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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不想走,若是自己干不好,没有了卖身契,主家随时可以开除他们,虽说以前卖身契被人捏在手里头时,也可以随时被卖掉或者打死,但是程大人一家心善,不会这样做。
若是失去这份工作,他们出去一没房子二没地,手里头也没有存下多少钱,怕是要再次被卖掉。
可是留下来就不同了,做程大人家中的下人,出去别人都高看他们一眼,而且沈云棠还说过,以后他们到了年纪,女子和哥儿会给一份嫁妆,让她们自行挑选成亲对象,男子也帮忙娶妻。
不过大部分下人都内部消化了,他们平日里待在府里,相处时间长,难免会产生感情。
别的府上若是有下人跟丫鬟谈情说爱的情况,都会被主家嫌弃,认为他们不检点,好点的就发卖出去,要不然就是直接打死。
沈云棠不仅不嫌弃,还让他们成亲,帮他们安排双人宿舍,生了孩子还给补贴,上外面哪里能找到这样的活。
他们心里没有安全感,所以并不想听程昭的意见,只有少部分家在本地,在本地有亲人的下人接了卖身契,并且以后还想继续留在这边做帮工。
剩下的人都跑去找沈云棠,哭着求沈云棠不要赶他们走,把卖身契当做铁饭碗,不想让程昭把这个饭碗给砸了。
沈云棠看着一旁委屈的程昭,给他们解释了一遍程昭的意思,他们却很惶恐,不愿意恢复自由身,更不愿意出府。
沈云棠只能先让他们回去忙自己的,等以后再说。
等他们走了之后,程昭问沈云棠:“我说的那么明白了,他们为什么那么胆小,好像听不懂我说什么一样。”
“他们从小被打骂怕了,而且在府里生活比以前舒服,跟外面的世界脱节,不知道现在城中的日子也好过了,自然怕换环境。”沈云棠当初在村里买豆干的时候,程烨然说不如搬去县城生活吧,他们卡里有钱,可以收快递,不愁饿死,也不用面对那些讨厌的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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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人,自己却推三阻四,怕这怕那,就是不想离开村里的生活,要不是后来程烨然要读书,自己怕是这辈子都走不出那个村子。
沈云棠把之前在老家的生活跟程昭说了一遍,程昭没有体会过那样的生活,他从小就没受过任何的磨难,最大的困难可能就是捉不到自己喜欢的昆虫之类的小事情,不了解沈云棠的想法。
但是他这才知道,原来阿爹小时候受过这么多苦,“是不是受苦受多了,人就变得胆小了,以后我要让全天下的人都过上好日子,不会有受苦的人,也不会有人愿意当奴隶了。”
程烨然回家时正好听到他说这话,抬手在他脑袋上弹了一下,“口气倒是不小。”
程昭揉了揉脑袋,“爹爹,我经常听人说,你来这边后,让大家过上了好日子,爹爹都能做到,我为什么不能做到?”
“好,有志气,以后肯定比你爹强。”程烨然夸奖他,把他给夸得不好意思了,板着张脸,装作不在意,其实心里却很开心。
程昭晚上把自己几个弟弟的卖身契交给他们,他们也吓坏了,以为他要赶自己走,他们之中只有三弟还有家,其余几个孩子跟家里人关系都不是很好,早就不联系了,让他们走,他们都没有地方可以去。
“我是真拿你们当做弟弟,我跟爹爹们商量了一下,让爹爹们收你们做义子,你们可愿意?”程昭想要几个亲兄弟,亲兄弟没有,义弟们也可以,总之就是想要几个小弟,他们几个正合适。
几个孩子没想到自己还有这种造化,纷纷点头,“这种好事自然愿意,不过我们只是书童,能做程大人的孩子吗?”
程昭看着他们几个的样子,虽然都是小孩子,可是身上一点书卷气都没有,个个习武,“你们哪里还有书童的样子,还有二弟和三弟,你们不是说长大想做大将军么,奴仆的身份还怎么当大将军?”
