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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创传媒的管理层从上到下,参与到拉皮条、贩/毒、洗钱活动中的人全都进去了。趁乱中,林慕希宣布要退圈,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了。
她的粉丝找了她一段时间后,没有消息也就算了。而网络上也没有她的不雅视频流出,那肯定是国家出手干预了。
林夕觉得这样挺好的。
一点进去,就看到了许慧欣在发言:【年代文后妈许慧欣:这两天我都没机会在群里说话,他娘的,我那个婆婆像神经病一样在我的房间里待着,看我像是在看个犯人。】
许慧欣这一磕实在是有点重,就算吃了基因修复液短时间内她也好不了。并且在医院这个众目睽睽之下,许慧欣也没有办法跟楚千墨兑换回春丹吃。
只能这么硬撑着。
【地球少女林夕:现在她们走了?】
【年代文后妈许慧欣:走了,去办出院手续了。】
【六零年代拳击手向千兰:那你打算怎么办呢?】
许慧欣摸摸自己的额头,想到过去这三年她受到的那些鸟气,那固然有剧情的不可抗力。但也无法抹平沈家不是什么东西的事实。
明明整个沈家都知道她许慧欣跟沈书榆没有结婚证,却还光明正大地使唤她。更加离谱的是,三年了,她跟沈书榆居然都没有同床过!
许慧欣实在是想不通那本书里的这个设定到底是因为什么!难不成要赶时髦整个先婚后爱?但要是没有作者这个所谓的“上帝”在,正常人,谁他娘的能对一个三孩爹产生爱情啊?
尤其是在一起三年还没上过床这个设定,到底苏在哪里?想到原文中女主任劳任怨当牛做马,一直到沈书榆腿脚好转了,才感动于“女主”的照顾,在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夫妻俩互诉衷肠,两口子终于完成了生命的大和谐,许慧欣就想吐。
合着男主那几分钟,对于女主,也就是倒霉催的她,还是个什么大奖励不成?
许慧欣道:【有仇报仇,有怨报怨。我要把沈家搅个天翻地覆,然后再潇洒离去。】
伺候瘸子是不可能伺候瘸子的,许慧欣之前被剧情裹挟在沈家当了三年的舔狗,已经是难受得很了。现在再让她回去当舔狗,她就直接从林镀锡那换点手榴弹,直接把沈家一家子炸了,拉着这个所谓的位面世界共沉沦好了。
【末日废土林镀锡:有需要就找我们好了。】
林夕看着无语极了,还真是你鲨人我搭梯子啊,多么凶残!林夕都没有眼睛看。
但手指却很忠实地也跟着发了一句同样的话。
许慧欣笑了笑,正准备说话,她那倒霉催的婆婆苏向红进来了。看着许慧欣脸上的笑容,苏向红的脸瞬间就阴沉下来了。
“交了钱了,赶紧走吧,真是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谁家受伤了不是抓把草木灰放放就好的?也就你矫情!这才在这住两天,你那心就野了。看看你刚刚那样,谁家正经女人笑那么骚的?”苏向红那张嘴叭叭叭的,说出来的话没有一句是像人话的。
要是没有进聊天群,依旧被剧情裹挟的许慧欣,早就惶恐不安地跟苏向红道歉了。但现在的许慧欣,把她说的每一句话都记在了心里,等着报复回去。
受伤了不用去医院,抓把草木灰就行?许慧欣可算是记住了。
她没有搭腔。嘴皮子厉害了有什么用?能动手就不要哔哔。
现在她还不能哔哔。
她现在所处的位置在沈城,许慧欣重生之前去过沈城旅游过一次,那个时候的完全就是一座钢铁城市,高楼大厦一栋挨着一栋,马路又宽又新。
现在的沈城呢,街道就那么几条,房子最高也就六层,那是百货公司。像医院这样的房子,一共有三层,但到底是省城的医院,占地面积广。
许慧欣到处看了看,此刻正是冬天,沈城又是北方城市,这会儿街道两边堆着一堆又一堆没有化的雪。
