,则被他忽略过去。他之所以邀请这个人,不是想炫耀,只是因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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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也是「助攻」、「红娘」之一罢了。

世界初觉醒,刚接受了委托的殷明麓觉得自己无法控制身体,但仿佛有人在他脑门上拍了一掌,有什么东西打入了他的体内,他闷哼一声,清醒了起来,涣散的黑瞳也渐渐有了聚焦。

然后发现自己整个身子原来正浸泡在水中,快要溺毙的窒息感让他不断挣扎着,想开口求救,嘴巴里就灌入了无数的水。

殷明麓无力了,还好很快他就听到岸边的脚步声和震天动地的哭喊声:“来人啊!我家小宝落水里了!别拦着我,我要下水去救他!”

“快快快,把竹竿给我,快把人捞上来!”有人去拿竹竿打算捞人,也有人快速地脱了衣服鞋子,打了赤膊地一头扎进水中,做两手准备。

在好一通手忙脚乱后,湍急河流里的那八岁孩子可算被捞起来了,躺在地上的模样看上去不大好,巴掌大的小脸煞白,皮肤都泡得起皱了,那肚子也不知道灌了多少水进去,都圆得把衣服顶起来了,嘴里也汩汩汩地往外冒水。

看上去神志不清,万幸的是还有呼吸。村长松了口气。

人群中会急救的人赶紧冲了过来,按压着肚子,掐着穴位等等,一套功夫下来,总算把孩子腹腔里的水给挤出来了,人咳嗽几声,悠悠转醒了。

见状,罗红梅等人抱着孩子喜极而泣,嚎啕大哭起来,怪令人疼了,大家都是一个村子的,纷纷出言安慰:“红梅啊,别难过,小宝命大的很呢!在水里淹那么久都挺过来了,都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你别嚎了。”

“是啊,你快把人抱去卫生所看看吧。”

等殷明麓醒来后,就发现自己躺在床上,肉乎乎的胳膊上一阵疼痛,他双眼跟坠了铅似的沉重,几乎掀不开,但还是侧眸瞅了一眼,原来是在打吊瓶。就是那瓶子看上去脏兮兮的,混浊得看不出里面是什么水,这卫生所的环境也颇为简陋。

一个戴着老花镜、头发斑白的老头,坐在椅子上,一边翻书一边盯着床上的他。还有几个人围在旁边,脸上写满了关心。

太累了,殷明麓小手拉着被子,将自己小身体裹紧,选择眯一下,顺便接收一下剧情。毕竟初来乍到就差点被淹死,这体验实在太不良好了。

原来他穿到一本叫《重回八零之女配不认命》的书里来了,殷明麓稍微看了下剧情,概述大致是这样的:这个村叫做文水村,在这个改革开放的年代,算是挺富裕的。原主的名字与他同名,今年八岁,还跟同龄人一样经常撒丫子满山跑,爬树掏鸟蛋,日子挺快活又没心没肺的。

唯一特殊的是,他是殷家唯一的男孩,在他还没记事时,父亲上山摔死了,让母亲沈秋宜年纪轻轻就守了活寡,自然对唯一的儿子殷明麓爱若至宝。

当家主人罗老太罗红梅也是年轻就守寡的典型,她当家做主那么多年,膝下就两个儿子,平时最宠二房殷明麓的父亲,结果二房就这么去了,老太太悲痛之下,自然也宠着二房唯一留下的男丁,平日把这个小孙子疼到眼睛里去了。

而大房两口子是老实本分人,忙碌大半生,一直没生下个儿子,膝下竟有一对姐妹花,想到女儿迟早外嫁,他们老了没有儿子养老摔盆,便也指望着殷明麓这个侄子,于是从小也把原主殷明麓当亲儿子疼着。

总而言之,原主殷明麓就是一个全家都宠着的宝贝凤凰蛋,平日里要星星不给月亮。哪怕这枚宝贝凤凰蛋后来长废了,涉世未深被人骗去当古惑仔,然后给砍了七八刀死了,全家人也伤心难过得不行,一个个哭死在葬礼上。这种事情在这个重男轻女还是主流的年代,也没什么意外。