他们虽然期待,但是嘴上还是犹豫,其实他们平日里过得也跟少爷差不多的日子,沈夫郎和程大人对他们也非常的好,“就算我们不是奴仆,我们也做不了将军吧……”
程昭将那几张卖身契还给他们,“野狗叔叔就是做大将军的,等以后你们见到他,让他教你们兵法,带你们上阵杀敌。”
“真的?这次他怎么没有一起来?”二弟忍不住问。
“大将军长什么样?威武吗?”三弟忍不住问。
四弟就仰着头,他不善言辞,跟着傻乐。
“得有那么高,”程昭说着垫起脚比划,最后觉得比划的还不够,又站到了椅子上,“得这么高。”
沈云棠听丫鬟们说程昭这么晚了还在小院子里玩闹,便走过来瞧瞧他们在做什么,就看到他们几个在那边聊以后做将军的事情。
几个小朋友看到沈云棠过来,赶忙跑过来问他认他们做义子的事情是真是假。
沈云棠点点头,“自然是真的,我准备找一天,举办个仪式,不能随便,做了我的孩子之后,以后就要叫我爹爹了,你们可愿意?”
几个小家伙拼命点头,“爹爹!”
他们叫的十分积极,声音甜甜的,比程昭这个亲儿子叫的都好听。
沈云棠以前在村里时,看程烨然干活劳累,想着生四个孩子替程烨然干活,现在无痛多了三个孩子,算是捡了个大便宜了。
不过现在家里日子好过了,也用不到这几个孩子帮程烨然的忙。
之前程烨然给他们请了师傅,专门教他们骑马、武术,他们平日里还要去学堂读书,他们活泼好动,更愿意习武,但是读书也没有落下,只有老四学的比较慢,成绩中规中矩,剩下三个孩子成绩是班里前三名。
程昭天赋好,小时候又跟皇子们一起读书,由扬诗名亲自教导,底子打的好,学习成绩比旁人高一大截,二弟三弟很珍惜得来不易的读书机会,刻苦读书。
晚上沈云棠回去跟程烨然说了几个小孩子管他叫阿爹的事,“原本买他们回来,是想让他们做书童,陪着兴兴玩耍,没想到现在却变成了我的孩子,不过我也是有一点私心,看他们武义不错,读书也好,若是以后都进了朝堂,以后可以更好地帮助兴兴,也可以保护兴兴。”
程烨然也没有想到事情会发展到这个地步,他们当初只是觉得兴兴离开了京城,少了两个玩伴,就再给他找几个玩伴,正巧看到几个可怜的小孩子。
“我想要个小闺女,不知道这辈子还有没有希望了。”程烨然转身搂住沈云棠,不过他不是想让沈云棠再生一个,上次生产的时候他已经担心死了,怕再来一次要了沈云棠的命。
“经过他们两个人的努力,现在城里富裕了,家家都吃的起饭,没人愿意卖身为奴了,你的小闺女怕是没有指望了。”沈云棠想了想,“不过可以收养一个,城中也有无父无母的孤儿。”
“看缘分吧。”程烨然不想强求。
结果他们将那几个小书童收为养子的消息传开了之后,没几天门口就出现了一个小婴儿,程烨然大早上出门差点一脚踩死,还好他视力好,看到了,及时收回了脚,低头将孩子小心翼翼的抱起来。
这个时候天气冷,孩子都冻得快没气了,他赶忙将孩子抱回家中,叫来了大夫帮忙查看一下情况。
他今天也不去上职了,在家看着小孩子。
大夫说孩子受了凉,而且还饿了好几顿的样子,这孩子出生也才没多久,估计爹娘就没怎么喂,直接丢到了他们家门口。
程烨然一开门看到个小闺女,还以为上天听到他的祈祷,给他送来一个小闺女,结果听到大夫的话,又忍不住骂孩子的爹娘不是人。
大夫给程烨然看,“她的右手少了三根手指。”
程烨然还以为那不是人的爹娘给切掉了,仔细一看,手指是有的,只是很小像是长了三个小肉瘤,天生的畸形。