苏向红揣着手走在前面,根本不管许慧欣的死活。
许慧欣一边走一边看,冰冷的空气冰冻了她的心,让她对沈家一家子更是厌恶到了一定程度。
她虽然在沈家当牛做马,但纺织厂的工作是没有丢的。她的工资每个月也有二十四块钱,在现代二十四块钱连个华莱士双人套餐都买不来。
但是在这个年代,省着点用,足够一家人生活了。更别提她是城市户口,每个月还有各种票发放。结果呢,她硬生生地活成了个小可怜。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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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都没发到她的手里,就被苏向红这老虔婆去领了,粮本更是不在她的手里。人家别的纺织厂正式工都是穿得暖暖和和的,漂漂亮亮的。也就她,穿的居然是苏向红淘汰下来的衣服。
许慧欣忍不住在群里吐槽:【年代文后妈许慧欣:我是真的想不通,这个剧情的苏点在哪里?我之前也看过几本后妈文,人家也没像我过的那么憋屈啊!那些后妈们不管是真心做后妈还是因为种种原因做后妈,人家调教男人养育孩子,在家里不说没有权利,但也不像我这样做牛马吧?】
林夕见了,想起向千兰穿越的那部男编剧写的苦情剧,然后她道:【地球少女林夕:现在只要有一个题材火了,为了赚钱,跟风的一大把,有没有一种可能,我是说可能哈。你穿越的这本后妈文是男作者写的呢?并且还是一个对女性有着刻板印象的男人呢?】
【原始世界阿花花:没错没错,我以前也看过后妈文,说真的,人家再咋样,也没有你穿越的这个这么恶臭。你这种情况我只看到过一种,就是你其实是个炮灰,女主另有其人。】
【年代文后妈许慧欣:这个不太可能,据我所知,我就是真正的女主。倒是沈书榆,一直念着他那个前妻呢。】
【地球少女林夕:哦,我懂了。这本小说写得还挺杂,还掺杂了白月光元素呢。】
【被抱错的真千金秦苏媛:不仅如此呢,你们没有发现吗?千兰姐的故事,跟慧欣姐你的故事有很大的重合呢!不排除写小说的作者看了千兰姐的那个故事,然后受到影响,创作了慧欣姐你的故事呢!】
秦苏媛是大一学生,现在的大一学生闲着没事儿,最喜欢水各种网站,这种事情秦苏媛看过许多次了。
【地球少女林夕:可惜这一点无法印证了。有穿越者进群的小说包括影视剧,我都查不到了。上次冰冰那边的那本霸总我就没查着。】
【年代文后妈许慧欣:那没办法了。真是倒霉透顶。】
许慧欣木着脸,把一块硬币放进兜里,说来也是神奇得很,人家有个这种聊天群,都是跟身体绑定的,就她这个聊天群的媒介居然是一枚一分的硬币。
这个硬币还是她倒在桌角的时候看到的呢。
被剧情裹挟的人是真的没有一点点的人权,都特么被推得快死了,她见到这个硬币的第一反应居然是把硬币捡起来,一分钱可以给几个孩子买几颗糖了。
现在想起来,就跟吞了苍蝇一样的恶心。
天气太冷,就把硬币那出来的那一会儿的功夫,许慧欣的手就被冻得通红。她把手揣兜里,打算等会儿回到沈家,先跟姚熙然换个随身空调。她听向千兰说了,那玩意儿是真的好用。
零下四五十度天气,装备上后,出门穿个短袖都感觉不到冷。作为一个灵魂南方人,她实在是受够这寒冷的冬天了。
胡思乱想着,就到了沈家居住的家属院。纺织厂在现在这个缺衣少食的年代,福利什么的还是很好的。前年盖成了这几栋家属楼。
沈书榆跟她都是纺织厂的员工,沈书榆的运输工还是厂里的稀有人才,因此他们分得了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总共有七十多平。
如果只有两口子住,这样的房子已经算是宽敞的了,但架不住沈家不仅有三个孩子,还有苏向红老两口啊。沈书榆的弟弟妹妹也时不时地过来吃饭、住宿。