但偏偏一个人不顺眼了。

那个人就是书中的女主殷玉娥,从书名就知道了,这是一个女配重生回到八零年不认命的故事。

殷玉娥也就是大房生的那对姐妹花之一,其中的妹妹。在原书中,她就是个女配,脑子不够聪明,家里出钱给她念书,她也读不进去,最后没考上大学。反而是姐姐聪明能干,脑子举一反三,天生适合读书,考上了大学。

但她好命的是,姐姐在去大学报道前,发了一场高烧,等第二天发现时才知道已经烧坏了脑子,这一烧就是半个月,眼看着大学名额就要丢了,全家就让妹妹去了。

妹妹便成了大学生,可毕竟是混进去的,学业是真的不行,毕业后想去事业单位吃铁饭碗,可是要交一笔钱,足足两百多块钱。殷玉娥满心希冀全家人能给她出了这笔钱,当时她看上的一个帅小伙也在这个单位,她不但想得到这份工作,也想近水楼台先得月,追求自己的幸福。

全家人本来是犹豫的,两百多块钱呢,全家半年的收入,而且他们供小女儿在外面读书,早已经是缩紧了裤腰带,本以为一毕业就能挣钱,结果还要继续赔钱进去才能找到工作。

但这年头大学生到底金贵,最后全家人还是咬牙答应了。本以为事情板上钉钉,偏巧这时候原主殷明麓在深城被人砍伤快一命呜呼的事情传来,治病疗伤是一大笔费用,全家人瞬间舍了小女儿去给原主做手术治伤,铁饭碗这事自然黄了。

原主死了,可妹妹殷玉娥却恨上了原主。农村人重男轻女,男孩子才是全家的宝贝,全家的根,从小她就处处没有原主好,爸妈偏心、奶奶也偏心,她早就满心满眼是嫉妒。

结果长大后,她难得要找工作,追求爱情,大家也为了殷明麓放弃了她,让她得不到工作铁饭碗,还错失了爱情,因为那个帅小伙最后跟单位里的其他女职工在一起了。

于是重生回来后,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正在浅溪里抓小鱼虾的原主,说另一边有好多鱼,把没什么防备心的孩子骗去深水区,然后将人推下去就跑了。

原剧情里原主就这样淹死了,等路过的庄稼汉看到时为时已晚,唯一的根没有了,殷家的人全哭塌了,一个个差点背过气去。

原主的妈性格本就软弱,承受不住失了丈夫,又失去儿子的打击,上吊自杀了。而老太太也是一夜之间老了十岁,在床上躺了一个月才下来。

杀人凶手殷玉娥因为没人看见,便装作若无其事,看着全家人在那里悲痛万分。

按照书中的轨迹,殷玉娥因为重生,有了后世二三十年的经历,这辈子更加精明,不仅继续哄骗着发高烧的姐姐,把大学名额交给她,当着村里唯一的大学生,后期还盯上了自己未来会发达混出头的姐夫,动手抢走了姐姐的姻缘。

让亲姐姐抑郁而终。

而殷玉娥有后世的眼光,外加这抢来的姐夫争气,夫妻俩顺应国家政策和时代潮流,去城中开店铺卖服装,提前买房买股票搞证券等等,日子过得红红火火、风生水起。自己富裕了,因为记恨着从小娘家的偏心眼,也没有照拂娘家,任由娘家过得穷困潦倒、凄风苦雨。

于是书中的全名就叫《重回八零之女配不认命》,因为不认命,女配重生后报复了所有对不起她的人,一边说着对不起,一边拿走了姐姐的大学名额、抢走了姐夫,只管自己的小日子滋润,不管娘家死活。

而原主他上辈子因为被过分溺爱,所以养得天不怕地不怕,做了一些调皮捣蛋的事,甚至被人教唆着走了歪路,混了黑,但最后却也用自己生命做代价了,临终时也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万分。这辈子更是什么都没做,刚满八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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