“怪不得会被爹娘给扔了。”大夫忍不住叹气,“不过他们扔到程大人的门前,也算是爱孩子的,想给她找个好人家,以后过好日子。”
沈云棠原本一大早就出门了,听到家里的事,急急忙忙的赶回来,然后就看到了床上的小可怜,“现在城里日子都好过了,即便是乡下,也都是人人能吃饱饭,家里有余量,怎么还能这样狠心将孩子扔出来?我看他们就是怕这孩子以后因为手指原因嫁不出去,才故意将孩子扔了,扔到我们家门口,也只是让他们自己心里好受一些罢了。”
“要不要找出他们的爹娘?”一旁的大夫问。
程烨然给小婴儿盖上小被子,“罢了,这孩子以后就是我的小闺女了。”
他开了这个头之后,后面天天都能在家门口看到小孩子,多出是刚出生没多久的女婴,也有一些男孩子,男孩子数量少,还多数是残疾的。
程烨然有钱养得起也没这么多精力,他干脆叫来师爷,“派人给城里盖一家孤儿院,以后谁想扔孩子,就扔到孤儿院去,只是遗弃了孩子之后,以后孩子长大了出息了,便不能再认回去。”
最初程烨然是想把这些扔孩子的爹娘找出来治罪,但是他听说许多地方生了女孩之后就直接埋了或者淹死,让他们把孩子带回去,那孩子就没命了,若是治罪,其他人便不敢把孩子送去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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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可能生下之后就直接杀了。
几个村的村民很团结,他想要查谁杀了孩子,也不好查出来,不如送去官府办的孤儿院,总好过在家里过苦日子。
等这些孩子长大了,接受新的思想,以后便不会像他们的爹娘那样对待下一代,改变了孩子,也就是改变了这个世界的未来。
沈云棠办了一场隆重的收义子仪式,同时把小闺女的满月宴也选在了同一天,他们把捡孩子那天当做小闺女的生日,还说以后她就是他们的亲生骨肉了,不是养女。
程烨然开心的不得了,还特意写信给扬诗名,让扬诗名帮忙给小闺女起名字。
扬诗名收到信之后忍不住笑着摇头,“你是一个孩子的名字都不愿意起,全部都推给我来做。”
第214章
程烨然在扬诗名给小闺女起名字之前,先给她起了个小名,叫阿珠,说她是自己的掌上明珠。
阿珠年纪还小的时候被他们两个养在家里,这边找不到合适的奶娘,只能暂时给她喂奶粉。
“喝这个可以吗?”沈云棠有些担心,可是这边不比京城,随随便便就能找十个八个奶娘,这边找了一圈,一个都没有找到。
“可以,我小时候都是喝奶粉长大的。”程烨然买奶粉之前还特意查了许多的攻略,甚至还加了个宝妈群,是某购物软件里面的宝妈群,跟着里面看,看看大家都给宝宝买什么,他就给宝宝买什么。
沈云棠看他这样,“你还真是喜欢闺女。”
程烨然回忆起当初兴兴出生的时候,他给兴兴找了三个奶娘,还有两个婆子专门照顾兴兴,元宝柳芽他们也是每天都往他们家送东西,兴兴就是在万千宠爱中长大的。
现在有了小闺女,他也很爱兴兴,对小闺女的事上心,也是因为阿珠就只有他们两个,没有其他人的宠爱。
“我那时候也有加群,要看孩子的,还看了孕妇的产后护理,你看我把你照顾的多好,”程烨然搂着沈云棠撒娇:“委屈死我了,你竟然还怪我更爱小闺女。”
沈云棠拍拍他的背,“没怪你,都两个孩子的爹了,还这样动不动的就撒娇哭,你让孩子怎么看?”