于是住得挤挤巴巴的。连客厅里都搭了两张床。在沈书榆还没有断腿成瘸子的那个时候,她就是住客厅的那一个。
想到这里,许慧欣反手就抽了自己一巴掌。
苏向红听见动静,转头看了一眼许慧欣,嘴巴动了动,念及在外面,为了自己儿子的脸面,到底什么都没说。
他们分的房子在二楼,从楼梯上去,入目的是一个一米多宽的走廊,家家户户的门口都堆了不少杂物,只留供一人走过去的通道。
在走廊的两边分别是两个水房,平时家家户户用水都是到水房去打的。这会儿是早上,家家户户都在做早饭,香味顺着关紧了但还是漏风的门透出来。
苏向红开门进屋,许慧欣紧随其后。一进屋她的眉头就皱了起来。她是个极其爱干净的性子,甚至还有点洁癖。她喜欢把屋里收拾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的。
被剧情裹挟以后这点也没有改变,甚至变得更加变本加厉。在她觉醒之前,她家可以说是整个家属院最干净整洁的。
但现在呢?一进客厅,她平时睡的那张床上,不仅放了衣服袜子,屋里到处都是垃圾,没处下脚。
桌子上还放着不知道什么时候吃的碗筷,以许慧欣的视力,甚至看到了碗里结的嘎巴。
许慧欣的脸唰的一下就沉了下来。
苏向红皱着眉头:“还不去收拾?我告诉你许慧欣,老娘困了,要先去睡一觉,等一会儿我出来,要看到一个干净整洁的家里,要不然你就等着看吧。”
苏向红放狠话,然后往主卧去。沈书榆是个愚孝男,在他爹沈明强说过来跟他们住过后,十分欣喜地把主卧给他们了。自己住次卧去,仨孩子住一屋。
许慧欣不可能再收拾这个屋子,她垫着脚走进去屋里,先在群里找楚千墨换了个芥子空间。林夕传递过来给她后,她把额头的纱布掀起来一点,微微有点疼,她感觉到有血流出来,立马便把戒指放了上去。
白光闪过,她已经有空间了。
她走到客厅里的那张木架子床边,蹲下掏了掏,从里面掏出身份证明跟工作证明来。除此之外,还有她辛辛苦苦攒了三年的钱。
说起来真是笑死人,工作三年,除了第一年的工资是17块5,剩下的两年她每个月有24的工资,但她现在的存款,也就三十块!
这叫啥,辛辛苦苦工作三年,归来仍是穷逼!
许慧欣垮了个批脸,这三十块钱也不是给自己存的。按照剧情,她攒的私房钱不仅要给白眼狼继子继女用,还要拿来做生意,养活没了运输队工作日渐消沉的沈书榆。
还要忍受沈家日如一日的打压。
许慧欣敢肯定,在搞扶贫工作这一块,上辈子扶贫办工作的干部都没有她敬业!
她往次卧去,一打开门,一股难以言说的味道传入鼻腔,靠着窗户的地方摆了一张一米五的床,床上躺着一个人。察觉到有人来,他的目光看过来。
见到是许慧欣后,脸上立马就露出一个厌恶的表情来,他恶狠狠地说:“你个贱人,出去就不知道回来了!是不是看老子瘸了,所以你耐不住寂寞在外面勾勾搭搭了?”
许慧欣面无表情地把门关上,她实在想不通了,为啥这个年代啥垃圾都能当男主了。
她面无表情地走到沈书榆的面前,从床头上把他垫在身子底下的尿垫子拿了出来,这玩意儿也不知道多久没有洗了。有着一股尿骚味。
她直接怼到沈书榆还要破口大骂的嘴里,之后用裤腰带拴住他的两只手。在沈书榆惊恐的目光下,摸上了沈书榆受伤的那条腿。
她带着笑:“沈书榆,我发现我以前太给你们脸了,所以你们才蹬鼻子上脸,不把我当回事儿!但我现在想明白了,我以前是被猪油蒙了心才想跟你好好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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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们都不把我当人看,那我也不用把你们当人看了。”
许慧欣用力朝下按去,沈书榆疼得一门翻白眼,嘶吼声透过塞着的尿垫子传出来,大滴大滴的汗珠顺着额头落下来。
许慧欣稍微松开手,又按了下去。