他俩说这话的时候,低头一看,发现怀里的小婴儿正疑惑的看着他们,好像在看什么有趣的事情一般。
程烨然抬手捂住她的眼睛,“兴兴那时候都没有你这样八卦。”
阿珠咯咯咯的傻乐,把他们俩也给逗笑了。
他们发现阿珠非常的粘着他们两个,睡觉的时候都要揪着沈云棠的袖子才能睡着,不然就会一直哭,但是揪着袖子就乖乖的,不哭也不闹。
他们两个只能把小宝宝放在床中间,倒是晚上很少醒,醒过来也是程烨然赶忙喂奶或者换尿布,轻手轻脚的,尽量不吵醒沈云棠。
沈云棠工厂那边比较忙,他不想吵到沈云棠。
但是这小孩子除了在他们两个面前比较粘人之外,在其他人面前就比较社恐,害怕任何人的靠近,他们两个离开之后就会很不安,房间里宁愿一个人都不要有,也不能有丫鬟婆子在。
沈云棠怀疑她是因为被抛弃过一次,没有安全感,怕他们两个不是去上班了,而是将她送人了。
程烨然担忧这孩子有自闭症,以前兴兴也不爱说话,很沉默,但是他是冷酷,该说话的时候说话,从不怕人,就算小时候在皇上面前,也从未害怕过。
阿珠是胆子很小,不敢理除了他们两个之外的任何人。
最近程烨然和沈云棠的工作量也不少,程烨然想到之前妹妹看的一篇霸总小说,霸总带着自己刚出生没多久的崽去公司开会,还一脸宠溺的说小孩子离不开人,然后周围人就开始疯狂夸赞总裁是个好父亲,他当时非常不理解,现在也不理解,外面那么多细菌,把孩子带出去也不怕生病。
现在他这么忙,也没有想过把小孩子带去开会,只能尽量把工作带回家来做。
衙门人手不足了,他准备在学校那边选拔一批人手。
之前学校招生之前,他说过,最少上三年学,三年之后参加考核,考核优秀的就能去衙门上班。
现在学校也才成立一年多,但衙门实在是缺人,先挑选一批,再招收新的学员。
考试题目是他亲自写的,有许多哥儿和女子读书都不错,一共有八个女子两个哥儿参加考试,全部考上了。
他们都是家里最漂亮最机灵的孩子,被家里委以重任,家里人以为进了衙门后是专门伺候程大人,他们也是这样认为的,可是进了衙门之后,却发现每天要处理一摞摞的公文,看到程大人时就意味着又要加班了,从最初的期待看到程烨然变成了后来不愿意见到程烨然。
沈云棠的工厂第一批衣裳已经生产出来了,第一批的衣裳是由沈云棠亲自设计的,设计好之后让元宝做模特,扬诗名画了图,给扬表妹杂志社最火的一本连载小说的女主做插图,并且还在文中打了软广。
做好这一切之后,又在时尚杂志上专门做了一期女主穿搭,是沈云棠设计的一系列衣裳,用了未来杂志上各大品牌打广告的方式。
广告和衣裳同时上架,就怕先把广告放出去后,就有人自己找裁缝做了。
这个年代的女子和哥儿还是不会去外面试衣服,一部分是自己幻想自己穿了会是什么样子,觉得好看就买了,就跟后世的网购那般,看着网上模特的图片,幻想自己穿是什么样子,一激动就买下来了,还有一部分人比较有钱,会特意叫人将衣裳送去家里试穿。
这衣裳价格并不便宜,只有大户人家的小姐才能买的起,先做高端品牌,再做评价的,先让那些有钱人家的小姐买这些衣裳,普通人也会跟风买,或者有些普通人买了这个牌子的衣裳,会误以为凭借同一个牌子的衣裳就挤进那个阶层了。
沈云棠看了许多服装设计方面的书,后来自己编了一套教材,专门教学校里的学生们设计服装,学的不错的就先给他打下手,参与到设计之中来。
第一批衣裳每一款做了一千件,运去京城和几个比较繁华的城市,开店的事都交给元宝来做,元宝特别爱开新店。
他离开时带着一批衣裳、一批香水瓶子,他看程烨然和沈云棠那么忙还要带个那么小的崽,犹豫了许久问他们,“你们已经有一个孩子四个义子了,不如把那个小女儿给我们吧,我跟扬诗名原本也有收养一个孩子的打算。”
程烨然听到这话,一秒都没有犹豫,“不行,那是我亲生孩子,你们想□□,可以去孤儿院看看。”
沈云棠也舍不得,尤其是阿珠那么粘他,程昭也喜爱这个妹妹,每天放学之后第一件事不是回去踢球,而是跑去房里看妹妹,妹妹虽然多数是不理他的,还很害怕他,但他还是很喜欢这个妹妹。
元宝也挺喜欢阿珠,这小家伙长得漂亮,总用那双漂亮的大眼睛望着人,还非常粘人,虽然粘着的不是他,但他依旧觉得这是他理想中的小孩子,“既然堂哥不给,那便算了吧,就算做不成父女,他也是我的侄女,以后我会把她当做自己的孩子一样疼爱的。”
元宝说着又揉揉程昭的脑袋,“记得给我写信,记得想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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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芽也跟着说:“还有我,别忘了,不能偏心,只给你元宝叔叔写信,忘了给舅舅写信。”
“我不会忘。”程昭很舍不得他们,想让他们多留一阵子,不过他也不是会耍赖撒娇让人留下来的那种小孩,他就盼望着能早日回京城,出来前他说要给四皇子、五皇子写信,可是他写了两次信回去,对方都没有给他回信,他也就不写了。
他想回去问问他们,为什么不给自己写信,是出了什么事了,还是把自己给忘记了?
程烨然送走元宝他们,就去衙门里改村规去了,他把村规里那些要人性命的处罚规则去掉了,比如说浸猪笼,并且还加了几条,比如不准家暴,不准打死自己的孩子。
他把几个村长叫过来,将新的村规交到村长手里,“你们看看,有没有什么疑问。”
村长将村规翻看了一遍,他们不在意的地方都没有改动,在意的地方全都改了。
偏偏旁边还站着衙役,他们要是说不,可能分分钟就被打杀了。
几位村长擦着头上的汗说:“这,我们也不能做决定,怕是要回去跟村里人商量商量……”
“你们同意吗?”程烨然问他们。
“我们,我们自然是同意的。”他们拼命点头,就怕程烨然会把他们乱棍打死。
“既然你们同意了,那边将我的意思传达下去,若是有人不答应,那就叫他来找我。”程烨然说话的时候观察他们的表情,果然跟他猜的一样,这几个人就是表面上怕自己,其实只是在敷衍自己,等他们回去后,还是该怎么做就怎么做。
他们连连点头,说回去会按照程烨然的说法,将他新改的村规通知下去,谁不同意,就找程大人。
他们心里却想,程大人又不住在村里,怎么能了解村里发生了什么。
结果程烨然却说要找人看着他们,若是不按照村里的规矩来,会有处罚,比如他们按照村规随意杀人,那么就要偿命。
程烨然说到偿命二字的时候,吓得冷汗直流,感觉自己的脑袋已经不是自己的脑袋了。
之前程烨然连杀了好几个县令,就连巡抚都给杀了,就不要说他们几个小小的村长了。
尤其是现在程烨然掌握着他们几个村的经济命脉,若是惹得程烨然不高兴,他们以后继续得过苦日子,若是没有这一点,他们兴许不会答应程烨然,但是跟钱挂钩了,他们也就不得不听程烨然的话了。
……
程烨然来这边短短三年时间,就把一个穷苦之地变得富饶,这边的糖、服装、玻璃销往全国各地,来这边走商的商人们看到平整的水泥地,找到程烨然说想要买水泥。
程烨然要的就是这个效果,水泥厂有许多存货,现在全卖出去了,工人们每天都要加班工作,才能供应上那些买家。
程烨然给城里的几家工厂立的规矩,加班必须给三倍的加班费,这边的人以前哪里有过这种待遇,都争着加班,就想多赚些钱。
许多王孙贵族、有钱人家都用上水泥铺自家的地面,有一天程烨然还接到宫里的消息,皇宫竟然也要铺水泥路。
程烨然一大早听到这个消息,感觉十分的魔幻,皇宫也要铺水泥地?我是不是没有睡醒?