沈书榆直接疼得晕了过去。
许慧欣等了一会儿,又继续摁,生生把沈书榆疼得醒了过来。
沈书榆的这只腿伤到现在,还没有一个月,许慧欣这一摁,直接把他刚刚接好的腿摁得错了位。
如果说,在书里,沈书榆后期成了一个不太明显的瘸子的话,现在他瘸的程度,跟小儿麻痹症患者差不了多少了。
许慧欣朝他笑了笑,转身打开他的柜子,从柜子里拿出沈书榆跟南方苏城一个小姑娘来往的信件。其中一封还是没有寄出去的。
没错,沈书榆这个男主心里不仅有个死去白月光,还有一个远在苏城乡下插队的红颜知己。
说起来,那位红颜知己也是个倒霉姑娘。两人的相识源于一场英雄救美。去苏城送货的沈书榆救了回家探亲下车时被无赖跟踪想要抢劫的罗燕。
沈书榆长得人模狗样的,在外面又声称自己是单身,成功俘获小姑娘的心后,天天跟人家信件来往,并且其中一次送货后,把人小姑娘睡了。
人小姑娘在苏城还等着沈书榆把她接回来呢,并且还怀孕了。
要是没猜错的话,这次沈书榆开车出事情,就是因为罗燕写信过来说怀孕了。他心神不宁之下没看路,直接撞上了前方的山体。
罗燕迟迟等不到沈书榆的回信,直接找赤脚医生开了堕胎药。胎堕下来了,她自己也伤了身体,再也不能怀孕了。
许慧欣拿了沈书榆的所有私房钱,准备先去给罗燕打个电话。
她要给沈家致命一击。
七十年代,乱搞男女关系+耍流氓,足够沈书榆下放劳改的了。
第53章 猛踹瘸子那条好腿
许慧欣把罗燕跟沈书榆来往的信件, 全都放到空间里,直接在门口坐上公交车,往另外一个区的邮局去。
在车上, 她按照寄信日期,翻看最晚的一封信, 罗燕怀孕了, 很着急, 在写信过来的时候, 顺便写上了大队的电话号码。
许慧欣走到邮局直接对着那个电话号码拨了过去, 通过层层转接, 电话终于到了罗燕所在的新民大队。
听说是找罗燕的,新民大队的大队长直接叫来在大队门口玩耍的小孩子去知青点叫罗燕。
自从发现怀孕以后,罗燕已经在知青点里待了好几天了, 对于这个意外到来的孩子,罗燕心里既紧张又高兴。
她是真的很喜欢沈书榆, 八大员之一的运输员, 工作体面, 才27岁,长得也好, 对女性也尊重,跟他在一起后, 每次来苏城送货都会特地来看她。固然结过一次婚,还有几个孩子, 但也不是什么大毛病。
上次来,还带着礼物来知青点看她, 他买的东西都是好东西。并且还在知青点办了一场婚礼,请了知青点的人吃了一顿饭, 大队长等干部都到了。
这让她罗燕在整个新民大队都十分有面子。也正是沈书榆的这番作为,让罗燕彻底放下心中对他有孩子的那点芥蒂。
她都想好了,要是沈书榆那几个孩子是好相处的,她也会对他们好,虽然她做不到对几个孩子视如己出,但她也不会刻意地去磋磨他们。
不过除了这个,让她关爱他们之类的事情就不用想了。她又不是不能生,干啥要把关爱给别人生的孩子?像这种后妈跟继子女的关系是最难处的。远了人家说没良心,近了人家说没憋好心眼,不远不近的才是最好的。任谁也挑不出错来。
听到村里的小孩儿来叫自己,又说是有从沈城打来的电话,罗燕翻身下床,她根本控制不住自己的欣喜。出门时,见到来给她送信的小孩儿,她从兜里掏出一颗糖递给他。
那糖虽然是时下最便宜的水果硬糖,但对于农村小孩来说,也是不可多得的美味。
那小孩脆生生地道了谢,而后抓着糖跑了。
罗燕想跑着去接沈书榆的电话,但为了肚子里的孩子,她还是选择走过去。
等她到新民大队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十多分钟了,大队长见她来了,指了指电话,之后便拿着烟斗出门了。他们这边是苏北地区,冬天也冷得很呢,这大队部可没炉子,他得赶紧回家烤火去。
深吸了一口气,罗燕回拨之前打过来的电话。
许慧欣一直在邮局里等着,几乎是电话响起来的第一瞬间,她就接起了电话:“你好,罗燕吗?”
罗燕脱口而出的沈大哥三个字就那么僵在了嘴巴里,好悬才咽下去:“我是,请问你是?”
就这一瞬间,罗燕想了很多,也许这是沈书榆的妹子,知道她怀孕了,特地给她打电话安她心的呢!沈书榆毕竟是运输员嘛,一年里,总有九个月都是在外面执行送货任务的。
沈书榆的工作性质如此,罗燕理解。
“我是沈书榆的老婆。”
许慧欣的一句话,让罗燕如坠冰窟。她的眼前一阵阵地发黑。她伸手按住了面前的桌子,过了好半晌,确认自己不是幻听以后。她才开口:“对不起。我不知道沈书榆结婚了,他跟我在一起的时候,说过他丧偶,现在单身。如果我知道他有老婆,我绝对不会跟他搅合在一起。”
罗燕虽然下乡了,但她三观正常,也有她自己的骄傲,她这一辈子,就是饿死、累死,也不会去破坏别人的家庭。这是原则,也是底线。
她闭了闭眼:“如果你不相信,我可以把他给我写的信件,寄给你看。肚子里的孩子我也会处理掉。”
从知青点过来之前,罗燕对肚子里的孩子是有万分期待的,她觉得这是她跟她心爱之人的爱情结晶。但现在,她却觉得这是个孽种。
“我相信你,罗同志。因为不仅你被骗了,我也是被沈家骗的。我现在发现了沈书榆的真面目,想要检举他,我需要你的帮助。”许慧欣看过剧情,她知道罗燕的性子,因此,她才会直接朝罗燕提出这个要求。
在那本书的剧情里,罗燕等了沈书榆三个月也没有等到沈书榆的回信。眼瞅着肚子就要显怀了,她实在是等不下去了,直接请假来了沈城。一下火车,她就直奔沈书榆给她写信的那个地址去。
只是那个地方本来就一直是一间空房子,寄到那个地址的信件一直都是放在附近的邮箱里的。想要找到真正取走信件的人,无疑是大海捞针。
罗燕也没有时间去查。她到沈书榆所说的东升纺织厂去问,一问才发现东升纺织厂根本就没有沈书榆这么一个人!
沈城的纺织业格外发达,光纺织厂就不下十个。但事情到这里,罗燕已经不想去查了,她什么都明白了,沈书榆不过是为了骗她而已,把她弄到手了,就不想要了。什么结婚摆酒,不过是为了更好地得到她罢了。
罗燕忍着恨,收拾收拾带来的东西,坐火车回了新民大队,没多久她就打了孩子,并且编了个沈书榆已经死了的话,在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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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队的知青点当起了寡妇。
在恢复高考后,她考上大学回城。毕业后遇到改革开放的风口,她瞅准机会开始经商,并且在多年后,跟许慧欣这个女主成了竞争对手。两人斗得你来我往,十分激烈,双方都恨不得把对方拉下来。沈书榆见到罗燕后十分激动,并且认为罗燕跟许慧欣斗是为了争夺他。自信心爆棚的他好几次舔着脸去找罗燕,想要跟人家再续前缘。
但罗燕恨透了他,根本不听他的任何解释,找了机会直接把他送到了牢里。要不是她被写那本书的作者安排了个被内鬼出卖、被撞身亡的结局,许慧欣这个正牌女主跟沈书榆那个怂比男主都得被她斗完犊子。
这也是许慧欣直接找上罗燕的根本原因。她觉得,罗燕这样的性子的女孩子,在知道沈书榆用那种弥天大谎来骗她以后,不可能会善罢甘休!
并且许慧欣一直觉得,书中要不是作者安排罗燕心灰意冷根本不想再继续追查沈书榆的地址的话,沈书榆早就完犊子了,根本也就不会有什么男主女主了。
罗燕闭上眼睛,许久后,她睁开眼睛:“你给我个地址,我亲自去找你。”
许慧欣给了她娘家的地址给罗燕。罗燕记下来后便挂了电话,之后给她娘家打电话。她虽然下乡了,但在家里,她还是十分受宠的,只不过她家没有那么有钱罢了。
沈书榆的事情,罗燕给自己父母说过,知道沈书榆丧偶带孩子,她父母对这门亲事极力反对。罗燕也跟她的父母发生了成年后最大的一次剧烈争吵。但吵归吵,闹归闹,在遇到这种大事的时候,她不会瞒着他们。
罗燕打回去的电话是她父亲接的,得知了这件事,她父亲在电话里暴跳如雷。让她直接找大队长请假回来,他们一起去找沈书榆算账!