皇上要了一大批水泥,不仅要给皇宫用,还有他的别院、避暑山庄都需要水泥地。
之前用地砖,但是每年都会有磨损,要随时更换,但是水泥平整,便宜,磨损了之后再抹上一层,平了跟之前差不多,比较方便。
程烨然想,其实也不方便,磨损了之后再重新抹,容易不一样颜色,还容易有裂痕等等一系列的问题。
他们小城市路面要求也没那么多,皇宫要求美观,怕是要经常刨开再重新铺。
不过皇上有钱,也不在乎人工成本,水泥确实也廉价一些,他能赚皇上的钱,没必要跟皇上说太多。
程烨然为了给皇上提供水泥,立刻又开了个分厂,招人,本地招不够去外地招也可以,其他地区的人听说了他们这边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之后,来了不少人。
分厂专门给皇上生产水泥,原来的那个厂子就继续卖给其他人。
皇上用了水泥之后,觉得很不错,又给程烨然发了一道圣旨,让他去全国各地开水泥厂,争取全国各个城市都用水泥铺路。
程烨然看了皇上的圣旨,意思应当就是把水泥厂改成国有的,跟之前的香肠厂的模式差不多。
水泥厂除了用在城市建设之外,依旧向外出售,赚来的钱用来建设城市道路。
这样一看,程烨然就没办法从水泥厂上赚到钱了。
程烨然:“这是断了我一个财路啊。”
不过皇上后面还说了,水泥厂由各地官员建造,建造好了之后他去检查一下情况,便可归京,这件事办好重重有赏。
皇上说给他赏赐,肯定不会亏待他,而且还提到了这件事办好后就可以归京,难道这个上次就是让他回京官复原职?
他觉得看皇上的语气不仅是官复原职,可能还会给他升官,这么赚钱的水泥厂都给要走了,不能随随便便打发他。
第215章
各地已经收到了建造水泥厂和铺路的通告,程烨然将本地水泥厂比较优秀的工人派过去,让他们帮助各地建造水泥厂。
制作水泥的配方不能随意发出去,他培训一批厂长,将秘方教给他们,让他们去各个厂子做水泥。
水泥厂的工人都是本地比较穷苦人家的壮劳力,这个活又脏又累,有钱人不愿意去水泥厂。
程烨然之前有过全省扫盲的打算,给各大工厂弄了个扫盲班,教他们读书认字,可是许多工人白天已经忙了一天,累的不想动,下班之后和晚上时间根本就不想再去浪费宝贵的休息时间学习。
他们还怕程烨然会强迫他们去学习读书认字,一到上课时间,还会藏起来,躲避学习。
不过程烨然也不会怪他们,他们本来就已经很累了,学习也十分熬人,一般人没有那个精力。
但还是有一批人去学了,他们认字虽然也不是特别多,但是能看个公文,能写基础的常用字。
程烨然想提拔他们当厂长,不仅仅是因为他们认字,程烨然还认为他们能一边工作一边学习写字,这代表他们精力旺盛,眼光长远,有超越一般人的毅力。
但他们远远不够全国各地水泥厂的需求,朝廷派了一批人给程烨然培训,这两批人加一起正好够了所有水泥厂的需求,由程烨然统一培训他们。
水泥厂算是国有,厂长也算是个朝廷的官员,那些当上厂长的人虽然要背井离乡,却很乐意。
不仅他们乐意,家里人更高兴,觉得自家祖坟冒青烟了,连夜跑去程烨然的庙烧香,跟他们一同进厂的人更是羡慕嫉妒恨,早知道也学几个字了。
程烨然知道在城郊山上有一座自己的庙,庙刚刚建造好的时候,他还带着沈云棠和程昭一起去瞧热闹。
这种感觉很魔幻,一般人也没有进自己庙烧香的机会。
程昭进了庙之后,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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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有爹爹阿爹的神像,一旁竟然还有自己的神像,一向高冷的他都忍不住张大了嘴巴。
程烨然虽然跟程昭解释了什么是穿越,可程昭依旧觉得程烨然来的那个世界就是天界,尤其是看到飞机之后,他更加确定这个想法,凡人怎么能在天上飞呢。
他还觉得自己阿爹是凡人,自己就是有半个血统的神仙,不会法术,但是学习能力反应能力都比同龄的小朋友要强许多,这不是他自己夸自己,是从以往的经验中总结出来的。
每次在学堂考试他都能考取第一名,并且超出别人的成绩一大截。
之前在京城,跟皇子们一起学习的时候,他的成绩也会比那两个皇子好,并且就算不是学习方面,玩游戏也比别的小朋友灵活,还有领导能力,所以他跟其他小朋友在一块玩的时候,其他小朋友都愿意听他的,把他当做老大,之前的皇子也不例外。
……
程烨然快要离开了,他看着浩浩荡荡去他庙里烧香的百姓,心说自己人就在这呢,不来找自己这个大活人,反倒去烧香,这什么心里?
他之前在茶馆喝茶,偶然间听到有人讨论他到底是不是神仙的问题,一个年轻的小伙子问一个大叔,“你们怎么就那么确定程大人是神仙下凡?他又没表现出任何神迹。”
那个大叔以及一圈喝茶的人都跑过来反驳那小伙子,先举例了白糖、玻璃、鲜艳的染料、能让粮食高产的肥料,和种牛痘能预防天花。
“即便他以前不是神仙,这次瘟疫他舍身试药救了那么多人,这功绩也能让他成神了。”
“若不是神仙,怎么能整治那么多贪官,让城里和几个村里的百姓都富起来。”
“我家去年还盖了新屋子,若是没有程大人,我可能都要去外地要饭了。”
程烨然听着他们七嘴八舌说着感谢的话,心里有些惆怅。
让百姓安居乐业,这本来就是父母官该做的,也是朝廷该做的,结果因为林大人那个畜生的存在,硬是把自己对比成了神仙。
他离开之前,先安排好了城里的一切,接替他的官员是当地的一位县令,他是程烨然的小迷弟,之前程烨然做什么,他都积极配合,能力也非常出众,程烨然向皇上推荐了他,皇上也答应了。
有自己信得过的人留在这边做知府,他这几年所做的一切才不会白费,若是换一个从其他地方调来的官员,他走后,工厂、农场还有学校都有可能变回以前的样子,工人们工钱缩水,地主压迫农民,还有那些女子和哥儿也没有工作机会,更没有了上学的机会。
除了安排新的知府之外,他还准备带着师爷和杜风辰一起归京,这两个人是自己的好帮手,杜风辰也培养出了一批不错的捕快,他离开之后,这里也能正常运转。
杜风辰也很想去京城里闯荡闯荡,就是因为从小到大病弱的身体,被家人掌控着,什么都不叫他做,才激发了他的斗志,想要走的更远一些,成就更高一些。
师爷是自己主动提出来跟程烨然去京城的,之前程烨然还担心他人到中年,家人也在这边,会舍不得离开家乡,还想让新知府照顾照顾师爷,或者给他开一笔高额的养老金,让他回去过退休生活。
可师爷平日里看着像个机器人似的,没什么自己的意见,默默地将程烨然交代好的一切都做到完美,可是他也是有雄心壮志,他还说他太爷爷五十岁才中了举人,在一个小县城上任了两年就去世了,太爷爷的志向就是能去京城做官,他这次去京城虽然不是做官,但他的孩子可以去京城接受更好的教育,说不准以后能完成太爷爷的遗愿。