罗燕是个雷厉风行的性子,她没有完全信许慧欣的话,但苏州离沈城远得很,她该做的准备都做了。比如找大队长开她跟沈书榆办过婚礼的证明,这份证明不仅当日来吃饭的大队干部签了字摁了手印,就连知青点里的知青们也都按上了。
罗燕忙着的时候,许慧欣也没有闲着,她回到了娘家,她的娘家在城西区,她们许家祖祖辈辈都在沈城长大,因此哪怕是在城中心,许家也有五间大瓦房,三间厢房,一个可以种菜种花的大院子。
被剧情裹挟之时,因为许慧欣非要去做后妈,跟许家大吵一架,之后许多年没有再来往,但许慧欣在沈家做老黄牛的时候,许家还是看不过眼,给了很多帮助的。
许慧欣带着这一身伤回来,纱布上还有渗血,她的父母亲人吓坏了。
一直到晚上即将睡觉,林夕才看到许慧欣在群里发的消息。此刻的她刚刚把易舒十三经练了一遍。
这已经是她临睡前的必做之事了。随着打的次数越来越多,对易舒十三经的理解更深一层。之前她打完十三式需要三个小时,现在再打已经能缩短时间到两个半小时了。
打完后易舒十三经以后,她浑身都舒坦,有时候她甚至觉得自己的肚子隐隐约约是带着一股热气的。
她擦了汗,洗了澡,把之前用大明宝家的复印机复印的易舒十三经发给新入群的群成员顾暖阳和许慧欣。现在群投递次数升级了,投递也比之前要轻松多了。
不像之前,要做一天的汇总,再一个个地分开投递过去给他们。
顾暖阳因之前有指尖灵泉来滋养身体,她的身体素质可以说是群里最好的,在练易舒十三经的时候,她直接就练到了第七式。
她将这个消息发到群里的时候,群里众人十分为她高兴。
楚千墨看到这一点,那点已经消散的心痛又涌了上来。他忍不住又哔哔:【[狗哥]杀妻证道楚千墨:你们说说,这指尖灵泉要是能剥离后给我多好啊。群聊系统连个身体都没有,要来干啥?】
楚千墨话音刚落,那熟悉的电疗感觉又来了,他被电得死去活来。熟练地吐出烟圈,再把电炸毛的头发捋顺,楚千墨觉得他又是条好汉了。
这样的情况,在这两天经常发生,因为楚千墨发现了,被群聊系统电击后,他体内的经脉扩宽了。他现在若是专心修炼,修为必定一日千里,而他的这个化名为宋二狗的名字必定也会传遍整个修真大陆。
但楚千墨志不在此。他没有长生不老的愿望,一直活着多寂寞啊,还不如趁着活着的时候多吃点好的呢。
他掏出聊天群载具,继续在群里聊天。
而他久久没有在群里说话,大家也知道他因为对系统进行无身攻击,被私下修理了。
他正好赶上了许慧欣上来说话。
对于许慧欣的复仇计划,大家都给她点了个赞,知道她在离开沈家之前直接把沈书榆的腿给干废了这件事,大家更是觉得爽快。
许慧欣对沈家的人已经很了解了:【年代文后妈许慧欣:我这边现在都已经是晚上六点多了,我估摸着沈书榆嘴里还咬着尿戒子呢。】
【被抱错的真千金秦苏媛:他妈不管他?】
【年代文后妈许慧欣:管什么啊,人家都觉得多年媳妇熬成婆这句话就是个形容词。但在沈书榆他妈妈苏向红看来,这就是事实。不过在我之前,沈书榆的前期,他弟弟的媳妇儿没有给她把这句话具象的机会。】
【自从我这个老黄牛进沈家以后,她可算是找到机会了。我在沈家是啥活都得干,说句不好听的话,现在的沈家没有我,那估计都得饿死。】
【我进门三年,伺候了她们三年,现在的苏向红估计连做饭要放多少盐都忘记了。更别提收拾屋子什么的了。今天把我从医院接出来她就回房间睡觉了,估摸着现在都没有睡醒呢。】
【沈书榆的三个孩子都很害怕他受伤后的样子,估摸着七八点钟,他被我绑在床上的事情才会发现。耽搁了那么久,就是神仙去了,也救不回他的那条腿了。】
群里,大家对许慧欣处理这件事情的方式更加认可。顾暖阳则如饥似渴地学习着许慧欣的处事方法。
她觉得,她不会也想不到的东西,在这个群里,她都能学到。群里包括秦苏媛这个年纪并不大的人,也能教会她很多。三人行必有我师,这句话顾暖阳从小学的时候就开始读,这是她第一次有这么深刻的感觉。