沈云棠也去学校里挑选了一批优秀的员工,选了新的厂长和一些厂领导,之前设计课都是他亲自教,现在在优秀员工里选出来了两位做老师,剩下的愿意去工厂就去工厂,愿意跟他去京城的就去京城。
他以为这些人大部分是女子和哥儿,不会像男子那般自由,若是想要离开家乡去往京城,家里必定不会同意。
可是想跟他一起去京城的女孩和哥儿不少,许多还是家里人主动要求的。
一部分家长是觉得那些水泥厂的工人都能做官,听说京城里女子也能做官,以程大人的性格,没准以后他们的女儿也能做个官。
还有一部分家长认为跟着沈夫郎去了京城之后,能让沈夫郎帮忙找个好人家,能嫁的不错。
还有一部分是觉得去了京城就能赚的更多,以后给家里寄钱能寄更多,说不家里的男孩以后读书读好了,去京城考科举,相互之间也有个照应。
也有一部分人是自己想跟着沈夫郎去京城,拼命说服了家里。
这小部分人是专门跟着沈云棠学习设计的学生,她们也想像沈夫郎那般,拥有自己的事业,沈云棠也给她们规划了未来的事业前景,她们觉得留在家乡以后大多就是嫁个门当户对的人家做主母,然后再也不能出去做事了,还不如去京城闯出一番自己的事业。
这一小部分人的家里也很宠爱她们,在她们的软磨硬泡下,就答应了。
最后有五十多人跟着沈云棠一起归京,等他归京之后,准备再建造个工厂,这一批人就是工厂的主力员工。
他走了之后,也能从京城运染料布料、设计图纸到这边的工厂,以后全国都铺水泥路了,加上邵晖家开的快递,运输也十分方便。
……
程昭要回京城了,他内心是激动的,但也舍不得,那四个弟弟肯定是要跟自己一起离开,可是三弟却有些舍不得自己的家人。
程昭问他要不要把家人一起带过去,或者是留下来,即便他留下来,以后也是自己的弟弟。
可是三弟却摇头拒绝了,他想跟程昭去京城,他虽然被程烨然收为义子了,但他时刻谨记着,他是被程家买来的下人,之前的那个家跟他没有关系了,他要一辈子都效忠程家。
程烨然培训好了厂长,将厂长派去全国各地,水泥厂建造起来非常的快,就是修路要慢一些。
但是皇上说只要水泥厂建造好之后,他就可以归京了。
甚至是皇上很着急的催他快些回去,还说会派专人去检查水泥厂和水泥路的建造,不必他亲自去查看了。
皇上怕程烨然要去那么多个地方,在途中出什么意外,或者染上什么病就不好了,赶紧叫回京城。
京城的局势跟程烨然离开前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许多重臣都被皇上罢免,或者抄家流放,一些新人被提拔。
被提拔的新官员都是懒汉穿越后亲自选拔出来的人才,他将之前那位皇上选拔的人才全部打压替换掉。
就连扬诗名和程烨然的老师也告老还乡了。
扬诗名很受皇上重用,毕竟扬诗名跟元宝成亲了,皇上把元宝当做亲表弟,自然把扬诗名也当做了自己的亲戚。
还有世子他爹,也得到了皇上的重用。
皇上还有意打压邵晖,提拔野狗,皇上不知道野狗的身世,以为野狗也是他们家的某个表弟,懒汉在村里的亲戚还是很多的,他也不是每一个都熟悉。
他更愿意重用自家的亲戚,但是野狗不会说话,又瞎了一只眼睛,很多朝臣反对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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