对沈书榆这件事情讨论了一段时间后,林夕的头发已经干了,她关了灯,躺在床上睡了过去。
她睡着以后,空气中一些几不可见的各色光点慢悠悠地涌入她的身体。睡梦中的林夕眉头舒展,对这件事情毫无所知。
次日一早,林夕早早就起来了,吃了饭以后,她开着车出门。池香萍她们都知道她忙,虽然不知道在忙什么,但也没有管她。
林夕直奔隔壁蒙市去,早餐都是到蒙市才吃的。各个市的米线在制作以及配料上面会有点点差异,但不变的是都一样的好吃。
林夕吃饱后在路边的水果店直接买了一个果篮,一束鲜花往医院去。
明姝正在做康复训练,知道林夕来,她妈妈到门口去接林夕。
明丽觉得林夕简直就是她的福星。当初在小区门口见过一面,没几天,她就知道了自己女儿“失踪”的真相。并且还把女儿给救了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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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没过多久,她来了一趟,她女儿就醒了!明丽找了明姝这么多年,求神拜佛的事情她做了许多许多,接触得多了,拜得多了,她也信了起来。
林夕把车子停在停车场,刚下车,她就看见了明丽。
明丽也看见了林夕,她大步走过来,脸上带着笑跟林夕打招呼:“小夕,好久不见,你还是那么漂亮。你奶奶身体好吗?”
明丽态度温和热情,好久不见这个词更是让她内心感慨。找到女儿后,她觉得日子每天都过得很快,以前那些睁开眼闭上眼都在找女儿的日子仿佛就像是上辈子一般的遥远。
女儿找回来了,还清醒了,明丽的心病去掉了好大一块,为了女儿,她也开始努力保养,最近吃饭多,睡得好,加上上个月基因修复液的功效,她现在的气色很好。
“好久不见,明姨你的气色也比上次见面看起来好多了。”林夕提着果篮跟在她身边往康复中心走:“明姝身体怎么样?”
明丽脸上的笑怎么也忍不住:“医生说,她的身体恢复得很快,这醒过来才一个来月,但她的各项身体机能都恢复得很不错现在她已经在做手臂的康复训练了。医生说,再这样下去,用不了半年,小姝就能够行走了。”
当了多年的植物人,明姝身体各处的肌肉都有不同程度的萎缩,能够那么快地进行康复训练,不说明丽了,就连明姝的主治医生都十分惊喜。现在除了明丽跟林慕希外,就属他对明姝最关心。那医生询问过明丽母女三人,想把明姝这个案子写成论文投稿出去。明丽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明姝能恢复得那么好,但她们母女三人在商量过后同意了。
要是明姝的案例能够被研究透,就能帮助很多植物人患者,这对明姝来说,是大功德一件。
“那林小姐呢?”林夕问起林慕希。
“她现在跟我们住在一起呢。她之前当明星也没有赚多少钱,她留下来的那部分直接都捐掉了。她前几天去做检查,医生说,她之前的那个报告可能是误诊,她的身体里并没有那种病毒。”
得知是误诊的那一瞬间,林慕希呆愣当场,没过多久,她靠在墙上号啕大哭,明丽跟明姝也跟着哭。作为被她保护的人,明丽明姝母女俩是最不希望她有事的人。
现在云开雾散,明丽觉得日子每天都很有盼头。
在康复训练室,林夕看到了正一丝不苟地跟着医生进行康复训练的明姝。林慕希穿着简单的毛衣牛仔裤,戴着口罩,也在边上跟着学。
此刻的她,褪去了影后的光环,跟普通人好像也没有多少区别。
明丽跟林夕说:“慕希跟我们认了干亲,以后啊,她就是我的亲女儿了。有她这么一个好姐妹在明姝身边,百年之后,我也不担心明姝孤独了。”
林夕看着明姝跟林慕希一起跟着康复医生完成动作,两人相视一笑。
看着感情那么好的两个人,她又想起了群里姐妹们遇到的那些糟心的事情,她想,这个世界上狼心狗肺的人很多,但好人也确实不少。
林夕等了十多分钟,明姝的康复训练完成了,她自己滑动轮椅的轮子往门口走,林慕希跟在她的身后。
明姝仰着头,朝林夕笑着,眉眼弯弯:“你好,你就是我妈跟小慕说的那个林夕吧?我叫明姝。当初,谢谢你帮我妈跟小慕啊。”
明姝的声音弱弱的,软软的,跟她明艳的长相有很大区别。
“不用客气。”
“是要谢谢的。”明姝坚持要谢谢,让明丽跟林慕希请林夕吃饭。
林夕坚持自己是吃了早餐来的,两人才作罢。一行四人从康复训练室回到病房里。明丽沏了一壶茉莉花茶放在茶几上,林夕接过水壶倒水,在倒水的那瞬间,两滴基因修复液便顺着水壶融入到茉莉花茶里。
她的动作很快,没有人能发现。
喝完茶,互相聊了一下各自的近况后,林夕离开。在她走之后,明姝跟明丽二人讲。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我跟这个林夕好像是认识了很久很久一样。看到她就好亲切。”明姝没有聊天群的记忆,古代的记忆也淡化了,她只觉得自己在园林酒店喝了一瓶水以后,做了个好长好长的梦。
梦里的自己好像穿越到了古代,先选秀,后来一步步地成了贵妃。
“那往后咱们就跟她多联系。”明丽无条件地宠爱着明姝。
林慕希也是如此,人以群分,林慕希跟明姝母女俩能那么处得来,某些时候,她们的想法也是差不多的。看着明姝,再想想林夕刚刚说的话,林慕希的心里有了一个决定。
从医院出来,林夕把车子开到建材城的停车场停着,而后在建材城的灯饰店逛了逛,找机会进了卫生间。而后吃了一粒从楚千墨那兑换来的隐身符从卫生间离开。
建材城附近就有快递站点,她直接选了一家规模最小的,吃了易容丹,易容成一个中年妇女的模样,进门去问寄快递的事情。
快递门店里看店的老板娘正趴在墙边打瞌睡,一股浓浓的红薯香味传出来。林夕走近了看,发现老板娘的边上放着一个电暖炉,上边放着几个小小的红薯。
放在门边的自动门铃检测到有人来,发出一声欢迎光临。
老板娘终于抬起了头,睡眼惺忪地看了林夕一眼,先把电暖炉上的红薯翻了一个面儿。
“要找快递还是寄快递啊?”
“想寄快递。”林夕一边说一边四处看,把一个爱打听爱瞎看的中间妇女的形象演了个十成十。
“寄什么寄哪里?省内一天就能到,省外三到五天。看远近,省内是八块钱首重,续重两块。省外还是看远近,首重是十二到十五,续重都是四块。”
林夕从她奶奶拿去摘菜的塑料编织篮里拿出装订成书的易舒十三经以及两瓶被放进绿药膏瓶子里的基因修复液。
“给我孙女寄的简笔画,还有给她的绿药膏。寄到京市去。你说那大城市也是,到了冬天还说有蚊子。”冬天的蚊子是真实存在的,这点林夕没有瞎编。
她在大学的时候发现冬天供暖以后,一些蚊子卵也开始孵化,长成蚊子。冬天谁也没有防备这个,第二天起来的时候,大家手上都有好几个包。
好在那蚊子好灭,杀虫剂一喷就好用。
老板娘没有去过京市,但去过广粤,那边冬天蚊子确实不少。她没有南北方的概念,对此没多想。
“行,那你拿过来,我给你打包。你带身份证了吗 ?现在寄快递都要实名了。”
林夕故作为难,急忙道:“我前段时间寄都不用身份证,我都没带。这我孙女还等着这个简笔画要用,说是到时候要参加个什么比赛呢。”
“身份证记得吗?”寄快递需要实名后,林夕这样的寄件人老板娘已经见过很多了。早就见怪不怪了。
“我还真不记得。那我给你我公公的行吗?前段时间他要办点东西,让我在这边帮着办,我正好记得。”
“行行行。”老板娘拿出手机开始操作。
林夕填了顾安邦教授家的地址,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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